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病 作文作文32800字

初一作文

清高病

——有感于杨绛先生故去之后

杨绛先生去世后,空间和朋友圈里回忆性质的言辞恒河沙数,从推送至报刊介绍其生平的作品不知凡几,校班会、语文课堂要留出时间谈论她的故事,书店媒体也乘势摆出杨绛专栏。我敢说中国文坛极少再有人能像杨绛一样家弦户诵。

有人怀念,就有人反其道而行之。或改编杨绛先生的名言,作:“你最大的问题在于读杨绛先生的书太少而怀念的太多。”是为诙谐之谈。但更甚者,则是以此作梗,大谈网红现象,批判怀念杨绛者的商业化心理和居心叵测;又或者是戏谑国人的跟风心理。确实,杨绛身前说过,“不希望为人所怀念,不希望被打扰”,遂其所愿是更尊重的纪念,但那些以此为由大加批判的人,也未尝就是洞隐烛微,盖可称之为“清高病”。

文人里清高的不少,谓之“士人气节”或“文人风骨”,多是褒义。但清高可分三类,一是自得其乐,旋隐而归者,许由颍水洗耳,伯夷采薇而食,陶潜归园田居,四皓长隐商山,皆为此类。二是守善慎独,严于律己者,杨震拒金,曰“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便为此类。第三类,则是恃才傲物,唯我独尊,抱着“举世混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态度,飘摇浮沉。屈原将这种自负的先河首开到极致。这类人即是清高病患者的祖宗。反常规是他们遵循的第一原则,换句话说便是孤芳自赏。如果说前两者追求的是自解与自律,这类人追求的恰恰是被认可,“宁溘死以流亡兮”,但或者生不逢时,或者能力有限,他们无法获得所欲求的东西,又不愿意委曲求全,而故作清高则成为他们聊以自慰的方式。因为无法从他人的认可中获得满足,他们能够自我满足的方式,便是自诩“高人一等”。韦应物作“独怜幽草涧边生”,着一“怜”字,自哀自怜;张孝祥“孤光自照,肝胆皆冰雪”,更是淋漓写尽孤芳自赏之感。这个现象不仅仅发生在也发生在徐文长这样名不见经传的人物,也利锥刺耳,饱受清高之累。清高病的传统可见于斯。

而如今的传统文化断层以后,克己复礼的意识渐渐淡化,自哀自怜之感,却依旧深埋在骨子里养晦待生。王充言“清高之行,显于衰乱之世。”衰与乱可以拆开来看,当今称不上衰,犹得一“乱”字。网络的分享与传播功能,使“乱”得以生根发枝。而孑然于乱世,则是自负者的内在动机——对于未知的、大众的事物的排斥。英国工业革命本惠及中国,但按上铁路,就以扰民伤民为由强拆;西方文学初入中国时,古典派的反对声音更大。其中自然有经济与就业一系列原因,但安分传统了几千年的文化要改变,首先要突破人心中的禁锢。就像所有的“全民阅读”被称为“全民手机”那样,对于全民化,大众化运动,“内行”对其消费式、快餐式的模式持鄙夷态度。人们对“乱”的反感和排斥发于本能。

拿“专家”沽名钓誉的人会站在学术的立场上抨击,但网络上的抨击者,更多是传统意义上的“第三类清高者”,也就是谋求认可者。无论真是略通一二还是一知半解,借着批评他人获得自我慰藉满足,获得凌驾于他人的快感。所以当所有人都怀念杨绛时,这些人抓住众所周知的大众性的弊端:粗浅与跟风,作为批判的引端,来显现自己的精英思想与高于常人。自然,这种所谓的高归根结底也是站在崖壁之间窥天,狭隘得很。

值得诟病之处确有,但不得不承认,许多人如今能脱口而出的《干校六记》、《我们仨》、《洗澡》;如今脍炙人口的钱钟书与杨绛的模范夫妻故事,都来自于那些被瞧不起的“科普”;而在那些“科普”顺势而红的同时,杨绛的作品阅读购买量也在上升。也许是囫囵吞枣,也许是邯郸学步,那又如何呢?越是商品化,越是好作品不断被埋没的今天,我们就越需要推广真正优秀的作品,而才拔如杨绛者,已经真的不多了。若是当真没有人怀念杨绛,恐怕才是更大的悲哀。

尽管曾担任过诗社社长,也姑且自称“热爱文学”,我依然不会否认自己读网络小说、发挑逗众人的段子,和身边每一个人毫无不同。于我而言,哪怕是纯文学,也只处于个人喜好,就像有些人喜欢流行音乐,有些人喜欢游戏,无高下贵贱之分。

就算自古以来提到“清高”都是个褒义词,这种文人之间的互相吹擂卖弄,是否可取呢?我不想成为一个患清高病的人。

关于书信、朱生豪的书、夜晚的你

夜里读朱生豪先生的信,倏想起几年前初读到元稹那两句“垂死病中惊坐起,暗风吹雨入寒窗”。那时候与朋友近乎戏谑地调侃两人道不明的关系,如今再读着竟成了一吟双泪流的感慨。

和一张纸,砚一潭墨,然后化开笔尖,总要从很多个步骤前讲起。古书里提笔立就的天才固然多,但古人书一封信笺毕竟是很慢的,一环环在脑海中回扣,一句句摞好,下笔时候每一刃比划,都要定笔思忖。愈是不能写错,便愈是谨慎。更何况千万间别后经年,若不甄选,又哪是两句言得。袁凯有道“江水三千里,家书十五行。”行间无语,只道早还乡,《古诗十九首》中拈来“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闲说日常是常态,但在这常态背后却是极为压抑的的情感。每笔顿一顿,笔锋中蕴含的道是书法别是情法。

而要寄出一封信更是难上加难,鸿雁传书的神妙,我大概不能想象,只是依凭那些走马天涯的故事,想到风尘镳烟中渐出的葛巾,盼的人才看见捎在鞍后的信筒,浑身素白只由一条红线捆住,这其中的缘便被牢牢续上。

能建立联系的事物,世界上大约有两种,或有形或无形。往昔河流之间的舟渡,楼与阁间架起的桥梁,乃至现代的一切车水马龙都属于前者。信件、信使这一切在人与人情谊间牵线搭桥的,则归为后者。我曾经读到余秋雨先生的《信客》,说信客这项职业“衣衫褴褛,宛如乞丐”,其中的信客,不只是送信人,倒不如说是边远山区没有执照的搬家公司。但无论寄信也好,寄货也罢,他们的职役,都将断了缘分的人们之间的桥梁重新架起,远高于任何一种有形的载体。

因而收到信的人,拿到的也不只是轻轻薄薄两层纸,此间所有情谊累累叠加,垂死惊坐又怎是夸张?等一封信的苦辛,境界上最阔大的概属杜工部“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但我由以为不及“垂死”句,大概写信、送信的情感都是很私人的东西,国破家亡的难,实则冲淡了书信本质的难。

直到朱生豪与宋清如结婚为止,两人以书信的方式维持了十多年的联系,当然两人也见面,但书信依旧是不可多得的续情方式。这一切仅仅发生在民国时候,但切换一个时代看,不到一百年,已经觉得很陌生了。元白两人的书信至今依然广为流传,一半是因为他们诗文的志同道合,而朱宋两人在诗歌上的精神相合,也相类一般。我不喜欢朱生豪信里轻佻粘腻的,与旧书信之沉吟格格不入的部分,但不否认他的一切情话都如悦耳的音节,叮咚叮咚在耳畔响。轻佻的文字是不能常看的,但轻佻的文字能让人落泪,大抵是因为它们背后寄宿着这样两颗相似的心灵,在靠近,在共鸣。信是只有心灵相通的人才配写的。

说来有趣,我身边写信的朋友倒是不少的。互相寄信的有,交流诗歌的也有。但正因为寄信毕竟不可能那么困难,情感难以沉降下来,变成很深很沉的东西,交心也显得荒诞了。我不得不重引木心先生“从前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一句,我无法否认自己也是被转变的人之一:若要我对着月光冥思苦想一晚上与心上人遥隔思恋的方式,我宁可打开聊天设备同他道声晚安。

——我确有怅惘,但也绝非单纯怅惘,起码在他答一句晚安的时候,我依然能攒到一份细微的幸福。毕竟漫长的期盼和等待,对于古物的追缅,都是文人艺术审美的一部分,而欲望与渴求依然无法挣脱凡夫俗子的枷锁。要用三百六十五天圆满的等待,也未尝不可用三百六十五天细微的感动垒起的幸福取代。

无由一岁新

“随身带的东西不要忘记拿!”混杂着山东口音的普通话,被出租车车门“乓”得一声卡回车内,在门扇骨架处发出吱呀的余音,空旷的街衢上一道明显的灰烟。只有在车灯阑珊时,红灯才恢复效用。

“从长桥打车到天山只要三十四块钱,要是道路每天都那么畅通多好!”母亲感慨着,碎碎地唾骂:“最好外地人永远别回来了。”

在延安西路口,她将茶饭安顿在我的书包里,挎着仿制的名牌包消失在路口。

这是寒假补习的最后一天。门口负责订饭的大伯也不见了,说是回去过年了,接待处的老师指指拐角的面包房,“凑合着吃吧。”

已经有一群学生在等电梯了。我一个个点数着人头,这儿的电梯感应系统已经失灵很久,几乎每个念书人都有被夹到的经历。电梯上的数字从五到四到三,缓缓地打开门。一个,两个,三个„„粘着第六个人的脚跟。刀子终于以厘米之差掠过我的脊背。

“哟,早上好。”

我抬起头,是班里的熟人,穿着墨绿色的羽绒服,挎着蓝色的布包,衣领微向两边打开。我想起他十二月迎新义卖时穿的也是这件,一月交流会上穿的也是这一件——究竟多久没有换过衣服了呢?

“早。”寒碜的招呼,到门再次打开时也没再发出第二个音节。

离上课还有两分钟,我们一同走进教室,走过趴在桌上补觉的人、奋笔疾书的人、摆弄手机的人身边,各自坐下。余光中带到他那脏兮兮的衣服一点儿,可以看见窗外冷蓝色的天空,如同被冻住一般。擦过他的衣服一点儿,还可以看见卖烤红薯的孤零零的摊位。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指出:“你都多久没换衣服了?”“挨到过年才换新衣服啊!哪像你们不把年当年的„„”这时候老师走进来。

下课前十分钟,他在众目睽睽中站起来,俯到老师边上说了什么,直见老师点点头,他就匆匆离开了。

下课时我掏出手机看见他发的说说,已经附上回程车上的照片。

回到家里大家已经都在除舍了。接到命令后,我也开始整理自己的房间。

和六大沓未知物品相处习惯性地无从下手。初中时候整理了满满一本的知识要点,虽然用不到,也终归舍不得吧;和初中的好友一起参加的比赛资料没大用,但大约摸是不能扔的;已经失联的朋友们寄来的明信片还得留个纪念呢;给曾经喜欢的男孩写的信意义非凡„„ 初初分完,竟发现只扔掉一点试卷而已。和旧物相处,人总是偏向怀旧的感性,那些不含感情色彩的物品的舍留便被下定论:数学书、物理书,知识点掌握得差不多,也大概不会再看了;毕竟是初中时候的知识了,整理得再好也没用;练习册、参考书,反正不会去做„„ 再理一遍,倒是把和学习有关的东西扔得一干二净了。——但箱盖子还是合不上。

眼皮子底下是写给喜欢的男孩的情书:反正已经不喜欢那个人了。手臂将它们呈到目光能及的高度,无数鲜活的回忆如乱麻交织到一块儿,一惊之下我立刻将它们扔到一边。 比赛资料。比赛都结束了,留着比赛资料干嘛呢?

明信片。朋友都不在了,明信片有什么用呢?

„„

一旦一种情感被判失去价值,与其相类的情感也一并坠入谷底。

东西都理清,竟出乎意料地还空了一个箱子。

正在考虑谁去谁留,刚好撞上来视察的父亲。“哟,理得很干净嘛!”他边满意地环视,边主动抱过我堆在一旁的东西,往门外走,堆去客厅的废物一角。

“呃„„”欲言又止。我凝神看着他的背影在拐角消失。我没有喊住他,也始终没有再去客厅。

大年夜晚,我们去龙华寺烧香。

绕过长长的排队围栏,远处的火光已经渐渐浮上天空。数以百计的人搓着粗如火炬的十五根香,虔诚地向寺庙四周深鞠躬。四座寺庙里面,成群的人趴倒匍匐在冰冷的地面上,沉重地叩头。他们颤抖着身躯缓缓坠落在地上,顿十秒,又极慢地、挣扎着起身,口中默念有词。没有一个人发出多余的声响,但那些最虔诚的人家,每户都约有一个难以启齿的故事。 “十一点了,可以抢红包了。”隐隐约约琐碎的声音传来,瞥见几个年轻人拿出格格不入的手机在佛的面前,手指如触弹簧般上下摆动。

“一块二!”佛面上不改变一点容色,财源滚滚的牌匾赫然静穆其上。

“哎,我没有抢到!”„„

不过是一分钟的事情,他们若无其事地将手机塞回口袋,凝沉地闭上眼,又一声诚挚的叩头。 当,当,当——!远处传来钟声。

我去龙华寺烧香连着四年,吃越年面也四年了。四年前的饭厅没有富丽堂皇的样子,一碗面十块钱,一共不过十把桌子,都是坐得下十几人的大圆桌,镶着木纹理。

四年前我们全家人一起去烧香,吃面抢不到座位,每个人盯着一张桌子,一旦有人站起来便健步如飞冲过去抢下座位,然后朝其余人不分场合地大声吆喝“这儿可以坐,这儿可以坐!”曾祖母去世后,不过是树倒猢狲散了而已——但好在店主那善解人意的默契,大圆桌早不再有了,如同饭馆里的四人桌客来客往。

母亲拍下店面招牌,又拍下面的卖相,发在朋友圈里,说“好吃!”但她一口没吃,所有的面都在我肚子里。

十一点三十,约定好的,我在自己的小群里发一百块钱的红包。没有绑定银行卡,我自然凑不出那么多钱,所以早上硬是一个个QQ 好友几分几毛地讨来。以表些诚意吧——群里都是我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十一点五十,我回到家中,开始编辑贺年短信。四年前的这时候短信还络绎不绝,一年年萧条冷落,如今粉饰太平。

十二点,按“发送”,回到QQ 界面,所有的群都炸开了锅,数不胜数的口令红包雨后春笋节节爬出。“运气王接下去!”的呼喊络绎不绝。

发现自己的小群已经沉到了很下面,没有一个红包,没有一声新年快乐。

我一愣,再打开短信界面看,没有一条短信弹出来,亦没有人回复消息。

此时窗外安静如任何一个普通的夜晚。没有一丝声响,没有一点火星。江南夜市的张灯结彩不复存在,烽火连月的火光冲天不复存在,城市夜晚的灯火璀璨不复存在。一片黑色的寂静的捉摸不透的夜空,只有冬虫细小的回声。

真是好事啊。终于过了年。

——我努力想着过年会发生多好的事情。对了,真是好事啊,他终于可以换件衣服了。

人心

1.

她是我最自觉的一个病人。

每个星期六的早上八点,当我走出白色的办公楼去案例总结,总能在等候室的角落看见她。她的表情——她努力牵起一点嘴角的笑意,但眼睑却是下垂的。她就像死物一般,就连双腿也似蓄意整齐摆放,除了她时而抬起以观察时间的眼皮,她几乎静止在时空里。我同她打招呼:

“九点才开始,你可以不用这么早来。”

她受宠若惊般抬起头,嗫嚅着组织语句,“没事,我喜欢等„„”

她定是有某种特殊的强迫症。她通过提前预期,给予自己充裕的时间来调整状态,从两件不

想关的事件中过渡切换。甚至“准时”都会给她一种焦虑感,焦虑于两件事情之间的无缝对接中,自身没有办法很快地做出判断——尽管这并不是我要为她治疗的方面。

我不再顾她,前往案例总结室填写档案。待我出来的时候恰临九点,她依旧一动不动坐在哪里。我招呼她,“进来吧。”

已经来过许多回,她在进门时候还是小心翼翼地试探着,与我保持着陌生人距离,蹑手蹑脚不惊扰这里在清晨依旧沉睡着的地板。走到我面前的转椅,她不动了。“坐。”我说,她于是拘谨地坐下来,膝盖还是并拢着。

“别紧张,我们只是聊聊天。”

我这么说,因为她不是单纯的心理咨询者,而是有精神病史的病人。在十三岁那年,她开始出现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几乎全为躁狂发作的现象。她的脑海中出现海市蜃楼,出现美好的幻境,昔年的回忆高潮迭起,在这种情况下,她几乎不能投入精力从事任何事情,或者在一次复习得及其完备的考试中交白卷,或者是在上课的时候突然自己走出去。

其实我也很好奇,像她这样的人,竟患的不是抑郁症,而是这种及其乐观而异想天开的病症。 “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我努力显得随和。

“还好,药很有用。”

“我不是指这个,是生活——和身边人的相处,还有学习。讲讲吧——我对你的故事很有兴趣。”

“学习成绩„„能维持在班级前十,过得去吧?和身边的人相处„„其实我有很多朋友。半年前我毕业,现在到了新学校,大家都不知道我有精神病史。”

“这么说过得如鱼得水?”我调侃。

“呃„„没有。”她不识风趣地尴尬回答。

“嗯„„好。”我便应和她,不让气氛显得那么尴尬,边翻看着她的病例。这半年都没有发病记录,生活也趋于平稳。像是一锤定音般决定了,“那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情况现在已经渐渐稳定,以后的周六你可以干自己的事情啦!你只需要隔两个礼拜来我这儿开一次药就可以。如果有不适再来复诊吧。”

我断定她一定感到释然和喜悦,便试图从她的表情和动作判断她此时的心情,但出乎意料地,她并没有我想象中那样开心。她的嘴角现在也垂下来,面部肌肉绷紧,她的手臂,象征意义地在桌上搁了一刹那又缩下去,这是犹豫而不安的证据。她有些踯躅地问我:“„„那我以后都不用来了,来也不需要很久吗?”

“是的。”似乎这样太不负责,我又自作多情地补充,“„„你不用担心你的病情,只要按时服药,应该已经控制得很到位了。而且,要是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找我,我们已经很熟了不是吗?”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嘴角流过一丝笑意,但很快又消失了。我想她终于放下心来。 “好的,谢谢你。”她讲。

我快速地在单子下写下药方,“还是这个,一天两次,知道吗?老地方去开,要我带你去吗?” “不用了,我知道。”

她接过单子,竭力与我避免肢体接触,然后依旧那般小心地站起来、安静地行走,安静地离开。她掩门的动作似乎更舒缓,跨过一个长长的诀别,我从糊了纸膜的玻璃中,看见她模糊不清的脸——以及她似有若无的目光与我的目光交错,又迅速扭过头去成为深不见底的黑色。黑色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混杂,向远处游动。

我心里不知怎地涌上一股愧疚,又在她消失的那一刻一并消失地分毫不剩。

然而第二个星期六,当我正在安排其他病人的见面时,又在等候间看到她。

“哟?岳默,你怎么来了呀?”

“我„„”她面颊一红,右手掌心不断地在左手手肘摩搓,“这个星期又有些异常。”

我心头一紧,“那好,你等我去写个档案,八点一刻就回来找你。我九点钟有新病人要见,稍微早点可以吗?”

“可以的。”她点头,但她的目光中好像有什么东西黯下了,在那种东西消失的那一刹那,却守恒化作我心中的愧疚。心理医师,不知自己究竟在愧疚什么。

我几乎是跑向案例总结室,用狂草的形式写下今天的议程和案例发展,然后随手把笔一扔,便跑回来找她。

她这时候闭着眼睛,似乎在想什么。

“岳默?”我叫她。她恍然骤醒般“蹭”地站起来,看见我又四下张望了一下,看看手腕——可惜并没有表。

“八点十四分,正好呢。”我善意地提醒。

她便再次随我去面谈。

“你这个星期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她意识到自己有必要说些什么,又“呃”了两声,示意我不要打断她。“考试成绩又开始不稳定,上课的时候没有办法集中精神„„虽然没有一开始那么严重。” 我一听便知道这是心里不安作祟。当一些属于你的东西突然失去的时候,你会出现某些排异反应去渴望得到。取消每周的复诊仿佛是逼迫她把口中的定心丸吐出来,这种情况下的焦躁不安是相当正常的。但我当然不能这样同她讲,所以我故作微笑,“那么去复查一下吧,把拍的片子拿来给我看,后面我都有病人,不过可以通融让你随时插进来。”

她不知怎地身体颤了一下,“好的,谢谢„„”

她便离开。

等她走远了,我也站起身,再去总结室,复核刚才草率写下的东西。我不知自己为何如此忐忑,她这样的病人以前也见过——通过检查来求得心理安慰,但总有些细节给人的感觉不同。我忙碌于手上的东西,不再细究。

九点半的时候,她回来了。这时候我正在给一个比她大一些的男生作咨询,便让她坐在外面等。

男生的案例我以前也见识过类似的,男生阐述着他的情况:“我每天都夜不能寐,感觉好像有无数只虫子在我身上爬。在我醒来的时候,觉得灵魂醒了,但是身体却不能动„„” 我下意识向房间外面看,她在外面等,会不会又是那个拘谨的样子呢?而且现在不只有她一个人,还有别的病人也在等。对于一个一直独处的人,和人坐在一起不说话一定会紧张不安吧„„

“医生,您在听吗?”仿佛有什么声音叫我,我恍觉自己走神了。“哦,我在在听、在听,你说‘夜不能寐’„„”

“不,是醒了以后灵魂出窍。”

“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在听,你继续说。”

我尽可能负责地向他提出解决方案,等他走后便叫女孩进来。

她把拍的底片给我,我拿出上一次的对比——并没有什么异常,果然是心理作用。我开导她,“你的大脑现在很健康,考试时候的焦虑和失常,谁都会有的。上课走神不也是很正常嘛?我工作的时候也会走神,虽然让你一下子别来检查让你觉得不适应,可是总得一步步来摆脱病症吧„„”

我还在想措辞,她却已经说了,“谢谢。”我只好闭嘴。她显得很安心地走了,我希望她能一直这样安心下去。

尽管我并不是那么安心。

果不其然。当她的家属打电话询问我是否让她加食药物,我极力否认,并将开据的药单给他们看,然而却得知她每天都服用一倍的药物,终日木讷无言,就像注入了过量的镇静剂。 这是第一次来电话。我叮嘱她的家属让她不要这么做。

然后,在一个礼拜时间里,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电话,情况没有任何好转。

我内心由衷感到烦闷而恼火,喝令她来接电话。她刚说了一声“喂”,我便把要说的话一股脑全倒出来:

“你以后必须遵医嘱食用,这是命令!别再给你的家人添麻烦了!”我的语气显得有些急躁。 电话那头愣了一下,“呃、对不起,我知道了!我会的!”她也用比往常更快的语速、更响的声音回答我。

我觉得这样说还不解气,便再接着说:“你这样做,你的家属难道不会担心吗?就算别人都不会担心你,我身为你的主治医生,看见自己的病人这样糟蹋自己,我也会觉得很难过的!”——这是一种万不得已的说法,却屡试不爽。暗示一个人,她是被身边的人爱着的,因此她不仅需要对自己负责,还应该对身边的人的关照负责。

她沉默片刻,说:“真的很对不起你!”

“没什么对不起我的,爱惜好你自己也是对我工作的尊重。”我自以为圆满地总结。 似乎真的很受用,我再也没有收到来自她或者她的家属的电话。

2.

窗外是一片黑色。没有月光的夜晚在纸糊的窗框中,被剥落成一个个微小的颗粒。模糊的视线,发酸的双眼,刺痛的太阳穴,都一遍遍叫嚣着工作过度的哀号,以至胸闷气短、头脑发晕。

晚上七点,马上就能下班了。我强打起精神听眼前病人的讲话,而他的声音却像过耳烟云,此时和嗡嗡的蚊虫无异。

终于话音落下,来者离开掩门。我开始整理桌上的东西,理好背包打算回家。

“嘎吱——”

然而门此时被推开一条缝,一双眼睛露出来,又是“嘎吱”一声,露出半个脑袋。 我揉揉太阳穴,聚焦视线,那双局促不安的眼睛让我认出她。“„„岳默?怎么了?” 从那次通话后,我们整整一个月没有见面,几次来拿药的都是她的母亲。

她这次稍微大胆地推门进来,就站在门口,轻轻阖上门。

她站定便是说话:“因为学习的关系,家里人一直怕耽误时间不让我来,这次我是偷偷来的。”她清楚地解释道,也许这段话在她的脑海中已经编织许久。

在略显昏暗的灯光中,她不高的身材,佝偻着脊背,低着头像松鼠般站在那里。她黑色的眼睛泛着淡淡的光,像是刚摘下一抹秋香,光中含着希望。

“一年多来„„非常感谢你,真的帮我很多。”她说着向我鞠躬,“像我刚才所说的„„如果不再发病,我可能不会再来了。所以,来向你表达谢意,送给你一些告别礼。”

她拿出来一本很小的本子,附着一张明信片。本子清白的封面三两点缀,翻开几页页角都写着不同的语录。明信片是他国的风景,背面似有若无写了些什么,也许是感谢的话。 她伸手递给我,她这时候低着头,不看我的眼睛。

她选这个时间也许是故意的,就和所有送礼者一样。因为“特别照顾”,我收下的礼物其实并不少,金银卡又或者是精致品,偷偷摸摸塞到我手上的数不胜数。——如今这双肮脏的手却要收下如此纯粹的礼物。

“能帮到你我也很开心,还是靠你自己的努力。谢谢你的礼物。”我客套寒暄,接过礼物。明信片上只言片语的诗句。

我一阵晕眩,只好略过一并塞进包里,我又揉揉太阳穴,合上眼睛好一会儿才睁开。“你还

有什么事情吗?”

“没有了。”她说着扭头要走。

“等等——”我叫住她,“我也走了,下班了。我和你一起下楼吧。”

她沉默没有说话,背对着我,也没有迈步。我很快地收拾好东西,拍拍她的肩膀适宜离开。 我们尴尬地站在电梯里,她低着头不看我。我对着镜子整理头发,却能看见镜子里的她。她白皙的面颊泛着微红,不停地摩挲着双手,和不熟悉的人相处让她觉得很紧张。 “你家在哪里?”

“荭石儿路。”她简洁地回答。

“这么说来我们住得很近啊——你是坐地铁吧?就差一站路。”

“嗯„„嗯。”她含糊地回应。

她偷偷摸摸跑出来见我,我也算能保证她的安全半程。这时候我想要拿出她的明信片看,但已经接近一楼,只好罢休。

我们一起出现在底楼。

我自然而然走着原来向地铁的路,却引来她一声疑惑的“嗯?”她也许不认识这条路,于是我说:“你跟着我走就好。”

城市的灯光在晚上更有千百种姿态,像妩媚的女郎秀色可餐。身边的女孩一言不发,她却是属于乡村的夜晚的人,遥远而又在不远处。

我意识到,这也许是最后一段告别的路,女孩显然比我更早明白、更清楚。

我第一次遇见她,她是怯生生的样子,于今一点改变也没有。她被她的母亲推搡到我的房间,她的母亲对我指指点点仿佛在念说明书,她愣怔地应和。她的头发比现在还要短,束起来像尖锐的羊角,她深陷的眼睛对着我打转,流光直起波澜。第一次见面,我热情地招呼她,她每次都格外冷淡地回答,绝不回答问题以外的内容。她就像一个自闭症患者,但她虽然这样,却很坦诚自己的心事,我惊讶于才第二次见面就分享了她暗恋的人,在年把日子以后我又分享了她不痛不痒与他的告别。的确不痛不痒,他们之间没有一句暧昧的情话,只有女孩每天在车站台目送他,或者图书馆里驻留在同一个书架的两侧,隔着排排图书故作偶然地交眸。她的爱恋就和她本人一样寡凉却纯粹。

“医生,我之后和朋友有约,能不能早点看?”

那天我正在整理档案,她冒冒失失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我的确有工作,但她如此诚恳,因而我答应了她。

和我聊天的时候,她总是心不在焉看着手机,一会儿回两句。

“既然你心思不在这里,我给你开药吧,下次慢慢谈。”我讲。

她错愕地看着我,慌乱地站起身来。“那„„我走了。”她走到门口,却又回头对我说:“真的很抱歉。”她鞠了一躬,却持久没离开,又嗫嚅着补充一句:“和‘您’聊天我很开心。”说罢跑走。

还有什么呢?她多大?喜欢什么„„?我都不记得了。

也就是这样几个片段。我对她仿佛真没有太多印象,心中没法萌生太多情感,只是单纯感慨“最后一次了啊!”然后将心中的感慨化作语言:“这么说,这是我们正式意义上最后一次见面了啊。”

“对。”她简单地回答我,支支吾吾了片刻,努力寻找什么话题,说出来的竟是:“还有什么医嘱要遵守的吗?”

出了工作场所,也真是不识趣。“没有没有。”我忙说,想起之前的事情,“倒是记得看好你的身体。别乱吃药。”

“你说以前的事情,那是一个„„意外„„”她努力申辩道,“但我没法说出原因。” “我不想知道原因,我只知道恶质的结果——别再这么做了。”

她僵了一秒,默默点点头。

城市很亮,即使没有语言也不会显得静默。边上的包子铺大娘正拉下门帘,楼上月林服装店的月亮扑朔着幽蓝色光芒,成三成对的女郎来到街上闲逛,插着公文包的职员匆匆往家赶——而我和我的病人,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一同走在路上。

“这里是地铁了。”我率先向地道口走去,她默默跟在我后面,隔开一段距离。到了分岔口,我特意回头看她,“这边。”我说。她没有回答我,安静地跟了过来。

在车厢人满为患的时候,我们都习惯往车头走了,而索性高峰时间过去,走了两步我便叫住她:“就这儿等着吧。”她“嗯”了一声。

她微驼的脊背,不高的身子,淹没在人潮里,像要走失。“岳默。”我叫她。

她回头看我——我本想说“别走丢”,可那一刻却哑然,她的目光像是烟花一样,比其生命更宏大的绽放,却又在一瞬间泯灭精尽,那是诀别的眼神。

我不知如何是好。

——“列车进站,请在安全线内等候。”

随即是呼啸的风声,杂乱的线条在眼前呼啸而过,唯有站台的界限清晰地划开这个世界同那个世界的人。

她在我前面进入车内。我也立刻进去,将靠着座椅的挡板让给她,她舒舒服服靠着。尽管脑袋发沉,我还没想过和一个女孩抢地方。

不过是短短的几站路,不说话也好。

“医生。”她却叫我。

“干嘛?”

“你看过星星吗?”

“城市里哪有星星?”

“太阳啊——每天都能看见这颗星星。”

“我还真没想到!”

她笑起来。

我不明白她为何突兀说起这个话题,尽管她本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

安静了一会儿,她又叫我:

“医生。”

“怎么了?”

“你能别扔掉我的礼物吗?”

“莫名其妙„„我干嘛要扔?我不会扔啊。”

“那就好。”

比以往更尴尬。

“医生。”

她又叫我了。

不想再被问些奇怪的问题,我先发制人:“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不知道。读书,做做喜欢的事情吧。”

说着不知道她还是认真地回答了我。

“喜欢什么?”

“看书,还有„„天文?”

怪不得她会说起星星。

我不说话了,她也没再开口。

是乘务员的女声:“列车马上就要进站,荭石儿路,到了„„”

她仓促地从我面前挪开,微微抬头看我,我招手,“拜拜。”

“再见。”

又是那样的眼神。

门开了。

她走出去。我靠到她的位置,合上眼。

“希望能再相见。”是谁的声音?猛地睁开眼睛,却只看见茫茫人群。是她的声音,又好像经过许多张嘴的反弹不真切,我疑心那是我晕眩下的幻听。

无论是客套话或者出于真心,我也许都不那么盼望着重逢。病人总是少一个好一个。因为医生永远不可能和他的病人成为朋友。

我是真的下班了。

霓虹灯全都亮起来,城市的灯光能净化一切失魂落魄人的旅魂。我走进便利店,买下关东煮以为是晚饭。

不远处的公寓是我的住所。娴熟地上楼,摸钥匙,咔嚓——

我眯着眼睛窝在沙发里,四肢渐渐飘起来,带走了最后清晰的意识。而明信片从包中滑落到桌上,在与黑暗拥吻的最后一眼,框出上面的文字:

“日光无止无休,

今天在这个纬度升起

明天又将再另一个纬度沉沦。”

和她清浅劣拙的表白。

3.

“不会再相见的。”

萍梗栖槎

——为《等闲柳荫》时隔一年半的自序

自己的文字是漂泊不定的。

不知何时有了这样的观感。

千百年来仕途失意或者得意,情感流离或者得所之人,只要戴上以“文人”的帽冠,就无不在文字中寻找安身立命之所,觅得灵魂栖息之法,文字成为他们量以自救的唯一药方。在我妄称文人的四五个年头里,我都对自己手中的毫墨深信不疑;但仅仅是在一年前,这棵赖以扎根的古木忽地颤挪,忽地连根倒下,于是因树而屋者一并失去归所。

因为:

整整初中四年我都栖息在只有几个人的世界中,我所珍惜的朋友只有那么三五个,我每天见到的人、想到的事也差不离目光能及的范畴;而一旦我升入高中,那个狭小的圈子被打破打碎,如千军万马涌入我的生活,那些在初中亘古不变的誓言无以兑现,前一秒勾肩搭背的人下一秒便后会无期,而那些闯入我生活的后来者,甚至让我无暇去回忆、无暇去惋惜。 一个直接的结果是,我再不能写出初中时超过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如果一篇文章我在一周内不能完结,仿佛就永远没有续笔的可能。

大约整本文集都飘忽不定着吧。

读木心的《从前慢》时,我在美罗城,肯德基拆迁,换上好时巧克力的标牌,大众书局已经无影无踪。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是在徐汇长大,而徐家汇成了我们放假时期最频繁的来往地点,在美罗城镌刻着许多人不胜枚数的情感经历。而一块牌子倒下用不了三年,物迁地易等不及一个人的留恋,店面拆的拆,搬的搬,朋友升学的升学,出国的出国,各散东西。而他恰写: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我于是作下《城市乡》。)

过年的时候却是上海最消停的时候,一半的人如捉迷藏般在一夜间行影无踪,原本在上海聚首的朋友各回老家,没有一刻比那时更谓天各一方;而烟花爆竹不再响,只是静默一个晚上。我在龙华古寺里看香火点燃,等待钟声。(我于是作下《旧年友》。)

高一暑假,整理东西再翻出初中毕业去欧洲旅游时候的日记,我记述每一块土地的名字,我去到行程不及的险地高坡,我每天早起在暗光下读书,我寻找月亮,我牵挂着一个人。而我此时身处他乡,却犹有定所,不复今朝。(我于是作下《万里徒行》。)

夫复何言,我分得很明白,高中这两年我的文笔较初三毫无进展,甚至那时候周笔的习惯也消磨尽了,笔已墨涸。未尝是不提笔,未尝是心中无物,只是心中虚无缥缈的情感无所停留、无所寄托,写下一个字,只是在浮槎上停泊一会儿,浮槎依旧漂浮在水上。我没有办法在回忆一段时光、回忆一个人,很快就被现实的浪花卷走。这整本文集,也是这样被冲刷上岸。 整理文集,因而不得不翻出很多旧作;与一些写文章的老朋友开始联系,请他们作序。为我作序者有那些因为文字结识的,也有那些一起写文章长大,见证对方蜕变的人。他们向我回忆起很多事情,我才得以记起来很多事情,尽管情感不再苏醒。

他们给予我许多称呼:唧唧、车(笏夏)、杉若„„都是从不同的时流中捞上来的,他们说我热爱文字,说我笔下太过细腻,说我是个能够闪闪发光的人。我要感谢文字,让这些人在我身边的暂伴无限延伸;我要感谢他们,这条路上我亦不再孑立无亲。

我为这本文集取名为《等闲柳荫》,在封底引用席慕蓉的诗句“如果你愿意等待,所有飘忽不定的云彩,最后都会汇成河流”,便取“飘忽不定”与“栖止”之意。

如果我还能感受到笔尖的温度,键盘的温度,便且让萍梗暂栖于行舟之上。

由剪发想起的

搬家以后,常去的那家理发店就成了疏客,偶然回去时店里坐着的面孔新的更不出一人,连掌柜台的都换了人。也许换了不止一次了,只是我不知。

帮我剪发的一个头发染成米白色的小伙,过度张扬的发色予人羁傲的疏离感,甚至来源于陌生世界的恐慌。

我自己带洗发水去,装在塑料袋子里。洗头时,他垫上毛巾。我愣是看着他粗暴地从非打结的地方扯开洗发水的袋子,把洗发水扔到边上的水台里。“这个袋子你不要了吧?”“嗯,无所谓,能拿就行。”他便沿着边线把袋子撕开,拉平,垫在毛巾的外面:塑料薄膜是不透水的。

我躺下来。他开始娴熟地拨洗我的头发,把水温调到适合的温度。“你上高中吗?还是大学?”我说高二。

“高饿,高饿啊?那也就十六十七吧。”他把“二”读成“饿”的音,我分不清这是哪里的口音。然后我听见他讲“我没读过高中。”我说:那你初中毕业以后干什么呢?他说:没毕业。我尴尬地沉默了一下,好吧。

他的年纪不比我大太多,顶多二十出头。我开始想象他的童年是不是在犁间度过,在“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每个人口中悉为家谈的时候,终归有数不清的人与教育无关;他的米白色的略带蜷曲的头发也许也是在这家店做的造型,那时为他剪发的是哪位,如果是店员是不是也要付手续费?

水开始从我的额间流过,痒痒地划过耳廓,半眯着眼睛眼前是模糊的影像。我渐渐感觉到心中的恐慌大于好奇。

从小学到高中,我仿佛一直跻身于一个相当优渥的圈子中。身边的人从出身到成绩到作风,都呈现想当不错的仪态。小学里那个患皮肤病,经常打人,被全班厌弃的男生已经五年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初中那个曾经从领口把自己拎起来的恶霸也很快转去了出国学校。“一派宁静祥和”差可拟出自己的境遇。于是现在:哪怕是对着社会中一个染着不寻常发色的理发

师、一个口中骂骂咧咧的出租车司机,都带着前所未有的陌生和恐惧感。

洗发水往头上抹,几小滴白色的泡沫溅向空中。这么多年来,不知有多少人曾经拿着剪刀在我头上比划,他们几乎每个都会和我搭话,并且永远围绕着那两个问题:你多大了?你上学吗?

有那么一位女性有所不同吧。

因为理发店人多,就算是常客,也保不准是一个人为你服务。而我是那种不太挑三拣四的人,但每次如果是她闲中走来,我都会心头一震。

她除了理发,似乎还负责店里拖地的工作。她比店里那些小伙显得更年长一些。但她并没有更老的资质——我保证。我是在五年级那时候周周来洗头的偶然一个周末才看见她。

在洗台人满为患时,干洗成了节约时间的最好方式。为了把洗发水摸匀,理发师们都会拿着一小个类似喷壶的装置——我叫不出它的学名——挤一下细小的水柱就会浇在头上,颇有冲击感。与夏天带来的清凉不同,冬天便成了严寒。但轮到她给我洗头的时候,那壶里喷出来的水一直是温热的。这个细节我一直记到了今天。

我和她聊得比其他人都要多,尽管具体内容已经模糊不清了。但对于那时候害臊的我,别人的问题都只是简明扼要回答,对于她我却会主动搭话。她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在我模糊的记忆中她的声音和面容都有几分像我当时住在长宁,把我从孩提带大的外婆。

我见到她的时间只有短短三个月。过年时,她回老家,并且再也没有回到过这家店。 对于理发的职业一切并不陌生,许多人都浮光掠影地过了。不管是讨厌的,或者喜欢的。 “头发要吹成什么样?”小伙问。“什么叫„„吹成什么样?”“就是要什么造型。”“吹干就可以了吧。”

他带我坐到靠门的位置,刚好在电视机下,吹头发的工作也许花不了他多少心思,他于是边吹风,边看电视。而我的脑袋不幸被吹风机击中两次。我没有抗议,也没必要。

有太多一面之缘的行业。医生、司机、理发师„„甚至想多记住一些、多了解一些都不曾拥有机会。只是在短暂时间内短暂地寒暄,假使真的情投意合,也大概不会有来日再会。 我想起已经和我分别多时的初中挚友那首“念念一须臾”。那时候围在我脖颈上的兜布恰好松开了。

内照集

集一、什么是写作?

·我们为什么要写作?

想必每一个写作的人都曾经在某时某刻问过自己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写作?我们为什么要写作?

在《我们为什么要写作》一书中,奥威尔将写作归咎于“内心的恶魔”,因为人的贪得无厌、利欲熏心,这个世界上欲所不求的事物,逼迫他们通过文字来苦苦寻觅、来向上帝诉求。用通俗的话来说,我认为这是一种——“本能”,又或者说是“为文的自觉”。你急于表达对一些事物的看法,而世俗的语言、世俗的对象、世俗的环境下,你无法通过对话的方式排遣,于是,你只能选择拿起手上的笔去诉说,并且在诉说的过程中,寻找更优的方式与文字表达,以求关注和理解。就好比画家作画,艺术家雕刻那样。

奥威尔多多少少认为,写作欲望的萌生来源于欲求,而人在成为优秀作家的过程,则是在克服这种欲求,以至于他将政治性写作提到如此的高度。然而私以为,写作就是需要将这种欲求更好地喷发出来。记得曾做到一篇题为《为文要激动》的议论文阅读——我格外记得的,就是标题“激动”两个字。你有满腔的热血要抒发,你的语言像是火山一样蓄势待发,你要喷出的,是和岩浆一般炙热的血液啊!激动不是速成,是人内心最自然的流露,是挡也挡不住的洪水,是怒啸的海涛!你只是想写,你就去写了,这多正常呀?管它是世俗的还是高雅

的?管它是世人接受或者不接受的?管它将被谁看到呢!

当你动笔,或者完稿后再过一段时间开始审视自己的作品的时候,你开始扪心自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想?别人是否和我想的一样?如果他们不这么想,那么我们其中是否有谁想错了?又或者:我这里表达得合理吗?能够很好地表达出我所需要的情感吗?质疑的态度成为你思考的理由,这是你思考的黄金时间。漫长的时间内,你因为困惑而迟迟没有办法写下完整的篇幅,直到你下定决心再次握笔:你尝试用更加理智的语言去说服你自己,进而说服阅读者。说话的人只是在评论,而写作能让你再评价一件事情的好坏的同时,给出更好的解决方案。——又或者本没有解决方案,你详尽地阐述困惑,留给未来。

写作可以仅仅是简简单单的抒情,因为你的抒情,你的笔触,会让你身边的人知道你是谁,这是一个理解的过程;它会带动你的读者与你一起思考,这是一个交流的过程。即使你羞于将其展示给他人,当你过了些日子再回望的时候,你一定会重新审视自己曾经的态度,赞成或者反对,用更成熟的眼光。

帕乌斯托夫斯基将“写作的本能”称之为“作家的使命”,但我认为,能使一个人拿起笔的原因,更多情况下并非是出于“使命”这样神圣的东西,而仅仅是诉求的需要。你无需会拿混乱的战争年代笔者的抗争作为反例,拿鲁迅,拿七月派作为反例。因为即使是和平年代,对于这个社会的诸多现象,总能让一些人拿起笔说个不停。人本就是社会的动物,何谈出于哪个时代呢?世人总说鲁迅是“弃医从文”,而对其幼时在三味书屋的学习,对其在光绪年间学医前的文学操笔闭口不提,又或者阿垅在中学时候就开始进行诗歌创作,这都是源于其本身的兴趣,而非源于时代。因此写作是本能的,是自然的!

·我们需要追求感性还是理性?

它是一种在客观环境下诉诸主观情感的过程,世人永远在感性与理性之间寻找权衡。作为一个以自身生活为主要写作题材的人,我实则相当佩服理性作者。他们的文字中有一种尖刻锐利的气质,笔锋遒劲而硬朗。而相反,当我们称呼一个人“感性”的时候,多数情况带着点轻微蔑视的味道。而写作中所谓的感性,更接近其原本的定义,指对于周遭的感受力,与理解体悟的能力,基于一种对事物尊重而真诚的态度。

·我们需要怎样的文字?

比起自身,似乎许多人更喜欢描笔周围的人事。他们通过这种距离感的尺度,来挑选自己合适的位置,作为一个旁观者与阐释者——他们冷静、理性地叙述,而对自己的生活闭口不提。一部分人则是从自己的生活圈中提炼要素,结合其元素,构成新的形象。极少数人懂得一丝不挂地描绘自身。

这是一个很奇特的现象。从小到大,记叙文都请我们写自己的故事:自身的经历、自身的情感、自身的成长,那么缘何,当他们真正开始创作,人物却会跳脱自己呢?甚至有些人拿着“我”来写文章,写的也确确凿凿的自己的故事,可是写着写着,这个“我”失去了“我”的性格,我的活动,变成了另一个陌生人。

我身边一些写作的人告诉我:写自己的时候感情太浓烈,甚至无法去把持什么事例需要,什么事例不需要。他们在追求文章的表达效果的同时选择舍弃自身的故事。托马斯·阿奎那将完备性,也就是无破碎性放在美学首位,而自身因素导致的情感波动,常常容易导致文体的支离破碎,作者知道而读者云里雾里。

从客观因素来讲:首先,塑造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必定难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因为现实生活中的人,在整体基调上是统一的:你不能用善恶去区分,然而每一个人又是支离破碎的,各种复杂性格的组合,他们往往缺少特别鲜明而单一的特点,为此,我们剥离出其中最主要的特点,也就自然脱离了人物本身。

其次,你的事例与你生活圈的事例都不一定是最典型的,不能很好地阐述你想表达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你从更遥远的地方着笔。谈众所周知的公众人物,谈有着鲜明形象的人物,作为你文字的更好佐证,也就不足为奇。

但其实即使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叙述他人的故事,你以为你是客观的,实际上,拥有这双敏锐洞察力眼睛的人是你,视角是你独有的视角,“横看成岭侧成峰”,所以即使你不参与在故事中,作为叙事者,你就是一个直接参与者,甚至是我现在谈论着“如何写作”这样一个宏伟而重大的问题,也仅仅是从我角度的一面之辞。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

你可以完全不写自己,但通过你的文字,至少要让别人知道,这是你写的,而并非别人写的。不是题材,不是内容,不是对象,是感觉——就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连语言学家都只能领会一二的措辞结构。这种措辞结构是只有你得写出来的,任何一个人,看过你所有作品的人,只要不寄生于你的大脑,就都不应该有本事写出来。你笔尖的柔软或坚硬,恰到好处或者过犹之笔,甚至是败笔,也只有你才能写得如此糟糕,失败在这种地方。豪迈与婉约的区别人人看得出来,但恰如同样是淡雅,沈从文却比汪曾祺多几分神性,茨威格对于人物心理的看法虽受弗洛伊德论著的影响,对于人性的刻画却别出一家,即使是相似风格的作家,也没有一个是完全相同的。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文风”。

诚然,风格的改变是成长的标志。即使没有特定的风格,想要察觉你所想表达的内容——只要是汉语的话——应该也不困难。确定风格却反倒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作家太多了: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每一种风格都焕发着魅力,在整整一年里你钦羡一种风格去模仿,到了新年第一天,我立刻将另一个人的书籍摆在你的面前,在一年的折磨下,你越发对原来的风格厌倦,又达不到你想要的高度,这时候你对这部新的作品,就像囚牢太久的人突然出来遛圈一样惊奇,你决心改变自己的文风,一刹那又变成了另一个人。这是我自身也有的经历。

讲个故事吧。曾经,我在考场作文里写了一些隐私的事情,却不知怎得拿了很高的分数,老师要印出来发给大家看,我不答应,她只好罢休。但另一个老师在她教的两个班级里匿名读了我的文章。那天晚上,两个班就各有同学问我,这篇文章是不是我写的。我说你怎么知道?她说读文章的感觉就是你。我说这不是我平时的风格啊。她这样评价:“但我觉得还是很像你的风格。因为这样敏感的情感只有你写得出来。”

所以,所谓的“风格”,无关乎你读了哪些作者,看了哪些书,也无关乎你蓄意模仿又或者不模仿谁。“风格”源于你这个人本身。你的性格,你处事的方式,会自然而然流露到你的文章之中,当你怀着敬畏和真诚写作,这便已经是你的风格。

——说到敬畏。何为敬畏呢?知道自己的文章有所不足,并且渴望写的更好的心情是敬畏,而更多的,是对你所处世界的敬畏。这个世界的繁文礼节你可曾全部知晓?历史故事中的细枝末节你可曾全部知晓?看看我们的地图:这个世界上有多少条河流,多少山脉,然而你,是否只知道其中屈指可数几条?你是否知道,你所认为偏远的地名却是别人日夜相依,根深蒂固的母土,是否知道你不屑一顾的小小溪流是他们几十代生命延续的唯一纽带?一切都值得敬畏。这是一种自知浅薄的谦卑态度,使你的文章充满涵养。

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字”的答案其实很简单:真诚而敬畏的。不要总是因为自己觉得自己太浅薄就不去写。不要总认为“我的观点可能别人不赞成”就不去写,不要瞻前顾后拘泥于别人对这个问题怎么想,你只需要表达自己即可。

你可能觉得自己永远没法达到某一个你很喜欢的作家或者笔者的风韵,但是没有关系,因为你无时无刻都以一个“本我”在写作,并且无时无刻想要写得更好。

集二、文字的事

——笔以自省,兼写给那些曾经喜欢我的文字,甚至被激励的学弟学妹们和朋友们

暑假的时候,偶然结识一学弟,竟把我初中时候所有的作品都读过一遍,我说不上来自己的东西,他却讲的头头是道,我丢了的作文集他还藏得好好的;开学后又有学弟和我提起我那时草草写的《致初三》,说这篇文章激励了独临中考的他;想起愚杉居士说我的“文字是超越科学单位的力量”,说我笔下的他让他看见初心„„这样的事情竟屡见不鲜,当他们提起我的存在,会同时提起我彼时稚嫩的笔触,仿佛应证了同样稚嫩却热爱奋发的他们。我从未曾知晓自己胡乱涂抹的东西,也曾经激励过那么多人。

许多事情,当时只觉热血冲头,来不及细想,到很久以后再回忆它,一边笑自己当时真傻,一边怀念着那个很傻的自己。

教我再看自己初中时候的文字,多半不忍。文笔不纯熟,堆砌满构思累累却依然生硬的描写。我打过这样一个比方:“一个成熟的笔者抛弃自己以前的文字,就像一个结婚的夫人不愿再对丈夫提起自己的初恋。”可正如初恋之纯粹,我唯一羡慕的,是那时候年少意气。以为文字是神圣不可侵的,容不得一点点借鉴,看见有人抄袭就一蹦三尺;用一些浅薄而荒谬的理论谈天说地。如今我再无数次迷茫踯躅,都会回头看那时候自己写的东西,然后找到答案。 不知怎的,一些别人认为枯燥无味的东西,我却可以捧上一天,譬如我不是个语文老师,却愿意认真研读《怎样上好语文课堂》,我喜欢整理答题方法,整理笔记,我看《天真而感伤的小说家》、《金蔷薇》、《文心雕龙》、《我们为什么要写作》这类书,别人翻两眼就被理论唬得晕头转向,我却拿笔一个劲批注:“这地方着实有理!”“这地方太没道理了啊,应该是„„”大约来源于一种天性的共鸣,我与文字应该是相亲的;也或许是走了太多弯路,只好在书中寻找直路的方式,又或者是在别人曲折的道路上,寻找自己的影子,寻找文人孤独的解救。 接触诗歌以后,我几乎没有写下太多成篇的文字,高一整个年头,成型的只有《梁尘声动》、《旧年友》、《城市乡》、《人心》这几篇中篇未满的小说,终究还是没有脱离青春写作的范畴。我不再有情致作大部头而毫无逻辑可言的长篇,也不再能够豪言壮语感染一群人,后三部都是太淡然的后会无期的故事,当时写文章的激情也早就褪去了。

如今的自己,即使为别人借鉴,哪怕抄袭,也只是一笑了之;如今的自己,也开始慢慢学会为别人提笔,不再计较自己是谁地自由写作。

于是当别人提起那个“若杉基”时,我除了否认那是我,别无他法——那确实已不再是我。那个视如天厚,那个凌然未褪的少年,那个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在帖子里大动干戈的灵魂,已经再不皈依于我的躯壳。

惜矣冥冥,却依旧有如此之多的人怀念她,为她鼓舞,因她怦然,甚至我也成了这些人的一丘之貉,我非但成不了她,却只能相轻地笑哧她不懂装懂。但她一定比我更像一个文人,因“气节”一词。

而我,如今也在无数个同她一般年纪的人身上,看见成千上万个她,年轻执拗有梦想。我始终是不相信自己下笔之力的,无从控制,我以为我作的文章和心灵鸡汤无异。那时候几乎我写下的每一篇文章都被人夸奖过,几乎我身边每一个人都夸奖我写的东西,仿佛所有人都知道我写的东西好在哪里,只有我不知道。

然而我仿佛知道了。

只因为那些文章背后是“我”这个个体而已。也许是那个傻瓜般的我,不动脑子胡乱敲打下的文字,铸造了我的灵魂游野于白纸黑字之间,亦飘忽在那些我的笔墨朋友的身边。他们阅读的,始终不过是我这个人。

文字的事,固然是一辈子的事,即使不断用不同的方式呈现,一个渴望诉说的人,难以寻求到其他表达的方式。

然而当我看见年轻的自己时候,却仿若看见:文字的事是连锁般的事。当我的朋友开始写诗,

当学妹读罢指南为我写信,当无数个这样的身影出现在我身边,虽然我不知道自己缘何有能力感染他们,却仿佛已经感染了他们。

而这并不是五十年前的谬论。他们将感染更多的人,就像文字与生具来被赋予的符号外的使命。

我庆幸教会我这一点的人是我自己。

——写文章,我究竟忘记了什么

我已经不可能再二十分钟挥毫泼墨洋洋洒洒写出一篇文章了。看自己初三写的文章,意气纵横,正因为不谙世事,没有任何拘束可言,被说是“没有一点应试的影子”真是不为过。直到如今分明老师喜欢看什么样的文章,直到如今知道“描写无用”,知道“立意要高”,局死在条条框框之中,自以为是地追求些沉着稳健的笔墨,图什么呢?

我再不可能写出像初三那样毫无章法的比喻了,如同“她的身影站在高大的落地窗子前,与湛蓝色的天际融为一体,如同跨过时光横亘的羽翼,飘飘扬扬飞散而来。”这样不切实际的比喻,如同“盘宇”这样不知从哪合成的,粗制滥造的词汇,根本不可能再被使用。当我发现自己的文章里尽是些描写的堆砌,当我毅然将描写拒之门外,而不去思考“真正的描写何用”后,我的文章不过是平铺直叙的清汤寡水而已。

我仔细想:为什么我曾经会那样喜欢用描写?

那是因为我热爱文字,那是因为我——一发不可收拾地想写好一篇文章,因此我绞尽脑汁,因此我将一切可以用来赘述的都拿来赘述,因此才会有“你为什么八百字作文却写了两千五百个字”这样的感慨——这一切,如今都不可能会有了。

因为知道怎样能写出更好的文章,所以三思后行,所以隐去了当时为文的快感和激动,所以避重就轻,三缄其口,所以永远切不中要害,所以只是去旧寻新,投合老师心意的小人罢了。 扪心自问:有多少时间没有酣畅淋漓地写些什么?

被别人说着“这个人很有才华”的时候,只想着“如何才能不辜负他们的评价”;被老师选为优秀范文的时候,不是想着为什么自己写得好,却想着自己怎样比不上人家,强行把自己的文章改成别人文章的模样;还有那些发在空间上的文章,哪篇不是怕被人笑话,哪篇不是怕得罪别人,发了又改,改了又删,一年以来空间上留下来的文章,不过是那些被人点了几百赞,却中庸到不行的文章罢了。

写文章,还快乐吗?

快乐在哪里啊?喜欢在哪里啊?

我每天都在给别人的文评中写:写文章要真心。我奉劝他们去身临其境想想自己在自己的文章中会怀着怎样的心情,做着怎样的事情,我为他们虚构一些美好的细节场景,诱导他们去想象另一些,然而,我自己呢?我自己有这么做吗?我还能写完一篇文章不停地塞给周围的人看“我写得真好,我写得真好”这样天真妄为地炫耀吗?

我曾经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借鉴自己的文章,如今却肆意为他人代笔,难道仅仅是因为想通了吗?难道不是因为,文字已经对我不再那么重要了吗?

写文章,忘了什么?什么技法也没有忘记,是忘了自己吧。

集三、写文章,为何要自成一家

“这篇文章写得真好啊!”闻言,我带着期待的心情拿来看,却发现这不过是云集各方观点没有任何逻辑的废话而已。

古词古句不断地堆砌,名家的语录铺成堆排,强用些华美的词藻和描写,看得读者神魂不明、

云里雾里,于是一拍脑袋:“啊!这真是篇好文章!”

只是想问:

读他的文章的时候,你感觉到一点点共鸣吗?你感觉到自己的心有血有肉地跳动着,要蹦出你的胸腔吗?你感觉你的灵魂摇摆不定,即将坠落悬崖,趋附文中的世界吗?

只是想问:

你看见词藻的堆砌、排比与铺成,除了被他的文字功底镇住,除了惊叹其中的音韵美感,你为他的观点心悦诚服吗?你会想叩头拜师吗?

只是想问:

在感叹过“好厉害啊!”以后,你的心里还留下了什么?你还记得什么?很多年以后你还会想要引述他的文字,来作为你文字的佐证吗?

这样——你还称之为好文章吗?

你看啊——因为文字,我们的灵魂被释放,我们的生命在世界上游泳、飞翔。所有的,我们一笔一个字写下的,全都是我们自己的真情实感,再浅鄙也是我们自己的,再稚嫩也是我们自己的,是别人抢也抢不去的。我们摸着自己跳动的心脏,我们绞尽脑汁地思想,我们曾经夜不能寐苦思悯想问自己为什么,然后将其呈于纸上。

然而,当你想着“名家的观点总是比我的强”,当你敷衍了事将一些毫无干连的论证强加在你的文字上,当它们在有血有肉的躯体之中干瘪死亡,你的文字也一起死亡,当真挚的情感沦为不伦不类的行尸走肉,你的文字又是什么?是将他人的观点糅杂,再重新呈现一遍的躯壳吗?

只是想问:你为何还要写文章?

不!这并不是说,古往今来所有的观点都是不需要借鉴的荒谬之谈。文章是你真情实感的流露,当你引用他人,你必须确定,你用你的心触碰他的心,你用你的思想感受他的思想。无论支持或者反对,都不是信手拈来,而是反复对比反复摸索的产物,这何尝不是被引述者的尊重?

当我们看见“废话诗人”的诞生,当他们一遍遍阐述着众所周知平白无故的事情,废话说了一通又一通,却让我们看见他们的与众不同,他们让那些陈腐的、垃圾堆里捡出来的文字重新拼贴在一起,画龙点睛活过来,自成一流派。

当我们看见一代代复古的人与尚新的人互相切磋碰撞;当我们看见江西诗派、看见西昆体,看见诗事相合的务实;当青春诗会上一代代年轻人走向新诗,发展出不一样的新诗,我们理应看见:我们可以不效仿任何人,我们只需要秉持自己心中的文学!

不效仿不是不阅读,正是因为饱览才能产生质疑。一个只看过一本书的人,即使将信将疑也不得不深信,因为没有什么能帮助他反驳书中的观点,是阅读给予我们时代的思考——也是阅读使我们质疑前人,使我们推陈出新,使他人的观点,他人既定的语录,不再是我们为文使信服的的唯一工具——因为能让他人信任的,只有一个个体的“人”,那是我们的灵魂,那是每一个作者发自内心的感受。

那是我们刻在纸上的字,与任何一个其他人,毫无干系。

集四·你真的喜欢语文吗

·你还尊重文字吗?

曾经有那么一个人感动过我。

他不曾认真听别的课,但一到语文课,耷拉着的脑袋便抬起来。他聚精会神地看每一句话,读每一个字。他迫不及待地举手和老师呼应。

他是个羞涩的人,但每次我去他们班找人,他都会叫住我,缠着我问些诗歌的事情。他会在

辩论赛上做笔记,等比赛结束了再上台去,拦住比赛的人争个不停。

曾经有这么一个人感动过我。

她会为编一本文集到三更半夜不眠不休,她坚持每天更新她的小说,哪怕破事一堆。她虽然没有任何写文章的天赋,但是从未放下自己手中的笔。并且她让一群人开始喜欢写文章。 „„这一切,非要用两个字来形容的话,是“敬畏”吧。

他们都很像曾经的我。会因为语文考试一次刚过平均分反思个够,会因为作文没写到五十分不断改,不断问自己哪里写的不好。会为全班人整理作文方法,告诉大家作文不是应试,作文可以很感人„„如今当我随便把一年前的文章搪塞语文作业,如今当我无所谓语文考几分,如今当我默写从来不背全靠原始积累。

曾经我会为古诗文竞赛准备半年整理提纲。曾经我每次背诵都会自默一遍。曾经我上语文课充满了期待。

我终于学会逃古诗文比赛,终于学会不背不默,终于学会了上课写作业。

细腻敏感的人——我依然喜欢语文。我依然可以站在大家面前乱侃。浮尘子罢,噫吁嚱!当一种心情不再在眼神中闪耀,当语文成为某种调侃和炫耀的工具——我们究竟是谁。

·致知在格物

社长说:“先去复兴自己,再去复兴诗歌。”当我做学弟出的文常题十道里面九道不会的时候,我还办着市级比赛,和各大诗人联络,获得一个所谓的美名。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真的认可我——一个没有写诗技能,只会蛮干的人。我们办活动,各种各样的活动,交流诗歌,各种各样的交流。却总觉得缺少什么骨干的支撑,没有一个完全的体系。当我捧着一本诗集哑口无言,当身边的人提起某个典故我一无所知,我时时刻刻都会问自己:以你的诗歌造诣,有能力站在大家面前吗?

我告诉大家:怎么写文章。可我知道的只是文学理论,却自己写不好文章。

我告诉大家:诗社要办活动。可我知道的只是怎么办活动,不是怎么写诗。

我不知道怎么让大家心悦诚服。所以我放下手中的手机,少去找几个人,下课的时候,坐下来读几本书。

一节下课十分钟,一天八十分钟,两天就能看完一本诗集。一年就是一百多本诗集。

我一直认为:大家宁可景仰那些不做事却造诣高的人,而耻笑那些热血冲头的人。谓之“有热情的人多,有才情的人少”,我恰属于后者。我既然瞧不起前者,却连超越其的资本都没有。

因此:与其在这里打些无用的文字——读书去。

——集终——

我们为什么要复兴古诗词?-

当人们开始尝试新体裁的时候,我们喊着“复兴”,未尝不是抱有那么一丝怀旧的心理。我认为在当下最应该解决的问题,不是“怎么复兴”,而是“为什么要复兴”。要知道这一点,也许更应该知道,为什么人们在创新。

【意象与叙事】

让写古诗的人来写新诗,也许会碰见这样一个问题:

洋洋洒洒,读来意境格然,但当被问起“你写了什么事情”,却支支吾吾不能答。

他们习惯性地使用意象的叠加,来构造一副协和的画面,或者物我合一的境界。他们可以清楚告诉你这首诗歌要表达怎样的情感,却不知如何叙述。

古诗中没有叙述吗?自然是有的,或者“朝进东门营,暮上河阳桥”,或者“山顶千门次第

开”,又或者“吴王在时不得出,今日公然来浣纱”,都是浅白易懂的叙述。然而如果要一个人用绝句或者律诗,不杂一点背景成分去叙述《莺莺传》中道义伦理与俗事凡情的矛盾关系,恐怕大家也要皱皱眉头。

这是因为古诗词注重的是严羽“兴趣”,又或者是王国维所谓“境界”。身边的朋友常常对着诗词赏析嗤之以鼻:“景物里哪有什么情感寄托”,但这实际上反应的是,古诗词注重情感远超出于叙事。事实上,古诗词并非没有叙事,有的却是框架性的、标准化的叙事,谓之为“题材”。当我们谈起送别诗,长亭难别难舍,执手相看泪眼的画面已然映入眼帘;当我们谈起宫体诗,胭脂柔荑、粉妆玉砌,或者瑶琴舞乐的一派奢靡富饶之事一并隐藏在话中——这证明了,当一个题材被确立,我们无须多加赘述背景,无须描摹发生了什么,自然应该把重点放在细节的刻画,情感的渲染,不然何以动人心弦?

然而现代诗的题材并不是确定的,没有人会将“在北京列车上看见一个乞丐”或者“人人使用苹果手机”划归为一个题材,即使真的有一群人围绕一件事情写诗,当天津爆炸或者汶川地震,这种题材犹不是大范围铺展的,且有强烈的时效性。大部分情况下,当一个诗人叙述自身的故事,自然需要他自己交代。

诗人本人,却恰恰没有这样的自觉。大多数情况,他会想当然地注重浓墨重彩的渲染,即使想到叙事,也无从说起,又像是口无遮拦毫无艺术感的流水账。这种作品的诞生,也就自然不足为奇。

私认为朦胧诗的存在,其实是一种古意的贴合。对于精神世界感发的崇尚,恰是符合情景交融的古诗词的特点。在《论朦胧诗的意象》一文中,将意象分为四类,而描述性意象和象征性意象,在这一点上最显著。比如顾城这首《星月的由来》:

树枝想去撕裂天空

但却只戳了几个微小的窟窿

它透出了天外的光亮

人们把它叫作月亮和星星

与其说是充满童趣和好奇的遐想,我宁可称其为“意象的孕育”。诸如张若虚“海上明月共潮生”,星月何以来?不是从山壑间,也不是来自浩渺间,而是由树枝撕岔开。我们所感受到的兴趣或者真善美或者希望,都是寓于情事的,寄托于“树枝”或者“星月”这两个物象之上。

对于古诗词,我上一届社长持有的态度是“意象的再绽放”,以他的观点为基础,新诗与古诗词很大的不同也许在于意象使用的更大自由化,尽管墓志铭中也歌颂白杨,然而说到白杨我们往往最先想起的还是《白杨礼赞》;尽管屈原亦有《橘颂》,却没有北岛赋予的装满阳光的忧伤或喜悦。并不是说古诗词中的意象不自由,当你写到月亮,你可以暗示团圆的美满或者月有重逢人却别离的感伤,但这都属于因情造景的一种,我们所看见的、歌咏的物象,也往往雷同。存在既为意象的当下,我们说出一个名词就包含一层意义,亦不需要在其身上寻求“先人的共鸣”。

朦胧诗饱受争议,也是因为这种脱离古诗题材框架下的物象诗意不可寻,似懂非懂。

【句句押韵似歌词,行行字数相同】

太过简白的理由:会写出这样新诗的人,当然源自难以脱离古诗的框架。

一个写古诗的人,为什么好端端开始写新诗呢?他在寻求更宽广的创作背景,不拘一格的表达方式。因而我觉得,一个对于古诗离经叛道的人,多多少少是厌倦于格律的束缚的。严苛的束缚以词害意,初学者词不达意或者千篇一律,自己的情感被标准化和格式化所限制,渐渐磨平。然而这些,新诗都不用顾忌,于是此人旧履旧衣一扔,走向新诗的大门。 ——无从落笔啊!

长短不一的句式,缺少韵味仿佛肆意写就。初学者不知如何辨别佳作,一下子慌了神,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还没学会新诗的门路,就已经抛下了古诗,他们只好回到古诗中寻找救赎,平仄不用管,可句式还得留着吧?古词古文不用,韵还得留着吧?有什么是和现代诗有关的呢?最贴近的是歌曲,于是他们又汲取了歌曲的押韵方式。倘若这些人不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写新诗,那么胡适的作品也一定不是那本《尝试集》。

于是我们看见的只是:失去了雅趣与意象的粗鄙的语句被凑进了作文框框,又或者是七言排律诗变成十一或者十四个字一行,句不加点,要不然就是句句押着韵脚的歌词。这不是创新,这只是旧的糠余。就像万疆帝国四分五裂以后,各背负一个骂名,占据一小块危土的后主。 新月派的诞生就不难理解。

诗歌是否需要押韵?倘若需要,又应该如何押?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先定义:什么是诗。 我并不完全赞同“有音乐美的才是诗”这样的观点。

在我们的两期《复兴诗刊》中,已经对诗的格律和平仄做出来较全面的讲解和评析,而古诗词诗人长期以来对诗歌的看法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诗应该遵循格律。然而在格律以外,却早有了对诗歌其他方面的定义,顿悟为诗,兴象为诗,雄迈为诗,浑圆为诗。这些对于诗的定义,多来自于诗人与读者的主观感受,而与律无关。私以为“散文诗”这种文体的存在,就是打破了格律的限制,而保留了诗歌的上述特点,恰如其名,介于诗歌与散文之间,而拥有诗歌的象征性和想象式的特点,我们不能简简单单将其划入旁门左道。一旦格律消失,必然遵循与不遵循韵律的各站一边,各执其词,各有其理。我不敢反对其中的任何一方,也没有能力反对其中的任何一方。

因此当这些写古诗的人改写新诗时,他们会走入韵的误区,当然这种误区会在较短时间内被走出,他们会很快找到押韵的较普遍,较音乐的方式,比如寻求隔句押韵的错落有致感,或者尝试每段换韵,甚至是一种较自由的押韵方式。

【不言本身而言他物】

许多写古诗词的人尝试写新诗时,大概会发生这种情况。当你想写些什么,诸如写一个不负责任的班委,你却可能会去写一个古代君王如何弃城而走。

这种情况,一是源于咏物诗、哲理诗、咏史诗这类题材的存在,与古诗的用典。文人政客处于一个“不能言”又或者不得不自谦的境地,众所周知如《硕鼠》、《隋宫》这一类的作品,或借物喻人,或借古伤今,要不然,就只得侃侃“谪居应是君恩厚”了。古人喜欢用他人的事例来自比,为的是众所周知的共鸣,其实也有叙事方便的原因,如上一块提到的。这甚至后来成为了诗善对偶的一部分,如“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二则是没有切入口。以刚才所举的例子,你所阅读的诗歌,会教你如何来写一个君王,如何写一场战争,却从没有教你去描写一个班委如何管理班级,顶多去写古人无为而治。黄庭坚有言古人写诗都是取自先人的语句,今人何尝不是?因为没有先例,不知从何落笔,也只好沾着水写字,字是相似即可,水干透了,便除自己以外谁也看不见。

【意境的差别】

古诗词追求开阔的意境,而一个新诗作者不得不面临的,是城市的高堂广厦。他也可以避而不谈描写乡村,但不置可否的是总有人要来写当下,写我们的存在。

看过一本《上海诗集》,描写了万丈高楼平地起的种种,并非词不达意也并非缺乏想象和壮阔的精致,然而却充满了尘世的气息,使人归而远之。

“楼高”和“山高”的差别到底有多大?古人并非不写楼高,如“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然而登楼远眺,看的是高山,是绿水,是日月星辰,是古迹,是古人古事——是自然的,或是旧的。

城市不是旧的,城市是日新月异的。总以为无论是古诗新诗,都不可能规避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倘若古诗词已然与社会脱节,就像一段与今天无关的,被唾弃的历史。

之所以它没有被唾弃,甚至是广受称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古意是符合人的审美的。在快节奏的生活中,人们寻求“慢”,于是出现一批怀旧诗人。倘若古诗词中注定要融入这些快节奏的变化,这些人大概心有不甘,极力反对。许多人写新诗所呈现的古风之美,不过是古意象的再堆叠,只是没有了平仄后,用相同的词汇更自由随性的产物。而古意,其实在情在趣不在词,用新诗写古风,如果不是在一个僻静的山庄,不在灯火阑珊,依旧会充满烟火气息。

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新诗可复古,古诗可融新吗?古诗如何来写现代生活,倘使写了,如何被接受?

上述是我个人自身,与身边一些古诗词与新诗都涉猎的朋友们,在初写新诗时候遇见的问题——它们也许都指向了古诗词的“不能尽言”。诚然,这只是两种诗歌体裁之间的差别,却也是许多人拒绝古诗词的理由,并且朦胧诗、新月诗的诞生,其实与两者之间的差异不可分割。也许了解新诗并不能帮助我们写好古诗词,但至少我们会明白:为什么我们要写。

城市乡

·家路·

许多人回忆故乡时,都会说到乡间的路:麦浪夹道,没法通车的泥地,只有属于这片土地的脚丫,才能一步一个脚印地踩过,足上深浅的痕迹,都是土地的烙印。

我所生活的地方没有泥路,只有沥青浇出的柏油马路。

城市的马路若是不宽,多是双车道或三车道,要是八车道的大路,大都是交通集聚的地方。我所住的地方,便都是由小路围成的圈子。

在我念初中前的故事,几乎都是围绕着柿子湾路展开的。你若是随便抓一个浦东的人来问:你去过柿子湾路吗?答案一定是:没听说过!这条窄小的、只容一辆车通过的马路,就像弄堂一样为人所不知,曲径通幽只能到达我们小区和对门小区的后门,上连徐虹北路,下接宜山路。

我在这条路的所有记忆,都是围绕着我的朋友他一个人的。

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便自然而然成为一起上学、一起回家的侣伴。

小学的时候我从不做作业,因而特别害怕被老师抓住。偏偏班主任和我去学校却都要宜山路,加之出门时间相同,有多少次都撞个正着。譬如我和他站在红绿灯口等着过马路,偏偏余光里班主任迎面走来,这时候也不管什么红灯绿灯,我拽住他就向马路对面去。他很生气地呵斥我:你怎么不遵守交通规则?我答他:被车撞了不一定死,被班主任撞了却是百分之一百的死。他不知怎地更气了:你怎么不管我的命啊!

不同于我,他是个性格内向的优等生。我逃课去打篮球、游乐场,他总是恪守着原则,一次也没有跟过来,倒不如说,其实他根本不会打篮球。他的个子也矮,总是班级里数一数二的,又剃着平头,一副呆板的样子。尽管如此,我们却是同桌又住在一起,老师永远盯着他“帮助”我,把我们无中生有地撮合成好朋友。

实际上,除了我之外班里的所有人都和他处不好,他就像监工一样,却自己也不能做到最好。偏偏我这个被他管得最多的人,却成为他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结伴回家的路上,有时候为了躲班主任,我硬是拖着他绕远。他很执拗地说:“家里人会问的。”

“有什么不行?我们走快一点。大不了说班主任留我们下来改作文。”

“只有你改作文,我没有改。”

“行行行,你跟着我就是了。”

他是个奇特的利己主义者,并且不认为将这一切写在脸上是错误的。

在放学早的周五,大人们还没有回家,我就陪他在徐虹北路上的拉面店吃一碗拉面。他的习惯是点一碗牛肉拉面又朝师傅喊:“牛肉多一点,香菜少一点,面少一点!”他自以为喊得够清楚,我却从没瞧见他碗里多一片牛肉,倒是面被减半是真。

某一天,我终于萌生了恶作剧的习惯。在平常的工作日,我经过面店也朝里面喊:“一碗拉面!牛肉多一点,香菜少一点,面少一点,五分钟后拿!”大叔则很痛快喊了一声“好!” “你干„„”我立刻堵上他的嘴,拉着他拔腿就跑,直到家门口。

“你这是欺骗,不讲信用!”他义正言辞地说,又折回去找面店师傅。

我以为他要讲清楚,却在十分钟后看见他哭笑不得地捧着一碗打包的拉面回来。那一定是我笑得最痛快的一次,尽管我和他不得不站在马路上将面分半迅速吃完,还被他逼着还了一半的面钱。

周六我们一起补习,我直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他却把笔记记得工工整整——但惟有一件事情我愿意陪他:那就是在宜山路的饭馆里点一碗素鸡面。

一碗素鸡面只要六块钱——这是刚开始的时候。

我本是从来不食素鸡的肉食主义者,仅在这里吃一次面,便永远再与“素鸡”两个词脱不了干系:酱肉汁渗透在素食的缝隙之中,轻轻一咬就有汁水渗出来,然而却不是咸得发腥的酱油味,而是恰到好处的肉汤,这样一块红烧素鸡放在清汤面里,却从来没有将汤底染成深色,酱料完全包裹在其中。而面——粗粮般的宽米面,颇有嚼劲地盘在鸡豚汤底中。我从来是三分钟以内大快朵颐,回去才感觉口腔上皮疼,原来烫去一层皮。

他从来不吃素鸡面,不是炸酱面就是榨菜肉丝面。我殷勤推荐过很多次,被他“各有所好”回绝了。事实上我也未曾吃过他坚持的口味。

整整两年,这里几乎成了我们周末的驻扎地,直到第三年面馆装修,一个月后重开,我们满心欢喜地踏入店门以为能吃到心中所好,却发现装修的不只是门面,还有来来往往的生面孔,与再也没有素鸡面的菜单。

第三年又换了个店主,素鸡面回来了,却用的是细面条,汤底染得通红,我吃过一次再没有吃。从那以后,我每到一个餐馆都会点一碗素鸡面,却再没有遇到过之前的味道。

补习回家的夜晚,是最让人战栗的。狭小的柿子湾路没有人,只有昏暗的几盏路灯,从一段看不见另一端,仿佛是死胡同。一盏灯光向另一盏灯光的路上,影子像恶魔一样噬人,只好拼命地跑,跑到路灯的光影下,才仿佛装上了庇护牌。

这里有那么一个收废报纸的张师傅,住在小区之间简易的棚屋里,有时候回来会看见他坐在灯光下整理报纸,有时候则是小心翼翼点着杯水车薪。局促地夹在一起的皮肤,像山壑一样被风霜雨水打磨过,油油地泛光。张师傅见我们常常打招呼:“夜路小心一点!”

“哦!”每次都是我回答,而我那位朋友,则看看他就匆匆走过。我不知他是瞧不起他,还仅仅是因为内向的性格不想和陌生人太多交流。

即使是男生,小时候走夜路还是有点怕。我们通常会猜一路的拳,或者是讲些笑话。讲鬼故事是我提出来的,不过被他“那有什么好玩的!”拒绝了。

偶尔这里也会有来往的车辆。有一段时间,听说几辆开出路口的车,都被迎面拦下,砸了玻璃抢了钱再放过。我们一直害怕在这条路上哪天就被敲诈勒索,却从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 小区的保安守着柿子湾路的后门,每每后门在晚上关了,却开一点缝隙让我们进去。“真是的,你们爸妈也不来接你们!”“没事的,我们大了。”我客气地回答。

四年级的时候,他搬去了番禺路,住在二三十层楼高的房子里。虽然分开很远,也许是之前在一起玩乐习惯了,我们的关系有增无减。他时而邀请我去他们家玩耍,他养几只乌龟:巴

西龟和金钱龟,都是迷你小巧的类型,他似乎不喜欢处理大个头的类型。

暑假的时候,我在他家和他闹腾。我们把他家的抱枕当球那样扔来扔去,还计算着比分。 他站在墙角,我在床边,他规定我不许爬上他的床,好几次抱枕都扔到了他床上,我只好眼睁睁看着抱枕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失之交臂。

又是一个高吊球——我急中生智跳起来,“噗”地一下扎进他的床里,接到了!我激动地在他的床上蹦蹿,他忙喊:“你赶快下来!不许乱踩,这算我得分!”

“扔到床上的不算!”

“那样不好玩!”

“那不就是我让着你?”

“那„„我到床上去,你去墙角!”

他说着跑过来,一脚蹬上自己的床。我并不觉得他的脚丫比我干净多少。

居高临下的攻势对我不利,我很快在下风中走向了完败。他心满意足地跳下来,把我拉到厨房里:“我拿虾饵,我们喂乌龟吧。”

那是生的大虾,只是壳还没除去。

“那么大的虾,乌龟吃得下去吗?”

“他们可聪明了,会自己咬的。”

他说着剥去一个的壳,塞到巴西龟嘴里,“吸溜”一下就被乌龟吞下去。

“我来我来!”我不由分说地剥开一个喂给金钱龟吃。你快吃到了?——我再吊高一点。木讷的乌龟手忙脚乱的样子,比猫还可观。

终于咬到了——我抓着虾尾巴把乌龟整个吊起来。

“你干什么!”他大叫道。然而太晚了,金钱龟重重地摔在地上,脑袋缩回壳中不省人事。 他恼恨地把碗塞回冰箱里,恶狠狠地瞪我:“看你做的好事!”幸好金钱龟两三分钟后就复苏了,悠悠探出脑袋,似乎只是吓了一跳,不然我预感他整个暑假都不会理我。

五年级那年,我们谈到了梦想和未来的路。他就像普通而平庸的书生一样,侃侃而谈如何读一个好初中、一个好高中、一个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最终目的是娶妻生子。 “那我终生都要研究制造业。”

“造飞机火箭吗?”

“不,作为朋友当然要实现你买个好棺材的最后遗愿,送你一个完满的人生!” “你这个人——”他就要开骂,然而反问我:“那你要干什么?”

“我啊——我大概是靠不到你那么好的学校了。不过我想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情,通过自己的这双手,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那你有什么梦想?”他很不屑。

“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一些„„还有,让你这样的人找到自己的梦想。”

“你也真是能说梦话。”

“好好——梦想不就是把想的梦话说出来嘛?”

我们都笑起来。

毕业以后,他去了上海市最好的初中,而我在一所区重点就读,家也搬到了很远的地方。 预初那个寒假,他打电话跟我讲,金钱龟死了。尽管并不是责怪我,也也许已经忘了我曾经如何欺凌他的乌龟,我总觉得有些愧疚。

我试探地问他:“新学校有朋友吧。”

他支支吾吾说:“还好吧。”

那段时间,他几乎每天打电话给我,和我聊上半小时,我大多是默默听着,给予适当的发问表示我听得很认真。

后来他打电话的内容变成了抱怨自己如何追一个女生未遂,这次考试又考了班级第一,却被

别人笑话。我明显地感觉到自己不想听下去,大都是应付就好,自己手头干着别的事情。 有一天我和新班级同学出去玩,十点才回来,竟显示了他八个未接来电。

他大概还是只有我一个朋友吧——可我却有很多新朋友了。

“对不起,我刚才出去了。”我回电故作客套地道歉。

“那就这样吧,我要睡了,明天再聊。”

那么早就睡?这时候我才发现,原来不想和他讲电话,只要装作不在家就好。于是我今天去了城隍庙,明天去龙华寺烧香,后天绕着古镇游玩,又去杭州住了两晚——总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回绝他的电话。

偶尔拿起电话也就打个十分钟,便说:“我爸在外面催我有事情呢!”

效果很好,我感觉到他的来电量显著减少。

我在班级里如鱼得水,几乎忘记了他,从没有主动联系过他,他竟然也渐渐不再给他打电话。直到暑假里他联系我,说他又要搬家了,这次会距离更远,在那之前,我们回原来的小区逛逛吧。

我一时兴起,应邀去见他。

他变得我几乎认不出来了,在短短的一年里,他拔高了大概有十五公分,现在已经有一米八了。他见我就说:“哟!我现在打球可不比你差!”我不知道他身上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边走着,他才告诉我,他学打球是因为他喜欢的女生经常在操场边看男生打球,他也想显露一手。我笑着戳戳他的胸口:“肤浅。”他撇撇嘴,没像小时候那样顶撞我。

我们以前的小区,也改造得截然不同了。林间不知怎得造起了石子路,儿童乐园显得更加豪华。

柿子湾路上,两辆车从我们边上开过。一个老汉坐在路边,见了我们高声招呼:“你们都那么大啦?怎么回来了?”我认了很久才发现那是张师傅,“嗯嗯啊啊”了一阵便走开。 我们沿着路闲逛,说起毕业以后的事情。

“你知道吗?我被两个女生表白过。我想啊,我要好好读书,练篮球,到大学里练腹肌,这样更讨女生欢喜。”

“你什么时候女人缘那么好了?”

“没啦,运气!”他虽这么说,却满面春光,“我都拒绝了她们,我可是有喜欢的女生了。” “哦?好看吗?”

“当然啦,我的眼光可好了。”

“行——当心车!„„这地方什么时候车那么多了?”

到路口拐弯,我们走到徐虹北路,以为面馆已经拆除了,再往前到凯旋路,才发现河南拉面搬到这儿,还是河南拉面的牌子,只是换了个老板。仔细一看,“河南拉面”下还有几个小字“菜饭”。

“河南拉面馆菜饭?这是什么啊!”我狂笑不止。“因为面难经营只好又做了个菜饭招牌菜吗?”

“别再逗面店老板玩儿了!”他警告我。

“我哪是逗老板?我是逗你。”

“我可不是原来的我了。”

“这我当然看出来了。”

他似乎变得更像一个正常人,也不显得那样偏激——我却感觉到隔阂,不知源于何处。 “你现在如何了?”他问我。

“我想出国寻找更多的发展可能。”我讲。

“经济呢?听说你母亲„„”

“是的,她原来的公司破产了——不过总归有办法的,生活费我可以自己攒。”我狠狠拍了

一下他的肩膀:“我可不是因为国内读不出书才出国啊!”

“那是?”

“我想要一个平台——让我去做我想做的事情,给我更开阔的眼界,也就是‘追求学术自由’什么的。”

“学术自由?也没见你小时候读过书啊!”

我俩都笑起来。

他又开始谈论起他追女孩的经过,我似有若无地听着——我也是有喜欢的女生的,却没有办法赞成他的观点: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工作,给予自己足够的资本,去博得好女人的欢欣。他从这种成就中获得满足感与切实的快乐。

番禺路如此狭窄,却容下了这么多车辆的蠕动。他们家的老房子还是没有变,像冷冰冰的砖头一样,被凿开很多个孔,东西全都打包装进了箱子,将要交给搬家公司。“这里没什么好呆的,我们去别处看看吧。”

宜山路的红绿灯边,班主任不会再出现了。我们四年级的时候,她作为优秀教师被调往分校任职,那以后我走路都是挺着胸膛的。面馆呢,现在变成了一家土菜馆,因为店面大,又有停车的地方,现在生意比往日更红火。

我们选择那里解决了我们的午餐,咂吧咂吧嘴巴,在富贵人家的椅子上闲谈。

“听见她说我进球的时候,我高兴地都快把自己挂篮筐里了——!”他又开始对那个女生的事情叨叨不休。

我择取了其中最关键的部分:“你那么厉害,我们吃完饭去打球吧。”

“我一定会输,再说这么热的天,你不怕中暑吗?不打。”他回绝地出乎意料得爽快。 我们百无聊赖地糟蹋掉一个下午,到了晚上各自草草散了。

临别的时候,他同我讲:“要不我们一个一个假期见一次吧。”

“好。”

第二次他邀我的时候,我尽可能带着愉悦的心情去了。

他和一群男女生唱着卡拉OK ,聊着淫逸之事。一个女生过来和我搭讪,据他说,此人玩忽不定,同时能与两三个男生暧昧不清。

我不想呆下去,下午便解释有事情要走。“我们下次见面可以再多聊一会儿。”

但我知道没有下次了——他以后每一次找我,我都装作不在。明明是五六年的朋友,为何说不理就不理呢?我也真是冷漠无情。

批判自己,批判完了却依旧不打算有所改变。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我们缘何不相见:我们因为毗邻而成为朋友,也就能因为千里成为陌生人。因为连接我们关系的纽带并不是我们的心。

·美罗城·

我呆立在美罗城门口,不知自己为何来这里。

你是不是要赴什么约定?你是不是忘了很重要的事情?我连珠炮弹问自己,我抓耳挠腮跺着脚踱来踱去,我比车辆更烦人,比夏天更闷热,可我究竟什么也想不起来。

阳光仔细地描摹着这座建筑的穹顶,黑白色的图案深深浅浅勾勒在地面上,在光映衬下,如同教堂般神圣。我的身后是美罗城,对面是汇金百货和港汇广场,双子塔幽蓝色钢化玻璃的光,在不远处迷人地闪烁着。地面的热度蒸着鞋底,一点点往上窜,隔着书包,我的白色衬衣半边被汗水染成了透明。

巨大的分贝测量器立在路口,上面的数字不断冲击着七十分贝的关卡,一会儿变绿,一会儿变红。一个红灯,来往的车辆发出嘶鸣的刹车声,喇叭声,还有司机骂骂咧咧的声音。一百

辆?五百辆?一千辆?不,也许还太少,这一条马路上的车辆,像拼图一样镶嵌在一起。 行人——他们被上了发条一样匆匆从我边上走过去,没有一个人停下。年轻男女谈笑着风声,手挽着手的是正值花季的姐妹花。

粉白色的裙子忽地从我面前飘过,不知为何觉得好熟悉。我记得:我记得那是条过膝的裙子,我记得它白色的裙摆,记得它粉色的蕾丝边,记得我嘲笑它很难看。是谁那样难看啊?—— 我急忙查看手机,今天恰是七月二十九日。是什么大日子。

脚不由分说地拽着我走进身后的墙色圆形建筑,扑面而来的凉风带着汗水跑了。 这里是美罗城。

这里是我和她曾经无数次偷偷碰面的地方。

初一那年,我的母亲因为公司破产而下岗,在找工作的期间,在美罗城的肯德基里打工。暑假里我便也帮忙打打杂,中午的时候她总给我十五块钱,打发我自己解决午餐,而她恰遇上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分——足足两个小时。这样,我便有了两个小时无人看管的自由时间。 十五块钱在这样一个闹市区能买到什么?通常只有啃面包的份,加之家里正拮据,怎么好意思多要钱?但若呼朋引伴闹个AA 制,倒是能分到很大一杯羹。

有那么一次,我把几个徐家汇周围的朋友都叫出来吃饭——吃必胜客刚好。等大家酣畅淋漓吃完了,该散伙结账了,我才一拍脑袋惊呼:“呀!我忘记带钱了!”大家都吃得很开心了,自然不差我一个人的份额,我于是顺利地蹭了一顿饭。

在啃了两个礼拜面包以后,我渐渐地对母亲的工作情况更加熟络起来。在两个小时忙过以后,她通常在工作室等待换班,就是这样一个小时,她几乎不会出来看我。三个小时显得更充裕些。

而我蹭饭的技术,也随着磨练日益精湛起来。我先是打听有谁在徐家汇,若是刚好在吃饭,我便过去“分摊负担”——反正你们点那么多菜也吃不完。即使是我邀请人来吃饭,逃单终归有办法。如果是一大波人,只要声称有事先走就行,即使几个人会饭,也可以卖出各种好处,心安理得让他人给我付款。

我总想着含辛茹苦拉扯我长大的母亲,有时候做些非分的勾当。在最热的、没有便利店的地方,我尝试着将五块钱卖来的可乐八块钱卖出去,收益竟然不错。即使卖不掉,也可以自己喝。

因为我长得高大,在不正规的店铺里,也可以佯装十六岁已满,偶尔拿得几分工钱,被母亲发现以后则是厉声呵斥三天没让我出店门。

虽然如此,手上的份量总还是在增长:即使买八块钱的面包,每天也能省下七块钱。

长此以往,我的手上竟积累了好大一笔钱。若是谈恋爱,自然要用自己的钱,即使不是如此,未来出国的生活费,也总要自己努力攒起来。

就在这种情况下,我给她打了电话,“去看电影吗?”

“去美罗城吗?可是„„最近没什么好看的,去逛逛书店吧。”

“也好,你来找我,尽快,我在星巴克等你。”

我挂下电话。

中午的星巴克室内挤满了人,去室外虽然有顶棚,但早就被太阳毒辣辣地烤得破败不堪。我不舍得买饮料,只好干巴巴站在室内等。但要是等喜欢的人,等待就一点也不显得长。甚至是越长越好,见面的时候会更激动难耐——无奈我只有这短短三个小时。

“嗨——!”她终于还是来了。她穿着粉白色的裙子,粉色的蕾丝边,白色的裙摆。这么热的天,她却在上衣上披了一件外套。于是我见到她的第一句终于忍不住被说出来:“你这套搭配好难看。”过多少年我都会觉得自己当时蠢不可教。

我们坐扶梯去大众书局。

我总以为在商场内部,这算一个相当大的书城。棕褐色的檀木与书香恰吻合,圆形的看台和两旁上下的楼梯上,坐满了就地读书的人。

过了很多年我都认为,和喜欢的人来书店是一种相当有趣的约会方式,仿佛和俗世脱了一节,却没有脱掉俗世红尘的心。

我们都看书,但涉猎的却不一样。经济、哲学、人物传记、历史都让我带着浓厚的兴趣,而她则是更偏好古装言情那些小女孩子的东西,若说要有什么共通的喜欢,大概是武侠。我们并排穿过狭小的走道去找那个专柜。

左边摆着的是古代诗歌选读,再前一个柜架是现代诗歌选读,对面是当代散文,再右边的架子是网络小说。若要读我感兴趣的那些东西,则要绕过圆形的中央区域,它中间是镂空的,两旁开辟出过道,过道两旁摆放着不同类别的书籍,算是最大程度节约空间。

“这里这里!”她激动地叫起来,“这本„„我们一起看吧!”作者姓易,当是笔名,因为她的喜好,我勉为其难陪她读一会儿。我只记得四合院被建在西藏,只记得文中的李渊活在贞观年间,只记得光绪帝的大名叫光绪。我只记得她深陷其中的入迷的眼神。

我不断向她靠近,却始终不敢勾住她的肩膀,只好绕过去,假装翻书的样子,尽管我们都心知肚明。

我终于还是连打呵欠,她体贴地说“我买了回去再看”,我们逛点别的吧。我急忙说:我出钱请你。

书要三十二块,我积攒的钱,就被砍回了两百以内,就算是为了喜欢的人还是心疼。她说我请她过意不去,便回到星巴克请我杯咖啡。“既然是你请,我就点超大杯了!”我终究还是没忍住这么说。

我们首先企图在人群中找位置,在一个高台上坐下来。才喝了两口,来了个乞丐,她便给上五块钱。

“你怎么那么傻!”

“我只有五块零钱啊„„”

不多久,又来了两个发小广告自称大学生的人,“我们在做一个爱心募捐活动„„”她又给了一百块钱。

“你在这里我们要被骗掉多少钱啊!”就这样挥霍了一百零五块钱——这是我多少瓶可乐钱,多少饭钱?也许是出于私心,我把她骗到四楼,找一个窗边上的长椅坐下来。这个地方的店还没有开始营业,安安静静只有我们两个人。

“初二末了,我就要出国了。我们能在一起也就这一年了。”

“一年可以做很多事情呀„„”

她没有说过一句叫我放弃梦想不要去的话,反倒是我何时候和她讲过什么“其实我很害怕”。很害怕失去你,更害怕有一天我也记不得你。

直到电话响了。上来便喊:“你到底到哪去了?快点回来啊!”

我忙和她讲:“你快走吧,我妈催我了。”我甚至都没有送她。

我很快得知她暑假在这儿补习,中午刚好能和我一起吃午饭。她下午其实也有课,因为来见我才偷偷逃出来。有那么一次的邀约,便有了第二、第三次。我们逛遍了这里所有的店,吃过爱茜茜里的椰子味冰激凌,逛过五番街的玩艺店,甚至有段日子天天去斗牛士喝下午茶。在发闲的日子,也曾经在楼上的KTV 约她和几个朋友一起唱歌,等母亲催了再赶回去。 七月二十九日是她的生日。呼朋引伴地约在必胜客,也不怕就和肯德基门面对着门面,我们为她一起唱生日歌。那天母亲竟没有管我,一直到很晚,我们都在好乐迪里唱歌,喝着鸡尾酒喝到有酒意,更撒泼地飚向对方,像过啤酒节那样。

那天我吻了她。

“你闭上眼睛,就三秒,我送你个礼物——你不许睁开啊!”

一个轻轻的、只有触碰的吻。不到三秒,她似乎有意识地睁开眼睛,我们互相惊愕地注视着对方的眼睛,煞是无言。卡拉OK 的喧嚣声震响耳膜。

我们走在夜风中、华灯初上的城市里。那边港汇的屏幕上的广告屏更加绚烂夺目,霓虹灯铸成的巨大玩偶风中摇曳。车灯璀璨中的路上,灯火阑珊的是我们。我同她立下誓言:“等我回国再来找你,你一定要等我!”

那是我同她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暑假。

八月中旬的时候,母亲告别了短暂的失业和打工期,被一个收入较高的岗位招聘了,我与美罗,便再没有这样的缘分。

当一笔笔更大的款项被塞到我手上,我突然感觉我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两百块钱毫无用处。究竟是因为没请成她看电影——还是那些曾经赚钱的努力全都泡汤了呢?

直到次年春季,我们分手了。

我循着我们曾经走过的痕迹,想再找回什么。

斗牛士翻新装修过,红色的字牌改成了霓虹的、闪闪发光的白色,吸烟区与无烟区的隔线往外挪了挪。唯有从未见过面的店员说着熟悉的话语:“对不起,请拿号!”“两位这边请。”一对年轻情侣。

大众书局——如今却是许多个饭馆分占了它的遗骸。它是拆了吗?它不再占据那么大一片土地,它像是销声匿迹了。“叔叔,不好意思问一下,这里还有书局吗?”“有啊!搬到楼上了,就是装修后变小了。”“好,谢谢。”我回答着,但没有挪动脚步,没有必要去那个我未曾听说过的书局。

星巴克却还是老样子,室内的布置稍微改变,又加了新品,星冰乐也诞生在这几年。哈!爱心型的情人提拉米苏,竟自嘲地买来试吃,味道不错。

一茶一坐搬去了四楼,爱茜茜里没有椰子口味的冰淇淋了,玩艺店拆了,豚骨拉面还是一样美味。

„„

我快速地行走在这个陌生的地方。

初二那年,母亲找到了新的工作,很快有了稳定的高薪收入,甚至在我出国前夕升了职。我出国的费用全来自于他们,就连我辛辛苦苦积攒的生活费,也在无忧的条件下,在出国前的欢送会上花得分毫不剩。

送别会依旧在美罗城的必胜客里,我同她很礼貌地拥抱、告别。回来那天,她来机场接了我。 ——我走得累了,便想歇息,去母亲原来工作的肯德基落落脚吧。我坐电梯到二楼,可是——我险些疑心自己记错了路,我怎么能这么不长记性?这可是我曾经天天扎根的地方啊——哪有什么肯德基?新造的巧克力工坊赫然占据了原来肯德基的所有版图。

我冲向楼层示意图:肯德基在一楼。

我跑下楼,却看见:肯德基镶嵌在必胜客内部,必胜客已经重新装修过了。

·城市·

我就要坐飞机告别这座城市,并且短时间内不会回来。如此密密麻麻的灯火,在飞机场上能看见的,却是一望无际的旷野——那不过是跑道而已。在美国飞离的时候,俯视间还是成片的森林,或许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座名为上海的都市,是我见过的最像城市的地方。 我靠在后倾三十度的飞机座椅上,尽可能伸长我的脚,形成一个舒服的坐姿。在麦野里的人讲过:城市里的人没有故乡。那大概是因为他们经历的一切都在变。朋友、爱情、马路、建

筑,都随着时光的流走消逝了。

但我仍然认为,能使故乡成为故乡的,旨在“故”而非“乡”。

离开麦野,背井离乡三十年,再回来的时候生人颜色俯拾皆是,不会再与他们重逢,因而离开了想念,回来了也还是想念。

倘使如此,对于城市人的我们,也许比任何一个人更懂得“故乡”是什么——这话却很少被人否认,想想原因吧?我们有故乡,除非变的是我们,以至于我们来不及,也未曾想过怀念。 飞机单薄的轮子嘎吱嘎吱响起来,支持着笨重的躯体,在地上跑起来。显示屏上显示着现在奔跑的速度不断加快。

随着一声短促有力的轰鸣,轮子收起来,巨大的机翼拔地而起,我被紧紧按压在椅背上。 我也急忙把机窗拉下来,赶在驾驶室的播报以前。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告别这座城市:曾经每一个晚上,我都同它告别,也同身在其中的昨天的我告别。告别并不永远是坏的,无可厚非的是,我们的生活正在越变越好。

机身渐渐趋平,我悄悄抬起机窗的一角。

万里茫茫一片的白色映着日光,清晰的机翼打散云雾,居高临下地在这片浩淼中飞翔。阳光正对着我们,却并不刺眼,这里没有天气,没有雨水,只有围绕着这个世界的晴天。在显示屏上显示着,我们将要穿越大片的深蓝色海洋,穿越大片的绿色森林。在世界另一头,也有一个城市等待我。

平稳的气流没有颠簸,我闭上眼睛,盖好毯子。

——睡一觉就会到吧。

-完-

清高病

——有感于杨绛先生故去之后

杨绛先生去世后,空间和朋友圈里回忆性质的言辞恒河沙数,从推送至报刊介绍其生平的作品不知凡几,校班会、语文课堂要留出时间谈论她的故事,书店媒体也乘势摆出杨绛专栏。我敢说中国文坛极少再有人能像杨绛一样家弦户诵。

有人怀念,就有人反其道而行之。或改编杨绛先生的名言,作:“你最大的问题在于读杨绛先生的书太少而怀念的太多。”是为诙谐之谈。但更甚者,则是以此作梗,大谈网红现象,批判怀念杨绛者的商业化心理和居心叵测;又或者是戏谑国人的跟风心理。确实,杨绛身前说过,“不希望为人所怀念,不希望被打扰”,遂其所愿是更尊重的纪念,但那些以此为由大加批判的人,也未尝就是洞隐烛微,盖可称之为“清高病”。

文人里清高的不少,谓之“士人气节”或“文人风骨”,多是褒义。但清高可分三类,一是自得其乐,旋隐而归者,许由颍水洗耳,伯夷采薇而食,陶潜归园田居,四皓长隐商山,皆为此类。二是守善慎独,严于律己者,杨震拒金,曰“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便为此类。第三类,则是恃才傲物,唯我独尊,抱着“举世混浊我独清,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态度,飘摇浮沉。屈原将这种自负的先河首开到极致。这类人即是清高病患者的祖宗。反常规是他们遵循的第一原则,换句话说便是孤芳自赏。如果说前两者追求的是自解与自律,这类人追求的恰恰是被认可,“宁溘死以流亡兮”,但或者生不逢时,或者能力有限,他们无法获得所欲求的东西,又不愿意委曲求全,而故作清高则成为他们聊以自慰的方式。因为无法从他人的认可中获得满足,他们能够自我满足的方式,便是自诩“高人一等”。韦应物作“独怜幽草涧边生”,着一“怜”字,自哀自怜;张孝祥“孤光自照,肝胆皆冰雪”,更是淋漓写尽孤芳自赏之感。这个现象不仅仅发生在也发生在徐文长这样名不见经传的人物,也利锥刺耳,饱受清高之累。清高病的传统可见于斯。

而如今的传统文化断层以后,克己复礼的意识渐渐淡化,自哀自怜之感,却依旧深埋在骨子里养晦待生。王充言“清高之行,显于衰乱之世。”衰与乱可以拆开来看,当今称不上衰,犹得一“乱”字。网络的分享与传播功能,使“乱”得以生根发枝。而孑然于乱世,则是自负者的内在动机——对于未知的、大众的事物的排斥。英国工业革命本惠及中国,但按上铁路,就以扰民伤民为由强拆;西方文学初入中国时,古典派的反对声音更大。其中自然有经济与就业一系列原因,但安分传统了几千年的文化要改变,首先要突破人心中的禁锢。就像所有的“全民阅读”被称为“全民手机”那样,对于全民化,大众化运动,“内行”对其消费式、快餐式的模式持鄙夷态度。人们对“乱”的反感和排斥发于本能。

拿“专家”沽名钓誉的人会站在学术的立场上抨击,但网络上的抨击者,更多是传统意义上的“第三类清高者”,也就是谋求认可者。无论真是略通一二还是一知半解,借着批评他人获得自我慰藉满足,获得凌驾于他人的快感。所以当所有人都怀念杨绛时,这些人抓住众所周知的大众性的弊端:粗浅与跟风,作为批判的引端,来显现自己的精英思想与高于常人。自然,这种所谓的高归根结底也是站在崖壁之间窥天,狭隘得很。

值得诟病之处确有,但不得不承认,许多人如今能脱口而出的《干校六记》、《我们仨》、《洗澡》;如今脍炙人口的钱钟书与杨绛的模范夫妻故事,都来自于那些被瞧不起的“科普”;而在那些“科普”顺势而红的同时,杨绛的作品阅读购买量也在上升。也许是囫囵吞枣,也许是邯郸学步,那又如何呢?越是商品化,越是好作品不断被埋没的今天,我们就越需要推广真正优秀的作品,而才拔如杨绛者,已经真的不多了。若是当真没有人怀念杨绛,恐怕才是更大的悲哀。

尽管曾担任过诗社社长,也姑且自称“热爱文学”,我依然不会否认自己读网络小说、发挑逗众人的段子,和身边每一个人毫无不同。于我而言,哪怕是纯文学,也只处于个人喜好,就像有些人喜欢流行音乐,有些人喜欢游戏,无高下贵贱之分。

就算自古以来提到“清高”都是个褒义词,这种文人之间的互相吹擂卖弄,是否可取呢?我不想成为一个患清高病的人。

关于书信、朱生豪的书、夜晚的你

夜里读朱生豪先生的信,倏想起几年前初读到元稹那两句“垂死病中惊坐起,暗风吹雨入寒窗”。那时候与朋友近乎戏谑地调侃两人道不明的关系,如今再读着竟成了一吟双泪流的感慨。

和一张纸,砚一潭墨,然后化开笔尖,总要从很多个步骤前讲起。古书里提笔立就的天才固然多,但古人书一封信笺毕竟是很慢的,一环环在脑海中回扣,一句句摞好,下笔时候每一刃比划,都要定笔思忖。愈是不能写错,便愈是谨慎。更何况千万间别后经年,若不甄选,又哪是两句言得。袁凯有道“江水三千里,家书十五行。”行间无语,只道早还乡,《古诗十九首》中拈来“上言加餐食,下言长相忆”。闲说日常是常态,但在这常态背后却是极为压抑的的情感。每笔顿一顿,笔锋中蕴含的道是书法别是情法。

而要寄出一封信更是难上加难,鸿雁传书的神妙,我大概不能想象,只是依凭那些走马天涯的故事,想到风尘镳烟中渐出的葛巾,盼的人才看见捎在鞍后的信筒,浑身素白只由一条红线捆住,这其中的缘便被牢牢续上。

能建立联系的事物,世界上大约有两种,或有形或无形。往昔河流之间的舟渡,楼与阁间架起的桥梁,乃至现代的一切车水马龙都属于前者。信件、信使这一切在人与人情谊间牵线搭桥的,则归为后者。我曾经读到余秋雨先生的《信客》,说信客这项职业“衣衫褴褛,宛如乞丐”,其中的信客,不只是送信人,倒不如说是边远山区没有执照的搬家公司。但无论寄信也好,寄货也罢,他们的职役,都将断了缘分的人们之间的桥梁重新架起,远高于任何一种有形的载体。

因而收到信的人,拿到的也不只是轻轻薄薄两层纸,此间所有情谊累累叠加,垂死惊坐又怎是夸张?等一封信的苦辛,境界上最阔大的概属杜工部“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但我由以为不及“垂死”句,大概写信、送信的情感都是很私人的东西,国破家亡的难,实则冲淡了书信本质的难。

直到朱生豪与宋清如结婚为止,两人以书信的方式维持了十多年的联系,当然两人也见面,但书信依旧是不可多得的续情方式。这一切仅仅发生在民国时候,但切换一个时代看,不到一百年,已经觉得很陌生了。元白两人的书信至今依然广为流传,一半是因为他们诗文的志同道合,而朱宋两人在诗歌上的精神相合,也相类一般。我不喜欢朱生豪信里轻佻粘腻的,与旧书信之沉吟格格不入的部分,但不否认他的一切情话都如悦耳的音节,叮咚叮咚在耳畔响。轻佻的文字是不能常看的,但轻佻的文字能让人落泪,大抵是因为它们背后寄宿着这样两颗相似的心灵,在靠近,在共鸣。信是只有心灵相通的人才配写的。

说来有趣,我身边写信的朋友倒是不少的。互相寄信的有,交流诗歌的也有。但正因为寄信毕竟不可能那么困难,情感难以沉降下来,变成很深很沉的东西,交心也显得荒诞了。我不得不重引木心先生“从前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一句,我无法否认自己也是被转变的人之一:若要我对着月光冥思苦想一晚上与心上人遥隔思恋的方式,我宁可打开聊天设备同他道声晚安。

——我确有怅惘,但也绝非单纯怅惘,起码在他答一句晚安的时候,我依然能攒到一份细微的幸福。毕竟漫长的期盼和等待,对于古物的追缅,都是文人艺术审美的一部分,而欲望与渴求依然无法挣脱凡夫俗子的枷锁。要用三百六十五天圆满的等待,也未尝不可用三百六十五天细微的感动垒起的幸福取代。

无由一岁新

“随身带的东西不要忘记拿!”混杂着山东口音的普通话,被出租车车门“乓”得一声卡回车内,在门扇骨架处发出吱呀的余音,空旷的街衢上一道明显的灰烟。只有在车灯阑珊时,红灯才恢复效用。

“从长桥打车到天山只要三十四块钱,要是道路每天都那么畅通多好!”母亲感慨着,碎碎地唾骂:“最好外地人永远别回来了。”

在延安西路口,她将茶饭安顿在我的书包里,挎着仿制的名牌包消失在路口。

这是寒假补习的最后一天。门口负责订饭的大伯也不见了,说是回去过年了,接待处的老师指指拐角的面包房,“凑合着吃吧。”

已经有一群学生在等电梯了。我一个个点数着人头,这儿的电梯感应系统已经失灵很久,几乎每个念书人都有被夹到的经历。电梯上的数字从五到四到三,缓缓地打开门。一个,两个,三个„„粘着第六个人的脚跟。刀子终于以厘米之差掠过我的脊背。

“哟,早上好。”

我抬起头,是班里的熟人,穿着墨绿色的羽绒服,挎着蓝色的布包,衣领微向两边打开。我想起他十二月迎新义卖时穿的也是这件,一月交流会上穿的也是这一件——究竟多久没有换过衣服了呢?

“早。”寒碜的招呼,到门再次打开时也没再发出第二个音节。

离上课还有两分钟,我们一同走进教室,走过趴在桌上补觉的人、奋笔疾书的人、摆弄手机的人身边,各自坐下。余光中带到他那脏兮兮的衣服一点儿,可以看见窗外冷蓝色的天空,如同被冻住一般。擦过他的衣服一点儿,还可以看见卖烤红薯的孤零零的摊位。

我终于还是忍不住指出:“你都多久没换衣服了?”“挨到过年才换新衣服啊!哪像你们不把年当年的„„”这时候老师走进来。

下课前十分钟,他在众目睽睽中站起来,俯到老师边上说了什么,直见老师点点头,他就匆匆离开了。

下课时我掏出手机看见他发的说说,已经附上回程车上的照片。

回到家里大家已经都在除舍了。接到命令后,我也开始整理自己的房间。

和六大沓未知物品相处习惯性地无从下手。初中时候整理了满满一本的知识要点,虽然用不到,也终归舍不得吧;和初中的好友一起参加的比赛资料没大用,但大约摸是不能扔的;已经失联的朋友们寄来的明信片还得留个纪念呢;给曾经喜欢的男孩写的信意义非凡„„ 初初分完,竟发现只扔掉一点试卷而已。和旧物相处,人总是偏向怀旧的感性,那些不含感情色彩的物品的舍留便被下定论:数学书、物理书,知识点掌握得差不多,也大概不会再看了;毕竟是初中时候的知识了,整理得再好也没用;练习册、参考书,反正不会去做„„ 再理一遍,倒是把和学习有关的东西扔得一干二净了。——但箱盖子还是合不上。

眼皮子底下是写给喜欢的男孩的情书:反正已经不喜欢那个人了。手臂将它们呈到目光能及的高度,无数鲜活的回忆如乱麻交织到一块儿,一惊之下我立刻将它们扔到一边。 比赛资料。比赛都结束了,留着比赛资料干嘛呢?

明信片。朋友都不在了,明信片有什么用呢?

„„

一旦一种情感被判失去价值,与其相类的情感也一并坠入谷底。

东西都理清,竟出乎意料地还空了一个箱子。

正在考虑谁去谁留,刚好撞上来视察的父亲。“哟,理得很干净嘛!”他边满意地环视,边主动抱过我堆在一旁的东西,往门外走,堆去客厅的废物一角。

“呃„„”欲言又止。我凝神看着他的背影在拐角消失。我没有喊住他,也始终没有再去客厅。

大年夜晚,我们去龙华寺烧香。

绕过长长的排队围栏,远处的火光已经渐渐浮上天空。数以百计的人搓着粗如火炬的十五根香,虔诚地向寺庙四周深鞠躬。四座寺庙里面,成群的人趴倒匍匐在冰冷的地面上,沉重地叩头。他们颤抖着身躯缓缓坠落在地上,顿十秒,又极慢地、挣扎着起身,口中默念有词。没有一个人发出多余的声响,但那些最虔诚的人家,每户都约有一个难以启齿的故事。 “十一点了,可以抢红包了。”隐隐约约琐碎的声音传来,瞥见几个年轻人拿出格格不入的手机在佛的面前,手指如触弹簧般上下摆动。

“一块二!”佛面上不改变一点容色,财源滚滚的牌匾赫然静穆其上。

“哎,我没有抢到!”„„

不过是一分钟的事情,他们若无其事地将手机塞回口袋,凝沉地闭上眼,又一声诚挚的叩头。 当,当,当——!远处传来钟声。

我去龙华寺烧香连着四年,吃越年面也四年了。四年前的饭厅没有富丽堂皇的样子,一碗面十块钱,一共不过十把桌子,都是坐得下十几人的大圆桌,镶着木纹理。

四年前我们全家人一起去烧香,吃面抢不到座位,每个人盯着一张桌子,一旦有人站起来便健步如飞冲过去抢下座位,然后朝其余人不分场合地大声吆喝“这儿可以坐,这儿可以坐!”曾祖母去世后,不过是树倒猢狲散了而已——但好在店主那善解人意的默契,大圆桌早不再有了,如同饭馆里的四人桌客来客往。

母亲拍下店面招牌,又拍下面的卖相,发在朋友圈里,说“好吃!”但她一口没吃,所有的面都在我肚子里。

十一点三十,约定好的,我在自己的小群里发一百块钱的红包。没有绑定银行卡,我自然凑不出那么多钱,所以早上硬是一个个QQ 好友几分几毛地讨来。以表些诚意吧——群里都是我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十一点五十,我回到家中,开始编辑贺年短信。四年前的这时候短信还络绎不绝,一年年萧条冷落,如今粉饰太平。

十二点,按“发送”,回到QQ 界面,所有的群都炸开了锅,数不胜数的口令红包雨后春笋节节爬出。“运气王接下去!”的呼喊络绎不绝。

发现自己的小群已经沉到了很下面,没有一个红包,没有一声新年快乐。

我一愣,再打开短信界面看,没有一条短信弹出来,亦没有人回复消息。

此时窗外安静如任何一个普通的夜晚。没有一丝声响,没有一点火星。江南夜市的张灯结彩不复存在,烽火连月的火光冲天不复存在,城市夜晚的灯火璀璨不复存在。一片黑色的寂静的捉摸不透的夜空,只有冬虫细小的回声。

真是好事啊。终于过了年。

——我努力想着过年会发生多好的事情。对了,真是好事啊,他终于可以换件衣服了。

人心

1.

她是我最自觉的一个病人。

每个星期六的早上八点,当我走出白色的办公楼去案例总结,总能在等候室的角落看见她。她的表情——她努力牵起一点嘴角的笑意,但眼睑却是下垂的。她就像死物一般,就连双腿也似蓄意整齐摆放,除了她时而抬起以观察时间的眼皮,她几乎静止在时空里。我同她打招呼:

“九点才开始,你可以不用这么早来。”

她受宠若惊般抬起头,嗫嚅着组织语句,“没事,我喜欢等„„”

她定是有某种特殊的强迫症。她通过提前预期,给予自己充裕的时间来调整状态,从两件不

想关的事件中过渡切换。甚至“准时”都会给她一种焦虑感,焦虑于两件事情之间的无缝对接中,自身没有办法很快地做出判断——尽管这并不是我要为她治疗的方面。

我不再顾她,前往案例总结室填写档案。待我出来的时候恰临九点,她依旧一动不动坐在哪里。我招呼她,“进来吧。”

已经来过许多回,她在进门时候还是小心翼翼地试探着,与我保持着陌生人距离,蹑手蹑脚不惊扰这里在清晨依旧沉睡着的地板。走到我面前的转椅,她不动了。“坐。”我说,她于是拘谨地坐下来,膝盖还是并拢着。

“别紧张,我们只是聊聊天。”

我这么说,因为她不是单纯的心理咨询者,而是有精神病史的病人。在十三岁那年,她开始出现情感性精神障碍的症状,几乎全为躁狂发作的现象。她的脑海中出现海市蜃楼,出现美好的幻境,昔年的回忆高潮迭起,在这种情况下,她几乎不能投入精力从事任何事情,或者在一次复习得及其完备的考试中交白卷,或者是在上课的时候突然自己走出去。

其实我也很好奇,像她这样的人,竟患的不是抑郁症,而是这种及其乐观而异想天开的病症。 “你最近过得怎么样?”我努力显得随和。

“还好,药很有用。”

“我不是指这个,是生活——和身边人的相处,还有学习。讲讲吧——我对你的故事很有兴趣。”

“学习成绩„„能维持在班级前十,过得去吧?和身边的人相处„„其实我有很多朋友。半年前我毕业,现在到了新学校,大家都不知道我有精神病史。”

“这么说过得如鱼得水?”我调侃。

“呃„„没有。”她不识风趣地尴尬回答。

“嗯„„好。”我便应和她,不让气氛显得那么尴尬,边翻看着她的病例。这半年都没有发病记录,生活也趋于平稳。像是一锤定音般决定了,“那么,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你的情况现在已经渐渐稳定,以后的周六你可以干自己的事情啦!你只需要隔两个礼拜来我这儿开一次药就可以。如果有不适再来复诊吧。”

我断定她一定感到释然和喜悦,便试图从她的表情和动作判断她此时的心情,但出乎意料地,她并没有我想象中那样开心。她的嘴角现在也垂下来,面部肌肉绷紧,她的手臂,象征意义地在桌上搁了一刹那又缩下去,这是犹豫而不安的证据。她有些踯躅地问我:“„„那我以后都不用来了,来也不需要很久吗?”

“是的。”似乎这样太不负责,我又自作多情地补充,“„„你不用担心你的病情,只要按时服药,应该已经控制得很到位了。而且,要是有什么问题可以随时找我,我们已经很熟了不是吗?”

说这句话的时候,她的嘴角流过一丝笑意,但很快又消失了。我想她终于放下心来。 “好的,谢谢你。”她讲。

我快速地在单子下写下药方,“还是这个,一天两次,知道吗?老地方去开,要我带你去吗?” “不用了,我知道。”

她接过单子,竭力与我避免肢体接触,然后依旧那般小心地站起来、安静地行走,安静地离开。她掩门的动作似乎更舒缓,跨过一个长长的诀别,我从糊了纸膜的玻璃中,看见她模糊不清的脸——以及她似有若无的目光与我的目光交错,又迅速扭过头去成为深不见底的黑色。黑色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混杂,向远处游动。

我心里不知怎地涌上一股愧疚,又在她消失的那一刻一并消失地分毫不剩。

然而第二个星期六,当我正在安排其他病人的见面时,又在等候间看到她。

“哟?岳默,你怎么来了呀?”

“我„„”她面颊一红,右手掌心不断地在左手手肘摩搓,“这个星期又有些异常。”

我心头一紧,“那好,你等我去写个档案,八点一刻就回来找你。我九点钟有新病人要见,稍微早点可以吗?”

“可以的。”她点头,但她的目光中好像有什么东西黯下了,在那种东西消失的那一刹那,却守恒化作我心中的愧疚。心理医师,不知自己究竟在愧疚什么。

我几乎是跑向案例总结室,用狂草的形式写下今天的议程和案例发展,然后随手把笔一扔,便跑回来找她。

她这时候闭着眼睛,似乎在想什么。

“岳默?”我叫她。她恍然骤醒般“蹭”地站起来,看见我又四下张望了一下,看看手腕——可惜并没有表。

“八点十四分,正好呢。”我善意地提醒。

她便再次随我去面谈。

“你这个星期发生了什么?”

“没什么„„”她意识到自己有必要说些什么,又“呃”了两声,示意我不要打断她。“考试成绩又开始不稳定,上课的时候没有办法集中精神„„虽然没有一开始那么严重。” 我一听便知道这是心里不安作祟。当一些属于你的东西突然失去的时候,你会出现某些排异反应去渴望得到。取消每周的复诊仿佛是逼迫她把口中的定心丸吐出来,这种情况下的焦躁不安是相当正常的。但我当然不能这样同她讲,所以我故作微笑,“那么去复查一下吧,把拍的片子拿来给我看,后面我都有病人,不过可以通融让你随时插进来。”

她不知怎地身体颤了一下,“好的,谢谢„„”

她便离开。

等她走远了,我也站起身,再去总结室,复核刚才草率写下的东西。我不知自己为何如此忐忑,她这样的病人以前也见过——通过检查来求得心理安慰,但总有些细节给人的感觉不同。我忙碌于手上的东西,不再细究。

九点半的时候,她回来了。这时候我正在给一个比她大一些的男生作咨询,便让她坐在外面等。

男生的案例我以前也见识过类似的,男生阐述着他的情况:“我每天都夜不能寐,感觉好像有无数只虫子在我身上爬。在我醒来的时候,觉得灵魂醒了,但是身体却不能动„„” 我下意识向房间外面看,她在外面等,会不会又是那个拘谨的样子呢?而且现在不只有她一个人,还有别的病人也在等。对于一个一直独处的人,和人坐在一起不说话一定会紧张不安吧„„

“医生,您在听吗?”仿佛有什么声音叫我,我恍觉自己走神了。“哦,我在在听、在听,你说‘夜不能寐’„„”

“不,是醒了以后灵魂出窍。”

“哦!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在听,你继续说。”

我尽可能负责地向他提出解决方案,等他走后便叫女孩进来。

她把拍的底片给我,我拿出上一次的对比——并没有什么异常,果然是心理作用。我开导她,“你的大脑现在很健康,考试时候的焦虑和失常,谁都会有的。上课走神不也是很正常嘛?我工作的时候也会走神,虽然让你一下子别来检查让你觉得不适应,可是总得一步步来摆脱病症吧„„”

我还在想措辞,她却已经说了,“谢谢。”我只好闭嘴。她显得很安心地走了,我希望她能一直这样安心下去。

尽管我并不是那么安心。

果不其然。当她的家属打电话询问我是否让她加食药物,我极力否认,并将开据的药单给他们看,然而却得知她每天都服用一倍的药物,终日木讷无言,就像注入了过量的镇静剂。 这是第一次来电话。我叮嘱她的家属让她不要这么做。

然后,在一个礼拜时间里,又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电话,情况没有任何好转。

我内心由衷感到烦闷而恼火,喝令她来接电话。她刚说了一声“喂”,我便把要说的话一股脑全倒出来:

“你以后必须遵医嘱食用,这是命令!别再给你的家人添麻烦了!”我的语气显得有些急躁。 电话那头愣了一下,“呃、对不起,我知道了!我会的!”她也用比往常更快的语速、更响的声音回答我。

我觉得这样说还不解气,便再接着说:“你这样做,你的家属难道不会担心吗?就算别人都不会担心你,我身为你的主治医生,看见自己的病人这样糟蹋自己,我也会觉得很难过的!”——这是一种万不得已的说法,却屡试不爽。暗示一个人,她是被身边的人爱着的,因此她不仅需要对自己负责,还应该对身边的人的关照负责。

她沉默片刻,说:“真的很对不起你!”

“没什么对不起我的,爱惜好你自己也是对我工作的尊重。”我自以为圆满地总结。 似乎真的很受用,我再也没有收到来自她或者她的家属的电话。

2.

窗外是一片黑色。没有月光的夜晚在纸糊的窗框中,被剥落成一个个微小的颗粒。模糊的视线,发酸的双眼,刺痛的太阳穴,都一遍遍叫嚣着工作过度的哀号,以至胸闷气短、头脑发晕。

晚上七点,马上就能下班了。我强打起精神听眼前病人的讲话,而他的声音却像过耳烟云,此时和嗡嗡的蚊虫无异。

终于话音落下,来者离开掩门。我开始整理桌上的东西,理好背包打算回家。

“嘎吱——”

然而门此时被推开一条缝,一双眼睛露出来,又是“嘎吱”一声,露出半个脑袋。 我揉揉太阳穴,聚焦视线,那双局促不安的眼睛让我认出她。“„„岳默?怎么了?” 从那次通话后,我们整整一个月没有见面,几次来拿药的都是她的母亲。

她这次稍微大胆地推门进来,就站在门口,轻轻阖上门。

她站定便是说话:“因为学习的关系,家里人一直怕耽误时间不让我来,这次我是偷偷来的。”她清楚地解释道,也许这段话在她的脑海中已经编织许久。

在略显昏暗的灯光中,她不高的身材,佝偻着脊背,低着头像松鼠般站在那里。她黑色的眼睛泛着淡淡的光,像是刚摘下一抹秋香,光中含着希望。

“一年多来„„非常感谢你,真的帮我很多。”她说着向我鞠躬,“像我刚才所说的„„如果不再发病,我可能不会再来了。所以,来向你表达谢意,送给你一些告别礼。”

她拿出来一本很小的本子,附着一张明信片。本子清白的封面三两点缀,翻开几页页角都写着不同的语录。明信片是他国的风景,背面似有若无写了些什么,也许是感谢的话。 她伸手递给我,她这时候低着头,不看我的眼睛。

她选这个时间也许是故意的,就和所有送礼者一样。因为“特别照顾”,我收下的礼物其实并不少,金银卡又或者是精致品,偷偷摸摸塞到我手上的数不胜数。——如今这双肮脏的手却要收下如此纯粹的礼物。

“能帮到你我也很开心,还是靠你自己的努力。谢谢你的礼物。”我客套寒暄,接过礼物。明信片上只言片语的诗句。

我一阵晕眩,只好略过一并塞进包里,我又揉揉太阳穴,合上眼睛好一会儿才睁开。“你还

有什么事情吗?”

“没有了。”她说着扭头要走。

“等等——”我叫住她,“我也走了,下班了。我和你一起下楼吧。”

她沉默没有说话,背对着我,也没有迈步。我很快地收拾好东西,拍拍她的肩膀适宜离开。 我们尴尬地站在电梯里,她低着头不看我。我对着镜子整理头发,却能看见镜子里的她。她白皙的面颊泛着微红,不停地摩挲着双手,和不熟悉的人相处让她觉得很紧张。 “你家在哪里?”

“荭石儿路。”她简洁地回答。

“这么说来我们住得很近啊——你是坐地铁吧?就差一站路。”

“嗯„„嗯。”她含糊地回应。

她偷偷摸摸跑出来见我,我也算能保证她的安全半程。这时候我想要拿出她的明信片看,但已经接近一楼,只好罢休。

我们一起出现在底楼。

我自然而然走着原来向地铁的路,却引来她一声疑惑的“嗯?”她也许不认识这条路,于是我说:“你跟着我走就好。”

城市的灯光在晚上更有千百种姿态,像妩媚的女郎秀色可餐。身边的女孩一言不发,她却是属于乡村的夜晚的人,遥远而又在不远处。

我意识到,这也许是最后一段告别的路,女孩显然比我更早明白、更清楚。

我第一次遇见她,她是怯生生的样子,于今一点改变也没有。她被她的母亲推搡到我的房间,她的母亲对我指指点点仿佛在念说明书,她愣怔地应和。她的头发比现在还要短,束起来像尖锐的羊角,她深陷的眼睛对着我打转,流光直起波澜。第一次见面,我热情地招呼她,她每次都格外冷淡地回答,绝不回答问题以外的内容。她就像一个自闭症患者,但她虽然这样,却很坦诚自己的心事,我惊讶于才第二次见面就分享了她暗恋的人,在年把日子以后我又分享了她不痛不痒与他的告别。的确不痛不痒,他们之间没有一句暧昧的情话,只有女孩每天在车站台目送他,或者图书馆里驻留在同一个书架的两侧,隔着排排图书故作偶然地交眸。她的爱恋就和她本人一样寡凉却纯粹。

“医生,我之后和朋友有约,能不能早点看?”

那天我正在整理档案,她冒冒失失闯进来,把我吓了一跳。我的确有工作,但她如此诚恳,因而我答应了她。

和我聊天的时候,她总是心不在焉看着手机,一会儿回两句。

“既然你心思不在这里,我给你开药吧,下次慢慢谈。”我讲。

她错愕地看着我,慌乱地站起身来。“那„„我走了。”她走到门口,却又回头对我说:“真的很抱歉。”她鞠了一躬,却持久没离开,又嗫嚅着补充一句:“和‘您’聊天我很开心。”说罢跑走。

还有什么呢?她多大?喜欢什么„„?我都不记得了。

也就是这样几个片段。我对她仿佛真没有太多印象,心中没法萌生太多情感,只是单纯感慨“最后一次了啊!”然后将心中的感慨化作语言:“这么说,这是我们正式意义上最后一次见面了啊。”

“对。”她简单地回答我,支支吾吾了片刻,努力寻找什么话题,说出来的竟是:“还有什么医嘱要遵守的吗?”

出了工作场所,也真是不识趣。“没有没有。”我忙说,想起之前的事情,“倒是记得看好你的身体。别乱吃药。”

“你说以前的事情,那是一个„„意外„„”她努力申辩道,“但我没法说出原因。” “我不想知道原因,我只知道恶质的结果——别再这么做了。”

她僵了一秒,默默点点头。

城市很亮,即使没有语言也不会显得静默。边上的包子铺大娘正拉下门帘,楼上月林服装店的月亮扑朔着幽蓝色光芒,成三成对的女郎来到街上闲逛,插着公文包的职员匆匆往家赶——而我和我的病人,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一同走在路上。

“这里是地铁了。”我率先向地道口走去,她默默跟在我后面,隔开一段距离。到了分岔口,我特意回头看她,“这边。”我说。她没有回答我,安静地跟了过来。

在车厢人满为患的时候,我们都习惯往车头走了,而索性高峰时间过去,走了两步我便叫住她:“就这儿等着吧。”她“嗯”了一声。

她微驼的脊背,不高的身子,淹没在人潮里,像要走失。“岳默。”我叫她。

她回头看我——我本想说“别走丢”,可那一刻却哑然,她的目光像是烟花一样,比其生命更宏大的绽放,却又在一瞬间泯灭精尽,那是诀别的眼神。

我不知如何是好。

——“列车进站,请在安全线内等候。”

随即是呼啸的风声,杂乱的线条在眼前呼啸而过,唯有站台的界限清晰地划开这个世界同那个世界的人。

她在我前面进入车内。我也立刻进去,将靠着座椅的挡板让给她,她舒舒服服靠着。尽管脑袋发沉,我还没想过和一个女孩抢地方。

不过是短短的几站路,不说话也好。

“医生。”她却叫我。

“干嘛?”

“你看过星星吗?”

“城市里哪有星星?”

“太阳啊——每天都能看见这颗星星。”

“我还真没想到!”

她笑起来。

我不明白她为何突兀说起这个话题,尽管她本就是这样一个奇怪的人。

安静了一会儿,她又叫我:

“医生。”

“怎么了?”

“你能别扔掉我的礼物吗?”

“莫名其妙„„我干嘛要扔?我不会扔啊。”

“那就好。”

比以往更尴尬。

“医生。”

她又叫我了。

不想再被问些奇怪的问题,我先发制人:“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不知道。读书,做做喜欢的事情吧。”

说着不知道她还是认真地回答了我。

“喜欢什么?”

“看书,还有„„天文?”

怪不得她会说起星星。

我不说话了,她也没再开口。

是乘务员的女声:“列车马上就要进站,荭石儿路,到了„„”

她仓促地从我面前挪开,微微抬头看我,我招手,“拜拜。”

“再见。”

又是那样的眼神。

门开了。

她走出去。我靠到她的位置,合上眼。

“希望能再相见。”是谁的声音?猛地睁开眼睛,却只看见茫茫人群。是她的声音,又好像经过许多张嘴的反弹不真切,我疑心那是我晕眩下的幻听。

无论是客套话或者出于真心,我也许都不那么盼望着重逢。病人总是少一个好一个。因为医生永远不可能和他的病人成为朋友。

我是真的下班了。

霓虹灯全都亮起来,城市的灯光能净化一切失魂落魄人的旅魂。我走进便利店,买下关东煮以为是晚饭。

不远处的公寓是我的住所。娴熟地上楼,摸钥匙,咔嚓——

我眯着眼睛窝在沙发里,四肢渐渐飘起来,带走了最后清晰的意识。而明信片从包中滑落到桌上,在与黑暗拥吻的最后一眼,框出上面的文字:

“日光无止无休,

今天在这个纬度升起

明天又将再另一个纬度沉沦。”

和她清浅劣拙的表白。

3.

“不会再相见的。”

萍梗栖槎

——为《等闲柳荫》时隔一年半的自序

自己的文字是漂泊不定的。

不知何时有了这样的观感。

千百年来仕途失意或者得意,情感流离或者得所之人,只要戴上以“文人”的帽冠,就无不在文字中寻找安身立命之所,觅得灵魂栖息之法,文字成为他们量以自救的唯一药方。在我妄称文人的四五个年头里,我都对自己手中的毫墨深信不疑;但仅仅是在一年前,这棵赖以扎根的古木忽地颤挪,忽地连根倒下,于是因树而屋者一并失去归所。

因为:

整整初中四年我都栖息在只有几个人的世界中,我所珍惜的朋友只有那么三五个,我每天见到的人、想到的事也差不离目光能及的范畴;而一旦我升入高中,那个狭小的圈子被打破打碎,如千军万马涌入我的生活,那些在初中亘古不变的誓言无以兑现,前一秒勾肩搭背的人下一秒便后会无期,而那些闯入我生活的后来者,甚至让我无暇去回忆、无暇去惋惜。 一个直接的结果是,我再不能写出初中时超过十万字的长篇小说;如果一篇文章我在一周内不能完结,仿佛就永远没有续笔的可能。

大约整本文集都飘忽不定着吧。

读木心的《从前慢》时,我在美罗城,肯德基拆迁,换上好时巧克力的标牌,大众书局已经无影无踪。我和我的朋友们都是在徐汇长大,而徐家汇成了我们放假时期最频繁的来往地点,在美罗城镌刻着许多人不胜枚数的情感经历。而一块牌子倒下用不了三年,物迁地易等不及一个人的留恋,店面拆的拆,搬的搬,朋友升学的升学,出国的出国,各散东西。而他恰写:车,马,邮件都慢/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我于是作下《城市乡》。)

过年的时候却是上海最消停的时候,一半的人如捉迷藏般在一夜间行影无踪,原本在上海聚首的朋友各回老家,没有一刻比那时更谓天各一方;而烟花爆竹不再响,只是静默一个晚上。我在龙华古寺里看香火点燃,等待钟声。(我于是作下《旧年友》。)

高一暑假,整理东西再翻出初中毕业去欧洲旅游时候的日记,我记述每一块土地的名字,我去到行程不及的险地高坡,我每天早起在暗光下读书,我寻找月亮,我牵挂着一个人。而我此时身处他乡,却犹有定所,不复今朝。(我于是作下《万里徒行》。)

夫复何言,我分得很明白,高中这两年我的文笔较初三毫无进展,甚至那时候周笔的习惯也消磨尽了,笔已墨涸。未尝是不提笔,未尝是心中无物,只是心中虚无缥缈的情感无所停留、无所寄托,写下一个字,只是在浮槎上停泊一会儿,浮槎依旧漂浮在水上。我没有办法在回忆一段时光、回忆一个人,很快就被现实的浪花卷走。这整本文集,也是这样被冲刷上岸。 整理文集,因而不得不翻出很多旧作;与一些写文章的老朋友开始联系,请他们作序。为我作序者有那些因为文字结识的,也有那些一起写文章长大,见证对方蜕变的人。他们向我回忆起很多事情,我才得以记起来很多事情,尽管情感不再苏醒。

他们给予我许多称呼:唧唧、车(笏夏)、杉若„„都是从不同的时流中捞上来的,他们说我热爱文字,说我笔下太过细腻,说我是个能够闪闪发光的人。我要感谢文字,让这些人在我身边的暂伴无限延伸;我要感谢他们,这条路上我亦不再孑立无亲。

我为这本文集取名为《等闲柳荫》,在封底引用席慕蓉的诗句“如果你愿意等待,所有飘忽不定的云彩,最后都会汇成河流”,便取“飘忽不定”与“栖止”之意。

如果我还能感受到笔尖的温度,键盘的温度,便且让萍梗暂栖于行舟之上。

由剪发想起的

搬家以后,常去的那家理发店就成了疏客,偶然回去时店里坐着的面孔新的更不出一人,连掌柜台的都换了人。也许换了不止一次了,只是我不知。

帮我剪发的一个头发染成米白色的小伙,过度张扬的发色予人羁傲的疏离感,甚至来源于陌生世界的恐慌。

我自己带洗发水去,装在塑料袋子里。洗头时,他垫上毛巾。我愣是看着他粗暴地从非打结的地方扯开洗发水的袋子,把洗发水扔到边上的水台里。“这个袋子你不要了吧?”“嗯,无所谓,能拿就行。”他便沿着边线把袋子撕开,拉平,垫在毛巾的外面:塑料薄膜是不透水的。

我躺下来。他开始娴熟地拨洗我的头发,把水温调到适合的温度。“你上高中吗?还是大学?”我说高二。

“高饿,高饿啊?那也就十六十七吧。”他把“二”读成“饿”的音,我分不清这是哪里的口音。然后我听见他讲“我没读过高中。”我说:那你初中毕业以后干什么呢?他说:没毕业。我尴尬地沉默了一下,好吧。

他的年纪不比我大太多,顶多二十出头。我开始想象他的童年是不是在犁间度过,在“九年制义务教育”在每个人口中悉为家谈的时候,终归有数不清的人与教育无关;他的米白色的略带蜷曲的头发也许也是在这家店做的造型,那时为他剪发的是哪位,如果是店员是不是也要付手续费?

水开始从我的额间流过,痒痒地划过耳廓,半眯着眼睛眼前是模糊的影像。我渐渐感觉到心中的恐慌大于好奇。

从小学到高中,我仿佛一直跻身于一个相当优渥的圈子中。身边的人从出身到成绩到作风,都呈现想当不错的仪态。小学里那个患皮肤病,经常打人,被全班厌弃的男生已经五年没有听到过他的消息;初中那个曾经从领口把自己拎起来的恶霸也很快转去了出国学校。“一派宁静祥和”差可拟出自己的境遇。于是现在:哪怕是对着社会中一个染着不寻常发色的理发

师、一个口中骂骂咧咧的出租车司机,都带着前所未有的陌生和恐惧感。

洗发水往头上抹,几小滴白色的泡沫溅向空中。这么多年来,不知有多少人曾经拿着剪刀在我头上比划,他们几乎每个都会和我搭话,并且永远围绕着那两个问题:你多大了?你上学吗?

有那么一位女性有所不同吧。

因为理发店人多,就算是常客,也保不准是一个人为你服务。而我是那种不太挑三拣四的人,但每次如果是她闲中走来,我都会心头一震。

她除了理发,似乎还负责店里拖地的工作。她比店里那些小伙显得更年长一些。但她并没有更老的资质——我保证。我是在五年级那时候周周来洗头的偶然一个周末才看见她。

在洗台人满为患时,干洗成了节约时间的最好方式。为了把洗发水摸匀,理发师们都会拿着一小个类似喷壶的装置——我叫不出它的学名——挤一下细小的水柱就会浇在头上,颇有冲击感。与夏天带来的清凉不同,冬天便成了严寒。但轮到她给我洗头的时候,那壶里喷出来的水一直是温热的。这个细节我一直记到了今天。

我和她聊得比其他人都要多,尽管具体内容已经模糊不清了。但对于那时候害臊的我,别人的问题都只是简明扼要回答,对于她我却会主动搭话。她有种特殊的亲和力,在我模糊的记忆中她的声音和面容都有几分像我当时住在长宁,把我从孩提带大的外婆。

我见到她的时间只有短短三个月。过年时,她回老家,并且再也没有回到过这家店。 对于理发的职业一切并不陌生,许多人都浮光掠影地过了。不管是讨厌的,或者喜欢的。 “头发要吹成什么样?”小伙问。“什么叫„„吹成什么样?”“就是要什么造型。”“吹干就可以了吧。”

他带我坐到靠门的位置,刚好在电视机下,吹头发的工作也许花不了他多少心思,他于是边吹风,边看电视。而我的脑袋不幸被吹风机击中两次。我没有抗议,也没必要。

有太多一面之缘的行业。医生、司机、理发师„„甚至想多记住一些、多了解一些都不曾拥有机会。只是在短暂时间内短暂地寒暄,假使真的情投意合,也大概不会有来日再会。 我想起已经和我分别多时的初中挚友那首“念念一须臾”。那时候围在我脖颈上的兜布恰好松开了。

内照集

集一、什么是写作?

·我们为什么要写作?

想必每一个写作的人都曾经在某时某刻问过自己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写作?我们为什么要写作?

在《我们为什么要写作》一书中,奥威尔将写作归咎于“内心的恶魔”,因为人的贪得无厌、利欲熏心,这个世界上欲所不求的事物,逼迫他们通过文字来苦苦寻觅、来向上帝诉求。用通俗的话来说,我认为这是一种——“本能”,又或者说是“为文的自觉”。你急于表达对一些事物的看法,而世俗的语言、世俗的对象、世俗的环境下,你无法通过对话的方式排遣,于是,你只能选择拿起手上的笔去诉说,并且在诉说的过程中,寻找更优的方式与文字表达,以求关注和理解。就好比画家作画,艺术家雕刻那样。

奥威尔多多少少认为,写作欲望的萌生来源于欲求,而人在成为优秀作家的过程,则是在克服这种欲求,以至于他将政治性写作提到如此的高度。然而私以为,写作就是需要将这种欲求更好地喷发出来。记得曾做到一篇题为《为文要激动》的议论文阅读——我格外记得的,就是标题“激动”两个字。你有满腔的热血要抒发,你的语言像是火山一样蓄势待发,你要喷出的,是和岩浆一般炙热的血液啊!激动不是速成,是人内心最自然的流露,是挡也挡不住的洪水,是怒啸的海涛!你只是想写,你就去写了,这多正常呀?管它是世俗的还是高雅

的?管它是世人接受或者不接受的?管它将被谁看到呢!

当你动笔,或者完稿后再过一段时间开始审视自己的作品的时候,你开始扪心自问:我为什么会这样想?别人是否和我想的一样?如果他们不这么想,那么我们其中是否有谁想错了?又或者:我这里表达得合理吗?能够很好地表达出我所需要的情感吗?质疑的态度成为你思考的理由,这是你思考的黄金时间。漫长的时间内,你因为困惑而迟迟没有办法写下完整的篇幅,直到你下定决心再次握笔:你尝试用更加理智的语言去说服你自己,进而说服阅读者。说话的人只是在评论,而写作能让你再评价一件事情的好坏的同时,给出更好的解决方案。——又或者本没有解决方案,你详尽地阐述困惑,留给未来。

写作可以仅仅是简简单单的抒情,因为你的抒情,你的笔触,会让你身边的人知道你是谁,这是一个理解的过程;它会带动你的读者与你一起思考,这是一个交流的过程。即使你羞于将其展示给他人,当你过了些日子再回望的时候,你一定会重新审视自己曾经的态度,赞成或者反对,用更成熟的眼光。

帕乌斯托夫斯基将“写作的本能”称之为“作家的使命”,但我认为,能使一个人拿起笔的原因,更多情况下并非是出于“使命”这样神圣的东西,而仅仅是诉求的需要。你无需会拿混乱的战争年代笔者的抗争作为反例,拿鲁迅,拿七月派作为反例。因为即使是和平年代,对于这个社会的诸多现象,总能让一些人拿起笔说个不停。人本就是社会的动物,何谈出于哪个时代呢?世人总说鲁迅是“弃医从文”,而对其幼时在三味书屋的学习,对其在光绪年间学医前的文学操笔闭口不提,又或者阿垅在中学时候就开始进行诗歌创作,这都是源于其本身的兴趣,而非源于时代。因此写作是本能的,是自然的!

·我们需要追求感性还是理性?

它是一种在客观环境下诉诸主观情感的过程,世人永远在感性与理性之间寻找权衡。作为一个以自身生活为主要写作题材的人,我实则相当佩服理性作者。他们的文字中有一种尖刻锐利的气质,笔锋遒劲而硬朗。而相反,当我们称呼一个人“感性”的时候,多数情况带着点轻微蔑视的味道。而写作中所谓的感性,更接近其原本的定义,指对于周遭的感受力,与理解体悟的能力,基于一种对事物尊重而真诚的态度。

·我们需要怎样的文字?

比起自身,似乎许多人更喜欢描笔周围的人事。他们通过这种距离感的尺度,来挑选自己合适的位置,作为一个旁观者与阐释者——他们冷静、理性地叙述,而对自己的生活闭口不提。一部分人则是从自己的生活圈中提炼要素,结合其元素,构成新的形象。极少数人懂得一丝不挂地描绘自身。

这是一个很奇特的现象。从小到大,记叙文都请我们写自己的故事:自身的经历、自身的情感、自身的成长,那么缘何,当他们真正开始创作,人物却会跳脱自己呢?甚至有些人拿着“我”来写文章,写的也确确凿凿的自己的故事,可是写着写着,这个“我”失去了“我”的性格,我的活动,变成了另一个陌生人。

我身边一些写作的人告诉我:写自己的时候感情太浓烈,甚至无法去把持什么事例需要,什么事例不需要。他们在追求文章的表达效果的同时选择舍弃自身的故事。托马斯·阿奎那将完备性,也就是无破碎性放在美学首位,而自身因素导致的情感波动,常常容易导致文体的支离破碎,作者知道而读者云里雾里。

从客观因素来讲:首先,塑造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必定难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人。因为现实生活中的人,在整体基调上是统一的:你不能用善恶去区分,然而每一个人又是支离破碎的,各种复杂性格的组合,他们往往缺少特别鲜明而单一的特点,为此,我们剥离出其中最主要的特点,也就自然脱离了人物本身。

其次,你的事例与你生活圈的事例都不一定是最典型的,不能很好地阐述你想表达的观点,在这种情况下,你从更遥远的地方着笔。谈众所周知的公众人物,谈有着鲜明形象的人物,作为你文字的更好佐证,也就不足为奇。

但其实即使是以旁观者的角度叙述他人的故事,你以为你是客观的,实际上,拥有这双敏锐洞察力眼睛的人是你,视角是你独有的视角,“横看成岭侧成峰”,所以即使你不参与在故事中,作为叙事者,你就是一个直接参与者,甚至是我现在谈论着“如何写作”这样一个宏伟而重大的问题,也仅仅是从我角度的一面之辞。但是,这有什么关系呢?

你可以完全不写自己,但通过你的文字,至少要让别人知道,这是你写的,而并非别人写的。不是题材,不是内容,不是对象,是感觉——就是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连语言学家都只能领会一二的措辞结构。这种措辞结构是只有你得写出来的,任何一个人,看过你所有作品的人,只要不寄生于你的大脑,就都不应该有本事写出来。你笔尖的柔软或坚硬,恰到好处或者过犹之笔,甚至是败笔,也只有你才能写得如此糟糕,失败在这种地方。豪迈与婉约的区别人人看得出来,但恰如同样是淡雅,沈从文却比汪曾祺多几分神性,茨威格对于人物心理的看法虽受弗洛伊德论著的影响,对于人性的刻画却别出一家,即使是相似风格的作家,也没有一个是完全相同的。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文风”。

诚然,风格的改变是成长的标志。即使没有特定的风格,想要察觉你所想表达的内容——只要是汉语的话——应该也不困难。确定风格却反倒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作家太多了: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风格,每一种风格都焕发着魅力,在整整一年里你钦羡一种风格去模仿,到了新年第一天,我立刻将另一个人的书籍摆在你的面前,在一年的折磨下,你越发对原来的风格厌倦,又达不到你想要的高度,这时候你对这部新的作品,就像囚牢太久的人突然出来遛圈一样惊奇,你决心改变自己的文风,一刹那又变成了另一个人。这是我自身也有的经历。

讲个故事吧。曾经,我在考场作文里写了一些隐私的事情,却不知怎得拿了很高的分数,老师要印出来发给大家看,我不答应,她只好罢休。但另一个老师在她教的两个班级里匿名读了我的文章。那天晚上,两个班就各有同学问我,这篇文章是不是我写的。我说你怎么知道?她说读文章的感觉就是你。我说这不是我平时的风格啊。她这样评价:“但我觉得还是很像你的风格。因为这样敏感的情感只有你写得出来。”

所以,所谓的“风格”,无关乎你读了哪些作者,看了哪些书,也无关乎你蓄意模仿又或者不模仿谁。“风格”源于你这个人本身。你的性格,你处事的方式,会自然而然流露到你的文章之中,当你怀着敬畏和真诚写作,这便已经是你的风格。

——说到敬畏。何为敬畏呢?知道自己的文章有所不足,并且渴望写的更好的心情是敬畏,而更多的,是对你所处世界的敬畏。这个世界的繁文礼节你可曾全部知晓?历史故事中的细枝末节你可曾全部知晓?看看我们的地图:这个世界上有多少条河流,多少山脉,然而你,是否只知道其中屈指可数几条?你是否知道,你所认为偏远的地名却是别人日夜相依,根深蒂固的母土,是否知道你不屑一顾的小小溪流是他们几十代生命延续的唯一纽带?一切都值得敬畏。这是一种自知浅薄的谦卑态度,使你的文章充满涵养。

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文字”的答案其实很简单:真诚而敬畏的。不要总是因为自己觉得自己太浅薄就不去写。不要总认为“我的观点可能别人不赞成”就不去写,不要瞻前顾后拘泥于别人对这个问题怎么想,你只需要表达自己即可。

你可能觉得自己永远没法达到某一个你很喜欢的作家或者笔者的风韵,但是没有关系,因为你无时无刻都以一个“本我”在写作,并且无时无刻想要写得更好。

集二、文字的事

——笔以自省,兼写给那些曾经喜欢我的文字,甚至被激励的学弟学妹们和朋友们

暑假的时候,偶然结识一学弟,竟把我初中时候所有的作品都读过一遍,我说不上来自己的东西,他却讲的头头是道,我丢了的作文集他还藏得好好的;开学后又有学弟和我提起我那时草草写的《致初三》,说这篇文章激励了独临中考的他;想起愚杉居士说我的“文字是超越科学单位的力量”,说我笔下的他让他看见初心„„这样的事情竟屡见不鲜,当他们提起我的存在,会同时提起我彼时稚嫩的笔触,仿佛应证了同样稚嫩却热爱奋发的他们。我从未曾知晓自己胡乱涂抹的东西,也曾经激励过那么多人。

许多事情,当时只觉热血冲头,来不及细想,到很久以后再回忆它,一边笑自己当时真傻,一边怀念着那个很傻的自己。

教我再看自己初中时候的文字,多半不忍。文笔不纯熟,堆砌满构思累累却依然生硬的描写。我打过这样一个比方:“一个成熟的笔者抛弃自己以前的文字,就像一个结婚的夫人不愿再对丈夫提起自己的初恋。”可正如初恋之纯粹,我唯一羡慕的,是那时候年少意气。以为文字是神圣不可侵的,容不得一点点借鉴,看见有人抄袭就一蹦三尺;用一些浅薄而荒谬的理论谈天说地。如今我再无数次迷茫踯躅,都会回头看那时候自己写的东西,然后找到答案。 不知怎的,一些别人认为枯燥无味的东西,我却可以捧上一天,譬如我不是个语文老师,却愿意认真研读《怎样上好语文课堂》,我喜欢整理答题方法,整理笔记,我看《天真而感伤的小说家》、《金蔷薇》、《文心雕龙》、《我们为什么要写作》这类书,别人翻两眼就被理论唬得晕头转向,我却拿笔一个劲批注:“这地方着实有理!”“这地方太没道理了啊,应该是„„”大约来源于一种天性的共鸣,我与文字应该是相亲的;也或许是走了太多弯路,只好在书中寻找直路的方式,又或者是在别人曲折的道路上,寻找自己的影子,寻找文人孤独的解救。 接触诗歌以后,我几乎没有写下太多成篇的文字,高一整个年头,成型的只有《梁尘声动》、《旧年友》、《城市乡》、《人心》这几篇中篇未满的小说,终究还是没有脱离青春写作的范畴。我不再有情致作大部头而毫无逻辑可言的长篇,也不再能够豪言壮语感染一群人,后三部都是太淡然的后会无期的故事,当时写文章的激情也早就褪去了。

如今的自己,即使为别人借鉴,哪怕抄袭,也只是一笑了之;如今的自己,也开始慢慢学会为别人提笔,不再计较自己是谁地自由写作。

于是当别人提起那个“若杉基”时,我除了否认那是我,别无他法——那确实已不再是我。那个视如天厚,那个凌然未褪的少年,那个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在帖子里大动干戈的灵魂,已经再不皈依于我的躯壳。

惜矣冥冥,却依旧有如此之多的人怀念她,为她鼓舞,因她怦然,甚至我也成了这些人的一丘之貉,我非但成不了她,却只能相轻地笑哧她不懂装懂。但她一定比我更像一个文人,因“气节”一词。

而我,如今也在无数个同她一般年纪的人身上,看见成千上万个她,年轻执拗有梦想。我始终是不相信自己下笔之力的,无从控制,我以为我作的文章和心灵鸡汤无异。那时候几乎我写下的每一篇文章都被人夸奖过,几乎我身边每一个人都夸奖我写的东西,仿佛所有人都知道我写的东西好在哪里,只有我不知道。

然而我仿佛知道了。

只因为那些文章背后是“我”这个个体而已。也许是那个傻瓜般的我,不动脑子胡乱敲打下的文字,铸造了我的灵魂游野于白纸黑字之间,亦飘忽在那些我的笔墨朋友的身边。他们阅读的,始终不过是我这个人。

文字的事,固然是一辈子的事,即使不断用不同的方式呈现,一个渴望诉说的人,难以寻求到其他表达的方式。

然而当我看见年轻的自己时候,却仿若看见:文字的事是连锁般的事。当我的朋友开始写诗,

当学妹读罢指南为我写信,当无数个这样的身影出现在我身边,虽然我不知道自己缘何有能力感染他们,却仿佛已经感染了他们。

而这并不是五十年前的谬论。他们将感染更多的人,就像文字与生具来被赋予的符号外的使命。

我庆幸教会我这一点的人是我自己。

——写文章,我究竟忘记了什么

我已经不可能再二十分钟挥毫泼墨洋洋洒洒写出一篇文章了。看自己初三写的文章,意气纵横,正因为不谙世事,没有任何拘束可言,被说是“没有一点应试的影子”真是不为过。直到如今分明老师喜欢看什么样的文章,直到如今知道“描写无用”,知道“立意要高”,局死在条条框框之中,自以为是地追求些沉着稳健的笔墨,图什么呢?

我再不可能写出像初三那样毫无章法的比喻了,如同“她的身影站在高大的落地窗子前,与湛蓝色的天际融为一体,如同跨过时光横亘的羽翼,飘飘扬扬飞散而来。”这样不切实际的比喻,如同“盘宇”这样不知从哪合成的,粗制滥造的词汇,根本不可能再被使用。当我发现自己的文章里尽是些描写的堆砌,当我毅然将描写拒之门外,而不去思考“真正的描写何用”后,我的文章不过是平铺直叙的清汤寡水而已。

我仔细想:为什么我曾经会那样喜欢用描写?

那是因为我热爱文字,那是因为我——一发不可收拾地想写好一篇文章,因此我绞尽脑汁,因此我将一切可以用来赘述的都拿来赘述,因此才会有“你为什么八百字作文却写了两千五百个字”这样的感慨——这一切,如今都不可能会有了。

因为知道怎样能写出更好的文章,所以三思后行,所以隐去了当时为文的快感和激动,所以避重就轻,三缄其口,所以永远切不中要害,所以只是去旧寻新,投合老师心意的小人罢了。 扪心自问:有多少时间没有酣畅淋漓地写些什么?

被别人说着“这个人很有才华”的时候,只想着“如何才能不辜负他们的评价”;被老师选为优秀范文的时候,不是想着为什么自己写得好,却想着自己怎样比不上人家,强行把自己的文章改成别人文章的模样;还有那些发在空间上的文章,哪篇不是怕被人笑话,哪篇不是怕得罪别人,发了又改,改了又删,一年以来空间上留下来的文章,不过是那些被人点了几百赞,却中庸到不行的文章罢了。

写文章,还快乐吗?

快乐在哪里啊?喜欢在哪里啊?

我每天都在给别人的文评中写:写文章要真心。我奉劝他们去身临其境想想自己在自己的文章中会怀着怎样的心情,做着怎样的事情,我为他们虚构一些美好的细节场景,诱导他们去想象另一些,然而,我自己呢?我自己有这么做吗?我还能写完一篇文章不停地塞给周围的人看“我写得真好,我写得真好”这样天真妄为地炫耀吗?

我曾经不允许任何一个人借鉴自己的文章,如今却肆意为他人代笔,难道仅仅是因为想通了吗?难道不是因为,文字已经对我不再那么重要了吗?

写文章,忘了什么?什么技法也没有忘记,是忘了自己吧。

集三、写文章,为何要自成一家

“这篇文章写得真好啊!”闻言,我带着期待的心情拿来看,却发现这不过是云集各方观点没有任何逻辑的废话而已。

古词古句不断地堆砌,名家的语录铺成堆排,强用些华美的词藻和描写,看得读者神魂不明、

云里雾里,于是一拍脑袋:“啊!这真是篇好文章!”

只是想问:

读他的文章的时候,你感觉到一点点共鸣吗?你感觉到自己的心有血有肉地跳动着,要蹦出你的胸腔吗?你感觉你的灵魂摇摆不定,即将坠落悬崖,趋附文中的世界吗?

只是想问:

你看见词藻的堆砌、排比与铺成,除了被他的文字功底镇住,除了惊叹其中的音韵美感,你为他的观点心悦诚服吗?你会想叩头拜师吗?

只是想问:

在感叹过“好厉害啊!”以后,你的心里还留下了什么?你还记得什么?很多年以后你还会想要引述他的文字,来作为你文字的佐证吗?

这样——你还称之为好文章吗?

你看啊——因为文字,我们的灵魂被释放,我们的生命在世界上游泳、飞翔。所有的,我们一笔一个字写下的,全都是我们自己的真情实感,再浅鄙也是我们自己的,再稚嫩也是我们自己的,是别人抢也抢不去的。我们摸着自己跳动的心脏,我们绞尽脑汁地思想,我们曾经夜不能寐苦思悯想问自己为什么,然后将其呈于纸上。

然而,当你想着“名家的观点总是比我的强”,当你敷衍了事将一些毫无干连的论证强加在你的文字上,当它们在有血有肉的躯体之中干瘪死亡,你的文字也一起死亡,当真挚的情感沦为不伦不类的行尸走肉,你的文字又是什么?是将他人的观点糅杂,再重新呈现一遍的躯壳吗?

只是想问:你为何还要写文章?

不!这并不是说,古往今来所有的观点都是不需要借鉴的荒谬之谈。文章是你真情实感的流露,当你引用他人,你必须确定,你用你的心触碰他的心,你用你的思想感受他的思想。无论支持或者反对,都不是信手拈来,而是反复对比反复摸索的产物,这何尝不是被引述者的尊重?

当我们看见“废话诗人”的诞生,当他们一遍遍阐述着众所周知平白无故的事情,废话说了一通又一通,却让我们看见他们的与众不同,他们让那些陈腐的、垃圾堆里捡出来的文字重新拼贴在一起,画龙点睛活过来,自成一流派。

当我们看见一代代复古的人与尚新的人互相切磋碰撞;当我们看见江西诗派、看见西昆体,看见诗事相合的务实;当青春诗会上一代代年轻人走向新诗,发展出不一样的新诗,我们理应看见:我们可以不效仿任何人,我们只需要秉持自己心中的文学!

不效仿不是不阅读,正是因为饱览才能产生质疑。一个只看过一本书的人,即使将信将疑也不得不深信,因为没有什么能帮助他反驳书中的观点,是阅读给予我们时代的思考——也是阅读使我们质疑前人,使我们推陈出新,使他人的观点,他人既定的语录,不再是我们为文使信服的的唯一工具——因为能让他人信任的,只有一个个体的“人”,那是我们的灵魂,那是每一个作者发自内心的感受。

那是我们刻在纸上的字,与任何一个其他人,毫无干系。

集四·你真的喜欢语文吗

·你还尊重文字吗?

曾经有那么一个人感动过我。

他不曾认真听别的课,但一到语文课,耷拉着的脑袋便抬起来。他聚精会神地看每一句话,读每一个字。他迫不及待地举手和老师呼应。

他是个羞涩的人,但每次我去他们班找人,他都会叫住我,缠着我问些诗歌的事情。他会在

辩论赛上做笔记,等比赛结束了再上台去,拦住比赛的人争个不停。

曾经有这么一个人感动过我。

她会为编一本文集到三更半夜不眠不休,她坚持每天更新她的小说,哪怕破事一堆。她虽然没有任何写文章的天赋,但是从未放下自己手中的笔。并且她让一群人开始喜欢写文章。 „„这一切,非要用两个字来形容的话,是“敬畏”吧。

他们都很像曾经的我。会因为语文考试一次刚过平均分反思个够,会因为作文没写到五十分不断改,不断问自己哪里写的不好。会为全班人整理作文方法,告诉大家作文不是应试,作文可以很感人„„如今当我随便把一年前的文章搪塞语文作业,如今当我无所谓语文考几分,如今当我默写从来不背全靠原始积累。

曾经我会为古诗文竞赛准备半年整理提纲。曾经我每次背诵都会自默一遍。曾经我上语文课充满了期待。

我终于学会逃古诗文比赛,终于学会不背不默,终于学会了上课写作业。

细腻敏感的人——我依然喜欢语文。我依然可以站在大家面前乱侃。浮尘子罢,噫吁嚱!当一种心情不再在眼神中闪耀,当语文成为某种调侃和炫耀的工具——我们究竟是谁。

·致知在格物

社长说:“先去复兴自己,再去复兴诗歌。”当我做学弟出的文常题十道里面九道不会的时候,我还办着市级比赛,和各大诗人联络,获得一个所谓的美名。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真的认可我——一个没有写诗技能,只会蛮干的人。我们办活动,各种各样的活动,交流诗歌,各种各样的交流。却总觉得缺少什么骨干的支撑,没有一个完全的体系。当我捧着一本诗集哑口无言,当身边的人提起某个典故我一无所知,我时时刻刻都会问自己:以你的诗歌造诣,有能力站在大家面前吗?

我告诉大家:怎么写文章。可我知道的只是文学理论,却自己写不好文章。

我告诉大家:诗社要办活动。可我知道的只是怎么办活动,不是怎么写诗。

我不知道怎么让大家心悦诚服。所以我放下手中的手机,少去找几个人,下课的时候,坐下来读几本书。

一节下课十分钟,一天八十分钟,两天就能看完一本诗集。一年就是一百多本诗集。

我一直认为:大家宁可景仰那些不做事却造诣高的人,而耻笑那些热血冲头的人。谓之“有热情的人多,有才情的人少”,我恰属于后者。我既然瞧不起前者,却连超越其的资本都没有。

因此:与其在这里打些无用的文字——读书去。

——集终——

我们为什么要复兴古诗词?-

当人们开始尝试新体裁的时候,我们喊着“复兴”,未尝不是抱有那么一丝怀旧的心理。我认为在当下最应该解决的问题,不是“怎么复兴”,而是“为什么要复兴”。要知道这一点,也许更应该知道,为什么人们在创新。

【意象与叙事】

让写古诗的人来写新诗,也许会碰见这样一个问题:

洋洋洒洒,读来意境格然,但当被问起“你写了什么事情”,却支支吾吾不能答。

他们习惯性地使用意象的叠加,来构造一副协和的画面,或者物我合一的境界。他们可以清楚告诉你这首诗歌要表达怎样的情感,却不知如何叙述。

古诗中没有叙述吗?自然是有的,或者“朝进东门营,暮上河阳桥”,或者“山顶千门次第

开”,又或者“吴王在时不得出,今日公然来浣纱”,都是浅白易懂的叙述。然而如果要一个人用绝句或者律诗,不杂一点背景成分去叙述《莺莺传》中道义伦理与俗事凡情的矛盾关系,恐怕大家也要皱皱眉头。

这是因为古诗词注重的是严羽“兴趣”,又或者是王国维所谓“境界”。身边的朋友常常对着诗词赏析嗤之以鼻:“景物里哪有什么情感寄托”,但这实际上反应的是,古诗词注重情感远超出于叙事。事实上,古诗词并非没有叙事,有的却是框架性的、标准化的叙事,谓之为“题材”。当我们谈起送别诗,长亭难别难舍,执手相看泪眼的画面已然映入眼帘;当我们谈起宫体诗,胭脂柔荑、粉妆玉砌,或者瑶琴舞乐的一派奢靡富饶之事一并隐藏在话中——这证明了,当一个题材被确立,我们无须多加赘述背景,无须描摹发生了什么,自然应该把重点放在细节的刻画,情感的渲染,不然何以动人心弦?

然而现代诗的题材并不是确定的,没有人会将“在北京列车上看见一个乞丐”或者“人人使用苹果手机”划归为一个题材,即使真的有一群人围绕一件事情写诗,当天津爆炸或者汶川地震,这种题材犹不是大范围铺展的,且有强烈的时效性。大部分情况下,当一个诗人叙述自身的故事,自然需要他自己交代。

诗人本人,却恰恰没有这样的自觉。大多数情况,他会想当然地注重浓墨重彩的渲染,即使想到叙事,也无从说起,又像是口无遮拦毫无艺术感的流水账。这种作品的诞生,也就自然不足为奇。

私认为朦胧诗的存在,其实是一种古意的贴合。对于精神世界感发的崇尚,恰是符合情景交融的古诗词的特点。在《论朦胧诗的意象》一文中,将意象分为四类,而描述性意象和象征性意象,在这一点上最显著。比如顾城这首《星月的由来》:

树枝想去撕裂天空

但却只戳了几个微小的窟窿

它透出了天外的光亮

人们把它叫作月亮和星星

与其说是充满童趣和好奇的遐想,我宁可称其为“意象的孕育”。诸如张若虚“海上明月共潮生”,星月何以来?不是从山壑间,也不是来自浩渺间,而是由树枝撕岔开。我们所感受到的兴趣或者真善美或者希望,都是寓于情事的,寄托于“树枝”或者“星月”这两个物象之上。

对于古诗词,我上一届社长持有的态度是“意象的再绽放”,以他的观点为基础,新诗与古诗词很大的不同也许在于意象使用的更大自由化,尽管墓志铭中也歌颂白杨,然而说到白杨我们往往最先想起的还是《白杨礼赞》;尽管屈原亦有《橘颂》,却没有北岛赋予的装满阳光的忧伤或喜悦。并不是说古诗词中的意象不自由,当你写到月亮,你可以暗示团圆的美满或者月有重逢人却别离的感伤,但这都属于因情造景的一种,我们所看见的、歌咏的物象,也往往雷同。存在既为意象的当下,我们说出一个名词就包含一层意义,亦不需要在其身上寻求“先人的共鸣”。

朦胧诗饱受争议,也是因为这种脱离古诗题材框架下的物象诗意不可寻,似懂非懂。

【句句押韵似歌词,行行字数相同】

太过简白的理由:会写出这样新诗的人,当然源自难以脱离古诗的框架。

一个写古诗的人,为什么好端端开始写新诗呢?他在寻求更宽广的创作背景,不拘一格的表达方式。因而我觉得,一个对于古诗离经叛道的人,多多少少是厌倦于格律的束缚的。严苛的束缚以词害意,初学者词不达意或者千篇一律,自己的情感被标准化和格式化所限制,渐渐磨平。然而这些,新诗都不用顾忌,于是此人旧履旧衣一扔,走向新诗的大门。 ——无从落笔啊!

长短不一的句式,缺少韵味仿佛肆意写就。初学者不知如何辨别佳作,一下子慌了神,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还没学会新诗的门路,就已经抛下了古诗,他们只好回到古诗中寻找救赎,平仄不用管,可句式还得留着吧?古词古文不用,韵还得留着吧?有什么是和现代诗有关的呢?最贴近的是歌曲,于是他们又汲取了歌曲的押韵方式。倘若这些人不是怀着这样的心情写新诗,那么胡适的作品也一定不是那本《尝试集》。

于是我们看见的只是:失去了雅趣与意象的粗鄙的语句被凑进了作文框框,又或者是七言排律诗变成十一或者十四个字一行,句不加点,要不然就是句句押着韵脚的歌词。这不是创新,这只是旧的糠余。就像万疆帝国四分五裂以后,各背负一个骂名,占据一小块危土的后主。 新月派的诞生就不难理解。

诗歌是否需要押韵?倘若需要,又应该如何押?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应该先定义:什么是诗。 我并不完全赞同“有音乐美的才是诗”这样的观点。

在我们的两期《复兴诗刊》中,已经对诗的格律和平仄做出来较全面的讲解和评析,而古诗词诗人长期以来对诗歌的看法也是建立在这个基础上:诗应该遵循格律。然而在格律以外,却早有了对诗歌其他方面的定义,顿悟为诗,兴象为诗,雄迈为诗,浑圆为诗。这些对于诗的定义,多来自于诗人与读者的主观感受,而与律无关。私以为“散文诗”这种文体的存在,就是打破了格律的限制,而保留了诗歌的上述特点,恰如其名,介于诗歌与散文之间,而拥有诗歌的象征性和想象式的特点,我们不能简简单单将其划入旁门左道。一旦格律消失,必然遵循与不遵循韵律的各站一边,各执其词,各有其理。我不敢反对其中的任何一方,也没有能力反对其中的任何一方。

因此当这些写古诗的人改写新诗时,他们会走入韵的误区,当然这种误区会在较短时间内被走出,他们会很快找到押韵的较普遍,较音乐的方式,比如寻求隔句押韵的错落有致感,或者尝试每段换韵,甚至是一种较自由的押韵方式。

【不言本身而言他物】

许多写古诗词的人尝试写新诗时,大概会发生这种情况。当你想写些什么,诸如写一个不负责任的班委,你却可能会去写一个古代君王如何弃城而走。

这种情况,一是源于咏物诗、哲理诗、咏史诗这类题材的存在,与古诗的用典。文人政客处于一个“不能言”又或者不得不自谦的境地,众所周知如《硕鼠》、《隋宫》这一类的作品,或借物喻人,或借古伤今,要不然,就只得侃侃“谪居应是君恩厚”了。古人喜欢用他人的事例来自比,为的是众所周知的共鸣,其实也有叙事方便的原因,如上一块提到的。这甚至后来成为了诗善对偶的一部分,如“邓攸无子寻知命,潘岳悼亡犹费词”。二则是没有切入口。以刚才所举的例子,你所阅读的诗歌,会教你如何来写一个君王,如何写一场战争,却从没有教你去描写一个班委如何管理班级,顶多去写古人无为而治。黄庭坚有言古人写诗都是取自先人的语句,今人何尝不是?因为没有先例,不知从何落笔,也只好沾着水写字,字是相似即可,水干透了,便除自己以外谁也看不见。

【意境的差别】

古诗词追求开阔的意境,而一个新诗作者不得不面临的,是城市的高堂广厦。他也可以避而不谈描写乡村,但不置可否的是总有人要来写当下,写我们的存在。

看过一本《上海诗集》,描写了万丈高楼平地起的种种,并非词不达意也并非缺乏想象和壮阔的精致,然而却充满了尘世的气息,使人归而远之。

“楼高”和“山高”的差别到底有多大?古人并非不写楼高,如“危楼高百尺,手可摘星辰”,然而登楼远眺,看的是高山,是绿水,是日月星辰,是古迹,是古人古事——是自然的,或是旧的。

城市不是旧的,城市是日新月异的。总以为无论是古诗新诗,都不可能规避这个日新月异的社会,倘若古诗词已然与社会脱节,就像一段与今天无关的,被唾弃的历史。

之所以它没有被唾弃,甚至是广受称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古意是符合人的审美的。在快节奏的生活中,人们寻求“慢”,于是出现一批怀旧诗人。倘若古诗词中注定要融入这些快节奏的变化,这些人大概心有不甘,极力反对。许多人写新诗所呈现的古风之美,不过是古意象的再堆叠,只是没有了平仄后,用相同的词汇更自由随性的产物。而古意,其实在情在趣不在词,用新诗写古风,如果不是在一个僻静的山庄,不在灯火阑珊,依旧会充满烟火气息。

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新诗可复古,古诗可融新吗?古诗如何来写现代生活,倘使写了,如何被接受?

上述是我个人自身,与身边一些古诗词与新诗都涉猎的朋友们,在初写新诗时候遇见的问题——它们也许都指向了古诗词的“不能尽言”。诚然,这只是两种诗歌体裁之间的差别,却也是许多人拒绝古诗词的理由,并且朦胧诗、新月诗的诞生,其实与两者之间的差异不可分割。也许了解新诗并不能帮助我们写好古诗词,但至少我们会明白:为什么我们要写。

城市乡

·家路·

许多人回忆故乡时,都会说到乡间的路:麦浪夹道,没法通车的泥地,只有属于这片土地的脚丫,才能一步一个脚印地踩过,足上深浅的痕迹,都是土地的烙印。

我所生活的地方没有泥路,只有沥青浇出的柏油马路。

城市的马路若是不宽,多是双车道或三车道,要是八车道的大路,大都是交通集聚的地方。我所住的地方,便都是由小路围成的圈子。

在我念初中前的故事,几乎都是围绕着柿子湾路展开的。你若是随便抓一个浦东的人来问:你去过柿子湾路吗?答案一定是:没听说过!这条窄小的、只容一辆车通过的马路,就像弄堂一样为人所不知,曲径通幽只能到达我们小区和对门小区的后门,上连徐虹北路,下接宜山路。

我在这条路的所有记忆,都是围绕着我的朋友他一个人的。

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便自然而然成为一起上学、一起回家的侣伴。

小学的时候我从不做作业,因而特别害怕被老师抓住。偏偏班主任和我去学校却都要宜山路,加之出门时间相同,有多少次都撞个正着。譬如我和他站在红绿灯口等着过马路,偏偏余光里班主任迎面走来,这时候也不管什么红灯绿灯,我拽住他就向马路对面去。他很生气地呵斥我:你怎么不遵守交通规则?我答他:被车撞了不一定死,被班主任撞了却是百分之一百的死。他不知怎地更气了:你怎么不管我的命啊!

不同于我,他是个性格内向的优等生。我逃课去打篮球、游乐场,他总是恪守着原则,一次也没有跟过来,倒不如说,其实他根本不会打篮球。他的个子也矮,总是班级里数一数二的,又剃着平头,一副呆板的样子。尽管如此,我们却是同桌又住在一起,老师永远盯着他“帮助”我,把我们无中生有地撮合成好朋友。

实际上,除了我之外班里的所有人都和他处不好,他就像监工一样,却自己也不能做到最好。偏偏我这个被他管得最多的人,却成为他最好的朋友。

我们一起结伴回家的路上,有时候为了躲班主任,我硬是拖着他绕远。他很执拗地说:“家里人会问的。”

“有什么不行?我们走快一点。大不了说班主任留我们下来改作文。”

“只有你改作文,我没有改。”

“行行行,你跟着我就是了。”

他是个奇特的利己主义者,并且不认为将这一切写在脸上是错误的。

在放学早的周五,大人们还没有回家,我就陪他在徐虹北路上的拉面店吃一碗拉面。他的习惯是点一碗牛肉拉面又朝师傅喊:“牛肉多一点,香菜少一点,面少一点!”他自以为喊得够清楚,我却从没瞧见他碗里多一片牛肉,倒是面被减半是真。

某一天,我终于萌生了恶作剧的习惯。在平常的工作日,我经过面店也朝里面喊:“一碗拉面!牛肉多一点,香菜少一点,面少一点,五分钟后拿!”大叔则很痛快喊了一声“好!” “你干„„”我立刻堵上他的嘴,拉着他拔腿就跑,直到家门口。

“你这是欺骗,不讲信用!”他义正言辞地说,又折回去找面店师傅。

我以为他要讲清楚,却在十分钟后看见他哭笑不得地捧着一碗打包的拉面回来。那一定是我笑得最痛快的一次,尽管我和他不得不站在马路上将面分半迅速吃完,还被他逼着还了一半的面钱。

周六我们一起补习,我直是一个耳朵进,一个耳朵出,他却把笔记记得工工整整——但惟有一件事情我愿意陪他:那就是在宜山路的饭馆里点一碗素鸡面。

一碗素鸡面只要六块钱——这是刚开始的时候。

我本是从来不食素鸡的肉食主义者,仅在这里吃一次面,便永远再与“素鸡”两个词脱不了干系:酱肉汁渗透在素食的缝隙之中,轻轻一咬就有汁水渗出来,然而却不是咸得发腥的酱油味,而是恰到好处的肉汤,这样一块红烧素鸡放在清汤面里,却从来没有将汤底染成深色,酱料完全包裹在其中。而面——粗粮般的宽米面,颇有嚼劲地盘在鸡豚汤底中。我从来是三分钟以内大快朵颐,回去才感觉口腔上皮疼,原来烫去一层皮。

他从来不吃素鸡面,不是炸酱面就是榨菜肉丝面。我殷勤推荐过很多次,被他“各有所好”回绝了。事实上我也未曾吃过他坚持的口味。

整整两年,这里几乎成了我们周末的驻扎地,直到第三年面馆装修,一个月后重开,我们满心欢喜地踏入店门以为能吃到心中所好,却发现装修的不只是门面,还有来来往往的生面孔,与再也没有素鸡面的菜单。

第三年又换了个店主,素鸡面回来了,却用的是细面条,汤底染得通红,我吃过一次再没有吃。从那以后,我每到一个餐馆都会点一碗素鸡面,却再没有遇到过之前的味道。

补习回家的夜晚,是最让人战栗的。狭小的柿子湾路没有人,只有昏暗的几盏路灯,从一段看不见另一端,仿佛是死胡同。一盏灯光向另一盏灯光的路上,影子像恶魔一样噬人,只好拼命地跑,跑到路灯的光影下,才仿佛装上了庇护牌。

这里有那么一个收废报纸的张师傅,住在小区之间简易的棚屋里,有时候回来会看见他坐在灯光下整理报纸,有时候则是小心翼翼点着杯水车薪。局促地夹在一起的皮肤,像山壑一样被风霜雨水打磨过,油油地泛光。张师傅见我们常常打招呼:“夜路小心一点!”

“哦!”每次都是我回答,而我那位朋友,则看看他就匆匆走过。我不知他是瞧不起他,还仅仅是因为内向的性格不想和陌生人太多交流。

即使是男生,小时候走夜路还是有点怕。我们通常会猜一路的拳,或者是讲些笑话。讲鬼故事是我提出来的,不过被他“那有什么好玩的!”拒绝了。

偶尔这里也会有来往的车辆。有一段时间,听说几辆开出路口的车,都被迎面拦下,砸了玻璃抢了钱再放过。我们一直害怕在这条路上哪天就被敲诈勒索,却从没有发生这样的事情。 小区的保安守着柿子湾路的后门,每每后门在晚上关了,却开一点缝隙让我们进去。“真是的,你们爸妈也不来接你们!”“没事的,我们大了。”我客气地回答。

四年级的时候,他搬去了番禺路,住在二三十层楼高的房子里。虽然分开很远,也许是之前在一起玩乐习惯了,我们的关系有增无减。他时而邀请我去他们家玩耍,他养几只乌龟:巴

西龟和金钱龟,都是迷你小巧的类型,他似乎不喜欢处理大个头的类型。

暑假的时候,我在他家和他闹腾。我们把他家的抱枕当球那样扔来扔去,还计算着比分。 他站在墙角,我在床边,他规定我不许爬上他的床,好几次抱枕都扔到了他床上,我只好眼睁睁看着抱枕在触手可及的地方失之交臂。

又是一个高吊球——我急中生智跳起来,“噗”地一下扎进他的床里,接到了!我激动地在他的床上蹦蹿,他忙喊:“你赶快下来!不许乱踩,这算我得分!”

“扔到床上的不算!”

“那样不好玩!”

“那不就是我让着你?”

“那„„我到床上去,你去墙角!”

他说着跑过来,一脚蹬上自己的床。我并不觉得他的脚丫比我干净多少。

居高临下的攻势对我不利,我很快在下风中走向了完败。他心满意足地跳下来,把我拉到厨房里:“我拿虾饵,我们喂乌龟吧。”

那是生的大虾,只是壳还没除去。

“那么大的虾,乌龟吃得下去吗?”

“他们可聪明了,会自己咬的。”

他说着剥去一个的壳,塞到巴西龟嘴里,“吸溜”一下就被乌龟吞下去。

“我来我来!”我不由分说地剥开一个喂给金钱龟吃。你快吃到了?——我再吊高一点。木讷的乌龟手忙脚乱的样子,比猫还可观。

终于咬到了——我抓着虾尾巴把乌龟整个吊起来。

“你干什么!”他大叫道。然而太晚了,金钱龟重重地摔在地上,脑袋缩回壳中不省人事。 他恼恨地把碗塞回冰箱里,恶狠狠地瞪我:“看你做的好事!”幸好金钱龟两三分钟后就复苏了,悠悠探出脑袋,似乎只是吓了一跳,不然我预感他整个暑假都不会理我。

五年级那年,我们谈到了梦想和未来的路。他就像普通而平庸的书生一样,侃侃而谈如何读一个好初中、一个好高中、一个好大学、找一份好工作,最终目的是娶妻生子。 “那我终生都要研究制造业。”

“造飞机火箭吗?”

“不,作为朋友当然要实现你买个好棺材的最后遗愿,送你一个完满的人生!” “你这个人——”他就要开骂,然而反问我:“那你要干什么?”

“我啊——我大概是靠不到你那么好的学校了。不过我想做一点自己想做的事情,通过自己的这双手,去实现自己的梦想。”

“那你有什么梦想?”他很不屑。

“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好一些„„还有,让你这样的人找到自己的梦想。”

“你也真是能说梦话。”

“好好——梦想不就是把想的梦话说出来嘛?”

我们都笑起来。

毕业以后,他去了上海市最好的初中,而我在一所区重点就读,家也搬到了很远的地方。 预初那个寒假,他打电话跟我讲,金钱龟死了。尽管并不是责怪我,也也许已经忘了我曾经如何欺凌他的乌龟,我总觉得有些愧疚。

我试探地问他:“新学校有朋友吧。”

他支支吾吾说:“还好吧。”

那段时间,他几乎每天打电话给我,和我聊上半小时,我大多是默默听着,给予适当的发问表示我听得很认真。

后来他打电话的内容变成了抱怨自己如何追一个女生未遂,这次考试又考了班级第一,却被

别人笑话。我明显地感觉到自己不想听下去,大都是应付就好,自己手头干着别的事情。 有一天我和新班级同学出去玩,十点才回来,竟显示了他八个未接来电。

他大概还是只有我一个朋友吧——可我却有很多新朋友了。

“对不起,我刚才出去了。”我回电故作客套地道歉。

“那就这样吧,我要睡了,明天再聊。”

那么早就睡?这时候我才发现,原来不想和他讲电话,只要装作不在家就好。于是我今天去了城隍庙,明天去龙华寺烧香,后天绕着古镇游玩,又去杭州住了两晚——总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回绝他的电话。

偶尔拿起电话也就打个十分钟,便说:“我爸在外面催我有事情呢!”

效果很好,我感觉到他的来电量显著减少。

我在班级里如鱼得水,几乎忘记了他,从没有主动联系过他,他竟然也渐渐不再给他打电话。直到暑假里他联系我,说他又要搬家了,这次会距离更远,在那之前,我们回原来的小区逛逛吧。

我一时兴起,应邀去见他。

他变得我几乎认不出来了,在短短的一年里,他拔高了大概有十五公分,现在已经有一米八了。他见我就说:“哟!我现在打球可不比你差!”我不知道他身上发生了怎样的变化。 边走着,他才告诉我,他学打球是因为他喜欢的女生经常在操场边看男生打球,他也想显露一手。我笑着戳戳他的胸口:“肤浅。”他撇撇嘴,没像小时候那样顶撞我。

我们以前的小区,也改造得截然不同了。林间不知怎得造起了石子路,儿童乐园显得更加豪华。

柿子湾路上,两辆车从我们边上开过。一个老汉坐在路边,见了我们高声招呼:“你们都那么大啦?怎么回来了?”我认了很久才发现那是张师傅,“嗯嗯啊啊”了一阵便走开。 我们沿着路闲逛,说起毕业以后的事情。

“你知道吗?我被两个女生表白过。我想啊,我要好好读书,练篮球,到大学里练腹肌,这样更讨女生欢喜。”

“你什么时候女人缘那么好了?”

“没啦,运气!”他虽这么说,却满面春光,“我都拒绝了她们,我可是有喜欢的女生了。” “哦?好看吗?”

“当然啦,我的眼光可好了。”

“行——当心车!„„这地方什么时候车那么多了?”

到路口拐弯,我们走到徐虹北路,以为面馆已经拆除了,再往前到凯旋路,才发现河南拉面搬到这儿,还是河南拉面的牌子,只是换了个老板。仔细一看,“河南拉面”下还有几个小字“菜饭”。

“河南拉面馆菜饭?这是什么啊!”我狂笑不止。“因为面难经营只好又做了个菜饭招牌菜吗?”

“别再逗面店老板玩儿了!”他警告我。

“我哪是逗老板?我是逗你。”

“我可不是原来的我了。”

“这我当然看出来了。”

他似乎变得更像一个正常人,也不显得那样偏激——我却感觉到隔阂,不知源于何处。 “你现在如何了?”他问我。

“我想出国寻找更多的发展可能。”我讲。

“经济呢?听说你母亲„„”

“是的,她原来的公司破产了——不过总归有办法的,生活费我可以自己攒。”我狠狠拍了

一下他的肩膀:“我可不是因为国内读不出书才出国啊!”

“那是?”

“我想要一个平台——让我去做我想做的事情,给我更开阔的眼界,也就是‘追求学术自由’什么的。”

“学术自由?也没见你小时候读过书啊!”

我俩都笑起来。

他又开始谈论起他追女孩的经过,我似有若无地听着——我也是有喜欢的女生的,却没有办法赞成他的观点:学习是为了更好的工作,给予自己足够的资本,去博得好女人的欢欣。他从这种成就中获得满足感与切实的快乐。

番禺路如此狭窄,却容下了这么多车辆的蠕动。他们家的老房子还是没有变,像冷冰冰的砖头一样,被凿开很多个孔,东西全都打包装进了箱子,将要交给搬家公司。“这里没什么好呆的,我们去别处看看吧。”

宜山路的红绿灯边,班主任不会再出现了。我们四年级的时候,她作为优秀教师被调往分校任职,那以后我走路都是挺着胸膛的。面馆呢,现在变成了一家土菜馆,因为店面大,又有停车的地方,现在生意比往日更红火。

我们选择那里解决了我们的午餐,咂吧咂吧嘴巴,在富贵人家的椅子上闲谈。

“听见她说我进球的时候,我高兴地都快把自己挂篮筐里了——!”他又开始对那个女生的事情叨叨不休。

我择取了其中最关键的部分:“你那么厉害,我们吃完饭去打球吧。”

“我一定会输,再说这么热的天,你不怕中暑吗?不打。”他回绝地出乎意料得爽快。 我们百无聊赖地糟蹋掉一个下午,到了晚上各自草草散了。

临别的时候,他同我讲:“要不我们一个一个假期见一次吧。”

“好。”

第二次他邀我的时候,我尽可能带着愉悦的心情去了。

他和一群男女生唱着卡拉OK ,聊着淫逸之事。一个女生过来和我搭讪,据他说,此人玩忽不定,同时能与两三个男生暧昧不清。

我不想呆下去,下午便解释有事情要走。“我们下次见面可以再多聊一会儿。”

但我知道没有下次了——他以后每一次找我,我都装作不在。明明是五六年的朋友,为何说不理就不理呢?我也真是冷漠无情。

批判自己,批判完了却依旧不打算有所改变。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我们缘何不相见:我们因为毗邻而成为朋友,也就能因为千里成为陌生人。因为连接我们关系的纽带并不是我们的心。

·美罗城·

我呆立在美罗城门口,不知自己为何来这里。

你是不是要赴什么约定?你是不是忘了很重要的事情?我连珠炮弹问自己,我抓耳挠腮跺着脚踱来踱去,我比车辆更烦人,比夏天更闷热,可我究竟什么也想不起来。

阳光仔细地描摹着这座建筑的穹顶,黑白色的图案深深浅浅勾勒在地面上,在光映衬下,如同教堂般神圣。我的身后是美罗城,对面是汇金百货和港汇广场,双子塔幽蓝色钢化玻璃的光,在不远处迷人地闪烁着。地面的热度蒸着鞋底,一点点往上窜,隔着书包,我的白色衬衣半边被汗水染成了透明。

巨大的分贝测量器立在路口,上面的数字不断冲击着七十分贝的关卡,一会儿变绿,一会儿变红。一个红灯,来往的车辆发出嘶鸣的刹车声,喇叭声,还有司机骂骂咧咧的声音。一百

辆?五百辆?一千辆?不,也许还太少,这一条马路上的车辆,像拼图一样镶嵌在一起。 行人——他们被上了发条一样匆匆从我边上走过去,没有一个人停下。年轻男女谈笑着风声,手挽着手的是正值花季的姐妹花。

粉白色的裙子忽地从我面前飘过,不知为何觉得好熟悉。我记得:我记得那是条过膝的裙子,我记得它白色的裙摆,记得它粉色的蕾丝边,记得我嘲笑它很难看。是谁那样难看啊?—— 我急忙查看手机,今天恰是七月二十九日。是什么大日子。

脚不由分说地拽着我走进身后的墙色圆形建筑,扑面而来的凉风带着汗水跑了。 这里是美罗城。

这里是我和她曾经无数次偷偷碰面的地方。

初一那年,我的母亲因为公司破产而下岗,在找工作的期间,在美罗城的肯德基里打工。暑假里我便也帮忙打打杂,中午的时候她总给我十五块钱,打发我自己解决午餐,而她恰遇上忙的不可开交的时分——足足两个小时。这样,我便有了两个小时无人看管的自由时间。 十五块钱在这样一个闹市区能买到什么?通常只有啃面包的份,加之家里正拮据,怎么好意思多要钱?但若呼朋引伴闹个AA 制,倒是能分到很大一杯羹。

有那么一次,我把几个徐家汇周围的朋友都叫出来吃饭——吃必胜客刚好。等大家酣畅淋漓吃完了,该散伙结账了,我才一拍脑袋惊呼:“呀!我忘记带钱了!”大家都吃得很开心了,自然不差我一个人的份额,我于是顺利地蹭了一顿饭。

在啃了两个礼拜面包以后,我渐渐地对母亲的工作情况更加熟络起来。在两个小时忙过以后,她通常在工作室等待换班,就是这样一个小时,她几乎不会出来看我。三个小时显得更充裕些。

而我蹭饭的技术,也随着磨练日益精湛起来。我先是打听有谁在徐家汇,若是刚好在吃饭,我便过去“分摊负担”——反正你们点那么多菜也吃不完。即使是我邀请人来吃饭,逃单终归有办法。如果是一大波人,只要声称有事先走就行,即使几个人会饭,也可以卖出各种好处,心安理得让他人给我付款。

我总想着含辛茹苦拉扯我长大的母亲,有时候做些非分的勾当。在最热的、没有便利店的地方,我尝试着将五块钱卖来的可乐八块钱卖出去,收益竟然不错。即使卖不掉,也可以自己喝。

因为我长得高大,在不正规的店铺里,也可以佯装十六岁已满,偶尔拿得几分工钱,被母亲发现以后则是厉声呵斥三天没让我出店门。

虽然如此,手上的份量总还是在增长:即使买八块钱的面包,每天也能省下七块钱。

长此以往,我的手上竟积累了好大一笔钱。若是谈恋爱,自然要用自己的钱,即使不是如此,未来出国的生活费,也总要自己努力攒起来。

就在这种情况下,我给她打了电话,“去看电影吗?”

“去美罗城吗?可是„„最近没什么好看的,去逛逛书店吧。”

“也好,你来找我,尽快,我在星巴克等你。”

我挂下电话。

中午的星巴克室内挤满了人,去室外虽然有顶棚,但早就被太阳毒辣辣地烤得破败不堪。我不舍得买饮料,只好干巴巴站在室内等。但要是等喜欢的人,等待就一点也不显得长。甚至是越长越好,见面的时候会更激动难耐——无奈我只有这短短三个小时。

“嗨——!”她终于还是来了。她穿着粉白色的裙子,粉色的蕾丝边,白色的裙摆。这么热的天,她却在上衣上披了一件外套。于是我见到她的第一句终于忍不住被说出来:“你这套搭配好难看。”过多少年我都会觉得自己当时蠢不可教。

我们坐扶梯去大众书局。

我总以为在商场内部,这算一个相当大的书城。棕褐色的檀木与书香恰吻合,圆形的看台和两旁上下的楼梯上,坐满了就地读书的人。

过了很多年我都认为,和喜欢的人来书店是一种相当有趣的约会方式,仿佛和俗世脱了一节,却没有脱掉俗世红尘的心。

我们都看书,但涉猎的却不一样。经济、哲学、人物传记、历史都让我带着浓厚的兴趣,而她则是更偏好古装言情那些小女孩子的东西,若说要有什么共通的喜欢,大概是武侠。我们并排穿过狭小的走道去找那个专柜。

左边摆着的是古代诗歌选读,再前一个柜架是现代诗歌选读,对面是当代散文,再右边的架子是网络小说。若要读我感兴趣的那些东西,则要绕过圆形的中央区域,它中间是镂空的,两旁开辟出过道,过道两旁摆放着不同类别的书籍,算是最大程度节约空间。

“这里这里!”她激动地叫起来,“这本„„我们一起看吧!”作者姓易,当是笔名,因为她的喜好,我勉为其难陪她读一会儿。我只记得四合院被建在西藏,只记得文中的李渊活在贞观年间,只记得光绪帝的大名叫光绪。我只记得她深陷其中的入迷的眼神。

我不断向她靠近,却始终不敢勾住她的肩膀,只好绕过去,假装翻书的样子,尽管我们都心知肚明。

我终于还是连打呵欠,她体贴地说“我买了回去再看”,我们逛点别的吧。我急忙说:我出钱请你。

书要三十二块,我积攒的钱,就被砍回了两百以内,就算是为了喜欢的人还是心疼。她说我请她过意不去,便回到星巴克请我杯咖啡。“既然是你请,我就点超大杯了!”我终究还是没忍住这么说。

我们首先企图在人群中找位置,在一个高台上坐下来。才喝了两口,来了个乞丐,她便给上五块钱。

“你怎么那么傻!”

“我只有五块零钱啊„„”

不多久,又来了两个发小广告自称大学生的人,“我们在做一个爱心募捐活动„„”她又给了一百块钱。

“你在这里我们要被骗掉多少钱啊!”就这样挥霍了一百零五块钱——这是我多少瓶可乐钱,多少饭钱?也许是出于私心,我把她骗到四楼,找一个窗边上的长椅坐下来。这个地方的店还没有开始营业,安安静静只有我们两个人。

“初二末了,我就要出国了。我们能在一起也就这一年了。”

“一年可以做很多事情呀„„”

她没有说过一句叫我放弃梦想不要去的话,反倒是我何时候和她讲过什么“其实我很害怕”。很害怕失去你,更害怕有一天我也记不得你。

直到电话响了。上来便喊:“你到底到哪去了?快点回来啊!”

我忙和她讲:“你快走吧,我妈催我了。”我甚至都没有送她。

我很快得知她暑假在这儿补习,中午刚好能和我一起吃午饭。她下午其实也有课,因为来见我才偷偷逃出来。有那么一次的邀约,便有了第二、第三次。我们逛遍了这里所有的店,吃过爱茜茜里的椰子味冰激凌,逛过五番街的玩艺店,甚至有段日子天天去斗牛士喝下午茶。在发闲的日子,也曾经在楼上的KTV 约她和几个朋友一起唱歌,等母亲催了再赶回去。 七月二十九日是她的生日。呼朋引伴地约在必胜客,也不怕就和肯德基门面对着门面,我们为她一起唱生日歌。那天母亲竟没有管我,一直到很晚,我们都在好乐迪里唱歌,喝着鸡尾酒喝到有酒意,更撒泼地飚向对方,像过啤酒节那样。

那天我吻了她。

“你闭上眼睛,就三秒,我送你个礼物——你不许睁开啊!”

一个轻轻的、只有触碰的吻。不到三秒,她似乎有意识地睁开眼睛,我们互相惊愕地注视着对方的眼睛,煞是无言。卡拉OK 的喧嚣声震响耳膜。

我们走在夜风中、华灯初上的城市里。那边港汇的屏幕上的广告屏更加绚烂夺目,霓虹灯铸成的巨大玩偶风中摇曳。车灯璀璨中的路上,灯火阑珊的是我们。我同她立下誓言:“等我回国再来找你,你一定要等我!”

那是我同她一起度过的最后一个暑假。

八月中旬的时候,母亲告别了短暂的失业和打工期,被一个收入较高的岗位招聘了,我与美罗,便再没有这样的缘分。

当一笔笔更大的款项被塞到我手上,我突然感觉我辛辛苦苦积攒下来的两百块钱毫无用处。究竟是因为没请成她看电影——还是那些曾经赚钱的努力全都泡汤了呢?

直到次年春季,我们分手了。

我循着我们曾经走过的痕迹,想再找回什么。

斗牛士翻新装修过,红色的字牌改成了霓虹的、闪闪发光的白色,吸烟区与无烟区的隔线往外挪了挪。唯有从未见过面的店员说着熟悉的话语:“对不起,请拿号!”“两位这边请。”一对年轻情侣。

大众书局——如今却是许多个饭馆分占了它的遗骸。它是拆了吗?它不再占据那么大一片土地,它像是销声匿迹了。“叔叔,不好意思问一下,这里还有书局吗?”“有啊!搬到楼上了,就是装修后变小了。”“好,谢谢。”我回答着,但没有挪动脚步,没有必要去那个我未曾听说过的书局。

星巴克却还是老样子,室内的布置稍微改变,又加了新品,星冰乐也诞生在这几年。哈!爱心型的情人提拉米苏,竟自嘲地买来试吃,味道不错。

一茶一坐搬去了四楼,爱茜茜里没有椰子口味的冰淇淋了,玩艺店拆了,豚骨拉面还是一样美味。

„„

我快速地行走在这个陌生的地方。

初二那年,母亲找到了新的工作,很快有了稳定的高薪收入,甚至在我出国前夕升了职。我出国的费用全来自于他们,就连我辛辛苦苦积攒的生活费,也在无忧的条件下,在出国前的欢送会上花得分毫不剩。

送别会依旧在美罗城的必胜客里,我同她很礼貌地拥抱、告别。回来那天,她来机场接了我。 ——我走得累了,便想歇息,去母亲原来工作的肯德基落落脚吧。我坐电梯到二楼,可是——我险些疑心自己记错了路,我怎么能这么不长记性?这可是我曾经天天扎根的地方啊——哪有什么肯德基?新造的巧克力工坊赫然占据了原来肯德基的所有版图。

我冲向楼层示意图:肯德基在一楼。

我跑下楼,却看见:肯德基镶嵌在必胜客内部,必胜客已经重新装修过了。

·城市·

我就要坐飞机告别这座城市,并且短时间内不会回来。如此密密麻麻的灯火,在飞机场上能看见的,却是一望无际的旷野——那不过是跑道而已。在美国飞离的时候,俯视间还是成片的森林,或许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座名为上海的都市,是我见过的最像城市的地方。 我靠在后倾三十度的飞机座椅上,尽可能伸长我的脚,形成一个舒服的坐姿。在麦野里的人讲过:城市里的人没有故乡。那大概是因为他们经历的一切都在变。朋友、爱情、马路、建

筑,都随着时光的流走消逝了。

但我仍然认为,能使故乡成为故乡的,旨在“故”而非“乡”。

离开麦野,背井离乡三十年,再回来的时候生人颜色俯拾皆是,不会再与他们重逢,因而离开了想念,回来了也还是想念。

倘使如此,对于城市人的我们,也许比任何一个人更懂得“故乡”是什么——这话却很少被人否认,想想原因吧?我们有故乡,除非变的是我们,以至于我们来不及,也未曾想过怀念。 飞机单薄的轮子嘎吱嘎吱响起来,支持着笨重的躯体,在地上跑起来。显示屏上显示着现在奔跑的速度不断加快。

随着一声短促有力的轰鸣,轮子收起来,巨大的机翼拔地而起,我被紧紧按压在椅背上。 我也急忙把机窗拉下来,赶在驾驶室的播报以前。

这并不是我第一次告别这座城市:曾经每一个晚上,我都同它告别,也同身在其中的昨天的我告别。告别并不永远是坏的,无可厚非的是,我们的生活正在越变越好。

机身渐渐趋平,我悄悄抬起机窗的一角。

万里茫茫一片的白色映着日光,清晰的机翼打散云雾,居高临下地在这片浩淼中飞翔。阳光正对着我们,却并不刺眼,这里没有天气,没有雨水,只有围绕着这个世界的晴天。在显示屏上显示着,我们将要穿越大片的深蓝色海洋,穿越大片的绿色森林。在世界另一头,也有一个城市等待我。

平稳的气流没有颠簸,我闭上眼睛,盖好毯子。

——睡一觉就会到吧。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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