“百草园文学社”成立方案
一、成立的目的:
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及文学素养,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给广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风采和相互交流的空间,百草园文学社是由全校文学(作文)兴趣爱好者自愿组成让学生在学习中创作,在创作中交流,在交流中成长。
二、宗旨:
弘扬祖国传统文化,培养青少年儿童人文素质和热爱祖国文学的情感,激发兴趣,扩大视野,充实业余生活,提高阅读和写作水平,促进全校学生文学素质和个性特色的发展。
三、社员:
1、入社要求:
(1)对文学社(阅读、写作)感兴趣,有较强的阅读、写作基础。
(2)积极履行社员义务,响应文学社倡议,遵守文学社组织纪律,努力完成文学社组织布置的任务。
(3)凡符合入社要求(1)、(2)条者,均可向文学社提出申请。要按要求如实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批准后成为文学社社员。
(4)首届文学社成员由4-8年级学生组成,在自愿前提下,由班主任老师择优推选,每班5名。
2、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享有参加文学社作文培训和组织选举活动的权利(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习作在《百草园》校报上优先发表,并优先向各报刊推荐。
(3)维护“百草园”文学社的形象、声誉,遵守组织纪律。
(4)对文学社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意见,并有权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得力)的文学社社员(或干部)提出帮助意见。 义务:
⑴积极参加文学社的各项活动,认真、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⑵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响应文学社的倡议,坚持每周上交一篇作文(体裁不限)。
⑶对文学社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意见,支持文学社工作的开展。 ⑷积极向其他同学、朋友推荐阅读社刊(报),并指导帮助他们向社刊(报)积极投稿。
四、组织机构
1、文学社常设“文学社委员会”机构,在学校语文教研组指导下,由社长主持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文学社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学年。
2、每届文学社委员会设社长1名、副社长1名、班长1名、学习委员若干(根据文学社发展的规模确定);并不定期邀请聘请其他老师做辅导, 为文学社注入新鲜血液。
3、新的一届文学社学员由各班推选的文学兴趣爱好者参加,文学社委员会干部公开竞选产生。
4、新的文学社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依据文学社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并在学校语文教研组指导下,聘请新一届文学社辅导老师。
5、顾问的职责(由学校相关领导担任):
对文学社的发展和日常工作进行扶持和指导。
6、辅导老师的职责:
负责指导学生开展工作;文学社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决定文学社各部门的组成及人选; 负责社刊的最终复审,审批新社员入社申请; 负责指导本班活动小组;做好社员作文的培训指导、批改和优秀作品的推荐、投稿工作。
7、社长:
①主持召开每月一次文学社委员会会议。
②负责文学社各项工作、活动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
③选举、罢免文学社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部门负责人。文学社委员会中职务空缺时,选举相应的委员会干部。
④及时与学校文学社辅导老师联系、沟通,协助辅导老师做好工作,开展好各项活动。
⑤协调好文学社各部门工作,督促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⑥本届委员会任期满后,组织讨论建立下届文学社委员会筹备组。
8、副社长:
①协助社长全面开展文学社工作。
②做好分管工作,定期主持召开每周一次文学社部门干部会议。 ③主持每四周一期的文学社校报的组稿、编辑、出刊工作。
9、委员(文学社部门负责人):
①积极组织本班(部门)社员参加文学社的各项活动。 ②向社员及时传达学校文学社的会议精神、任务。
③负责好本班(部门)社员稿件、手抄报的征集,优秀作品的投稿等工作。
④协助辅导老师及社长开展好各项活动。
⑤参加每期的文学社报征稿、选稿工作,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白界中学百草园文学社 2014年9月20日
“百草园文学社”成立方案
一、成立的目的:
为了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提高学生的写作水平及文学素养,营造健康高雅的校园文化,给广大学生提供一个展示自我风采和相互交流的空间,百草园文学社是由全校文学(作文)兴趣爱好者自愿组成让学生在学习中创作,在创作中交流,在交流中成长。
二、宗旨:
弘扬祖国传统文化,培养青少年儿童人文素质和热爱祖国文学的情感,激发兴趣,扩大视野,充实业余生活,提高阅读和写作水平,促进全校学生文学素质和个性特色的发展。
三、社员:
1、入社要求:
(1)对文学社(阅读、写作)感兴趣,有较强的阅读、写作基础。
(2)积极履行社员义务,响应文学社倡议,遵守文学社组织纪律,努力完成文学社组织布置的任务。
(3)凡符合入社要求(1)、(2)条者,均可向文学社提出申请。要按要求如实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批准后成为文学社社员。
(4)首届文学社成员由4-8年级学生组成,在自愿前提下,由班主任老师择优推选,每班5名。
2、权利和义务:
权利:
(1)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享有参加文学社作文培训和组织选举活动的权利(含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习作在《百草园》校报上优先发表,并优先向各报刊推荐。
(3)维护“百草园”文学社的形象、声誉,遵守组织纪律。
(4)对文学社工作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意见,并有权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得力)的文学社社员(或干部)提出帮助意见。 义务:
⑴积极参加文学社的各项活动,认真、及时完成各项任务。 ⑵遵守各项纪律制度,响应文学社的倡议,坚持每周上交一篇作文(体裁不限)。
⑶对文学社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意见,支持文学社工作的开展。 ⑷积极向其他同学、朋友推荐阅读社刊(报),并指导帮助他们向社刊(报)积极投稿。
四、组织机构
1、文学社常设“文学社委员会”机构,在学校语文教研组指导下,由社长主持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文学社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学年。
2、每届文学社委员会设社长1名、副社长1名、班长1名、学习委员若干(根据文学社发展的规模确定);并不定期邀请聘请其他老师做辅导, 为文学社注入新鲜血液。
3、新的一届文学社学员由各班推选的文学兴趣爱好者参加,文学社委员会干部公开竞选产生。
4、新的文学社委员会选举产生后,依据文学社章程规定履行职责,并在学校语文教研组指导下,聘请新一届文学社辅导老师。
5、顾问的职责(由学校相关领导担任):
对文学社的发展和日常工作进行扶持和指导。
6、辅导老师的职责:
负责指导学生开展工作;文学社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决定文学社各部门的组成及人选; 负责社刊的最终复审,审批新社员入社申请; 负责指导本班活动小组;做好社员作文的培训指导、批改和优秀作品的推荐、投稿工作。
7、社长:
①主持召开每月一次文学社委员会会议。
②负责文学社各项工作、活动的规划、制定、组织、实施和监督。
③选举、罢免文学社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部门负责人。文学社委员会中职务空缺时,选举相应的委员会干部。
④及时与学校文学社辅导老师联系、沟通,协助辅导老师做好工作,开展好各项活动。
⑤协调好文学社各部门工作,督促各部门工作的开展。
⑥本届委员会任期满后,组织讨论建立下届文学社委员会筹备组。
8、副社长:
①协助社长全面开展文学社工作。
②做好分管工作,定期主持召开每周一次文学社部门干部会议。 ③主持每四周一期的文学社校报的组稿、编辑、出刊工作。
9、委员(文学社部门负责人):
①积极组织本班(部门)社员参加文学社的各项活动。 ②向社员及时传达学校文学社的会议精神、任务。
③负责好本班(部门)社员稿件、手抄报的征集,优秀作品的投稿等工作。
④协助辅导老师及社长开展好各项活动。
⑤参加每期的文学社报征稿、选稿工作,充分发挥骨干作用。
白界中学百草园文学社 201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