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勇士作文2500字

初一作文

一说起沙漠,人们自然就会联想起骆驼,因为骆驼具有在干旱恶劣环境下生存的能力,以及在沙漠里长途跋涉的特殊本领,所以凡生活在沙漠戈壁地区的人无不对它赞誉有加,普遍公认它为“沙漠之舟”。确实,自古以来在传播中西方经济、文化的悠悠古道上,它就发挥了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据《汉书》记载,罗布泊地区的楼兰国就“多橐驼”。它一定是楼兰人的亲密朋友。应当说也是全人类的亲密朋友。

骆驼在动物学上属于哺乳纲,偶蹄目,骆驼科,是一种反刍动物。人们驯养的骆驼为家畜,能够帮助人们干活。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在罗布泊洼地发现的野骆驼,那是没有被人驯化的,它属于自生自灭的原生动物。因为骆驼体态高大,且善于负重,在中国古代就称它为橐驼,“橐,橐也;驼,负菏也。今云骆驼,盖橐音之。”,“驼,国外之奇畜,皆有两峰如鞍,其足三节,其色苍褐。负物至千斤,凡有负载,辄先屈足受之。”(《尔雅》)

骆驼的长相十分古怪,它除了身大个高,如鞍形的峰之外,还有似如羊的头颅,兔的嘴唇,鼠的眼睛,牛的蹄子,马的长鬃……过去江南人初次见骆驼,不知道它背上是何物,以为是马受伤以后背部肿大了。清嘉庆进士,凉州(甘肃武威)人张澍在其诗《橐驼曲》中幽默地说:

牵来江左卖疮膏,

入夏忽然尽脱毛。

妇孺皆惊马肿背,

不知原来自然高。

骆驼四肢细长,蹄子大而扁平,上面还有厚厚的茧皮,这样即使走在软软的沙漠上,也不会陷落;或者走在滚烫的戈壁上,也不怕伤了脚底。无论是冰天雪地,还是烈日炎炎,它都是昂首挺胸,悠哉游哉,胜似闲庭信步。因此难免给人一种孤傲清高,目空一切的感觉。若不是它的脾气好,也许早被骂得体无完肤了。当我骑在它背上前后摇晃的时候,看它我行我素的样子,它也许在想,你们爱谁是谁,我永远就是这个样子。

公元400年晋代高僧法显在《佛游天竺记》中描述说:“沙河中,多有恶鬼热风,遇者皆死,无一全者,上无风鸟,下无走兽,遍望极目,欲求渡处,则莫知所拟,唯以私人尸骨为标帜耳。”唐代的大和尚玄奘到天竺取经,途经沙漠时也是“四顾茫然,人鸟俱绝。夜则妖魅举火,烂若繁星;昼则惊风拥沙,散如时雨。”我多次去过沙漠,觉得他们说的并没有一点夸张,沙漠里的环境条件就是这样的险恶,而这样的恶劣的环境,只有骆驼才能够适应。真正的“物竟天择,适者生存。”

骆驼之所以能够适应恶劣的环境,它不怕炎热,耐干渴,耐饥饿,那是因为有它自己的生理特性。据专家研究:首先是骆驼一般不出汗,因而它血液中的水分保持良好,不容易脱水,血液循环就好;其次,骆驼全身有细密而柔软的绒毛,它既可保温,又可防暑。骆驼每年夏季虽然都要脱毛,但是它身上还要保留一层厚厚的毛层,像一层毛毡一样可以抵御太阳的暴晒,气温再高,毛层下的温度也不会超过40℃。另外,骆驼因为有满是脂肪的驼峰,它可以帮助骆驼调节体温,冬天保温,夏天隔热,昼夜体温可以相差6℃,即夜间是34℃,白天是40℃。再者,与骆驼自身的耗水较少也有一定的关系。一般情况下,骆驼是轻易不开口的,甚至在最热的天气,它每分钟的呼吸也仅仅只有16次,凉爽的时候呼吸只有8次,这样就不会消耗太多的水分。

还有就是它的消化功能好,不挑食物,戈壁滩上的骆驼刺、苦艾、假木贼、羽毛草等,都是它所喜爱的;一次可将100升水一饮而尽,然后几天滴水不进也没关系。即使在沙漠戈壁碰到苦涩的咸水,它也毫不在意地可以豪饮。每次在出行前,驼工都要喂它一些盐,这样可以让它多喝一些水,存储在它的身体里,从而更增加了它耐渴的能力。

由于骆驼在沙漠里行走极为迅速,因此古时候就有了一些关于它神奇的传闻,如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记载:“于阗风脚驼,其疾如风,日行千里。”而这种驼,又是水鹿与驼交配而产的后代。

骆驼不仅能够反刍,即是可以反复咀嚼它胃里的食物,在没有可吃的东西的时候不至于挨饿,它还有一双不怕风沙的眼睛。因为骆驼是重睑,即使再狂暴的风沙也无奈它何,它照样可以在沙尘暴中悠然行走。而且它还有预报大风的本领。据《北史》记载:“且末西北有流沙数百里,夏日有热风,为行旅之患。风之所至,唯老驼预知之,即嗔而聚立,埋其口鼻,其风迅驰,斯须过尽,若不防者,必至危毙。”

骆驼除了以上的特长以外,它的嗅觉还十分的灵敏,如果在行进中嗅到远处有水的气味,它会高昂起头颅,贪婪地嗅个够,然后义无返顾地大踏步向那里奔去。据张华的《博物志》说:“敦感煌西度流沙,往外国千里无水,时有伏流处,人不能知,橐驼知水脉,过其处辄停不行,以足踏地,人于所踏处掘之即得。”这说明骆驼还有寻找地下水的本领。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也称骆驼“能识泉脉、水脉、风候,凡伏流,人所不知,驼以足踏虚即得之。”

以上说的是驯养家驼的特性和优点,然而在17万平方公里的罗布洼地,真正的勇士还当是生活在那里的野骆驼。众所周知,自1972年发现罗布泊彻底干涸以后,那里的生态环境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原来的许多植物枯死,大量的动物迁徙他乡,然而唯有野骆驼眷恋着故土,它们继续与恶劣的环境进行着顽强的拼搏。

最早报道罗布泊野骆驼的是俄国的普尔热瓦尔斯基,他于1877年到塔里木河的下游的阿不旦调查,他在那里发现野骆驼,并捕获它做了标本,从此世界上知道了罗布泊生存着这样的物种年,瑞典的斯文赫定在库鲁克山北麓的阿提米西布拉克发现野骆驼,并让他的雇工阿不都热依木猎杀了一头。而且阿氏兄弟俩都是以猎捕野骆驼为生的。据说现在罗布泊地区的野骆驼仅有峰,比国宝大熊猫的数量还要少,由于野骆驼数量的迅速减少年新疆成立了阿尔金山野骆驼自然保护区,对这一濒临绝迹的珍稀动物实行保护。

野骆驼与家骆驼的区别,一是野骆驼比家骆驼的体形要瘦小一些;二是野骆驼因为不要下跪,因此前腿膝盖没有茧子;三是野骆驼的驼峰比较小,且有朱砂色长毛;四是它的上嘴唇明显的比下嘴唇短;五是它的四肢比较修长;六是它灵敏、胆小,一旦有动静它拔腿就跑,而且一跑起来就不停步,一口气要跑出四五十公里。这一点最容易判断是家骆驼还是野骆驼。

经过这些年的有效保护,罗布泊野骆驼的数量在逐年增加,活动范围也在逐渐扩大,不仅在罗布泊南岸的红柳沟有野骆驼活动,在库鲁克山和孔雀河故道,现在都能够看到野骆驼出没。我相信,它将永远成为罗布荒漠忠实的历史见证。也是不向大自然妥协的勇敢斗士。

我要振臂高呼:愿骆驼精神永存!

一说起沙漠,人们自然就会联想起骆驼,因为骆驼具有在干旱恶劣环境下生存的能力,以及在沙漠里长途跋涉的特殊本领,所以凡生活在沙漠戈壁地区的人无不对它赞誉有加,普遍公认它为“沙漠之舟”。确实,自古以来在传播中西方经济、文化的悠悠古道上,它就发挥了举足轻重的重要作用。据《汉书》记载,罗布泊地区的楼兰国就“多橐驼”。它一定是楼兰人的亲密朋友。应当说也是全人类的亲密朋友。

骆驼在动物学上属于哺乳纲,偶蹄目,骆驼科,是一种反刍动物。人们驯养的骆驼为家畜,能够帮助人们干活。在一个多世纪以前在罗布泊洼地发现的野骆驼,那是没有被人驯化的,它属于自生自灭的原生动物。因为骆驼体态高大,且善于负重,在中国古代就称它为橐驼,“橐,橐也;驼,负菏也。今云骆驼,盖橐音之。”,“驼,国外之奇畜,皆有两峰如鞍,其足三节,其色苍褐。负物至千斤,凡有负载,辄先屈足受之。”(《尔雅》)

骆驼的长相十分古怪,它除了身大个高,如鞍形的峰之外,还有似如羊的头颅,兔的嘴唇,鼠的眼睛,牛的蹄子,马的长鬃……过去江南人初次见骆驼,不知道它背上是何物,以为是马受伤以后背部肿大了。清嘉庆进士,凉州(甘肃武威)人张澍在其诗《橐驼曲》中幽默地说:

牵来江左卖疮膏,

入夏忽然尽脱毛。

妇孺皆惊马肿背,

不知原来自然高。

骆驼四肢细长,蹄子大而扁平,上面还有厚厚的茧皮,这样即使走在软软的沙漠上,也不会陷落;或者走在滚烫的戈壁上,也不怕伤了脚底。无论是冰天雪地,还是烈日炎炎,它都是昂首挺胸,悠哉游哉,胜似闲庭信步。因此难免给人一种孤傲清高,目空一切的感觉。若不是它的脾气好,也许早被骂得体无完肤了。当我骑在它背上前后摇晃的时候,看它我行我素的样子,它也许在想,你们爱谁是谁,我永远就是这个样子。

公元400年晋代高僧法显在《佛游天竺记》中描述说:“沙河中,多有恶鬼热风,遇者皆死,无一全者,上无风鸟,下无走兽,遍望极目,欲求渡处,则莫知所拟,唯以私人尸骨为标帜耳。”唐代的大和尚玄奘到天竺取经,途经沙漠时也是“四顾茫然,人鸟俱绝。夜则妖魅举火,烂若繁星;昼则惊风拥沙,散如时雨。”我多次去过沙漠,觉得他们说的并没有一点夸张,沙漠里的环境条件就是这样的险恶,而这样的恶劣的环境,只有骆驼才能够适应。真正的“物竟天择,适者生存。”

骆驼之所以能够适应恶劣的环境,它不怕炎热,耐干渴,耐饥饿,那是因为有它自己的生理特性。据专家研究:首先是骆驼一般不出汗,因而它血液中的水分保持良好,不容易脱水,血液循环就好;其次,骆驼全身有细密而柔软的绒毛,它既可保温,又可防暑。骆驼每年夏季虽然都要脱毛,但是它身上还要保留一层厚厚的毛层,像一层毛毡一样可以抵御太阳的暴晒,气温再高,毛层下的温度也不会超过40℃。另外,骆驼因为有满是脂肪的驼峰,它可以帮助骆驼调节体温,冬天保温,夏天隔热,昼夜体温可以相差6℃,即夜间是34℃,白天是40℃。再者,与骆驼自身的耗水较少也有一定的关系。一般情况下,骆驼是轻易不开口的,甚至在最热的天气,它每分钟的呼吸也仅仅只有16次,凉爽的时候呼吸只有8次,这样就不会消耗太多的水分。

还有就是它的消化功能好,不挑食物,戈壁滩上的骆驼刺、苦艾、假木贼、羽毛草等,都是它所喜爱的;一次可将100升水一饮而尽,然后几天滴水不进也没关系。即使在沙漠戈壁碰到苦涩的咸水,它也毫不在意地可以豪饮。每次在出行前,驼工都要喂它一些盐,这样可以让它多喝一些水,存储在它的身体里,从而更增加了它耐渴的能力。

由于骆驼在沙漠里行走极为迅速,因此古时候就有了一些关于它神奇的传闻,如李时珍的《本草纲目》记载:“于阗风脚驼,其疾如风,日行千里。”而这种驼,又是水鹿与驼交配而产的后代。

骆驼不仅能够反刍,即是可以反复咀嚼它胃里的食物,在没有可吃的东西的时候不至于挨饿,它还有一双不怕风沙的眼睛。因为骆驼是重睑,即使再狂暴的风沙也无奈它何,它照样可以在沙尘暴中悠然行走。而且它还有预报大风的本领。据《北史》记载:“且末西北有流沙数百里,夏日有热风,为行旅之患。风之所至,唯老驼预知之,即嗔而聚立,埋其口鼻,其风迅驰,斯须过尽,若不防者,必至危毙。”

骆驼除了以上的特长以外,它的嗅觉还十分的灵敏,如果在行进中嗅到远处有水的气味,它会高昂起头颅,贪婪地嗅个够,然后义无返顾地大踏步向那里奔去。据张华的《博物志》说:“敦感煌西度流沙,往外国千里无水,时有伏流处,人不能知,橐驼知水脉,过其处辄停不行,以足踏地,人于所踏处掘之即得。”这说明骆驼还有寻找地下水的本领。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也称骆驼“能识泉脉、水脉、风候,凡伏流,人所不知,驼以足踏虚即得之。”

以上说的是驯养家驼的特性和优点,然而在17万平方公里的罗布洼地,真正的勇士还当是生活在那里的野骆驼。众所周知,自1972年发现罗布泊彻底干涸以后,那里的生态环境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原来的许多植物枯死,大量的动物迁徙他乡,然而唯有野骆驼眷恋着故土,它们继续与恶劣的环境进行着顽强的拼搏。

最早报道罗布泊野骆驼的是俄国的普尔热瓦尔斯基,他于1877年到塔里木河的下游的阿不旦调查,他在那里发现野骆驼,并捕获它做了标本,从此世界上知道了罗布泊生存着这样的物种年,瑞典的斯文赫定在库鲁克山北麓的阿提米西布拉克发现野骆驼,并让他的雇工阿不都热依木猎杀了一头。而且阿氏兄弟俩都是以猎捕野骆驼为生的。据说现在罗布泊地区的野骆驼仅有峰,比国宝大熊猫的数量还要少,由于野骆驼数量的迅速减少年新疆成立了阿尔金山野骆驼自然保护区,对这一濒临绝迹的珍稀动物实行保护。

野骆驼与家骆驼的区别,一是野骆驼比家骆驼的体形要瘦小一些;二是野骆驼因为不要下跪,因此前腿膝盖没有茧子;三是野骆驼的驼峰比较小,且有朱砂色长毛;四是它的上嘴唇明显的比下嘴唇短;五是它的四肢比较修长;六是它灵敏、胆小,一旦有动静它拔腿就跑,而且一跑起来就不停步,一口气要跑出四五十公里。这一点最容易判断是家骆驼还是野骆驼。

经过这些年的有效保护,罗布泊野骆驼的数量在逐年增加,活动范围也在逐渐扩大,不仅在罗布泊南岸的红柳沟有野骆驼活动,在库鲁克山和孔雀河故道,现在都能够看到野骆驼出没。我相信,它将永远成为罗布荒漠忠实的历史见证。也是不向大自然妥协的勇敢斗士。

我要振臂高呼:愿骆驼精神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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