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庆前言正文作文22600字

初二作文

- 1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

乐育乡中心小学校志

乐育乡中心小学 编

- 2 - 乐育乡中心完小校长、党支部书记 杨志发

教育的发展是同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相一致的。修志乃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有利当今,惠及后人的一件大事。值此乐育中心小学百年华诞之际,乐育乡中心小学组织校志编写领导小组和写作班子,着手校志编篡工作,从史海中,一件一件地有序地整理出来,形成专著,这是对不同时期乐育乡小学教育发展高度的概括与总结,必将对乐育教育产生深远的意义。

乐育乡小学办学历史悠久,素来被誉为“重文之乡”。追溯乐育办学历程,据史料记载可追溯到清末由乐育村塾师高国英、张明彩等于家中开办的私塾。民国2年(1913年),代办土司李丁氏于乐育观音庙内(现校址)开办思陀乡立国民小学,民国32年(1943年)于阿布村(龙车)开办分校,次年于大新寨开办第二分校,乡内小学相继渐渐得到发展。

新中国建立后,乐育乡的教育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贯彻多种形式办学期间,出现了村村办学的局面,全乡51个自然村除极个别村外几乎均设立了小学教学点。1998年,乐育乡普及了六年义务教育,2001年普及了实验教学,2012年,通过了两基复检评估验收。乐育乡的教育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代砖混结构取代了庙宇、仓库和土木结构。校园文化建设、育人环境、办学设施日趋完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废,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百年来,中心学校的教师工作经历了许多历史性事件,在这些事件中面临过诸多困难,但“彩虹总在风雨后”,经过艰辛的探索于拼搏,教育终于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一是关心支持教育已成为社会共识,兴教之风蔚然而起,初步形成了领导聚精会神抓教育,教职员工碑精竭力办教育,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帮教育的全新格局;二是质量意识深入人心,

- 3 - 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所需的教师队伍逐步得到加强,整体教育学质量得到极大提高,赢得社会的认同;三是“普六”、“普九”后教育设备基本到位,教育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四是人事制度改革后,特别是教育综合改革后,以德育为主线,教学为中心,发展为目标,增强了发展后劲。

总结历史是为了放眼未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们对教育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我们取信于社会,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部教育史书就是社会发展史的缩影。《乐育乡中心小学校志》记载了1913年至2013年100年间学校发展的历程。该《志》以学校的历史变迁为主线,以党的教育方针为经纬,以办学特色为重点,站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以求真务实为基调,采用“横排纵写,述而不论,讲今略古”的志书体例手法纂写,纵不断线,横不缺项。除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外,同时附有政策性文件,翔实述写教育改革,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成人教育,德、体、美、劳教育,教研、实验教学,教师、学生,教育管理,教学成果。资料真实,详备;结构上主线明晰,脉络清楚;文风上严谨、朴实、简洁、流畅,为乐育乡小学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为教育科学研究提供了详实可靠的资料,为今后及后人了解一百年来乐育中心学校小学教育发展和改革及历史,认识乐育中心学校小学教育兴衰起伏变化的进程,提供了极大方便。为“科技兴教”提供了广泛的历史参照。

回顾历史,展望新途,不仅是对先贤的告慰,更是对律己诲人、劳苦功高的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褒扬。这次写志,各完小都给予高度重视,动员人力,收集资料。在这里,我们给予充分的肯定和感谢。 面对历史,畅想未来,我们充满自信,更充满希望。

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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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记载时限上至民国2年(1913年),下至2013年上半年,个别资料上溯至清末私塾的兴办。

二、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红河县志》、《红河县教育志》的篇目及相关资料为编写的借鉴模式和依托材料进行编辑,属专业史态。

三、本书遵循“存真求实”的修志方针,广征博采口碑资料、文史资料,力求实事求是地反映本乡的办学历史和现状。

四、书稿内容按所收集资料编写,内容详略均由所收史料的多少决定。

五、本书采用章、节、目编纂,述而不确,寓褒贬于事实中。述、记、传、图、表、录综合表述,以志为主体。历史纪年,1950年前,沿用历史习惯通称,在括号内加注公元,1950年以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六、书中图表、计量、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七、本书力求反映“人民创造历史”的观点,着力表述群众兴学育才的活动,所以反映的历史和现状基本情况,着举其大端,择其大事、要事和各个历史时期突破性新事,显其特点,并本着详近略古的原则记述。有的项目档案缺失,只能作零星或断代叙述。

八、书中录用前人的总结、计划、任务及管理办法是除错别字加以订正外,绝大部分语句及文章内容未改动,力求保持原汁原味,使其体现时代特征。

九、对人名的称谓,一般用第三人称直书姓名,除引用原文外,不加职称及褒贬之词,使用古地名加注今名。

十、本书以文为主,辅于图、表、照片,以求图文并茂。

十一、本书按一般专业志“小而细”的要求。体例与“县志”稍有区别,即虽有述、记、志、传、图、表、录,但以教育范畴为主体。

- 5 - 十二、本书“人才表”为自1913年以来乐育所辖全乡域各村完小校点培养输送出的,现已在工作岗位上的人才(含退休和已故者,部分人才因资料欠缺而未能收入)。

十三、本书“人物”章里的人物,除历任校长及个别具有广泛代表意义的有关方面人物外,其余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用“以事系人”的方法,以“简介”、“名录”等形式加以记录,以求达到“记载先进,激励后人”的目的。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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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教育行政管理„„„„„„„„„„„„„„„„„„„

第一节 机构体制沿革„„„„„„„„„„„„„„„„„„„

第二节 学制„„„„„„„„„„„„„„„„„„„„„„

第三节 课程„„„„„„„„„„„„„„„„„„„„„„

第四节 管理制度„„„„„„„„„„„„„„„„„„„„

第五节 岗位职责„„„„„„„„„„„„„„„„„„„„

第六节 思想品德教育„„„„„„„„„„„„„„„„„„

第七节 安全工作„„„„„„„„„„„„„„„„„„„„

第二章 乐育乡小学发展概况„„„„„„„„„„„„„„„„

第一节 乐育村完小简介„„„„„„„„„„„„„„„„„

第二节 龙车村完小简介„„„„„„„„„„„„„„„„„

第三节 大新寨村完小简介„„„„„„„„„„„„„„„„

第四节

窝伙垤村完小简介„„„„„„„„„„„„„„„ 第五节

然仁村完小简介„„„„„„„„„„„„„„„„ 第六节 尼美村完小简介„„„„„„„„„„„„„„„„

第三章 教师队伍建设„„„„„„„„„„„„„„„„„„

第一节 教师来源„„„„„„„„„„„„„„„„„„„„

第二节

教师条件的要求„„„„„„„„„„„„„„„„ 第三节

教师工资„„„„„„„„„„„„„„„„„„„

- 7 - 第四节

教师任用„„„„„„„„„„„„„„„„„„„ 第五节

教师的培训与考核„„„„„„„„„„„„„„„ 第六节

职称评聘„„„„„„„„„„„„„„„„„„„ 第七节 教师参政议政„„„„„„„„„„„„„„„„„

第四章 党群组织„„„„„„„„„„„„„„„„„„„„„

第一节 党组织„„„„„„„„„„„„„„„„„„„„

第二节

少年儿童„„„„„„„„„„„„„„„„„„„ 第三节

教职工组织„„„„„„„„„„„„„„„„„„ 第五章

第二课堂„„„„„„„„„„„„„„„„„„„„

第六章 经费„„„„„„„„„„„„„„„„„„„„„„„

第一节 清末及民国时期教育经费„„„„„„„„„„„„„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的教育经费„„„„„„„„„„„„ 第七章 幼儿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发展概述„„„„„„„„„„„„„„„„

第二节

课程设置„„„„„„„„„„„„„„„„„„„ 第三节

教育管理„„„„„„„„„„„„„„„„„„„ 第四节

保教业务„„„„„„„„„„„„„„„„„„„ 第八章

教研工作„„„„„„„„„„„„„„„„„„„„

第九章 “两基”教育„„„„„„„„„„„„„„„„„„

- 8 - 第十章 人物„„„„„„„„„„„„„„„„„„„„„„

第一节 人物传略„„„„„„„„„„„„„„„„„„„

第二节

人物简介„„„„„„„„„„„„„„„„„„ 第三节 先进人物名录„„„„„„„„„„„„„„„„ 附录„„„„„„„„„„„„„„„„„„„„„„„„„„ 后记„„„„„„„„„„„„„„„„„„„„„„„„„„

概 述

乐育乡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中游南岸的哀牢山余脉之间,属边陲地区,居民主要以哈尼族、彝族为主,离县城23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23度19分,东经102度19分。东和宝华乡同脉,南跟洛恩乡分岭,西、北与浪堤乡、勐龙乡毗邻。

乐育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清明末期,乐育村塾师高国英、张明彩等于家中开办的私塾,至1931年与思陀代办土司李丁氏开办的“思陀乡立国民小学”并存。至1927年李呈祥承袭土司,接管学校后停办。他的代办学校举措对乐育乡的教育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民国(1913年)以后,乐育村办起了“乡立国民小学”。随增的学校有龙车、大新寨等。教育体制实行四二分制,教育方法方式仍沿袭古代书院的“先经义而达事理,先经谕而图上进”的原则进行,重文轻理的思想意识和传统观念没有消除,讲求作文,注重书法。民国21年(1921年)明国政府公布了《小学法》,按此法第一条:“小学应遵重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实施方针以发展儿童身心,培养国民之道德基础及生活所必须之基础知识,技能的精神”,改变了历史上哈尼

- 9 - 族、彝族等少数民族不进学堂,不好读书的传统习惯,逐渐有哈尼族、彝族学生进入学校就读。民国32年(1943年)于阿布村开办乐育分校;次年又于大新寨开办第二分校。根据民国《小学法》,按当时的教育体制,乡镇驻地均没有(六年一贯制)中心小学。故改称“思陀中心小学校”。抗日战争暴发后,学校的教育和民族存亡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全国进入抗战时期,学校除了教授当时的课程设置(国文、国语、修身、历史、地理、算术、音乐、图画、手工等科)外还增设战时常识课,利用板报、公演、公唱抗日歌曲等形式,宣传抗日救亡思想,大力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在次期间,学校也培养了不少优秀学生,考入石屏、昆明等中学及大中专学校就读。廖伯英、白祖文等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接管了教育,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共同纲领》,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我们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教育为工农兵服务,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唤起获得新生的人民大众学习文化,大力开办“农民识字夜校”,夜校不分老幼,不分男女性别。经过努力,使极大多数读不起书的穷苦人民摘掉了文盲的帽子,揭开了民族教育的序幕。窝伙垤小学、哈阿小学、然仁小学、尼哈小学相继开办。

1953年以后,学校正式建立了领导班子,廖伯英任建国后的首任校长。为了贯彻“有计划、有步骤地、谨慎地作进一步可能与必要的改革为建设新教育而努力”,“同时并将思想僵化、文化素质较差,不适应新的教学业务留用的教师予以辞退”,部分教师被冤枉错处。同时,建水、蒙自等地的部分师范生,边纵中适合做教育工作的人员及当地先进的知识分子等充实了教师队伍。当时,广大教师一边教书,一边参加土地革命运动。1958年随之而来的“大跃进”、“大战钢铁”、“公社化”等革命生产运动频繁,在运动中又有部分教师被错划成右派,学生下放劳动支援农业生产和“大战钢铁”,教育教学质量收到

- 10 - 冲击。

1960年至1965年,教育形式基本得到好转,乡内新增了许多村校点:如玉古、桂东、比若、妥色、塔普、特扒、龙为、孟卡等。教育得到了极大的发张。教师队伍得到了补充和加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再次受到冲击,教育计划与发张基本停顿。受人尊重的教师被视为“臭老九”。在10年动乱期间,教师被批来批去,学生无心读书,管理生产混乱,办学不规范。追求“小学不出村,初中不出大队”,农村小学附设初中班到处“开花”。

1969年10月,乐育、大新寨、娘普小学附设初中班同时诞生。大新寨小学附设初中班1年后并入乐育小学附中,娘普小学划归浪堤乡,乐育小学附设初中1983年并入红河七中(乐育中学)。在这个历史背景下,虽然方便了适龄儿童就近,就地上学,但由于师资及办学条件较差,教学质量难于保证。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校教育重获生机,恢复了考试制度,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并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投入,将考试合格的民办及定点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从社会上招收初、高中生充实教师队伍;开办了五年制半寄宿制班,国家对学生实行部分生活补贴,开办学生食堂和住宿。教师工资连续几年有了增加,国家投资,集体筹资、个人措资支持教育。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1985年后,学前教育有了发展,继乐育小学开办幼儿园、学前班之后,各村完小也相继开办了学前班。1995年起,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资,校园建设标新立异,为普及六年义务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8年,普及了六年制义务教育;2001年普及了实验教学,同年,学校根据《基础教育发展纲要》的目标要求,以养成教育为突破口,开展德育改革,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 11 - 2001年以来,随着课程改革浪潮的掀起,学校积极进行课程改革,转变思想、转变角色,树立新课程理念,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学校先后获得省、州级“文明学校”、“师范小学”、“五星级学校”、“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

2005年至2010年,学校信息宽带网、地面接收远程教育、校园广播、计算机室相继建成。2012年,全乡学生得到国家资助改善了营养早餐,通过了两基复检评估验收。

目前,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在“以人为本”的管理策略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乐育乡教育事业还在谱写新的历史篇章!

大 事 记

民国2年(1913年)

石屏县令派苏鸣章到思陀(乐育)任教员,代办土司李丁氏(思陀末代土司李呈祥之母)于乐育观音庙内开办“思陀乡立国民小学”。

国民3年(1914年)

云南抚军唐继尧特赠思陀乡立国民小学“乐育可风”匾额一块;石屏县长周勉之也以“热心教育”匾额相赠。

民国4年(1915年)

云南发动护国起义,老师在学校给学生宣传护国起义的重大意义。

民国6年(1917年)

思陀乡立国民小学开办高小班。

民国8年(1919年)

受“五四”运动影响,开始提倡新文化运动,学生写作开始应用白话文。

民国13年(1924年)

开展八段锦体操。

- 12 - 民国14年(1925年)

孙中山逝世,学校悬挂总理遗嘱(每星期一举行纪念周)。

民国16(1927年)

李呈祥承袭土司,学校由其接办,从此停办私塾。

民国21年(1932年)

学校开始有女生9人入学。

民国27年(1938年)

李呈祥派其弟李纯祥担任校长,扩修观音庙左右两厢及前后阁楼作教室、教员宿舍、办公室,开辟了花园;修理右侧“龙王庙”作阅览室,备有书刊数百册供师生和民众阅读。同时,28名女生迁至司署内,另聘女教员,实行男女分班教学(一年后合并)。

民国28年(1939年)

学校建立“中国童子军组织”,给学生制发童子军制服,配备鼓号进行训练,早晚实行集队升降旗。师生走上街头进行抗日救亡宣传。

民国29年(1940年)

土司李呈祥以800元半开的投资建盖学校大门(现尚存),时逢石屏县长周怀植到乐育等土司巡视,看到学校办得有生气,校风良好,校貌可观,及以“乐育英才”四字相赠,由教员杨绍安书写,镶嵌于新门顶端大方框里,左侧面则写有“不识字是痛苦的事啊!”给民众送子女入学以启迪。

民国32年(1943年)

于阿布村(龙车)开办乐育分校,乐育小学即改称“思陀中心小学”。给学生制发校徽,并于阅览室内开办一个幼稚班,招收40余名幼儿入学,李呈祥派其女李转章、弟媳吴桂珍任幼儿教员。同时在土司署内设补习班一个,满足了小学毕业后不能外出升学的就读要求。

民国33年(1944年)

学校加强自然科学,在老师的指导下,四年级以上的学生大规模

- 13 - 采集自然标本,陈立于校内。同时,开办了大新寨分校。

民国36年(1974年)

石屏地下党组织负责人钟君介绍进步青年李寿颐到乐育任教,在师生中传阅进步书刊,排演歌舞、话剧,传播革命思想,师生对追求真理收到启蒙和影响。

民国38年(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乐育小学自办新学来,共毕业17个班,学生200余人,有27人到内地继续升学,其中4人进入高中,2人进入大学。

1950年

春天,乐育解放,人民政府派人到学校恢复上课。6月,溪处、瓦渣等地发生暴乱,社会次序处于动乱之中,学校停办。

1951年

春季,社会次序逐渐好转,校长李纯祥于当地聘请李吉祥等4名教师恢复上课。

1952年

因初解放,群众子女学习文化的要求实属空前,乐育小学学生发展为273人,学校成立有村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组成的校务管理委员会,主管学校工作。

1953年

春季,县文教科决定在一二年纪开办“五年一贯制”试点(秋季停止试行)。秋季,改春季始业为秋季始业。年底,乐育小学有人民政府接收为公办小学,任命廖伯英为校长,教师统一有政府调配。同时,开办了窝伙垤小学。

1954年

3月,推行教育部颁布的《小学生守则》,使学生受到了共产主义的思想品德教育。7月,全体教职工集中到县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

- 14 - 国第一部宪法。

1955年

教师参加肃反运动,尼美小学开办。

1956年

抽调部分教师参加和平协商土地改革运动。6月,建立“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设立学区,管理区内所辖学校教学和行政工作。开办哈阿小学。

1957年

学习贯彻毛主席提出的“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

1958年

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集合”的方针,开展“教育大革命”,实行勤工俭学,办工厂、农场,进行实场教学。同时开办然仁小学,尼哈小学。

1959年

全县农村小学使用汉文、哈尼文两种文字开展扫除文盲工作。贯彻中央“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清理15岁以上的超龄生回生产对参加农业生产。

1960年

4月,于乐育召开首届文教群英会,评选出先进集体27个,先进工作者43人。有4个先进集体和1个先进个人被评为出席省文教群英会代表。

1961年

开办小丘小学。

1962年

3月,全学区学校学习贯彻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草案。7月,

- 15 - 全学区教职工集中于县城学习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1963年

3月,乐育全学区师生响应毛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

1964年

上级给乐育小学拨款一万元,拆除关圣庙和观音庙两间旧校舍,建盖了6个教室教学楼一幢。

1965年

贯彻毛主席春节座谈会精神,刘主席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精神,大办耕读小学耕读班。玉古小学、桂东小学、比若小学、妥色小学、东山小学、特扒小学、龙为小学、孟卡小学开办。

1966年

开始实施五年一贯制。在教职二中掀起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高潮。下半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停课搞运动,教育战线进入了十年动乱。

1967年

中小学课本停止编印发行,小学以毛泽东语录100条为教材进行教学;年底,各小学建立了“红小兵”组织,取代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开办阿尼垤小学。

1968年

9月,以学区为单位,集中教师进行“清理阶级队伍”历时1月之久,部份干部、教师遭受残酷斗争。11月,各学区相继成立“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先后复课闹革命,在革命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划线站队”,部分干部教师被揪斗。

1969年

1月,全县教师集中于县城,参加文卫政工会,进行“划线站队”

- 16 - 的集训。6月,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小学由贫下中农管理,领导“斗、批、改”。9月,学校实行五二二制,即小学五年,初高中各2年毕业。开办乐育小学、大新寨小学、娘普小学附设初中班。废除考试制度,初中招生也实行推荐入学。

1971年

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秋季,推荐工农兵上大学,初高中也采取推荐的办法招生入学。汉田小学、车妈小学、比自小学、蒙居小学、俄比小学开办。

1972年

文革中教师被打击、批判,无法进行正常教学,学生受影响,无心读书。

1973年

相继出现“白卷英雄”和“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四人邦”则煽动起了“反浪潮”,批判“师道尊严”的浪潮,使中小学教师的处境更加困难。

1974年

“四人邦”发动“批林批孔”运动,抛出“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造成升学考试制度,师生关系和教学秩序的极大混乱。

1975年

开展无产阶级斗争、生产斗争为主课,实行“开门办学”,进行“队校挂钩”,师生定期到生产队参加劳动。教学受影响,教学质量低劣。

1976年

1月,周恩来总理逝世;7月,朱德委员长逝世;9月,毛泽东主席逝世,师生员工怀着沉痛的心情悼念。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邦”,全体师生员工欢欣鼓舞,教育事业获得了生机。乐育小

- 17 - 学附中三个班中的两个班迁往旧新街,改办为农业中学(1978年迁回乐育小学附中)。

1977年

恢复考试制度,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大新寨小学、娘普小学的附中停办。

1978年

8月,进行整顿调整领导班子,撤销革命委员会和教育革命领导小组;撤销工人宣传队和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任命了校长,管理行政和教学工作。撤销“红小兵”组织,恢复“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坝美小学开办。

1979年

11月起,中小学实行班主任津贴。改正被错划为“左派份子”的教师,恢复名誉,妥善安置。乐育小学改称“乐育民族小学”。

1980年

4月,给百分之四十的教职工调整工资。依靠群众,集资办学。

1981年

3月,开设思想品德课,开展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5月,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9月,贯彻执行教育部正式颁布的《小学生守则》。

1982年

3月,以公社为区划,恢复学区,主管行政和教学工作。

1983年

7月,于乐育公社创办红河县第七中学,乐育民族小学附设初中班即并入七中。教师参加省教材教法过关考试。

1984年

6月,学区配备一位文卫助理员,管理全区文教卫生工作。9月,在乐育民族小学开办五年级寄宿制两个班,招收各乡学生100人,国

- 18 - 家每月给每生5元生活补助。给教职工享受书报费、边干补贴。在乐育区政府内开办一个幼儿班。

1985年

1月,教职工进行工资套政,实行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结构的工资制度,同时给教师享受教龄津贴。6月,撤销区文卫助理员。9月10日,欢度第一个“教师节”,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给教师发“纪念册”、“纪念章”。哈阿新学校教学楼建成,哈阿小学迁入新学校,同时更校名为“乐育希望小学”。窝伙垤小学开办学前班。

1986年

对未达标教师进行“教材教法”过关培训和考试。希望小学、然仁小学开办学前班。

1987年

乡政府内的幼儿园停办,学生迁入乐育民族小学办为学前班。

1988年

教师职称改革开始。全乡普及初等教育。

1989年

全乡小学召开德育工作会议,成立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坚持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素质。

1991年

乐育民族小学被评为县级“文明学校”。州级“少先队红旗大队”。

1992年

恢复职称评聘工作并走上正常化。

1993年

根据《红河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方案》,提出“普四”、“普六”、“普九”的整体规划。乐育中心校获州级首次“民族语文工作先进集体”。大新寨小学开办学前班。

- 19 - 1994年

乐育乡中心校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集中师资力量办学,逐步进行撤校和并校。

1995年

国家要求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学校设法制副校长,聘请乐育乡派出所所长兼任。

1996年

然仁小学、希望小学开办学前班。

1997年

然仁小学教学楼建成使用。

1998年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形式各样的兴趣小组活动。促进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养成。乐育民族小学被评为州级“文明学校”。

1999年

乐育乡“教管会”成立,乡长任主任,校长任常务副主任。乐育中心校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大新寨小学教学楼建成使用。

2000年

根据《基础教育发展纲要》目标要求,以养成教育为突破口,推进素质教育。学校党支部被评为乡级“先进党支部”。龙车小学新教学楼竣工使用。撤销迷哈小学并入乐育小学。

2001年

为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教师楷模,乐育中心校制定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乐育中心校被评为州级“先进单位”,县级“红河县小学生道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二等奖。窝伙垤小学新校址教学楼竣工投入使用。撤销玉古小学并入乐育小学。

2002年

- 20 - 乐育中心完小项目工程综合楼竣工投入使用。撤销妥色小学,哈脚小学并入然仁小学。

2003年

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尼美小学新校址教学楼竣工投入使用。撤销塔普小学并入然仁小学。撤销车玛小学并入龙车小学,撤销特扒小学并入大新寨小学。撤销教管会,恢复原学校领导机构。

2004年

乐育中心校被评为县级法制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奖,先进基层党组织。撤销坝美小学、比自小学并入尼美小学。撤销阿尼垤小学并入大新寨小学。

2005年

县教育局给各完小配备远程教育播放设备和电脑。“普九”、“普实”工作验收。乐育中心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文明学校”,被乡委政府评为“五星级学校”。撤销蒙居小学、俄比小学并入希望小学。尼美小学开办学前班。

2006年

乐育乡中心幼儿园开办,乐育民族小学学前班学生即并入幼儿园。乐育中心校分别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县级“先进党支部”。

2007年

乐育民族小学被立为全国“创建第三批科普示范县科普示范小学”。评为“创建第三批科普示范县先进集体”。

2008年

各学校对学生进行“三生教育”,并纳为教科书教学。

2009年

开始实行截留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的30%作为年终考核后的奖励性绩效分配。6月,乐育中心校被乡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获

- 21 - 县级“三生教育优秀作品展优秀组织奖”;9月获州级“弘扬延安精神先进集体”。州级“文明单位”;10月,被红河县委普法依法治县办命名表彰为“红河县依法治校示范单位”。

2010年

3月,乐育中心完小被县教育局评为“普及实验教学先进集体”。8月,被县关工委评为“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先进集体”,“红河县红领巾示范学校”。

2011年

7月乐育中心校被红河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

2012年

3月,人民政府给我乡所有校点学生享受营养餐补助,每生每天3元。10月,乐育中心校通过了两基督导复检评估验收。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大召开。

- 22 -

第一章 教育行政管理

第一节 机构体制改革

民国年间,思陀土司地区属县管辖。废除科举制后,石屏县令所辖土司兴办新学。民国二年(1913年),石屏县令派苏鸣章到乐育任教员,代办土司李丁氏(思陀末代土司李呈祥之母)主持开办初级小学,学校一切事物由土司管理,并先后将绝嗣和有争议的田产24亩收归学校为办学经费。民国十六年(1927年),李呈祥承袭土司,学校由其接办,学校一切事务也由其代办管理。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土司李呈祥派其弟李纯祥(字昌化,昆明成德中学毕业)担任校长,管理学校工作。土司李呈祥每年还拨2000块银元作办学经费,以优厚的待遇为学校从石屏聘请教师,教师膳食、烟茶、往返路费、薪金等一切费用皆由土司负责,且出资扩建校舍,配备学校管理员和校工。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由土司李呈祥出资资助阿布(龙车)开办第一分校,次年于大新寨开办第二分校。“思陀乡立国民小学”改称“思陀中心小学校”。在此间,校长除担任教学和管理学校事务外,学校的师资、经费等一切事务皆由土司李呈祥管理。

- 23 -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初,县人民政府设立文教科,管理全县文教事业。1952年教师实行聘用和由国家统一分配。1953年底,思陀地区小学校由人民政府接管,乐育、龙车、大新寨等地方办或民办小学转为公办小学,人民政府任命廖伯英为建国后的学区校长,教师统一由政府调配。当时全县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全县共设6个区2个办事处。乐育为思陀区,下辖8个乡、110余个自然村。1953年开办窝伙垤小学。1954年至1957年间,全县分别设七个区、五个区、六个区,乐育为四区。1955年开办尼美小学、架车小学,1956年开办哈阿小学。1958年,改区为人民公社,全县共设七个公社,乐育为红焰公社。公社下设大队。开办尼哈小学、然仁小学。任命阮祥林为乐育学区校长,孙自坤为教导主任,毛官祥为教导副主任共同管理学校工作。1961年恢复区建制,全县设六个区,乐育称乐育区,开办小丘小学。1965年,开办了玉古小学、归东小学、比若小学、妥色小学、东山小学、特扒小学、龙为小学、孟卡小学。

1966年曹增华负责学区学校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育行政管理出现了混乱现象。各学区在社队革命委员会领导下,建立了以贫下中农为主体的领导班子,公社称教育革命委员会,学区改设为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工人、贫下中农、宣传队分别进驻并管理学校,各地农村小学普遍下放到大队管理,学校停课搞运动,实行“开门办学”,进行“队社挂勾”,师生定期到生产队参加劳动。1967年开办了阿尼垤小学。在此期间提倡小学不出村,初中不出大队。1969年10月农村附设初中班遍地开花,乐育、大新寨、娘普小学设立附设初中班,停招三年的小学毕业生开始在附中招生(大新寨小学附中班1970年并入乐育小学附中班)。

1971年任命吴镇江为乐育学区校长,曹增华为副校长,任命聂海芬为乐育小学校长共同管理学校工作。1075年又任命邓维章为乐育小学校长。同时开设了汉田、车玛、比自、蒙居、俄比小学。1976

- 24 - 年,乐育小学附中有三个班,其中两个班迁往旧新街办为农业中学,虾里大队支部书记何奔福任校长。1978年仍迁回乐育小学办为附中,旧新街中学撤销。

粉碎“四人帮”以后,经拨乱反正,学校工作逐渐步入正轨。1976年恢复为区,1979年又由区改为公社,1984年——1987年又恢复为区,大队改为乡。1988年撤区恢复乡、镇。原来的乡改为办事处,1998年又把办事处改为村委会。1973年至1978年县在每个区设一名文教助理,参与协助该区教育工作,区政府设一名文工专职干部。1978年,撤销“贫管会”,及“教育革命领导小组”。任命王崇信为学区校长,李志德任教导主任管理学校工作。1979年,乐育小学校名改为“乐育民族小学”。1981年,恢复、建立和完善了小学规章制度。为提高教学质量,县人民政府确定迤萨、甲寅、乐育三所小学为重点小学,加强师资力量。1978年至1981年,文教助理暂时撤销,直接由中心小学管理学校事务,1981年至1984年,姚建兴任学区校长,王金才任教导主任。1993年恢复推行文教助理——校长双重行政管理制。是年,于乐育开办红河县第七中学,乐育小学附设初中即并入七中。1984年,任命姚鼎亮为乐育学区校长,李志德任副校长,何学明任教导主任管理学校事务。区、乡支部书记亲自抓教育各村村长兼任夜校校长,抓业余扫盲工作。

1987年,任命李志德为学区校长,车伟明为副校长,何学明任教导主任管理学校工作。1989年,姚鼎亮接任学区校长,黄建华任党支部书记,倪旭光任副校长,郑朝增任教导主任管理学校事务。1993年,倪旭光接任校长,车伟明任副校长,马初斗任教导主任,姚黎明教导副主任管理学校工作。

1995年至2006年,车伟明分别任学区负责人、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其间,1995年至2003年,刘玲飞任副校长;1996年至2003年,李善文任副校长;1996年至1997年范永康任教导主任;1996年至2006

- 25 - 年,陈贵才任总务主任;1997年至1998年宗瑞华任教导主任;1998年至2003年,杨志发任教导主任;2003年至2006年孙志明任教导主任;2003年至2006年,杨志发任副校长管理学校事务。

1999年,成立了乐育乡教育委员会,(简称教管会),由乡长任主任,学区校长任常务副主任,中学校长任副主任,下设委员,由中学副校长、学区副校长、财政所长、地税所长、综合办主任等担任,撤销原学区领导机构,学区的职务、业务工作由教管会全面负责。教管会设办公室于乐育中心校,由李善文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有杨志发、邓发光(中学教师)、李隆艳、李永明。中学领导机构不变动,由乡教管会统一管理。

2003年,撤销教管会,恢复原学校领导机构,乐育学区改称“乐育乡中心完小”。

2006年至2013年,杨志发任乐育中心完小校长兼学校党支部书记,姚黎明任总务主任。其间,2006年至2009年,刀祥宝任副校长;2006年至2013年,孙志明任教导主任;2008年至2011年,李周军任学生处主任,2011年至2013年任副校长;张林刚任任学生处主任,管理学校工作。

1993年后,中共中央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同年9月,我县召开了全县教育工作三级干部会,紧接着制定了《红河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方案》提出“普六”“普九”的整体规划。乐育乡中心完小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集中师资力量办学,逐步进行撤校并校。1993年至2011年,先后把28所小学撤并为11所,撤销妥色小学、东山小学、塔普小学、哈角小学、格吾小学并入然仁小学;撤销坝美小学、比资小学并入尼美小学;撤销蒙居小学、俄比小学并入希望小学;撤销玉古小学、桂东小学、尼哈小学并入乐育民族小学;撤销提扒小学、阿尼垤小学并入大新寨小学;撤销孟卡小学并入窝伙垤小学;撤销车玛小学并入龙车小学。至此,乐育乡有乡级完小1所(乐育民

- 26 - 族小学),村级完小5所(然仁、尼美、大新寨、窝伙垤、龙车小学),村小5所(小丘、希望、龙为、汉田、比若小学)。由乐育乡中心完小领导班子统一管理教育教学工作。

校务班子一览表

- 27 -

- 28 -

第二节 学 制

清代所设私塾,没有统一和固定的学制,学生无年限。清末废科举,兴办新学。清廷颁布壬寅学制,称为“五·四”学制,即:初等小学五年,高等小学四年。

民国成立以后,又颁布“壬子学制”,即:“四·三”学制。民国教育部在“小学校令”中规定:小学分初等小学、高等小学,初等小学学制四年,高等小学为三年。民国六年(1917年)改为“四·二”6年制,初小4年,高小2年。民国十四年(1925年)教育部颁布“小学章程”,规定小学为前后两段,前段为初等小学,修业4年,后段

- 29 - 为高等小学,修业2年。称“四·二分期制”。思陀地区民国二年(1913年)始办新学,学制为“四·二”制。此种学制沿袭至解放初期。

1953年,人民政府接管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实施五年一贯制的指示》,在迤萨、乐育两校的一、二年级举办“五年一贯制”试点班,其他班级仍沿用旧制不变。后因师资、教材等条件所限,加之少数民族生居多,语言隔阂等因素,学生负担过量,不相适应,于是年秋停试。随后,1953年11月26日,在《关于整合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中指出:关于小学五年一贯制,从执行情况看来,由于师资、教材等条件准备不足,不宜继续推行,小学一律暂按“四·二”制办理,即恢复“四·二”制。

1958年,全国学制改革实验蓬勃兴起。红河县农村小学普遍办起了复式班,集镇小学办起了“二部制”。到1961年,认为实行小学五年一贯制是并不困难的,又由“四·二”制改为五年制。1963年7月,教育部又发出通知:小学继续试验五年一贯制,要求达到新订六年级小学教学计划达到的程度,又根据试验学校可多一些的精神,试验的学校由少到多,逐步扩大。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制没有统一规定。在“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口号指导下,小学各自缩短了学制年度。1969年7月开始,全学区统一实行五年制。

1978年教育部颁布《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中规定:全日制小学学制为5年,统一秋后始业,全学区又一律实行五年一贯制。1983年秋季,乐育学区一年级实行六年制,其他班级实行五年制,两种学制并存。至986年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根据“国家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和云南省“义务教育的基本学制为初等教育为六年,初级中等教育三年”的精神,全乡小学改为六年一贯制。至2013年乃实行义务教育的基本学制。

- 30 -

第三节 课 程

思陀新学属官办性质,民国二年(1913年)始办初级小学。课程设国文、历史、地理、算术、体操、图画、修身等科目。民国六年(1917年)开办六年制高级小学,高等小学的课程设国文、历史、地理、算术、体操、图画、修身、读经、格致等课程。民国十年(1921年),初等小学课程设国文、修身、算术、图画、唱歌、体操六科。高等小学增设历史、地理共八科,每周还写一篇作文,交一次书方。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初等小学设公民、国语、算术、常识、体育、音乐、图画七科。高等小学增设历史、地理,改常识课为博物课。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全国教育联合会课程标准委员会,根据“新学制”制定课程简表,高级小学均应设国语、算术、社会、自然等科目(详见表一)。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从三年级起开设童子军课。抗日战争时期,开设过战时课。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教育部又修订了小学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间,学校开设公民训练、国语、常识、算术、工作、唱游等课程。

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以低中高年级分设课程,低年级设国语、算术、公民、音乐、美术、体育六科;中年级增设常识、卫生共八科;高年级增加历史、地理、政治、卫生共十科,从四年级起,算术中开设珠算课,国语包括作文、书方在内。

建国后,小学课程几经变革。1951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四·二”制小学教学科目,初级班(1—4年级)设国语(含常识)、算术(含珠算)、体育、音乐、美工;高级班(5—6年级)增设自然、历史、地理等科。自然包括卫生、常识;美工包括图画、劳动。1954年后国语改称语文,包括阅读、作文、写字,同时开设朝会、周会、课外活动。1955年,又增设手工劳动课,每周1节。

1958年,五六年级增设过社会主义与农业常识课,每周各一节,

- 31 - 四至六年级改手工劳动为生产劳动,每周4节。语文课中增设过汉语拼音内容。

1963年,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小学课程设置语文、算术、自然、地理、历史、生产常识、体育饿、音乐、图画、手工、劳动等科目。初小减设自然、历史、地理3科。四年级以上班级,每年要求劳动半个月。

“文化大革命”前期,没有统一教材,结合形势,学习《毛主席语录》,学习《老三篇》、《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文化大革命十六条》等,兼学识字,同时也学一些算术和科学知识。1970年秋季开始,逐步使用云南省自编的教材,课程设置政治、语文、数学、常识、革命文艺、军体、学学工学农(后改为音乐、体育、劳动3科并增设美术)。取消了原有的历史、地理、自然等课程,降低了文化方面的要求。

1977年,贯彻执行《云南省教育厅中小学学制和课程设置试行意见》,课程设置了政治、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美术、常识、学工学农。1981年停开政治课,增设思想品德课。恢复三年级设自然课、四年级设地理课、五年级设历史课,在中心小学设有课外活动、周会、班会、自习等项目活动课。

1986年开始,六年制小学三年级以上增设自然课,统一开设了语文、数学、思想品德、自然、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手工劳动、课外活动等科目。一二年级减设历史、地理、自然3科,三四年级减历史、地理两科。1990年开始从一年级设置试行自然课,二年级起增设社会课。2000年后,中心校增设过英语课,后因各种因素取消。这一阶段,应试教育较为突出,小学生统考科目仅限语文、数学,故课程设置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只设了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美术等科目。

2006年,国家修订了《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作出了明

- 32 - 确规定后,对基础教育课程进行了改革,2008年在全省全面实施。至2013年,全乡学校根据《素质教育法》和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课程要求,结合实际,一年级开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音乐、体育、美术、地方教材、活动、班会等九门课程;二年级开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三生教育、地方教材、音乐、体育、美术、活动、班会10门课程;三年级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信息技术、地方教材、科学、三生教育、音乐、体育、美术、活动、班会12门课程;四年级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科学、劳动、信息技术、三生教育、地方教材、音乐、体育、美术、活动、班会13门课程;五年级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科学、信息技术、三生教育、民族团结、写字、劳动、音乐、体育、美术、活动、班会14门课程;六年级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科学、地方教材、信息技术、劳动、写字、音乐、体育、美术、活动、班会13门课程。

附:各时期课程设置表

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说明如下

高等初等课程表

民国四年公布

小学课程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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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县民国时期高等、初等小学课程设置情况表

民国十年

红河县民国时期高等、初等小学课程设置情况表

民国十三年

红河县民国时期高等、初等小学课程设置情况表

民国三十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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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四•二制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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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四•二制教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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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草案)

教育部一九五五年

- 37 -

注:1. 每学年实际上课时间总数34周。

2.上课时间每节以45分钟为准(课后休息10分钟为原则)。 3.语文、数学总时数中包括写字时间,一二年级每周3课时,三四年级每周2课时,五六年级每周1课时。

4.算术内的珠算,在四五年级教学,每周各1课时。

云南省一九五八至一九五九年度小学教学计划(草案)

省教育厅

- 38 -

注:1. 每学年上课实际周数34周,复习考试时间在外,各地自行掌握。

2.各年级每节课上课时间仍定为45分钟

云南省农村简易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教育厅

一九八0年

- 39 -

注:1. 执行本计划的小学学制为六年,使用省编简易小学教材。 2.全年52周,上课40周(包括复习、考试),农忙假10周,机动时间2周,每周上课 18至20节,每天上3至4小时。

全日制五年小学计划(修订草案)

教育部 一九八一年

- 40 -

这一次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精神,并经过调查研究,总计了历史经验而修订的。

1. 在教学如假期时间安排上,规定全年放寒暑假由8周延长为10周。全年教学时间改为36周,复习考试4周,机动两周(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由学校自行掌握),农村小学可以用一部分假期时间和劳动时间放农忙假。

2. 在课程设置上,增设思想品德课,一至五年级仍每周各一课时。 3. 外语一般不勉强开设,具备师资合格条件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四五年级开设,每周各3课时。

4. 自然改为从三年级起开设,三、四、五年级每周各2课时,恢复地理、历史课,分别在四五年级开设,每周均2课时。

- 41 - 5. 要求严格控制作业量,一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二三年级一般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五年级一般不超过1小时。要切实保证小学生每天有10小时的睡眠时间。

6. 对每节课的时间也作了规定,一二年级为35分钟;三、四、五年级为40分钟,每节课后休息10分钟。每天第二节课的休息时间延长为20--30分钟。为了避免打铃互相干扰和照顾低年级儿童的特点,一二年级仍可排为40分钟,但须在每节课中间有5分钟的室内休息或活动。

全日制六年制农村小学教学计划(草案)

教育部一九八四年

- 42 -

注:各项活动,根据农村实际情况酌情安排

全日制六年制农村小学教学计划(草案)

教育部 二0一二年

- 43 -

第四节 管 理 制 度

清代私塾,一般由塾主管理,主要是支付塾师的薪金。 民国时期,各类公立、私立学校由教育行政机构主管。红河县思陀,地处边疆,属土司辖地,学校由土司代办、管理。解放后,学校开始统一由文教科主管,实行校长统一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1953年乐育小学由人民政府接管,任命了校长负责管理学校。乐育乡地域辽阔,教育发展不均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目标化、制度化,根据乐育中心完小实际情况,在

- 44 - 原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2008年12月修订了《乐育中心完小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教师管理

㈠师生管理

第一.教师要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对所负责的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实行责任追究。

第二.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学生第一的观点,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基点,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教师要注意文明、规范用语、不讲粗话,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勤奋敬业,不做影响工作的事,不说影响工作的话,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四.教人有道,育人有方。教师要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积极正确地引导学生,在教学领域里切实做到因材施教,要教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任何时候均不得将学生撵出教室,让其站在走道上。任何个人均无权拒不接收学生。

第五.在教学活动中,教室必须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第六.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不得视而不见。

第七.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尊重同事,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第八.要密切联系学生家长,坚持家访制度。学生缺勤、生病或违纪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 45 - ㈡出勤管理

1、教职工星期天下午8:00以前务必归校,否则按一天事假计算;星期五下午4:00,其它校点2:00方可离校,否则按半天事假计算。

2、会议考勤:四次迟到,二次缺席,一次早退均按一天事假计算

上班考勤:教师在上课前务必提前到达教室,上课铃声停2分钟后进教室者视为迟到,累计四次迟到记为一天事假。

公益活动考勤:四次迟到,二次缺席,一次早退均按一天事假计算

3、在工作日内,教职工有病,有事请假一律凭假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若特殊情况未写假条,但需口头向领导请假,归校后2天内写补假条补假,由中心完小校长审批,乐育中心完小三天内的请假由教务主任审批,超过三天者须报中心完小校长审批。

4、中心完小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学生处主任、办公室主任、报账员、各村校长请假,由中心完小校长审批,乐育中心完小三天内的请假由教务主任审批,超过三天者须报经中心完小校长审批。

5、各类人员出差,须报经中心完小校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按考勤处理。

6、节假日前后不得请假,若请假期间包含双休日,则将双休日记为假。

7、参加学历晋升学习、考试的教师,正常工作日内进行的面授、考试,请假须提交书面请假条和院校学习考试通知书,经中心完小校长批准,给予含学习考试时间加往返路途时间为假日,年终不计入考勤,但不算满勤。

8、教职工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含女婿、儿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家孙、外孙、配偶等去世,乐育本乡籍的給假5天,

- 46 - 外乡籍的給假7天,外县籍的給假10天(含路途)办理丧事,年终不入记考勤,但不算满勤。

9、乐育中心完小教职工在工作日内办理自己的婚事,給假3天,办理子女的婚事,給假2天。若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则按上级政策执行。

10、班子成员及各村校长,每学期给机动假3天。

11、值周领导、教师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每周交接班时间为星期一上午8:00前,执勤每缺一天,则按一天事假计算。

二、教学管理

㈠备课制度

教师必须在深钻教材,了解学生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地利用教学参考资料,选择恰当的教法,精心设计教案。教案要求:

1、有明确的教学目的。

2、主要的教学内容。

3、教具准备。

4、教学方法与实用的教学程序设计。

5、板书设计。

6、作业设计。

7、教学反思。

教研组、年级组定期组织集体备课,同年级同学科要求按材料的内容每学期集体至少研究一次,主要研究教法,研究突破难点的技巧,研究教材的把握与运用。

教师备课,要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参考资料的要求,分节次备课,备课要按进度进行,滞后备课按未备课处理。同时,备课要做到备教材、备教参、备学生,要努力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

㈡上课制度

- 47 - 1、无教案,不准进入课堂教学。

2、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定,课前检查学生学习常规,力求课堂教学严谨、活泼、有条不紊,并做好班级日志。

3、建立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抽烟、不自行调课、不坐着讲课(带病上课除外)、不穿拖鞋进入教室。自行调课,旷课一节,按一天事假计算。

4、教师必须严格控制课堂教学时间,力争做到讲练结合,交给学生主动学习的钥匙,把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作为基础教育的最大目标,确立终生求学的思想。

5、传授知识要观点正确、知识准确,注重运用启发式教学,教学时姚注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精讲多练,举一反三,特别要注意学法指导,智能开发与能力培养,切实培养学生的注意、观察、记忆、想象和思维能力,切实培养学生的主动、自觉学习的习惯,切实发挥好学生的主体作用。

6、教学中,必须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注重差生的学习兴趣培养,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思想道德水平。

7、板书要规范实用,书写要正确美观,教态要和蔼可亲、严肃大方,语言要精练、通俗、规范,力求富有趣味性。必须使用普通话。

8、课后听取学生反映,了解教学效果,采纳学生的正确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9、每学期每位教师参加一次公开课教学,青年教师采用多媒体教学。

10、开齐课程,上足课时。

11、班子成员,报账员出差、开会,临时有事不能正常上课时,与所任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调课,不安排代课。

㈢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

- 48 - 1、作业分课内、课外作业,作业内容要精选,分量要适度,课内作业当堂完成。

2、严格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对字迹、格式都应有明确的要求,错题要更正,培养学生认真作业,精益求精的好作风。

3、各科作业做到精批,且作业批改要及时、准确、字迹工整、符号统一,有指导性、启发性。

4、教师批改作业时,应记载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 ㈣听课制度

每学年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

三、绩效分配办法

为适应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提高教师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乐育中心完小积极推行绩效分配制,每学年把所有教职工的绩效工资部分全部纳入每年的绩效分配资金,绩效工资以分完为原则,依据综合成绩实行分配,体现绩高多得,绩低少得的分配方式。

1、计算办法:分年级分科目计算出中心完小总综合成绩,计算出分值,计算出平均综合成绩,最后用个人综合成绩(含类区分)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比较进行分配。

2、综合成绩=平均分×20% + 学生数×30% + 优秀率×30% + 及格率×20%

3、类区划分:乐育小学为一类区,各村完小、希望小学为二类区,其他小学为三类区(复式班教学点在三类区的基础上再降低5分)

4、一二年级一类区综合成绩高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10分,二类区综合成绩持平中心完小综合成绩,三类区综合成绩低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10分进行分配。

5、三四年级一类区综合成绩高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5分,二类区综合成绩持平中心完小综合成绩,三类区综合成绩低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5分进行分配。

- 49 - 6、五六年级一类区综合成绩高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3分,二类区综合成绩持平中心完小综合成绩,三类区综合成绩低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3分进行分配。

7、担任复式班教学的教师,计算出其所担任主科的综合成绩,用其综合成绩与综合成绩较低的年级比较,进行计算。

四、奖惩制度

㈠六年级奖惩办法

1、乐育小学毕业班语、数统测平均分以高于全县平均分3分为基准;其他小学以低于全县平均分3分为基准进行考核,每超基准1分奖科任教师10元。

2、乐育小学毕业班语、数统测及格率以高于全县及格率10个百分点为基准;其他小学以低于全县及格率10个百分点为基准进行考核,每超基准1分奖科任教师10元。

3、乐育小学毕业班语、数统测优秀率以高于全县及格率10个百分点为基准;其他小学以低于全县优秀率10个百分点为基准进行考核,每超基准1分奖科任教师10元。

4、乐育乡毕业统测成绩全县排名较上一年提升一名,每一位毕业班教师奖50元;提升二名,奖100元;提升三名以上(含三名),奖200元。

5、参考率达100%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科任教师50元。参考率达不到100%的班级惩班主任20元,科任教师50元。

6、毕业班综合成绩获全县第一名,奖2000元;2至10名,奖800元;11至20名,奖600元;21至30名,奖400元;31至40名,关300元;41至50名,奖200元;51至60名,奖100元;61至70名,惩50元;71至80名,惩100元;81至90名,惩150元;91至全县倒数11名,惩500元。全县倒数10名(包括后10名)内的高级教师实行高级低聘,初职教师惩本人6月份(除住房公积金、

- 50 - 医疗保险外)的全额工资。

7、六年级毕业统测平均分较本班前一学年末统测平均分提高1分奖3元,重新编班组建的班级当年不享受此规定。

(二)、一至五年级奖惩办法

1、一至五年级语、数学年末统测综合成绩获全乡第一名者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50元(综合成绩=平均分× 20%+学生数×30%+优秀率×30%+及格率×20%)。

2、一至五年级学年末统测平均分较本班前一学年统测平均分每提高1分奖3元,重新编班组建的班级或无可比性的班级当年不享受些规定。

3、五年级参考率达100%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科任教师50元。五年级参考率达不到100%的班级惩班主任50元,科任教师50元。

4、跨年级任主科或担任同年级两门以上的主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计算出其所担任主科的综合成绩,用综合成绩与半单科综合成绩较低的科目比较,进行计算。

5、一至五年级平均分、优秀率完成学校下达的指标,每项奖50元。

6学年末统测乐育小学男教师满50周岁,女教师满45周岁,学年末统测平均分低于40分(含40分),其他学校男教师满50周岁,女教师满45周岁,学年末统测平均分低于30分(含30分)的初职教师;乐育小学男教师未满50周岁,女教师未满45周岁,学年末统测平均分低于45分(含45分),其他学校男教师未满50周岁,女教师未满45周岁,学年末统测平均分低于35分(含)35分的初职教师,一次性惩本人6月份(除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外)的全额工资。(此条不包括复式班教学教师)

注:代课教师教学奖励与以上奖励相同,但不惩。

- 1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

乐育乡中心小学校志

乐育乡中心小学 编

- 2 - 乐育乡中心完小校长、党支部书记 杨志发

教育的发展是同人类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相一致的。修志乃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有利当今,惠及后人的一件大事。值此乐育中心小学百年华诞之际,乐育乡中心小学组织校志编写领导小组和写作班子,着手校志编篡工作,从史海中,一件一件地有序地整理出来,形成专著,这是对不同时期乐育乡小学教育发展高度的概括与总结,必将对乐育教育产生深远的意义。

乐育乡小学办学历史悠久,素来被誉为“重文之乡”。追溯乐育办学历程,据史料记载可追溯到清末由乐育村塾师高国英、张明彩等于家中开办的私塾。民国2年(1913年),代办土司李丁氏于乐育观音庙内(现校址)开办思陀乡立国民小学,民国32年(1943年)于阿布村(龙车)开办分校,次年于大新寨开办第二分校,乡内小学相继渐渐得到发展。

新中国建立后,乐育乡的教育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贯彻多种形式办学期间,出现了村村办学的局面,全乡51个自然村除极个别村外几乎均设立了小学教学点。1998年,乐育乡普及了六年义务教育,2001年普及了实验教学,2012年,通过了两基复检评估验收。乐育乡的教育得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现代砖混结构取代了庙宇、仓库和土木结构。校园文化建设、育人环境、办学设施日趋完善。

“以史为鉴,可以知兴废,以人为鉴,可以知得失”。百年来,中心学校的教师工作经历了许多历史性事件,在这些事件中面临过诸多困难,但“彩虹总在风雨后”,经过艰辛的探索于拼搏,教育终于走上了良性发展的轨道;一是关心支持教育已成为社会共识,兴教之风蔚然而起,初步形成了领导聚精会神抓教育,教职员工碑精竭力办教育,社会各界群策群力帮教育的全新格局;二是质量意识深入人心,

- 3 - 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所需的教师队伍逐步得到加强,整体教育学质量得到极大提高,赢得社会的认同;三是“普六”、“普九”后教育设备基本到位,教育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四是人事制度改革后,特别是教育综合改革后,以德育为主线,教学为中心,发展为目标,增强了发展后劲。

总结历史是为了放眼未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人们对教育的期望值越来越高,我们取信于社会,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部教育史书就是社会发展史的缩影。《乐育乡中心小学校志》记载了1913年至2013年100年间学校发展的历程。该《志》以学校的历史变迁为主线,以党的教育方针为经纬,以办学特色为重点,站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以求真务实为基调,采用“横排纵写,述而不论,讲今略古”的志书体例手法纂写,纵不断线,横不缺项。除序言、凡例、概述、大事记外,同时附有政策性文件,翔实述写教育改革,学前教育,小学教育,成人教育,德、体、美、劳教育,教研、实验教学,教师、学生,教育管理,教学成果。资料真实,详备;结构上主线明晰,脉络清楚;文风上严谨、朴实、简洁、流畅,为乐育乡小学教育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为教育科学研究提供了详实可靠的资料,为今后及后人了解一百年来乐育中心学校小学教育发展和改革及历史,认识乐育中心学校小学教育兴衰起伏变化的进程,提供了极大方便。为“科技兴教”提供了广泛的历史参照。

回顾历史,展望新途,不仅是对先贤的告慰,更是对律己诲人、劳苦功高的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褒扬。这次写志,各完小都给予高度重视,动员人力,收集资料。在这里,我们给予充分的肯定和感谢。 面对历史,畅想未来,我们充满自信,更充满希望。

凡例

- 4 -

一、本书记载时限上至民国2年(1913年),下至2013年上半年,个别资料上溯至清末私塾的兴办。

二、本书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红河县志》、《红河县教育志》的篇目及相关资料为编写的借鉴模式和依托材料进行编辑,属专业史态。

三、本书遵循“存真求实”的修志方针,广征博采口碑资料、文史资料,力求实事求是地反映本乡的办学历史和现状。

四、书稿内容按所收集资料编写,内容详略均由所收史料的多少决定。

五、本书采用章、节、目编纂,述而不确,寓褒贬于事实中。述、记、传、图、表、录综合表述,以志为主体。历史纪年,1950年前,沿用历史习惯通称,在括号内加注公元,1950年以后,一律用公元纪年。

六、书中图表、计量、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

七、本书力求反映“人民创造历史”的观点,着力表述群众兴学育才的活动,所以反映的历史和现状基本情况,着举其大端,择其大事、要事和各个历史时期突破性新事,显其特点,并本着详近略古的原则记述。有的项目档案缺失,只能作零星或断代叙述。

八、书中录用前人的总结、计划、任务及管理办法是除错别字加以订正外,绝大部分语句及文章内容未改动,力求保持原汁原味,使其体现时代特征。

九、对人名的称谓,一般用第三人称直书姓名,除引用原文外,不加职称及褒贬之词,使用古地名加注今名。

十、本书以文为主,辅于图、表、照片,以求图文并茂。

十一、本书按一般专业志“小而细”的要求。体例与“县志”稍有区别,即虽有述、记、志、传、图、表、录,但以教育范畴为主体。

- 5 - 十二、本书“人才表”为自1913年以来乐育所辖全乡域各村完小校点培养输送出的,现已在工作岗位上的人才(含退休和已故者,部分人才因资料欠缺而未能收入)。

十三、本书“人物”章里的人物,除历任校长及个别具有广泛代表意义的有关方面人物外,其余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用“以事系人”的方法,以“简介”、“名录”等形式加以记录,以求达到“记载先进,激励后人”的目的。

目 录

- 6 -

概述„„„„„„„„„„„„„„„„„„„„„„„„„„„ 大事记„„„„„„„„„„„„„„„„„„„„„„„„„„

第一章 教育行政管理„„„„„„„„„„„„„„„„„„„

第一节 机构体制沿革„„„„„„„„„„„„„„„„„„„

第二节 学制„„„„„„„„„„„„„„„„„„„„„„

第三节 课程„„„„„„„„„„„„„„„„„„„„„„

第四节 管理制度„„„„„„„„„„„„„„„„„„„„

第五节 岗位职责„„„„„„„„„„„„„„„„„„„„

第六节 思想品德教育„„„„„„„„„„„„„„„„„„

第七节 安全工作„„„„„„„„„„„„„„„„„„„„

第二章 乐育乡小学发展概况„„„„„„„„„„„„„„„„

第一节 乐育村完小简介„„„„„„„„„„„„„„„„„

第二节 龙车村完小简介„„„„„„„„„„„„„„„„„

第三节 大新寨村完小简介„„„„„„„„„„„„„„„„

第四节

窝伙垤村完小简介„„„„„„„„„„„„„„„ 第五节

然仁村完小简介„„„„„„„„„„„„„„„„ 第六节 尼美村完小简介„„„„„„„„„„„„„„„„

第三章 教师队伍建设„„„„„„„„„„„„„„„„„„

第一节 教师来源„„„„„„„„„„„„„„„„„„„„

第二节

教师条件的要求„„„„„„„„„„„„„„„„ 第三节

教师工资„„„„„„„„„„„„„„„„„„„

- 7 - 第四节

教师任用„„„„„„„„„„„„„„„„„„„ 第五节

教师的培训与考核„„„„„„„„„„„„„„„ 第六节

职称评聘„„„„„„„„„„„„„„„„„„„ 第七节 教师参政议政„„„„„„„„„„„„„„„„„

第四章 党群组织„„„„„„„„„„„„„„„„„„„„„

第一节 党组织„„„„„„„„„„„„„„„„„„„„

第二节

少年儿童„„„„„„„„„„„„„„„„„„„ 第三节

教职工组织„„„„„„„„„„„„„„„„„„ 第五章

第二课堂„„„„„„„„„„„„„„„„„„„„

第六章 经费„„„„„„„„„„„„„„„„„„„„„„„

第一节 清末及民国时期教育经费„„„„„„„„„„„„„

第二节 新中国建立后的教育经费„„„„„„„„„„„„ 第七章 幼儿教育„„„„„„„„„„„„„„„„„„„„„

第一节 幼儿教育发展概述„„„„„„„„„„„„„„„„

第二节

课程设置„„„„„„„„„„„„„„„„„„„ 第三节

教育管理„„„„„„„„„„„„„„„„„„„ 第四节

保教业务„„„„„„„„„„„„„„„„„„„ 第八章

教研工作„„„„„„„„„„„„„„„„„„„„

第九章 “两基”教育„„„„„„„„„„„„„„„„„„

- 8 - 第十章 人物„„„„„„„„„„„„„„„„„„„„„„

第一节 人物传略„„„„„„„„„„„„„„„„„„„

第二节

人物简介„„„„„„„„„„„„„„„„„„ 第三节 先进人物名录„„„„„„„„„„„„„„„„ 附录„„„„„„„„„„„„„„„„„„„„„„„„„„ 后记„„„„„„„„„„„„„„„„„„„„„„„„„„

概 述

乐育乡位于云南省南部红河中游南岸的哀牢山余脉之间,属边陲地区,居民主要以哈尼族、彝族为主,离县城23公里;地理坐标为北纬23度19分,东经102度19分。东和宝华乡同脉,南跟洛恩乡分岭,西、北与浪堤乡、勐龙乡毗邻。

乐育乡办学历史,最早可追溯到清明末期,乐育村塾师高国英、张明彩等于家中开办的私塾,至1931年与思陀代办土司李丁氏开办的“思陀乡立国民小学”并存。至1927年李呈祥承袭土司,接管学校后停办。他的代办学校举措对乐育乡的教育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

民国(1913年)以后,乐育村办起了“乡立国民小学”。随增的学校有龙车、大新寨等。教育体制实行四二分制,教育方法方式仍沿袭古代书院的“先经义而达事理,先经谕而图上进”的原则进行,重文轻理的思想意识和传统观念没有消除,讲求作文,注重书法。民国21年(1921年)明国政府公布了《小学法》,按此法第一条:“小学应遵重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实施方针以发展儿童身心,培养国民之道德基础及生活所必须之基础知识,技能的精神”,改变了历史上哈尼

- 9 - 族、彝族等少数民族不进学堂,不好读书的传统习惯,逐渐有哈尼族、彝族学生进入学校就读。民国32年(1943年)于阿布村开办乐育分校;次年又于大新寨开办第二分校。根据民国《小学法》,按当时的教育体制,乡镇驻地均没有(六年一贯制)中心小学。故改称“思陀中心小学校”。抗日战争暴发后,学校的教育和民族存亡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全国进入抗战时期,学校除了教授当时的课程设置(国文、国语、修身、历史、地理、算术、音乐、图画、手工等科)外还增设战时常识课,利用板报、公演、公唱抗日歌曲等形式,宣传抗日救亡思想,大力开展抗日宣传活动。在次期间,学校也培养了不少优秀学生,考入石屏、昆明等中学及大中专学校就读。廖伯英、白祖文等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新中国建立后,人民政府接管了教育,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共同纲领》,学校认真贯彻执行“我们的教育是新民主主义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的规定和教育部关于“教育为工农兵服务,为生产服务的方针”,唤起获得新生的人民大众学习文化,大力开办“农民识字夜校”,夜校不分老幼,不分男女性别。经过努力,使极大多数读不起书的穷苦人民摘掉了文盲的帽子,揭开了民族教育的序幕。窝伙垤小学、哈阿小学、然仁小学、尼哈小学相继开办。

1953年以后,学校正式建立了领导班子,廖伯英任建国后的首任校长。为了贯彻“有计划、有步骤地、谨慎地作进一步可能与必要的改革为建设新教育而努力”,“同时并将思想僵化、文化素质较差,不适应新的教学业务留用的教师予以辞退”,部分教师被冤枉错处。同时,建水、蒙自等地的部分师范生,边纵中适合做教育工作的人员及当地先进的知识分子等充实了教师队伍。当时,广大教师一边教书,一边参加土地革命运动。1958年随之而来的“大跃进”、“大战钢铁”、“公社化”等革命生产运动频繁,在运动中又有部分教师被错划成右派,学生下放劳动支援农业生产和“大战钢铁”,教育教学质量收到

- 10 - 冲击。

1960年至1965年,教育形式基本得到好转,乡内新增了许多村校点:如玉古、桂东、比若、妥色、塔普、特扒、龙为、孟卡等。教育得到了极大的发张。教师队伍得到了补充和加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学校再次受到冲击,教育计划与发张基本停顿。受人尊重的教师被视为“臭老九”。在10年动乱期间,教师被批来批去,学生无心读书,管理生产混乱,办学不规范。追求“小学不出村,初中不出大队”,农村小学附设初中班到处“开花”。

1969年10月,乐育、大新寨、娘普小学附设初中班同时诞生。大新寨小学附设初中班1年后并入乐育小学附中,娘普小学划归浪堤乡,乐育小学附设初中1983年并入红河七中(乐育中学)。在这个历史背景下,虽然方便了适龄儿童就近,就地上学,但由于师资及办学条件较差,教学质量难于保证。

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学校教育重获生机,恢复了考试制度,管理逐步走向正规化。各级党委政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狠抓教育教学质量;并不断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投入,将考试合格的民办及定点教师转为公办教师,从社会上招收初、高中生充实教师队伍;开办了五年制半寄宿制班,国家对学生实行部分生活补贴,开办学生食堂和住宿。教师工资连续几年有了增加,国家投资,集体筹资、个人措资支持教育。有力地推动了教育事业向前发展。

1985年后,学前教育有了发展,继乐育小学开办幼儿园、学前班之后,各村完小也相继开办了学前班。1995年起,国家加大了对教育的投资,校园建设标新立异,为普及六年义务教育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998年,普及了六年制义务教育;2001年普及了实验教学,同年,学校根据《基础教育发展纲要》的目标要求,以养成教育为突破口,开展德育改革,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 11 - 2001年以来,随着课程改革浪潮的掀起,学校积极进行课程改革,转变思想、转变角色,树立新课程理念,以人为本,开拓创新,学校先后获得省、州级“文明学校”、“师范小学”、“五星级学校”、“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

2005年至2010年,学校信息宽带网、地面接收远程教育、校园广播、计算机室相继建成。2012年,全乡学生得到国家资助改善了营养早餐,通过了两基复检评估验收。

目前,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在“以人为本”的管理策略下,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乐育乡教育事业还在谱写新的历史篇章!

大 事 记

民国2年(1913年)

石屏县令派苏鸣章到思陀(乐育)任教员,代办土司李丁氏(思陀末代土司李呈祥之母)于乐育观音庙内开办“思陀乡立国民小学”。

国民3年(1914年)

云南抚军唐继尧特赠思陀乡立国民小学“乐育可风”匾额一块;石屏县长周勉之也以“热心教育”匾额相赠。

民国4年(1915年)

云南发动护国起义,老师在学校给学生宣传护国起义的重大意义。

民国6年(1917年)

思陀乡立国民小学开办高小班。

民国8年(1919年)

受“五四”运动影响,开始提倡新文化运动,学生写作开始应用白话文。

民国13年(1924年)

开展八段锦体操。

- 12 - 民国14年(1925年)

孙中山逝世,学校悬挂总理遗嘱(每星期一举行纪念周)。

民国16(1927年)

李呈祥承袭土司,学校由其接办,从此停办私塾。

民国21年(1932年)

学校开始有女生9人入学。

民国27年(1938年)

李呈祥派其弟李纯祥担任校长,扩修观音庙左右两厢及前后阁楼作教室、教员宿舍、办公室,开辟了花园;修理右侧“龙王庙”作阅览室,备有书刊数百册供师生和民众阅读。同时,28名女生迁至司署内,另聘女教员,实行男女分班教学(一年后合并)。

民国28年(1939年)

学校建立“中国童子军组织”,给学生制发童子军制服,配备鼓号进行训练,早晚实行集队升降旗。师生走上街头进行抗日救亡宣传。

民国29年(1940年)

土司李呈祥以800元半开的投资建盖学校大门(现尚存),时逢石屏县长周怀植到乐育等土司巡视,看到学校办得有生气,校风良好,校貌可观,及以“乐育英才”四字相赠,由教员杨绍安书写,镶嵌于新门顶端大方框里,左侧面则写有“不识字是痛苦的事啊!”给民众送子女入学以启迪。

民国32年(1943年)

于阿布村(龙车)开办乐育分校,乐育小学即改称“思陀中心小学”。给学生制发校徽,并于阅览室内开办一个幼稚班,招收40余名幼儿入学,李呈祥派其女李转章、弟媳吴桂珍任幼儿教员。同时在土司署内设补习班一个,满足了小学毕业后不能外出升学的就读要求。

民国33年(1944年)

学校加强自然科学,在老师的指导下,四年级以上的学生大规模

- 13 - 采集自然标本,陈立于校内。同时,开办了大新寨分校。

民国36年(1974年)

石屏地下党组织负责人钟君介绍进步青年李寿颐到乐育任教,在师生中传阅进步书刊,排演歌舞、话剧,传播革命思想,师生对追求真理收到启蒙和影响。

民国38年(1949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乐育小学自办新学来,共毕业17个班,学生200余人,有27人到内地继续升学,其中4人进入高中,2人进入大学。

1950年

春天,乐育解放,人民政府派人到学校恢复上课。6月,溪处、瓦渣等地发生暴乱,社会次序处于动乱之中,学校停办。

1951年

春季,社会次序逐渐好转,校长李纯祥于当地聘请李吉祥等4名教师恢复上课。

1952年

因初解放,群众子女学习文化的要求实属空前,乐育小学学生发展为273人,学校成立有村干部、学生家长和教师组成的校务管理委员会,主管学校工作。

1953年

春季,县文教科决定在一二年纪开办“五年一贯制”试点(秋季停止试行)。秋季,改春季始业为秋季始业。年底,乐育小学有人民政府接收为公办小学,任命廖伯英为校长,教师统一有政府调配。同时,开办了窝伙垤小学。

1954年

3月,推行教育部颁布的《小学生守则》,使学生受到了共产主义的思想品德教育。7月,全体教职工集中到县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

- 14 - 国第一部宪法。

1955年

教师参加肃反运动,尼美小学开办。

1956年

抽调部分教师参加和平协商土地改革运动。6月,建立“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设立学区,管理区内所辖学校教学和行政工作。开办哈阿小学。

1957年

学习贯彻毛主席提出的“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

1958年

贯彻“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教育与生产劳动相集合”的方针,开展“教育大革命”,实行勤工俭学,办工厂、农场,进行实场教学。同时开办然仁小学,尼哈小学。

1959年

全县农村小学使用汉文、哈尼文两种文字开展扫除文盲工作。贯彻中央“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方针,清理15岁以上的超龄生回生产对参加农业生产。

1960年

4月,于乐育召开首届文教群英会,评选出先进集体27个,先进工作者43人。有4个先进集体和1个先进个人被评为出席省文教群英会代表。

1961年

开办小丘小学。

1962年

3月,全学区学校学习贯彻全日制中小学工作条例草案。7月,

- 15 - 全学区教职工集中于县城学习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

1963年

3月,乐育全学区师生响应毛主席、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邓小平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的号召,积极开展学雷锋活动。

1964年

上级给乐育小学拨款一万元,拆除关圣庙和观音庙两间旧校舍,建盖了6个教室教学楼一幢。

1965年

贯彻毛主席春节座谈会精神,刘主席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精神,大办耕读小学耕读班。玉古小学、桂东小学、比若小学、妥色小学、东山小学、特扒小学、龙为小学、孟卡小学开办。

1966年

开始实施五年一贯制。在教职二中掀起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高潮。下半年文化大革命运动开始,停课搞运动,教育战线进入了十年动乱。

1967年

中小学课本停止编印发行,小学以毛泽东语录100条为教材进行教学;年底,各小学建立了“红小兵”组织,取代了“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开办阿尼垤小学。

1968年

9月,以学区为单位,集中教师进行“清理阶级队伍”历时1月之久,部份干部、教师遭受残酷斗争。11月,各学区相继成立“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先后复课闹革命,在革命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划线站队”,部分干部教师被揪斗。

1969年

1月,全县教师集中于县城,参加文卫政工会,进行“划线站队”

- 16 - 的集训。6月,成立贫下中农管理学校委员会,小学由贫下中农管理,领导“斗、批、改”。9月,学校实行五二二制,即小学五年,初高中各2年毕业。开办乐育小学、大新寨小学、娘普小学附设初中班。废除考试制度,初中招生也实行推荐入学。

1971年

实行贫下中农管理学校,秋季,推荐工农兵上大学,初高中也采取推荐的办法招生入学。汉田小学、车妈小学、比自小学、蒙居小学、俄比小学开办。

1972年

文革中教师被打击、批判,无法进行正常教学,学生受影响,无心读书。

1973年

相继出现“白卷英雄”和“一个小学生的来信和日记摘抄”。“四人邦”则煽动起了“反浪潮”,批判“师道尊严”的浪潮,使中小学教师的处境更加困难。

1974年

“四人邦”发动“批林批孔”运动,抛出“马振扶公社中学事件”,造成升学考试制度,师生关系和教学秩序的极大混乱。

1975年

开展无产阶级斗争、生产斗争为主课,实行“开门办学”,进行“队校挂钩”,师生定期到生产队参加劳动。教学受影响,教学质量低劣。

1976年

1月,周恩来总理逝世;7月,朱德委员长逝世;9月,毛泽东主席逝世,师生员工怀着沉痛的心情悼念。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四人邦”,全体师生员工欢欣鼓舞,教育事业获得了生机。乐育小

- 17 - 学附中三个班中的两个班迁往旧新街,改办为农业中学(1978年迁回乐育小学附中)。

1977年

恢复考试制度,建立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大新寨小学、娘普小学的附中停办。

1978年

8月,进行整顿调整领导班子,撤销革命委员会和教育革命领导小组;撤销工人宣传队和贫下中农管理委员会。任命了校长,管理行政和教学工作。撤销“红小兵”组织,恢复“中国少年先锋队”组织。坝美小学开办。

1979年

11月起,中小学实行班主任津贴。改正被错划为“左派份子”的教师,恢复名誉,妥善安置。乐育小学改称“乐育民族小学”。

1980年

4月,给百分之四十的教职工调整工资。依靠群众,集资办学。

1981年

3月,开设思想品德课,开展第一个文明礼貌月活动。5月,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9月,贯彻执行教育部正式颁布的《小学生守则》。

1982年

3月,以公社为区划,恢复学区,主管行政和教学工作。

1983年

7月,于乐育公社创办红河县第七中学,乐育民族小学附设初中班即并入七中。教师参加省教材教法过关考试。

1984年

6月,学区配备一位文卫助理员,管理全区文教卫生工作。9月,在乐育民族小学开办五年级寄宿制两个班,招收各乡学生100人,国

- 18 - 家每月给每生5元生活补助。给教职工享受书报费、边干补贴。在乐育区政府内开办一个幼儿班。

1985年

1月,教职工进行工资套政,实行基础工资、工龄工资结构的工资制度,同时给教师享受教龄津贴。6月,撤销区文卫助理员。9月10日,欢度第一个“教师节”,县委、县政府,县教育局给教师发“纪念册”、“纪念章”。哈阿新学校教学楼建成,哈阿小学迁入新学校,同时更校名为“乐育希望小学”。窝伙垤小学开办学前班。

1986年

对未达标教师进行“教材教法”过关培训和考试。希望小学、然仁小学开办学前班。

1987年

乡政府内的幼儿园停办,学生迁入乐育民族小学办为学前班。

1988年

教师职称改革开始。全乡普及初等教育。

1989年

全乡小学召开德育工作会议,成立学校德育领导小组,坚持全面发展,全面提高全体学生素质。

1991年

乐育民族小学被评为县级“文明学校”。州级“少先队红旗大队”。

1992年

恢复职称评聘工作并走上正常化。

1993年

根据《红河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方案》,提出“普四”、“普六”、“普九”的整体规划。乐育中心校获州级首次“民族语文工作先进集体”。大新寨小学开办学前班。

- 19 - 1994年

乐育乡中心校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集中师资力量办学,逐步进行撤校和并校。

1995年

国家要求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学校设法制副校长,聘请乐育乡派出所所长兼任。

1996年

然仁小学、希望小学开办学前班。

1997年

然仁小学教学楼建成使用。

1998年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开展形式各样的兴趣小组活动。促进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养成。乐育民族小学被评为州级“文明学校”。

1999年

乐育乡“教管会”成立,乡长任主任,校长任常务副主任。乐育中心校被评为县级“文明单位”。大新寨小学教学楼建成使用。

2000年

根据《基础教育发展纲要》目标要求,以养成教育为突破口,推进素质教育。学校党支部被评为乡级“先进党支部”。龙车小学新教学楼竣工使用。撤销迷哈小学并入乐育小学。

2001年

为加强师德教育,树立教师楷模,乐育中心校制定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乐育中心校被评为州级“先进单位”,县级“红河县小学生道路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二等奖。窝伙垤小学新校址教学楼竣工投入使用。撤销玉古小学并入乐育小学。

2002年

- 20 - 乐育中心完小项目工程综合楼竣工投入使用。撤销妥色小学,哈脚小学并入然仁小学。

2003年

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强化养成学生良好的行为习惯。尼美小学新校址教学楼竣工投入使用。撤销塔普小学并入然仁小学。撤销车玛小学并入龙车小学,撤销特扒小学并入大新寨小学。撤销教管会,恢复原学校领导机构。

2004年

乐育中心校被评为县级法制警示教育宣传活动优秀组织奖,先进基层党组织。撤销坝美小学、比自小学并入尼美小学。撤销阿尼垤小学并入大新寨小学。

2005年

县教育局给各完小配备远程教育播放设备和电脑。“普九”、“普实”工作验收。乐育中心校被省教育厅评为“文明学校”,被乡委政府评为“五星级学校”。撤销蒙居小学、俄比小学并入希望小学。尼美小学开办学前班。

2006年

乐育乡中心幼儿园开办,乐育民族小学学前班学生即并入幼儿园。乐育中心校分别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县级“先进党支部”。

2007年

乐育民族小学被立为全国“创建第三批科普示范县科普示范小学”。评为“创建第三批科普示范县先进集体”。

2008年

各学校对学生进行“三生教育”,并纳为教科书教学。

2009年

开始实行截留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的30%作为年终考核后的奖励性绩效分配。6月,乐育中心校被乡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获

- 21 - 县级“三生教育优秀作品展优秀组织奖”;9月获州级“弘扬延安精神先进集体”。州级“文明单位”;10月,被红河县委普法依法治县办命名表彰为“红河县依法治校示范单位”。

2010年

3月,乐育中心完小被县教育局评为“普及实验教学先进集体”。8月,被县关工委评为“全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先进集体”,“红河县红领巾示范学校”。

2011年

7月乐育中心校被红河县委评为“先进基层党支部”。

2012年

3月,人民政府给我乡所有校点学生享受营养餐补助,每生每天3元。10月,乐育中心校通过了两基督导复检评估验收。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大召开。

- 22 -

第一章 教育行政管理

第一节 机构体制改革

民国年间,思陀土司地区属县管辖。废除科举制后,石屏县令所辖土司兴办新学。民国二年(1913年),石屏县令派苏鸣章到乐育任教员,代办土司李丁氏(思陀末代土司李呈祥之母)主持开办初级小学,学校一切事物由土司管理,并先后将绝嗣和有争议的田产24亩收归学校为办学经费。民国十六年(1927年),李呈祥承袭土司,学校由其接办,学校一切事务也由其代办管理。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土司李呈祥派其弟李纯祥(字昌化,昆明成德中学毕业)担任校长,管理学校工作。土司李呈祥每年还拨2000块银元作办学经费,以优厚的待遇为学校从石屏聘请教师,教师膳食、烟茶、往返路费、薪金等一切费用皆由土司负责,且出资扩建校舍,配备学校管理员和校工。

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由土司李呈祥出资资助阿布(龙车)开办第一分校,次年于大新寨开办第二分校。“思陀乡立国民小学”改称“思陀中心小学校”。在此间,校长除担任教学和管理学校事务外,学校的师资、经费等一切事务皆由土司李呈祥管理。

- 23 - 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初,县人民政府设立文教科,管理全县文教事业。1952年教师实行聘用和由国家统一分配。1953年底,思陀地区小学校由人民政府接管,乐育、龙车、大新寨等地方办或民办小学转为公办小学,人民政府任命廖伯英为建国后的学区校长,教师统一由政府调配。当时全县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全县共设6个区2个办事处。乐育为思陀区,下辖8个乡、110余个自然村。1953年开办窝伙垤小学。1954年至1957年间,全县分别设七个区、五个区、六个区,乐育为四区。1955年开办尼美小学、架车小学,1956年开办哈阿小学。1958年,改区为人民公社,全县共设七个公社,乐育为红焰公社。公社下设大队。开办尼哈小学、然仁小学。任命阮祥林为乐育学区校长,孙自坤为教导主任,毛官祥为教导副主任共同管理学校工作。1961年恢复区建制,全县设六个区,乐育称乐育区,开办小丘小学。1965年,开办了玉古小学、归东小学、比若小学、妥色小学、东山小学、特扒小学、龙为小学、孟卡小学。

1966年曹增华负责学区学校工作。“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教育行政管理出现了混乱现象。各学区在社队革命委员会领导下,建立了以贫下中农为主体的领导班子,公社称教育革命委员会,学区改设为教育革命领导小组。工人、贫下中农、宣传队分别进驻并管理学校,各地农村小学普遍下放到大队管理,学校停课搞运动,实行“开门办学”,进行“队社挂勾”,师生定期到生产队参加劳动。1967年开办了阿尼垤小学。在此期间提倡小学不出村,初中不出大队。1969年10月农村附设初中班遍地开花,乐育、大新寨、娘普小学设立附设初中班,停招三年的小学毕业生开始在附中招生(大新寨小学附中班1970年并入乐育小学附中班)。

1971年任命吴镇江为乐育学区校长,曹增华为副校长,任命聂海芬为乐育小学校长共同管理学校工作。1075年又任命邓维章为乐育小学校长。同时开设了汉田、车玛、比自、蒙居、俄比小学。1976

- 24 - 年,乐育小学附中有三个班,其中两个班迁往旧新街办为农业中学,虾里大队支部书记何奔福任校长。1978年仍迁回乐育小学办为附中,旧新街中学撤销。

粉碎“四人帮”以后,经拨乱反正,学校工作逐渐步入正轨。1976年恢复为区,1979年又由区改为公社,1984年——1987年又恢复为区,大队改为乡。1988年撤区恢复乡、镇。原来的乡改为办事处,1998年又把办事处改为村委会。1973年至1978年县在每个区设一名文教助理,参与协助该区教育工作,区政府设一名文工专职干部。1978年,撤销“贫管会”,及“教育革命领导小组”。任命王崇信为学区校长,李志德任教导主任管理学校工作。1979年,乐育小学校名改为“乐育民族小学”。1981年,恢复、建立和完善了小学规章制度。为提高教学质量,县人民政府确定迤萨、甲寅、乐育三所小学为重点小学,加强师资力量。1978年至1981年,文教助理暂时撤销,直接由中心小学管理学校事务,1981年至1984年,姚建兴任学区校长,王金才任教导主任。1993年恢复推行文教助理——校长双重行政管理制。是年,于乐育开办红河县第七中学,乐育小学附设初中即并入七中。1984年,任命姚鼎亮为乐育学区校长,李志德任副校长,何学明任教导主任管理学校事务。区、乡支部书记亲自抓教育各村村长兼任夜校校长,抓业余扫盲工作。

1987年,任命李志德为学区校长,车伟明为副校长,何学明任教导主任管理学校工作。1989年,姚鼎亮接任学区校长,黄建华任党支部书记,倪旭光任副校长,郑朝增任教导主任管理学校事务。1993年,倪旭光接任校长,车伟明任副校长,马初斗任教导主任,姚黎明教导副主任管理学校工作。

1995年至2006年,车伟明分别任学区负责人、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其间,1995年至2003年,刘玲飞任副校长;1996年至2003年,李善文任副校长;1996年至1997年范永康任教导主任;1996年至2006

- 25 - 年,陈贵才任总务主任;1997年至1998年宗瑞华任教导主任;1998年至2003年,杨志发任教导主任;2003年至2006年孙志明任教导主任;2003年至2006年,杨志发任副校长管理学校事务。

1999年,成立了乐育乡教育委员会,(简称教管会),由乡长任主任,学区校长任常务副主任,中学校长任副主任,下设委员,由中学副校长、学区副校长、财政所长、地税所长、综合办主任等担任,撤销原学区领导机构,学区的职务、业务工作由教管会全面负责。教管会设办公室于乐育中心校,由李善文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人员有杨志发、邓发光(中学教师)、李隆艳、李永明。中学领导机构不变动,由乡教管会统一管理。

2003年,撤销教管会,恢复原学校领导机构,乐育学区改称“乐育乡中心完小”。

2006年至2013年,杨志发任乐育中心完小校长兼学校党支部书记,姚黎明任总务主任。其间,2006年至2009年,刀祥宝任副校长;2006年至2013年,孙志明任教导主任;2008年至2011年,李周军任学生处主任,2011年至2013年任副校长;张林刚任任学生处主任,管理学校工作。

1993年后,中共中央颁发《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同年9月,我县召开了全县教育工作三级干部会,紧接着制定了《红河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方案》提出“普六”“普九”的整体规划。乐育乡中心完小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集中师资力量办学,逐步进行撤校并校。1993年至2011年,先后把28所小学撤并为11所,撤销妥色小学、东山小学、塔普小学、哈角小学、格吾小学并入然仁小学;撤销坝美小学、比资小学并入尼美小学;撤销蒙居小学、俄比小学并入希望小学;撤销玉古小学、桂东小学、尼哈小学并入乐育民族小学;撤销提扒小学、阿尼垤小学并入大新寨小学;撤销孟卡小学并入窝伙垤小学;撤销车玛小学并入龙车小学。至此,乐育乡有乡级完小1所(乐育民

- 26 - 族小学),村级完小5所(然仁、尼美、大新寨、窝伙垤、龙车小学),村小5所(小丘、希望、龙为、汉田、比若小学)。由乐育乡中心完小领导班子统一管理教育教学工作。

校务班子一览表

- 27 -

- 28 -

第二节 学 制

清代所设私塾,没有统一和固定的学制,学生无年限。清末废科举,兴办新学。清廷颁布壬寅学制,称为“五·四”学制,即:初等小学五年,高等小学四年。

民国成立以后,又颁布“壬子学制”,即:“四·三”学制。民国教育部在“小学校令”中规定:小学分初等小学、高等小学,初等小学学制四年,高等小学为三年。民国六年(1917年)改为“四·二”6年制,初小4年,高小2年。民国十四年(1925年)教育部颁布“小学章程”,规定小学为前后两段,前段为初等小学,修业4年,后段

- 29 - 为高等小学,修业2年。称“四·二分期制”。思陀地区民国二年(1913年)始办新学,学制为“四·二”制。此种学制沿袭至解放初期。

1953年,人民政府接管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实施五年一贯制的指示》,在迤萨、乐育两校的一、二年级举办“五年一贯制”试点班,其他班级仍沿用旧制不变。后因师资、教材等条件所限,加之少数民族生居多,语言隔阂等因素,学生负担过量,不相适应,于是年秋停试。随后,1953年11月26日,在《关于整合改进小学教育的指示》中指出:关于小学五年一贯制,从执行情况看来,由于师资、教材等条件准备不足,不宜继续推行,小学一律暂按“四·二”制办理,即恢复“四·二”制。

1958年,全国学制改革实验蓬勃兴起。红河县农村小学普遍办起了复式班,集镇小学办起了“二部制”。到1961年,认为实行小学五年一贯制是并不困难的,又由“四·二”制改为五年制。1963年7月,教育部又发出通知:小学继续试验五年一贯制,要求达到新订六年级小学教学计划达到的程度,又根据试验学校可多一些的精神,试验的学校由少到多,逐步扩大。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制没有统一规定。在“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的口号指导下,小学各自缩短了学制年度。1969年7月开始,全学区统一实行五年制。

1978年教育部颁布《全日制十年制中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中规定:全日制小学学制为5年,统一秋后始业,全学区又一律实行五年一贯制。1983年秋季,乐育学区一年级实行六年制,其他班级实行五年制,两种学制并存。至986年秋,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根据“国家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法”和云南省“义务教育的基本学制为初等教育为六年,初级中等教育三年”的精神,全乡小学改为六年一贯制。至2013年乃实行义务教育的基本学制。

- 30 -

第三节 课 程

思陀新学属官办性质,民国二年(1913年)始办初级小学。课程设国文、历史、地理、算术、体操、图画、修身等科目。民国六年(1917年)开办六年制高级小学,高等小学的课程设国文、历史、地理、算术、体操、图画、修身、读经、格致等课程。民国十年(1921年),初等小学课程设国文、修身、算术、图画、唱歌、体操六科。高等小学增设历史、地理共八科,每周还写一篇作文,交一次书方。民国十三年(公元1924年),初等小学设公民、国语、算术、常识、体育、音乐、图画七科。高等小学增设历史、地理,改常识课为博物课。民国十四年(公元1925年),全国教育联合会课程标准委员会,根据“新学制”制定课程简表,高级小学均应设国语、算术、社会、自然等科目(详见表一)。民国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从三年级起开设童子军课。抗日战争时期,开设过战时课。民国三十一年(公元1942年),教育部又修订了小学教学科目及每周教学时间,学校开设公民训练、国语、常识、算术、工作、唱游等课程。

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以低中高年级分设课程,低年级设国语、算术、公民、音乐、美术、体育六科;中年级增设常识、卫生共八科;高年级增加历史、地理、政治、卫生共十科,从四年级起,算术中开设珠算课,国语包括作文、书方在内。

建国后,小学课程几经变革。1951年根据教育部公布的“四·二”制小学教学科目,初级班(1—4年级)设国语(含常识)、算术(含珠算)、体育、音乐、美工;高级班(5—6年级)增设自然、历史、地理等科。自然包括卫生、常识;美工包括图画、劳动。1954年后国语改称语文,包括阅读、作文、写字,同时开设朝会、周会、课外活动。1955年,又增设手工劳动课,每周1节。

1958年,五六年级增设过社会主义与农业常识课,每周各一节,

- 31 - 四至六年级改手工劳动为生产劳动,每周4节。语文课中增设过汉语拼音内容。

1963年,贯彻中共中央颁布的《全日制小学暂行工作条例(草案)》,小学课程设置语文、算术、自然、地理、历史、生产常识、体育饿、音乐、图画、手工、劳动等科目。初小减设自然、历史、地理3科。四年级以上班级,每年要求劳动半个月。

“文化大革命”前期,没有统一教材,结合形势,学习《毛主席语录》,学习《老三篇》、《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文化大革命十六条》等,兼学识字,同时也学一些算术和科学知识。1970年秋季开始,逐步使用云南省自编的教材,课程设置政治、语文、数学、常识、革命文艺、军体、学学工学农(后改为音乐、体育、劳动3科并增设美术)。取消了原有的历史、地理、自然等课程,降低了文化方面的要求。

1977年,贯彻执行《云南省教育厅中小学学制和课程设置试行意见》,课程设置了政治、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美术、常识、学工学农。1981年停开政治课,增设思想品德课。恢复三年级设自然课、四年级设地理课、五年级设历史课,在中心小学设有课外活动、周会、班会、自习等项目活动课。

1986年开始,六年制小学三年级以上增设自然课,统一开设了语文、数学、思想品德、自然、历史、地理、音乐、体育、美术、手工劳动、课外活动等科目。一二年级减设历史、地理、自然3科,三四年级减历史、地理两科。1990年开始从一年级设置试行自然课,二年级起增设社会课。2000年后,中心校增设过英语课,后因各种因素取消。这一阶段,应试教育较为突出,小学生统考科目仅限语文、数学,故课程设置从一年级到六年级都只设了语文、数学、音乐、体育、美术等科目。

2006年,国家修订了《义务教育法》,对实施素质教育作出了明

- 32 - 确规定后,对基础教育课程进行了改革,2008年在全省全面实施。至2013年,全乡学校根据《素质教育法》和全日制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课程要求,结合实际,一年级开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音乐、体育、美术、地方教材、活动、班会等九门课程;二年级开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三生教育、地方教材、音乐、体育、美术、活动、班会10门课程;三年级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信息技术、地方教材、科学、三生教育、音乐、体育、美术、活动、班会12门课程;四年级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科学、劳动、信息技术、三生教育、地方教材、音乐、体育、美术、活动、班会13门课程;五年级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科学、信息技术、三生教育、民族团结、写字、劳动、音乐、体育、美术、活动、班会14门课程;六年级设语文、数学、思想品德、科学、地方教材、信息技术、劳动、写字、音乐、体育、美术、活动、班会13门课程。

附:各时期课程设置表

附:全日制五年制小学教学计划说明如下

高等初等课程表

民国四年公布

小学课程简表

- 33 -

红河县民国时期高等、初等小学课程设置情况表

民国十年

红河县民国时期高等、初等小学课程设置情况表

民国十三年

红河县民国时期高等、初等小学课程设置情况表

民国三十六年

- 34 -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四•二制教学计划

- 35 -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四•二制教学计划

- 36 -

小学(四•二制)教学计划(草案)

教育部一九五五年

- 37 -

注:1. 每学年实际上课时间总数34周。

2.上课时间每节以45分钟为准(课后休息10分钟为原则)。 3.语文、数学总时数中包括写字时间,一二年级每周3课时,三四年级每周2课时,五六年级每周1课时。

4.算术内的珠算,在四五年级教学,每周各1课时。

云南省一九五八至一九五九年度小学教学计划(草案)

省教育厅

- 38 -

注:1. 每学年上课实际周数34周,复习考试时间在外,各地自行掌握。

2.各年级每节课上课时间仍定为45分钟

云南省农村简易小学教学计划(试行草案)教育厅

一九八0年

- 39 -

注:1. 执行本计划的小学学制为六年,使用省编简易小学教材。 2.全年52周,上课40周(包括复习、考试),农忙假10周,机动时间2周,每周上课 18至20节,每天上3至4小时。

全日制五年小学计划(修订草案)

教育部 一九八一年

- 40 -

这一次是根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精神,并经过调查研究,总计了历史经验而修订的。

1. 在教学如假期时间安排上,规定全年放寒暑假由8周延长为10周。全年教学时间改为36周,复习考试4周,机动两周(除国家规定的节假日外,由学校自行掌握),农村小学可以用一部分假期时间和劳动时间放农忙假。

2. 在课程设置上,增设思想品德课,一至五年级仍每周各一课时。 3. 外语一般不勉强开设,具备师资合格条件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在四五年级开设,每周各3课时。

4. 自然改为从三年级起开设,三、四、五年级每周各2课时,恢复地理、历史课,分别在四五年级开设,每周均2课时。

- 41 - 5. 要求严格控制作业量,一年级不留家庭书面作业;二三年级一般每天不超过30分钟;四五年级一般不超过1小时。要切实保证小学生每天有10小时的睡眠时间。

6. 对每节课的时间也作了规定,一二年级为35分钟;三、四、五年级为40分钟,每节课后休息10分钟。每天第二节课的休息时间延长为20--30分钟。为了避免打铃互相干扰和照顾低年级儿童的特点,一二年级仍可排为40分钟,但须在每节课中间有5分钟的室内休息或活动。

全日制六年制农村小学教学计划(草案)

教育部一九八四年

- 42 -

注:各项活动,根据农村实际情况酌情安排

全日制六年制农村小学教学计划(草案)

教育部 二0一二年

- 43 -

第四节 管 理 制 度

清代私塾,一般由塾主管理,主要是支付塾师的薪金。 民国时期,各类公立、私立学校由教育行政机构主管。红河县思陀,地处边疆,属土司辖地,学校由土司代办、管理。解放后,学校开始统一由文教科主管,实行校长统一领导下的集体负责制。1953年乐育小学由人民政府接管,任命了校长负责管理学校。乐育乡地域辽阔,教育发展不均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是学校管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目标化、制度化,根据乐育中心完小实际情况,在

- 44 - 原来管理制度的基础上,2008年12月修订了《乐育中心完小管理制度》,其内容如下:

一、教师管理

㈠师生管理

第一.教师要加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对所负责的工作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实行责任追究。

第二.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学生第一的观点,以尊重学生的人格为基点,经常深入学生,了解学生的思想、生活、学习情况,结合教学工作主动热情地做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教师要注意文明、规范用语、不讲粗话,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三.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勤奋敬业,不做影响工作的事,不说影响工作的话,共同维护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四.教人有道,育人有方。教师要深入细致地了解学生,积极正确地引导学生,在教学领域里切实做到因材施教,要教导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发展。任何时候均不得将学生撵出教室,让其站在走道上。任何个人均无权拒不接收学生。

第五.在教学活动中,教室必须仪态端庄,衣饰整洁得体,-举止文明大方,以自己的优良道德品行和形象熏陶感染学生。

第六.教师有责任在校内外按照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不得视而不见。

第七.教师应增强团结意识,要正确处理好与周围同事的关系,尊重同事,业务上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借鉴;工作上互相配合、团结协作;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从而达到共同进步的目的。

第八.要密切联系学生家长,坚持家访制度。学生缺勤、生病或违纪要及时与家长联系。

- 45 - ㈡出勤管理

1、教职工星期天下午8:00以前务必归校,否则按一天事假计算;星期五下午4:00,其它校点2:00方可离校,否则按半天事假计算。

2、会议考勤:四次迟到,二次缺席,一次早退均按一天事假计算

上班考勤:教师在上课前务必提前到达教室,上课铃声停2分钟后进教室者视为迟到,累计四次迟到记为一天事假。

公益活动考勤:四次迟到,二次缺席,一次早退均按一天事假计算

3、在工作日内,教职工有病,有事请假一律凭假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岗,若特殊情况未写假条,但需口头向领导请假,归校后2天内写补假条补假,由中心完小校长审批,乐育中心完小三天内的请假由教务主任审批,超过三天者须报中心完小校长审批。

4、中心完小副校长、教导主任、总务主任、学生处主任、办公室主任、报账员、各村校长请假,由中心完小校长审批,乐育中心完小三天内的请假由教务主任审批,超过三天者须报经中心完小校长审批。

5、各类人员出差,须报经中心完小校长批准,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并按考勤处理。

6、节假日前后不得请假,若请假期间包含双休日,则将双休日记为假。

7、参加学历晋升学习、考试的教师,正常工作日内进行的面授、考试,请假须提交书面请假条和院校学习考试通知书,经中心完小校长批准,给予含学习考试时间加往返路途时间为假日,年终不计入考勤,但不算满勤。

8、教职工父母(岳父母或公婆)、子女(含女婿、儿媳)、兄弟姐妹、外祖父母、家孙、外孙、配偶等去世,乐育本乡籍的給假5天,

- 46 - 外乡籍的給假7天,外县籍的給假10天(含路途)办理丧事,年终不入记考勤,但不算满勤。

9、乐育中心完小教职工在工作日内办理自己的婚事,給假3天,办理子女的婚事,給假2天。若上级出台相关政策,则按上级政策执行。

10、班子成员及各村校长,每学期给机动假3天。

11、值周领导、教师应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每周交接班时间为星期一上午8:00前,执勤每缺一天,则按一天事假计算。

二、教学管理

㈠备课制度

教师必须在深钻教材,了解学生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地利用教学参考资料,选择恰当的教法,精心设计教案。教案要求:

1、有明确的教学目的。

2、主要的教学内容。

3、教具准备。

4、教学方法与实用的教学程序设计。

5、板书设计。

6、作业设计。

7、教学反思。

教研组、年级组定期组织集体备课,同年级同学科要求按材料的内容每学期集体至少研究一次,主要研究教法,研究突破难点的技巧,研究教材的把握与运用。

教师备课,要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参考资料的要求,分节次备课,备课要按进度进行,滞后备课按未备课处理。同时,备课要做到备教材、备教参、备学生,要努力体现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

㈡上课制度

- 47 - 1、无教案,不准进入课堂教学。

2、严格要求学生遵守学校各项规定,课前检查学生学习常规,力求课堂教学严谨、活泼、有条不紊,并做好班级日志。

3、建立良好的课堂教学秩序,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抽烟、不自行调课、不坐着讲课(带病上课除外)、不穿拖鞋进入教室。自行调课,旷课一节,按一天事假计算。

4、教师必须严格控制课堂教学时间,力争做到讲练结合,交给学生主动学习的钥匙,把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作为基础教育的最大目标,确立终生求学的思想。

5、传授知识要观点正确、知识准确,注重运用启发式教学,教学时姚注意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精讲多练,举一反三,特别要注意学法指导,智能开发与能力培养,切实培养学生的注意、观察、记忆、想象和思维能力,切实培养学生的主动、自觉学习的习惯,切实发挥好学生的主体作用。

6、教学中,必须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原则,注重差生的学习兴趣培养,提高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思想道德水平。

7、板书要规范实用,书写要正确美观,教态要和蔼可亲、严肃大方,语言要精练、通俗、规范,力求富有趣味性。必须使用普通话。

8、课后听取学生反映,了解教学效果,采纳学生的正确意见,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以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9、每学期每位教师参加一次公开课教学,青年教师采用多媒体教学。

10、开齐课程,上足课时。

11、班子成员,报账员出差、开会,临时有事不能正常上课时,与所任班级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调课,不安排代课。

㈢作业布置与批改制度

- 48 - 1、作业分课内、课外作业,作业内容要精选,分量要适度,课内作业当堂完成。

2、严格要求学生独立完成作业,对字迹、格式都应有明确的要求,错题要更正,培养学生认真作业,精益求精的好作风。

3、各科作业做到精批,且作业批改要及时、准确、字迹工整、符号统一,有指导性、启发性。

4、教师批改作业时,应记载学生作业中的优点和存在的问题。 ㈣听课制度

每学年每位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

三、绩效分配办法

为适应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提高教师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乐育中心完小积极推行绩效分配制,每学年把所有教职工的绩效工资部分全部纳入每年的绩效分配资金,绩效工资以分完为原则,依据综合成绩实行分配,体现绩高多得,绩低少得的分配方式。

1、计算办法:分年级分科目计算出中心完小总综合成绩,计算出分值,计算出平均综合成绩,最后用个人综合成绩(含类区分)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比较进行分配。

2、综合成绩=平均分×20% + 学生数×30% + 优秀率×30% + 及格率×20%

3、类区划分:乐育小学为一类区,各村完小、希望小学为二类区,其他小学为三类区(复式班教学点在三类区的基础上再降低5分)

4、一二年级一类区综合成绩高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10分,二类区综合成绩持平中心完小综合成绩,三类区综合成绩低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10分进行分配。

5、三四年级一类区综合成绩高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5分,二类区综合成绩持平中心完小综合成绩,三类区综合成绩低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5分进行分配。

- 49 - 6、五六年级一类区综合成绩高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3分,二类区综合成绩持平中心完小综合成绩,三类区综合成绩低于中心完小综合成绩3分进行分配。

7、担任复式班教学的教师,计算出其所担任主科的综合成绩,用其综合成绩与综合成绩较低的年级比较,进行计算。

四、奖惩制度

㈠六年级奖惩办法

1、乐育小学毕业班语、数统测平均分以高于全县平均分3分为基准;其他小学以低于全县平均分3分为基准进行考核,每超基准1分奖科任教师10元。

2、乐育小学毕业班语、数统测及格率以高于全县及格率10个百分点为基准;其他小学以低于全县及格率10个百分点为基准进行考核,每超基准1分奖科任教师10元。

3、乐育小学毕业班语、数统测优秀率以高于全县及格率10个百分点为基准;其他小学以低于全县优秀率10个百分点为基准进行考核,每超基准1分奖科任教师10元。

4、乐育乡毕业统测成绩全县排名较上一年提升一名,每一位毕业班教师奖50元;提升二名,奖100元;提升三名以上(含三名),奖200元。

5、参考率达100%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科任教师50元。参考率达不到100%的班级惩班主任20元,科任教师50元。

6、毕业班综合成绩获全县第一名,奖2000元;2至10名,奖800元;11至20名,奖600元;21至30名,奖400元;31至40名,关300元;41至50名,奖200元;51至60名,奖100元;61至70名,惩50元;71至80名,惩100元;81至90名,惩150元;91至全县倒数11名,惩500元。全县倒数10名(包括后10名)内的高级教师实行高级低聘,初职教师惩本人6月份(除住房公积金、

- 50 - 医疗保险外)的全额工资。

7、六年级毕业统测平均分较本班前一学年末统测平均分提高1分奖3元,重新编班组建的班级当年不享受此规定。

(二)、一至五年级奖惩办法

1、一至五年级语、数学年末统测综合成绩获全乡第一名者奖100元,第二名奖80元,第三名奖50元(综合成绩=平均分× 20%+学生数×30%+优秀率×30%+及格率×20%)。

2、一至五年级学年末统测平均分较本班前一学年统测平均分每提高1分奖3元,重新编班组建的班级或无可比性的班级当年不享受些规定。

3、五年级参考率达100%的班级奖班主任100元,科任教师50元。五年级参考率达不到100%的班级惩班主任50元,科任教师50元。

4、跨年级任主科或担任同年级两门以上的主科教学任务的教师,计算出其所担任主科的综合成绩,用综合成绩与半单科综合成绩较低的科目比较,进行计算。

5、一至五年级平均分、优秀率完成学校下达的指标,每项奖50元。

6学年末统测乐育小学男教师满50周岁,女教师满45周岁,学年末统测平均分低于40分(含40分),其他学校男教师满50周岁,女教师满45周岁,学年末统测平均分低于30分(含30分)的初职教师;乐育小学男教师未满50周岁,女教师未满45周岁,学年末统测平均分低于45分(含45分),其他学校男教师未满50周岁,女教师未满45周岁,学年末统测平均分低于35分(含)35分的初职教师,一次性惩本人6月份(除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外)的全额工资。(此条不包括复式班教学教师)

注:代课教师教学奖励与以上奖励相同,但不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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