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作文15800字

初二作文

15. 阅读下面文字,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有人问比尔·盖茨:如果让你离开现在的公司,你还能创办第二个微软吗?

比尔·盖茨坚定地回答:“能”。但他接着补充了一句话:“只要允许我带走100人……”

要求全面理解材料,但可以选择一个侧面、一个角度构思作文。自主确定立意,确定文体,确定标题;不要脱离材料的含意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思路点拨:比尔盖茨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确立了科学的人才观。无论干什么事业, 人才都是成功的保障。如果你想修长城, 人才就是基石; 如果你想建大厦, 人才就是栋梁; 如果你想成就事业, 人才就是保证。古今中外,治国也好,治家也好,得人才者得天下,失人才者失天下,这是个谁也否认不了的真理。

谏逐客书19:37:26

【原文】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於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

斯乃上书曰:“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东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求丕豹、公孙支於晋,此五子者,不产於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纵,使之西面事秦,功施y ì到今。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於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纳,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tu ó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悦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而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马抉提〖“抉提”二字俱应为“马”旁〗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

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悦耳目者,必出於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於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於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①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②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向西,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夫物不产於秦,可宝者多;士不产於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仇,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之无危,不可得也。”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

【译文】

秦国的王族、大臣都向秦王政进言:“诸侯各国的人来投效秦国,大多不过是为了替其君主在秦国游说离间罢了,请下令把一切外来的客卿统统驱逐出去。”当时,李斯也在提名被逐之列。于是他向秦王上书说:

“我听说官员们在商议驱逐客卿的事,臣私下认为这样做错了。过去秦穆公求士,在西边从戎那里得到了由余,东边从宛地得到百里奚,在宋国迎来蹇叔,在晋国招来丕豹、公孙支。这五个人,并不生长在秦国,可穆公重用他们,结果吞并了二十个小国,使秦称霸西戎。孝公推行商鞅的变法之策,改变了秦国落后的风俗,人民因此殷盛,国家因此富强,百姓甘心为国效力,诸侯各国归附听命;又大败楚、魏两国的军队,攻取了千里土地,至今还巩固地统治着。秦惠王采用张仪的连横之计,攻占了洛阳一带的地方;往西吞并了巴、蜀,往北获取了上郡,往南夺取了汉中,并吞了九夷的土地,控制住楚地鄢、郢;往东占据险要的虎牢,占领了肥沃的土地。于是瓦解了六国的合纵,使

他们都向西事奉秦国,功效一直延续到今天。昭王得到雎范,废掉了穰侯,驱逐了华阳君,增强、巩固了王室的权力,堵塞了权贵垄断政治的局面,逐步侵吞诸侯,使秦成就帝业。这四位国君,都是由于任用客卿而获得成功的。由此看来,客卿们有什么对不起秦国的呢?假使这四位国君拒绝客卿、闭门不纳,疏远外来之土而不用,这就不会使秦得到富强,秦国也不会有强大的威名。

现在陛下罗致昆山的美玉,宫中有随侯之珠,和氏之璧,衣饰上缀着光如明月的宝珠,身上佩带着太阿宝剑,乘坐的是名贵的纤离马,树立的是以翠凤羽毛为饰的旗子,陈设的是蒙着灵鼍之皮的好鼓。这些宝贵之物,没有一种是秦国产的,而陛下却很喜欢它们,这是为什么呢?如果一定要是秦国出产的才许可采用,那么这种夜光宝玉,决不会成为秦廷的装饰;犀角、象牙雕成的器物,也不会成为陛下的玩好之物;郑、卫二地能歌善舞的女子,也不会填满陛下的后宫;北方的名骥良马,决不会充实到陛下的马房;江南的金锡不会为陛下所用,西蜀的丹青也不会作为彩饰。用以装饰后宫、广充侍妾、爽心快意、悦入耳目的所有这些都

要是秦国生长、生产的然后才可用的话,那么点缀有珠宝的簪子,耳上的玉坠,丝织的衣服,锦绣的装饰,就都不会进献到陛下面前;那些闲雅变化而能随俗推移的妖冶美好的佳丽,也不会立于陛下的身旁。那敲击瓦器,拍髀弹筝,乌乌呀呀地歌唱,能快人耳目的,确真是秦国的地道音乐了;那郑、卫桑间的歌声,《昭虞》《武象》等乐曲,可算是外国的音乐了。如今陛下却抛弃了秦国地道的敲击瓦器的音乐,而取用郑、卫淫靡悦耳之音,不要秦筝而要《昭虞》,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不是因为外国音乐可以快意,可以满足耳目官能的需要么?可现在陛下对用人却不是这样,不问是否可用,不管是非曲直,凡不是秦国的就要离开,凡是客卿都要驱逐。这样做就说明,陛下所看重的,只在珠玉声色方面;而所轻视的,却是人民士众。这不是能用来驾驭天下,制服诸侯的方法啊!

悟美国人才观lesguoyakeshi(2009-07-15 10:00:46)标签:杂谈

二战之前,美国无论科研实力还是经济实力都没有今天这么强大。很显然,那些身在世界中心的欧洲科学家们不可能对条件更为优越的本

土视而不见,却去对美国那个“新大陆”所提供的经费支持与工作收入“心向往之”。但是,美国对待人才的态度改变了一切。德国、意大利、后来成为战胜国的大多数欧洲发达国家,跟今天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认为人才的出生地、国籍、种族、血统要比其才华、品德以及所能做出的贡献更为重要,因此,许多犹太裔科学家就这样从欧洲被“赶”了出去。美国则恰恰相反,不问血统、种族、国籍,并且主动争取这些人才入籍。

爱因斯坦就如此评论美国二战后科技迅猛发展的原因:“要是我们企图把美国科学研究工作日益增长的优势完全归功于充足的经费,那是不公正的。专心致志,坚韧忍耐,同志式的友好精神,以及共同合作的才能,在它的科学成就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爱因斯坦自己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他是德国最享有世界声誉的科学家,刚刚大学毕业时还曾获得瑞士国籍,但仅仅因为犹太人的血统就不见容于德国,此后辗转于意大利、荷兰,都无法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尽管爱因斯坦倾向

程”的主要领导者之一,他在美国建立了第一座受控核反应堆,为第一颗原子弹爆炸奠定了基础。爱德华•特勒于1941年成为了美国正式公民,1952年11月1日,他主管研制的世界第一颗氢弹在太平洋恩尼威托克岛爆炸成功,由此成为美国的“氢弹之父”。

著名的例子还有美国的“电子计算机之父”冯•诺依曼。1929年,冯•诺依曼26岁,是德国一所大学的助教以及汉堡大学的兼职讲师。但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却向他发来一张客座教授的聘书,并承诺如果他愿意留在美国定居,将增加薪金并一年以后聘为正式教授。更好的礼遇,更高的职务,更丰厚的薪水,更充足的科研条件,年轻的助教冯•诺依曼还能有什么理由选择德国而拒绝美国呢?

这并不是普林斯顿大学多么善于“慧眼识珠”。冯•诺依曼很早展现出了天赋和才华,这位著名的数学家六岁就能心算做八位数的乘除法。但是,德国的学术体系更在乎资历,能否升职不取决于他的才华与成就,而是他与上司之间的人际关系以及行政官员的评价。于是,1931年,

28岁的冯•诺依曼成为了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第一批终身教授。l933年,刚过而立之年的前德国大学兼职讲师的冯•诺依曼又与爱因斯坦一起成为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的6位教授之一。

原子弹的爆炸、氢弹的发明、现代火箭的研制、人造卫星的上天、登陆月球的实现,以及电子计算机的来临,无一不是改变整个人类历史、并使美国引领世界趋势的大事件。然而,这些美国的“火箭之父”、“氢弹之父”、“电子计算机之父”们,竟然都不是美国本土人士,全是来自欧洲的科学家。如果这些科学家留在欧洲而非美国,并能够得到充分的支持进行这一切工作,欧洲未来面对苏联的军事威胁,会需要付出鞍前马后的代价来让美国人充当保护伞吗?或者说,美国还能成为今天的超级大国吗?

正因为把国籍、种族、血统、出生地、资历等看得太过重要,才会让欧洲免费把这些掌握世界尖端技术的科学家送给美国,并为此付出无法估量、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他们为此错过了整个时代和整个世界。

但是,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如此对待海外人才:他是外国人,再有才华、再有贡献、再热爱这个国家,也不可能是自己人,也不能让他移民入籍成为自己

人„„为什么要引进与使用外国人才?外来的和尚才会念经?这不说明国中无人吗?这难道这不是崇洋媚外和国家的耻辱吗?„„他在以前侵略过我国的发达国家留学与工作,肯定被殖民者灌输了不正确的价值观,用以危害祖国,颠覆政府,这些“海归”怎么能够不在重要职位上限制使用?

美国正是另外一个极端。二战之中,美国情报部门发现几乎所有想带回来的纳粹科学家都与纳粹政府有着各种关系,甚至可能犯有战争罪。无罪释放都可能遭到国内外舆论的强烈抨击,何况还要让这些人优先成为美国公民,在美国政府部门工作,使用那些在纳税人看来是天文数字的科研经费?但是,实用主义决定了一切,美国最终决定绕开那些规则秘密行事。

200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公布之时,新科诺奖得主下村修还是日本籍,但却是在美国的家中接受日本《朝日新闻》的电话采访,因为下村修从31岁就来到美国,为美国工作并且一直没有回到日本,加上诺贝尔奖官方网站也有过国籍误会。所以,日本记者一开口就质疑说:“你的国籍还是日本的吧?”

下村修立刻反问:“为什么一定要成为美国人呢?日本人也可以居住在美国,申请研究经费时也并没有受到什么歧视,我基本上没有感到任何不方便。”

这句话真正令人深思的正是美国对待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务实态度,不但能够不分国籍、血统、种族地引进外来人才,让他们入籍美国,“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并且,即使这些世界顶尖的人才不肯入籍美国,也能够务实地做到不分国籍、血统、种族地使用人才,只要他们能够为美国的发展和利益做出贡献。

美国从来就不是个单一血统和种族的国家,在这个“熔炉”里,最新的“美国故事”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奥巴马的父亲是来自非洲肯尼亚的留学生,并且后来还回到了肯尼亚。作为一个在美国曾受到歧视的少数族裔的第二代移民,奥巴马能够成功竞选为美国第一位非洲裔总统,也表明了美国二战后的开放并不只是一句口号,更表明了美国的强大不在于其物质力量,而在于其开放性的精神,使其能够博采世界百家之长而融于一炉。

正如奥巴马在其总统就职演说中指出:“多种族、多元化是我们的一种优势。我们是一个由基督徒、穆斯林、犹太教徒、印度教徒和无神论者共同组成的国家。我们吸收了各种文化的精髓,并且从世界的每个角落学习。”

美国人才资源管理面面观

(之一)

一、美国是怎样管理、使用人才的? 美国是个高度重视人才价值、高效利用人才效能的国家,特别是在洛杉矶这个世界人才聚集的大都会,身处其间,时时刻刻都会感受到人才价值的攀比(美国提倡人才终身学习,

有的人才已经拿到了很多学位、证书,还在孜孜不倦地学习,以期实现人才价值的最大化)和人才竞争的激烈(征募人才、培养人才的广告铺天盖地)。归纳起来,美国的人才管理体制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人才体系的开放性

纵观美国的发展史,许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都不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获得诺贝尔奖的“美国人”最多,但2/3是外国人才移居美国的。硅谷代表着世界知识经济革命的策源地,云集了全世界顶尖的IT 产业人才,但这其中的80%来自亚洲,印度占30%,中国占12%。在人类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阿波罗登月计划中有2/3的前沿科学家是亚裔。在美国有句名言:“人才全球化,美国尽网之,”美国这种开放的人才体系与我们在国内提倡的“英雄不问出处,人才不讲台阶”有异曲同工之妙,只要你是人才,不论你的种族、血统、背景、地位、特性怎样,我都会重视你,而且重用你。 这种开放性,不仅仅体现在对人才的吸收、采用上,同时对人才的流动性上,当然这种流动性是在美国国内的自由流动,是个循环的闭合系统,一旦流向国外还是有种种制约的。在

美国,任何政府组织和私人公司对人才的拥有都是开放性的,有进口,也有出口,对人才只能为我所用,不可为我所有。人才有选择雇主的自由,雇主没有制约人才的任何权利和手段。因此在美国一个人一生平均要更换雇主、转换职业8次,而人才则平均一年就有2次。在美国人看来,这种国内人才体系的开放性,真正实现了“社会化人才”的实用价值,使人才真正成为社会化的资源,遵循自然规律,形成“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人才趋向,使人才自由流动到最合适的地方。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开放的人才体系,实际上达到了整合全国人才资源的功效,人才的流动、使用没有地域、身份、雇主等人为条件的羁绊,只要能为我用,我便招之用之;人才的价值也能得到充分发挥,此处不得志便可另攀高枝,换一个用武之地。因此,在美国有跳槽经历的人才被视作有阅历的表现,特别是在竞争对手那里服务过的人才是大受欢迎的,就像汽车王国中的传奇人物艾柯卡,昨天可以是福特汽车公司的执行总裁,今天便可成为其竞争老对手通用汽车公司的CEO ,没有任何人可以制约他这种开放性流动。从点上看,这种人才体系的开放性可能会对某

一个雇主,某一个企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和压力,但从面上看,对整个美国的人才资源整体配置,对促进企业竞争是具有积极作用的。

2、人才理念的实用性

美国人是非常重视人才的,只要你是人才,他便会给你优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使人才为我所用,为我好用。但支配这一行为的动机是实用为先。纵览美国人才管理的书籍,始终贯穿着这样一个理论:把人才管理视为经济活动,成本投入与产品产出之比必须有效益、必须实用,花冤枉钱干没有成效或收效甚微的事,美国人是绝对不干的。

这里所说的人才理念的实用性,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 低廉的人才成本。所谓低廉的人才成本是对美政府而言的,因为有开放的人才系统和宽松的人才政策,政府可以不费很大气力吸引国外人才来美国贡献才智,而且这些人才大都是成品甚至是精品而非半成品,有用则择之,无用则弃之,招之即来,来之能用,大大节省了美国政府培养人才的成本。

2)适宜的人才投入。在美国,人才的划分只有两类即公职人才和社会精英。新谓公职人

才是指在政府、议会等公共服务行业中的出类拔萃的人物,社会精英则指非公职人员在私有企业、公司或某行业中的佼佼者。美国是典型的' 小政府、大社会' 格局,政府只会出台适合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而不会过多地干预具体的人才管理工作,因此也自然不会偿付私企人才的投入费用,社会人才是社会的事,靠社会相关机制调整,政府是不出钱的,政府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公职人才的教育和培训上。教育是人才培养的基础。美国的教育理念也充满着实用主义,首先美国人认识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有高、中、低档之分的,因此人才也是有层次的,教育必须有针对性。所以在美国各行各业的各类学校遍地开花,多以基础教育、实用技术为主,而那些培养研究型的高精尖人才的学院也是屈指可数。在美国人看来,人才不可能永远是人才,只有市场需求、社会实用才叫人才。譬如说,前些年IT 产业相当火爆,市场前景看好,全美各大院校都把IT 作为紧俏专业,大量培养人才,随着IT 产业经济泡沫的出现,美国政府认识到IT 经济过热带来的负面效应──把本该从事经济、金融、管理的人才吸引到一个有限的单一领域,必然滞碍社会整体发展

速度,于是对人才政策进行调整,使过热的IT 人才磁场进行适度消磁,IT 人才近几年在美国一路走低。这个例子正说明了,无论从教育还是从人才使用上,美国的人才投入必须是以实用为主导的。

美国政府在教育环节中对人才培养的投入也能体现适宜性,即充分满足基本需求,便利提供拓展空间。美国的基础教育是普及型的,很扎实,很有效甚至很慢,往往是进两步退一步,讲一年复习半年,从小学到高中都不分专业,力求让每个学生都夯实基础,成为人才,而且这一部分投入全部由政府负担。至于上了大学,可以选择高昂的私立学校,也可选择低廉的公立学校;可以选择自费读书,也可申请助学贷款;可以选择不同专业,可以选择人生道路,这就全凭个人。这是造就专才,政府会提供一定的信息指导和便利服务,但是不负担培养成本。这种适宜的投入即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又为人才初始成长建立了一个平台,继续发展提供了一个舞台。

3)高昂的人才消费。乍到美国,天天从报纸和电视上看到年薪千万、上亿美金招募人才的广告,认为是商家故弄玄虚,招摇过市的伎

俩。试想,一个人年薪千万美金等同于国内多少企业多少年的生产总值,但随着对美国社会的深入了解,才发现这种神话就是现实。在美国人高昂的人才消费观后还是由实用主义作支撑的,据美国著名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帕瑞克? 布勒统计:大凡雇主给予受雇人才的薪金占创造价值比例的上限是10%,即给你一千万,你必须至少为我挣回1个亿。如此盘算,这种敢花大价钱的高消费必然要收回超预期的高回报,这种消费是实用的、合算的。

全美最大,也是全世界排名第一的超市连锁店──沃尔玛公司(中国深圳有连锁店)其全年销售净利润相当于我国全年日用消费品销售净利润的40%,其中3. 8%悉数归一位执行总裁所有,这位人才的薪金之高可想而知。而据经济学家估算由于这位人才的全球市场战略和公司发展策略的作用,其在公司总业绩的贡献率达到62%,即他拿了3.8%的钱却创造了62%的利润,从经济学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这种高昂的人才消费是合理的。在美国对人才工程进行高昂投资,以期高额回报的大手笔,比比皆是。

美国可口可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世界第7 大上市公司其股票资产相当于加拿大一年国民生产净利润的1/3,其每年预算经费中的98%用于人才开发,只有2%用于产品研发。因为在公司决策层看来,可口可乐只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商品,而真正支撑其霸主地位的是产品背后一群改良产品、开拓市场、扩大商誉、维系发展的人才,因此,高昂的人才消费是实用的、经济的。

(沈仁信辑)

美国人才资源管理面

面观(之二)

2、人才理念的实用性

美国人是非常重视人才的,只要你是人才,他便会给你优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使人才为我所用,为我好用。但支配这一行为的动机是实用为先。纵览美国人才管理的书籍,始终贯穿着这样一个理论:把人才管理视为经济活动,成本投入与产品产出之比必须有效益、必须实用,花冤枉钱干没有成效或收效甚微的事,美国人是绝对不干的。

这里所说的人才理念的实用性,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⑴低廉的人才成本。所谓低廉的人才成本是对美政府而言的,因为有开放的人才系统和宽松的人才政策,政府可以不费很大气力吸引国外人才来美国贡献才智,而且这些人才大都是成品甚至是精品而非半成品,有用则择之,无用则弃之,招之即来,来之能用,大大节省了美国政府培养人才的成本。

⑵适宜的人才投入。在美国,人才的划分只有两类即公职人才和社会精英。所谓公职人才是指在政府、议会等公共服务行业中的出类拔萃的人物,社会精英则指非公职人员在私有企业、公司或某行业中的佼佼者。美国是典型的' 小政府、大社会' 格局,政府只会出台适合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而不会过多地干预具体的人才管理工作,因此也自然不会偿付私企人才的投入费用,社会人才是社会的事,靠社会相关机制调整,政府是不出钱的,政府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公职人才的教育和培训上。教育是人才培养的基础。美国的教育理念也充满着实用主义,首先美国人认识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有高、中、低档之分的,因此人才也是有层次的,教育必须有针对性。所以在美国各行各业的各类学校遍地开花,多以基础教育、实用

助学贷款;可以选择不同专业,可以选择人生道路,这就全凭个人。这是造就专才,政府会提供一定的信息指导和便利服务,但是不负担培养成本。这种适宜的投入即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又为人才初始成长建立了一个平台,继续发展提供了一个舞台。

⑶高昂的人才消费。乍到美国,天天从报纸和电视上看到年薪千万、上亿美金招募人才的广告,认为是商家故弄玄虚,招摇过市的伎俩。试想,一个人年薪千万美金等同于国内多少企业多少年的生产总值,但随着对美国社会的深入了解,才发现这种神话就是现实。在美国人高昂的人才消费观后还是由实用主义作支撑的,据美国著名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帕瑞克· 布勒统计:大凡雇主给予受雇人才的薪金占创造价值比例的上限是10%,即给你一千万,你必须至少为我挣回1个亿。 如此盘算,这种敢花大价钱的高消费必然要收回超预期的高回报,这种消费是实用的、合算的。

全美最大,也是全世界排名第一的超市连锁店──沃尔玛公司(中国深圳有连锁店)其全年销售净利润相当于我国全年日用消费品销售净利润的40%,其中3. 8%悉数归一位执行

总裁所有,这位人才的薪金之高可想而知。而据经济学家估算由于这位人才的全球市场战略和公司发展策略的作用,其在公司总业绩的贡献率达到62%,即他拿了3.8%的钱却创造了62%的利润,从经济学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这种高昂的人才消费是合理的。在美国对人才工程进行高昂投资,以期高额回报的大手笔,比比皆是。

美国可口可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世界第7 大上市公司其股票资产相当于加拿大一年国民生产净利润的1/3,其每年预算经费中的98%用于人才开发,只有2%用于产品研发。因为在公司决策层看来,可口可乐只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商品,而真正支撑其霸主地位的是产品背后一群改良产品、开拓市场、扩大商誉、维系发展的人才,因此,高昂的人才消费是实用的、经济的。(待续)

3、运行机制的长效性

在美国,纳才、用人、训才、储才是同步进行的,国家公务人员每年都要分期分批进行在岗轮训和脱岗培训,培训的具体科目不仅包括员工本岗位的专业技能,而且必须涉及多岗位知识的了解和适应,以致每位员工不仅精通

本岗位的业务而且熟悉整个部门的运作情况。一旦发生人事变动,岗位空转,立即能够有人填缺,虽不能马上做到得心就手,但起码能保证正常运转。另外,上从联邦政府,下至州政府、地方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地从社会申请者中招考公务员备用,经过招考确认的候选人员便进入政府储备人才库,然后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候时待用,一旦政府职位出现空缺,便从储备人才库中调出即用,从而避免了工作的断档。

4、运作模式的严肃性

美国的人才工作是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由国家人力资源发展部、国家人事管理办公室和国家人才制度保护委员会共同协作完成。在这一工程中,由国家出资聘请人才管理专家对人才资源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个细节进行设计,形成相对固定的运作模式后,由国家人才制度保护委员会每隔3年对联邦的人才运作工作进行评估,并向总统写出专题报告,总结人才工作的成绩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简要概述这一运作模式主要分以下几个部分:

⑴人才管理法律、政策环境的设计。这一部分主要是针对政府而言的,上至联邦政府、州政府,下至地方政府、社区,在不违背宪法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制定吸纳,使用人才的相关政策,但联邦关于保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最低工资额和最长日工作时间等相关法规是必须作为前提,首先执行的。还有保障人才的贡献与所得相称的公平交易法也是管理环境设计的基础。

⑵人才资源的供需配置。美国的人才机构、求职市场在互联网上、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运作模式的这一部分实际上是解决了政府在人才市场化配置中担任什么角色的问题,一言以蔽之,政府在市场与人才中间担当了经纪人的角色。政府收集市场信息传递给人才,同时又把人才的反馈信息传达给市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各州对人才的需求层面不同,因而对人才的界定标准也不同。比如加州市场急需机械工程方面的人才,加州政府便会出台倾向性的移民政策,吸纳全世界的机械工程人才,而此刻市场上过剩的其它方面的人才会因为其它州的强烈需求而流向外地,如此一来既保证了加州小区域的人才市场供需平衡,又促进了

整个联邦人才大市场的总体动态平衡。因此,许多久居美国的华人总结这样一个规律:经常变动的美国移民政策就是美国人才市场的晴雨表,同样一个专业的人才,今天你可能是人才市场上的稀世珍宝,明天便有可能成为弃之无用的废铜烂铁。

⑶人才的程序管理。这一部分是人才管理的实际操作步骤,大至包括人才资源的规划与征募、人才质量的核定、人才岗位的测试与培训、人才效能的激发与开发等环节。

⑷人才体制的价值评估。这一部分主要由国家人才制度保护委员会来负责完成,对人才体系的运作效益,人才价值的使用程度,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定质、定量的评估,从中发现国家在人才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找出出现的疵漏和不足,以利于改进工作。

以上所述的人才管理运作模式的四个部分主要是由政府承担完成的,主要是针对公职人员的。但这种模式的确定对私企和人才个体处理日常人才工作时也有积极、有效的指导作用。政府作为行为主体在执行这一运作模式时必须是严谨而慎重的,既不能越权行事,也不能职责缺位。(待续)

美国人才资源管理面面观(之四)

5、方法手段的灵活性

在具体的人才管理方式上,政府和私企雇主只要不违法,就有很大的自由空间去发挥。因此,体现出管理方法、手段的灵活性。粗略划分一下,主要有以下几种实用方法:

⑴制度保障的方法。即用制度做保障,使人才愿意服从管理,发挥作用。比如美国有许多大公司,明确规定只要人才在该公司有效工作时期达到若干年,便可享受终身养老金,这一制度很凑效,许多人才不愿再频繁跳槽,而愿意为雇主贡献才智。

⑵经济激励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排除工资和退休金之外的物质刺激方法。雇主根据人才贡献额度的大小,可以定期、也可以不定期的,可以定限、也可以不定限地给予人才额外奖励,鼓励人才再创佳绩。

⑶人际交往的方法。这里把心理学和公共关系学的理论运用于人才管理的实践。从关心人才的心理、情绪、生活入手,增强雇主与人才之间的亲和力,从而达到管理人才的目的。 ⑷群体趋向的方法。从营造组织文化,培养组织精神入手,使组织形成群体共振的认同价值。

管理者把管理的目标转化为组织的群体组共识,用整体影响个体,使人才在群体趋向的引导下,产生从众动力,自觉接受组织管理。 ⑸人本设计的方法。这种方法以人才个体为着眼点,充分承认人本的自由性,给人才以发展的空间,鼓励冒尖、张扬个性,比如美国许多公司的产品是以设计开发者的名字命名的。无论美国的政府和私企,其人才资源规划方案章节中都有人才的职业设计和人才的培训需求内容,而管理者的责任就是承认人才的需求,力求满足人才的个体需求,鼓励人才的再创造,同时把组织目标与人才个体需求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开发人才价值。这种从人到组织的人本设计管理与从组织到人的传统群体趋向管理是相向而行的,在当前人才管理应用中比较普遍。以上五种管理方法在现行的美国人才管理手段中都是经常使用的,它们不仅可以单独使用,而且可以综合应用,收效更佳。

6、管理内容的简约性

国内对人才管理的内容可谓包罗万象,繁冗复杂,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社会地位到福利待遇,政府和企业管了许多管不了也管不

好的事情。美国的人才管理内容简单得只有两项:

⑴人才是否在工作时间内发挥了应有的价值。 ⑵人才的薪金是否与其所付出的劳动是公平对等的。至于人才的住房问题,就医问题,交通问题,子女入托、就业等问题一概不属于管理范筹。政府和公司可以按政策、法律提供信息咨询,可以出钱为人才投保,但具体的操作都由社会服务机构执行。人才管理的运行不会在这些枝叶内容纠缠。如此一来,一则,政府和公司减少了人才管理内容,提高了人才管理效益;二则,一些与人才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交给了社会化服务行业来解决,首先解决得专业化、标准化,其次一旦出现服务纰漏,人才不会迁怒于自己的雇主,雇主扔了包袱、脱了干系,从而避免了人才与雇主之间产生隔膜的机率。(完)

【美文赏析】

法家人物李斯评议

《社会科学论坛》2003年第6期

龙卫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少时曾学李斯名作《谏逐客书》,见其才气逼人、文思如涌,便叹为观止。《谏逐客书》确乎写得机巧。韩人郑国为削弱秦国国力、阻遏秦国东扩目的,说服秦王修建水利(即后来的郑国渠),此谓有名的“疲秦计”。水渠修建中,“疲秦计”被识破,秦王大怒,要将一切非秦国之人驱逐出境,其中包括从六国投奔来的“游士”。春秋战国时期,为“游说者之秋”,诸侯为图霸天下或保疆拓土,广纳天下贤士,多至“门客三千”,能人志士因此四处游走,为接纳自己的诸侯效力,所谓“士为知己者死”。“游士”制度开了所谓中国人才流动之先。李斯就是其中一个游士,本是“楚上蔡人”,投奔到秦国做官,也在驱逐之列。李斯为说服秦王收回成命,便上了《谏逐客书》。在《谏逐客书》中,李斯一方面列举游士对于秦国的历史功绩,打动秦王,“使秦成帝业……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以负于秦哉”;另一方面,分析留客逐客的利弊,晓以利害,“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其中名句多多,例如“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

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等等。秦王读罢,悚然动容,立即废除逐客之令,恢复李斯的官职,并加以重用,取其谋略,最后一统天下。由此观之,李斯文才过人,兼为法家之推行者,又精于谋略,辅助秦始皇一统天下,位列三公,按理说其功绩应是历代将相之最,似乎足可以与具有同等职位的周公、召公并列,令人仰慕。 后来上大学时,翻阅《史记》,读到“李斯列传”,才知当年佩服李斯的念头大错特错,不禁唏嘘。在太史公司马迁的史实记载中,李斯其实不过是个势利小人。李斯助秦始皇完成帝业,但其劣迹斑斑,对中国文化和制度的破坏绝对不可原谅。他最后虽因谏争受赵高陷害,并被荒淫无度的秦二世处死——“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可是他的死可谓咎由自取、因果相报,因为其死时所受之“严刑酷法”,正是他生前建议制定用来“役民”的。李斯在历史上留下法家代表人物的“声誉”,但他的这种“声誉”给法家背上了无法洗刷的历史黑锅。李斯所作所为,也使其作为秦始皇开朝辅佐重臣的意义化为乌有。太史公在“李斯列传”文后附有如下评价:“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畔,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

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嫡立庶。诸侯已判,斯乃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李斯一生确实为恶无数,在文化与制度层面说,就至少有三件大坏事。第一件,建议秦始皇“焚书坑儒”,剪除百家,独尊法家。“焚书坑儒”故事是我们熟悉的,但它起意于李斯可能是我们未加注意的。如果说法家就是李斯所代表的,其品位也就太低了,因为它作为秦朝的制度实践,在李斯的观念体系里,是以“愚民”思想为基础的。为维护秦始皇的“一尊”,李斯建议剪除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即“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并消灭以言论自由为基础的牵制君权的“党与成乎下”,以此为基础推行“令出莫有不行”的法家之治。我们来看看李斯的上书:“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益蜀]除去之。令至满三十

日弗去,[黑京]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如此利于君主专制,秦始皇当然乐于采纳。“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使天下无以古非今”;“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就是这个废除百家维护君权的法家,使得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思想活跃、文化繁荣的局面一旦终结。中国的文化思想发展由此陷入不自由的困境。后来儒家兴起之后也唯我独尊,与受过这一历史事件的刺激恐怕不会无关。 李斯所为第二件大受非议之事,乃是参与“弑长立幼”的事件。他与内臣赵高合谋,隐瞒遗诏,伪造假旨,害死“刚毅而仁厚”的太子扶苏,把“平庸而荒淫”的少子胡亥推上皇位。废兄立弟本来并非绝对不可,但是,李斯此举,于私于公却都非受非议不可。于私而言,李斯为法家推行者,自称“谨奉皇命法令”,却竟然致“传位遗诏”于不顾,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么?所以他的法家主张,并非一种一以贯之的体系,而是可行可止的功利手段,与今日所谓“法治”思想完全不是一个境界。于公而言,废除且杀死一个史载为“仁厚”的继位者,改立其明知的昏庸而荒淫的胡亥,这种做法无论如何都很不合

适。用古人的话说,不仅是不忠,而且更是做臣的“不贤”。或许有人以为这是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所作所为。但是,从他的这一行为看,完全称不上“政治家”之为。所谓“家”者必须有一定的“境界追求”,是生活在一种向上的独立思想信仰里。李斯在这场历史事件中表现的是一种“自私自利”的“政客”形象。当地位比他低下的赵高找他商议时,用了两句很优美的诗作论,“秋霜降者草木落,水摇动者万物作”,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建议他在安危不定时,应选择对自己有利者为之,先求一己之安,莫问天下洪水滔滔。赵高提醒李斯,一旦扶苏即位,必然重用蒙恬,他很可能失去宰相之位。李斯明知“三者逆天,宗庙不血食”,却终于被“打动”,仰天而叹:“嗟乎!独遭乱世,既以不能死,安托命哉!”与赵高同流合污,演出“弑长立幼”的史剧。这种做法,在今天看来就是“违宪窃政”,哪里还有点“法治”的样子?

李斯干的第三件大坏事,乃是建议秦二世推行“严刑酷法”制度,使中国历史上商鞅、韩非子等等一干人苦心经营的法家,不仅未成为一种根基于人性关怀的学说制度,而是彻底沦落为帝王之术,由“焚书”之“愚民”推进到所谓“严

家无格虏”的“役民”。说出来非常可笑,李斯之所以建议“严威酷刑”,其实是为了“阿二世意,欲求容”,换句话说,为了保全自己,阿顺苟合,出卖灵魂(或许他根本没有灵魂)。秦二世荒淫无度,他的哲学是人生短暂,如“犹聘六骥过决隙也”,要想尽办法及时行乐,“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赵高为满足秦二世的心愿,提出了“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的计谋,导致秦国上下人人自危,“当忧死而不暇”。这时的李斯也因为“恐惧”,竟然也奉献了一出堪称无耻之极的“上书”。他抨击说,尧、禹这些古代圣君不配为帝王,因为他们不以天下为享乐而是以天下为桎梏,“苦形劳神,以身徇百姓”,一点都不高贵。他建议,秦二世如要做一个真正的帝王,就应该“己贵而人贱”,推行严刑酷法,督责天下,役使天下。他歪曲引用韩非子“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名言为此论证,提出一套悖论,说“法修术明,天下乱者,未之闻也”,“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及,何变之

敢图!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这是什么逻辑!秦二世当然乐于采纳李斯的建议。秦朝“法家之治”达到又恐怖又可笑的境地:“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看到这种情况,秦二世非常高兴,称赞严刑酷法好极了,“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正是这样,秦二世在关东群雄并起之际,竟然还能劳民伤财,修建三百里阿房宫。

李斯的“督责之诚则天下安”的胡说八道,最终被项羽的一把火连同阿房宫一道化为灰烬。历史已经久远,对李斯为事为人的反思却实在不乏意义。对于李斯的为事,即他所推行的法家实践的极端荒谬点,我们今天应该比较容易看得清楚。现代法治必须要以思想繁荣学术争鸣为前提,要建立在维护人民权利、限制政府权力的基础上,要以认真对待“每一个人”为目的。而李斯建议的那种以“愚民”为前提、以“役民”为追求的“法家”之治,是极端反人性的东西,与人类文明根本向背。对于李斯的为人,认识起来却不那么容易。即使到了今天,我们弄不好还可能不相信李斯为人彻底失败。太史公曾说,关于李斯其人,一向流行的比较普遍

的见解,往往是“皆以斯忠而被五刑死”,即李斯似乎还被看成具有“好人”成分。太史公在《史记》毫不客气地批评了这种俗见,指出李斯绝非“忠”者,而是一个“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的人。这种评价非常到位。对政治生活,李斯确实是完全采取了一种非道德的方式,他的一生不是缺乏道德勇气,而是根本就不具有道德勇气。因为他压根就不具有政治道德感。为什么李斯这个所谓智谋过人、文采超群的人,竟然一点政治道德也没有呢?答案其实是明显的。说抽象一些,是他在骨子上存在巨大的人性缺陷,即缺乏最基本的一点人性;说得明白点,是他根本上是个势利小人,可以为实现个人目的永远不计手段。我们可以猜想他是在沦丧人性中长大的。所以,早年他在从荀卿学成帝王之术时,就毫不犹豫地踏上势利之途。他急于去秦国谋官,如此陈述告别老师的理由:“斯闻„得时无怠‟……故垢莫大于卑贱,而悲莫于贫穷。”到这里,可能还有人不免疑虑,难道李斯真的一点良心都没有吗?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他的那篇文才激扬的《谏逐客书》,难道也没有丁点人性光彩么?我的回答是,很遗憾!他的那篇《谏逐客书》,也全然没有一闪念的

良心。这篇为“游士”一辩的谏文,并非“惜才”之论,而是“功利”之言说,他的那些机巧的比喻,包括如果不纳外国女子便后宫无“佳冶窈窕赵女”的形象说法,都透着一股浓烈的“利好”气味。他建议用外国人才,用他自己的表白来说不过是一种“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正是因为这样,在他早期为秦王所用担任长史时,就献出了“买士杀士之计”,对凡为他国所用的人才,建议秦王要么贿买要么杀掉,即“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好一个人才“超限战”,真是恐怖啊!

15. 阅读下面文字,根据要求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

有人问比尔·盖茨:如果让你离开现在的公司,你还能创办第二个微软吗?

比尔·盖茨坚定地回答:“能”。但他接着补充了一句话:“只要允许我带走100人……”

要求全面理解材料,但可以选择一个侧面、一个角度构思作文。自主确定立意,确定文体,确定标题;不要脱离材料的含意作文,不要套作,不得抄袭。

思路点拨:比尔盖茨取得成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确立了科学的人才观。无论干什么事业, 人才都是成功的保障。如果你想修长城, 人才就是基石; 如果你想建大厦, 人才就是栋梁; 如果你想成就事业, 人才就是保证。古今中外,治国也好,治家也好,得人才者得天下,失人才者失天下,这是个谁也否认不了的真理。

谏逐客书19:37:26

【原文】

秦宗室大臣皆言秦王曰:“诸侯人来事秦者,大抵为其主游间於秦耳,请一切逐客。”李斯议亦在逐中。

斯乃上书曰:“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 “昔穆公求士,西取由余於戎,东得百里奚於宛,迎蹇叔於宋,求丕豹、公孙支於晋,此五子者,不产於秦,而穆公用之,并国二十,遂霸西戎。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强,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强。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纵,使之西面事秦,功施y ì到今。昭王得范雎,废穰侯,逐华阳,强公室,杜私门,蚕食诸侯,使秦成帝业。此四君者,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负於秦哉!向使四君却客而不纳,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

“今陛下致昆山之玉,有随、和之宝,垂明月之珠,服太阿之剑,乘纤离之马,建翠凤之旗,树灵鼍tu ó之鼓。此数宝者,秦不生一焉,而陛下悦之,何也?必秦国之所生而然后可,则是夜光之璧不饰朝廷,犀象之器不为玩好,郑、卫之女不充后宫,而骏马抉提〖“抉提”二字俱应为“马”旁〗不实外厩,江南金锡不为用,西

蜀丹青不为采。所以饰后宫、充下陈、娱心意、悦耳目者,必出於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於前,而随俗雅化、佳冶窈窕赵女不立於侧也。夫击瓮叩缶、弹筝搏髀①而歌呼呜呜快耳者,真秦之声也。郑、卫、桑间,韶虞、武象者,异国之乐也。今弃击瓮而就郑、卫,退弹筝而取韶虞,若是者何也?快意当前,适观而已矣。今取人则不然,不问可否,不论曲直,非秦者去,为客者逐。然则是所重者在乎色乐珠玉,而所轻者在乎人民也。此非所以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

“臣闻地广者粟多,国大者人众,兵强则士勇。是以泰山不让土壤,故能成其大;河海不择细流,故能就其深;王者不却众庶,故能明其德。是以地无四方,民无异国,四时充美,鬼神降福,此五帝、三王之所以无敌也。今乃弃黔首②以资敌国,却宾客以业诸侯,使天下之士,退而不敢向西,裹足不入秦,此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者也。

“夫物不产於秦,可宝者多;士不产於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仇,内自虚而外树怨於诸侯,求国之无危,不可得也。”

秦王乃除逐客之令,复李斯官。

【译文】

秦国的王族、大臣都向秦王政进言:“诸侯各国的人来投效秦国,大多不过是为了替其君主在秦国游说离间罢了,请下令把一切外来的客卿统统驱逐出去。”当时,李斯也在提名被逐之列。于是他向秦王上书说:

“我听说官员们在商议驱逐客卿的事,臣私下认为这样做错了。过去秦穆公求士,在西边从戎那里得到了由余,东边从宛地得到百里奚,在宋国迎来蹇叔,在晋国招来丕豹、公孙支。这五个人,并不生长在秦国,可穆公重用他们,结果吞并了二十个小国,使秦称霸西戎。孝公推行商鞅的变法之策,改变了秦国落后的风俗,人民因此殷盛,国家因此富强,百姓甘心为国效力,诸侯各国归附听命;又大败楚、魏两国的军队,攻取了千里土地,至今还巩固地统治着。秦惠王采用张仪的连横之计,攻占了洛阳一带的地方;往西吞并了巴、蜀,往北获取了上郡,往南夺取了汉中,并吞了九夷的土地,控制住楚地鄢、郢;往东占据险要的虎牢,占领了肥沃的土地。于是瓦解了六国的合纵,使

他们都向西事奉秦国,功效一直延续到今天。昭王得到雎范,废掉了穰侯,驱逐了华阳君,增强、巩固了王室的权力,堵塞了权贵垄断政治的局面,逐步侵吞诸侯,使秦成就帝业。这四位国君,都是由于任用客卿而获得成功的。由此看来,客卿们有什么对不起秦国的呢?假使这四位国君拒绝客卿、闭门不纳,疏远外来之土而不用,这就不会使秦得到富强,秦国也不会有强大的威名。

现在陛下罗致昆山的美玉,宫中有随侯之珠,和氏之璧,衣饰上缀着光如明月的宝珠,身上佩带着太阿宝剑,乘坐的是名贵的纤离马,树立的是以翠凤羽毛为饰的旗子,陈设的是蒙着灵鼍之皮的好鼓。这些宝贵之物,没有一种是秦国产的,而陛下却很喜欢它们,这是为什么呢?如果一定要是秦国出产的才许可采用,那么这种夜光宝玉,决不会成为秦廷的装饰;犀角、象牙雕成的器物,也不会成为陛下的玩好之物;郑、卫二地能歌善舞的女子,也不会填满陛下的后宫;北方的名骥良马,决不会充实到陛下的马房;江南的金锡不会为陛下所用,西蜀的丹青也不会作为彩饰。用以装饰后宫、广充侍妾、爽心快意、悦入耳目的所有这些都

要是秦国生长、生产的然后才可用的话,那么点缀有珠宝的簪子,耳上的玉坠,丝织的衣服,锦绣的装饰,就都不会进献到陛下面前;那些闲雅变化而能随俗推移的妖冶美好的佳丽,也不会立于陛下的身旁。那敲击瓦器,拍髀弹筝,乌乌呀呀地歌唱,能快人耳目的,确真是秦国的地道音乐了;那郑、卫桑间的歌声,《昭虞》《武象》等乐曲,可算是外国的音乐了。如今陛下却抛弃了秦国地道的敲击瓦器的音乐,而取用郑、卫淫靡悦耳之音,不要秦筝而要《昭虞》,这是为什么呢?难道不是因为外国音乐可以快意,可以满足耳目官能的需要么?可现在陛下对用人却不是这样,不问是否可用,不管是非曲直,凡不是秦国的就要离开,凡是客卿都要驱逐。这样做就说明,陛下所看重的,只在珠玉声色方面;而所轻视的,却是人民士众。这不是能用来驾驭天下,制服诸侯的方法啊!

悟美国人才观lesguoyakeshi(2009-07-15 10:00:46)标签:杂谈

二战之前,美国无论科研实力还是经济实力都没有今天这么强大。很显然,那些身在世界中心的欧洲科学家们不可能对条件更为优越的本

土视而不见,却去对美国那个“新大陆”所提供的经费支持与工作收入“心向往之”。但是,美国对待人才的态度改变了一切。德国、意大利、后来成为战胜国的大多数欧洲发达国家,跟今天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认为人才的出生地、国籍、种族、血统要比其才华、品德以及所能做出的贡献更为重要,因此,许多犹太裔科学家就这样从欧洲被“赶”了出去。美国则恰恰相反,不问血统、种族、国籍,并且主动争取这些人才入籍。

爱因斯坦就如此评论美国二战后科技迅猛发展的原因:“要是我们企图把美国科学研究工作日益增长的优势完全归功于充足的经费,那是不公正的。专心致志,坚韧忍耐,同志式的友好精神,以及共同合作的才能,在它的科学成就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爱因斯坦自己就是个典型的例子。他是德国最享有世界声誉的科学家,刚刚大学毕业时还曾获得瑞士国籍,但仅仅因为犹太人的血统就不见容于德国,此后辗转于意大利、荷兰,都无法得到足够的重视。因此,尽管爱因斯坦倾向

程”的主要领导者之一,他在美国建立了第一座受控核反应堆,为第一颗原子弹爆炸奠定了基础。爱德华•特勒于1941年成为了美国正式公民,1952年11月1日,他主管研制的世界第一颗氢弹在太平洋恩尼威托克岛爆炸成功,由此成为美国的“氢弹之父”。

著名的例子还有美国的“电子计算机之父”冯•诺依曼。1929年,冯•诺依曼26岁,是德国一所大学的助教以及汉堡大学的兼职讲师。但是,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却向他发来一张客座教授的聘书,并承诺如果他愿意留在美国定居,将增加薪金并一年以后聘为正式教授。更好的礼遇,更高的职务,更丰厚的薪水,更充足的科研条件,年轻的助教冯•诺依曼还能有什么理由选择德国而拒绝美国呢?

这并不是普林斯顿大学多么善于“慧眼识珠”。冯•诺依曼很早展现出了天赋和才华,这位著名的数学家六岁就能心算做八位数的乘除法。但是,德国的学术体系更在乎资历,能否升职不取决于他的才华与成就,而是他与上司之间的人际关系以及行政官员的评价。于是,1931年,

28岁的冯•诺依曼成为了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第一批终身教授。l933年,刚过而立之年的前德国大学兼职讲师的冯•诺依曼又与爱因斯坦一起成为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的6位教授之一。

原子弹的爆炸、氢弹的发明、现代火箭的研制、人造卫星的上天、登陆月球的实现,以及电子计算机的来临,无一不是改变整个人类历史、并使美国引领世界趋势的大事件。然而,这些美国的“火箭之父”、“氢弹之父”、“电子计算机之父”们,竟然都不是美国本土人士,全是来自欧洲的科学家。如果这些科学家留在欧洲而非美国,并能够得到充分的支持进行这一切工作,欧洲未来面对苏联的军事威胁,会需要付出鞍前马后的代价来让美国人充当保护伞吗?或者说,美国还能成为今天的超级大国吗?

正因为把国籍、种族、血统、出生地、资历等看得太过重要,才会让欧洲免费把这些掌握世界尖端技术的科学家送给美国,并为此付出无法估量、不可挽回的巨大损失——他们为此错过了整个时代和整个世界。

但是,这个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还是如此对待海外人才:他是外国人,再有才华、再有贡献、再热爱这个国家,也不可能是自己人,也不能让他移民入籍成为自己

人„„为什么要引进与使用外国人才?外来的和尚才会念经?这不说明国中无人吗?这难道这不是崇洋媚外和国家的耻辱吗?„„他在以前侵略过我国的发达国家留学与工作,肯定被殖民者灌输了不正确的价值观,用以危害祖国,颠覆政府,这些“海归”怎么能够不在重要职位上限制使用?

美国正是另外一个极端。二战之中,美国情报部门发现几乎所有想带回来的纳粹科学家都与纳粹政府有着各种关系,甚至可能犯有战争罪。无罪释放都可能遭到国内外舆论的强烈抨击,何况还要让这些人优先成为美国公民,在美国政府部门工作,使用那些在纳税人看来是天文数字的科研经费?但是,实用主义决定了一切,美国最终决定绕开那些规则秘密行事。

2008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公布之时,新科诺奖得主下村修还是日本籍,但却是在美国的家中接受日本《朝日新闻》的电话采访,因为下村修从31岁就来到美国,为美国工作并且一直没有回到日本,加上诺贝尔奖官方网站也有过国籍误会。所以,日本记者一开口就质疑说:“你的国籍还是日本的吧?”

下村修立刻反问:“为什么一定要成为美国人呢?日本人也可以居住在美国,申请研究经费时也并没有受到什么歧视,我基本上没有感到任何不方便。”

这句话真正令人深思的正是美国对待人才“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务实态度,不但能够不分国籍、血统、种族地引进外来人才,让他们入籍美国,“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并且,即使这些世界顶尖的人才不肯入籍美国,也能够务实地做到不分国籍、血统、种族地使用人才,只要他们能够为美国的发展和利益做出贡献。

美国从来就不是个单一血统和种族的国家,在这个“熔炉”里,最新的“美国故事”是美国总统奥巴马。奥巴马的父亲是来自非洲肯尼亚的留学生,并且后来还回到了肯尼亚。作为一个在美国曾受到歧视的少数族裔的第二代移民,奥巴马能够成功竞选为美国第一位非洲裔总统,也表明了美国二战后的开放并不只是一句口号,更表明了美国的强大不在于其物质力量,而在于其开放性的精神,使其能够博采世界百家之长而融于一炉。

正如奥巴马在其总统就职演说中指出:“多种族、多元化是我们的一种优势。我们是一个由基督徒、穆斯林、犹太教徒、印度教徒和无神论者共同组成的国家。我们吸收了各种文化的精髓,并且从世界的每个角落学习。”

美国人才资源管理面面观

(之一)

一、美国是怎样管理、使用人才的? 美国是个高度重视人才价值、高效利用人才效能的国家,特别是在洛杉矶这个世界人才聚集的大都会,身处其间,时时刻刻都会感受到人才价值的攀比(美国提倡人才终身学习,

有的人才已经拿到了很多学位、证书,还在孜孜不倦地学习,以期实现人才价值的最大化)和人才竞争的激烈(征募人才、培养人才的广告铺天盖地)。归纳起来,美国的人才管理体制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人才体系的开放性

纵观美国的发展史,许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都不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获得诺贝尔奖的“美国人”最多,但2/3是外国人才移居美国的。硅谷代表着世界知识经济革命的策源地,云集了全世界顶尖的IT 产业人才,但这其中的80%来自亚洲,印度占30%,中国占12%。在人类发展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阿波罗登月计划中有2/3的前沿科学家是亚裔。在美国有句名言:“人才全球化,美国尽网之,”美国这种开放的人才体系与我们在国内提倡的“英雄不问出处,人才不讲台阶”有异曲同工之妙,只要你是人才,不论你的种族、血统、背景、地位、特性怎样,我都会重视你,而且重用你。 这种开放性,不仅仅体现在对人才的吸收、采用上,同时对人才的流动性上,当然这种流动性是在美国国内的自由流动,是个循环的闭合系统,一旦流向国外还是有种种制约的。在

美国,任何政府组织和私人公司对人才的拥有都是开放性的,有进口,也有出口,对人才只能为我所用,不可为我所有。人才有选择雇主的自由,雇主没有制约人才的任何权利和手段。因此在美国一个人一生平均要更换雇主、转换职业8次,而人才则平均一年就有2次。在美国人看来,这种国内人才体系的开放性,真正实现了“社会化人才”的实用价值,使人才真正成为社会化的资源,遵循自然规律,形成“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的人才趋向,使人才自由流动到最合适的地方。从另一个角度看,这种开放的人才体系,实际上达到了整合全国人才资源的功效,人才的流动、使用没有地域、身份、雇主等人为条件的羁绊,只要能为我用,我便招之用之;人才的价值也能得到充分发挥,此处不得志便可另攀高枝,换一个用武之地。因此,在美国有跳槽经历的人才被视作有阅历的表现,特别是在竞争对手那里服务过的人才是大受欢迎的,就像汽车王国中的传奇人物艾柯卡,昨天可以是福特汽车公司的执行总裁,今天便可成为其竞争老对手通用汽车公司的CEO ,没有任何人可以制约他这种开放性流动。从点上看,这种人才体系的开放性可能会对某

一个雇主,某一个企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和压力,但从面上看,对整个美国的人才资源整体配置,对促进企业竞争是具有积极作用的。

2、人才理念的实用性

美国人是非常重视人才的,只要你是人才,他便会给你优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使人才为我所用,为我好用。但支配这一行为的动机是实用为先。纵览美国人才管理的书籍,始终贯穿着这样一个理论:把人才管理视为经济活动,成本投入与产品产出之比必须有效益、必须实用,花冤枉钱干没有成效或收效甚微的事,美国人是绝对不干的。

这里所说的人才理念的实用性,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1) 低廉的人才成本。所谓低廉的人才成本是对美政府而言的,因为有开放的人才系统和宽松的人才政策,政府可以不费很大气力吸引国外人才来美国贡献才智,而且这些人才大都是成品甚至是精品而非半成品,有用则择之,无用则弃之,招之即来,来之能用,大大节省了美国政府培养人才的成本。

2)适宜的人才投入。在美国,人才的划分只有两类即公职人才和社会精英。新谓公职人

才是指在政府、议会等公共服务行业中的出类拔萃的人物,社会精英则指非公职人员在私有企业、公司或某行业中的佼佼者。美国是典型的' 小政府、大社会' 格局,政府只会出台适合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而不会过多地干预具体的人才管理工作,因此也自然不会偿付私企人才的投入费用,社会人才是社会的事,靠社会相关机制调整,政府是不出钱的,政府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公职人才的教育和培训上。教育是人才培养的基础。美国的教育理念也充满着实用主义,首先美国人认识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有高、中、低档之分的,因此人才也是有层次的,教育必须有针对性。所以在美国各行各业的各类学校遍地开花,多以基础教育、实用技术为主,而那些培养研究型的高精尖人才的学院也是屈指可数。在美国人看来,人才不可能永远是人才,只有市场需求、社会实用才叫人才。譬如说,前些年IT 产业相当火爆,市场前景看好,全美各大院校都把IT 作为紧俏专业,大量培养人才,随着IT 产业经济泡沫的出现,美国政府认识到IT 经济过热带来的负面效应──把本该从事经济、金融、管理的人才吸引到一个有限的单一领域,必然滞碍社会整体发展

速度,于是对人才政策进行调整,使过热的IT 人才磁场进行适度消磁,IT 人才近几年在美国一路走低。这个例子正说明了,无论从教育还是从人才使用上,美国的人才投入必须是以实用为主导的。

美国政府在教育环节中对人才培养的投入也能体现适宜性,即充分满足基本需求,便利提供拓展空间。美国的基础教育是普及型的,很扎实,很有效甚至很慢,往往是进两步退一步,讲一年复习半年,从小学到高中都不分专业,力求让每个学生都夯实基础,成为人才,而且这一部分投入全部由政府负担。至于上了大学,可以选择高昂的私立学校,也可选择低廉的公立学校;可以选择自费读书,也可申请助学贷款;可以选择不同专业,可以选择人生道路,这就全凭个人。这是造就专才,政府会提供一定的信息指导和便利服务,但是不负担培养成本。这种适宜的投入即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又为人才初始成长建立了一个平台,继续发展提供了一个舞台。

3)高昂的人才消费。乍到美国,天天从报纸和电视上看到年薪千万、上亿美金招募人才的广告,认为是商家故弄玄虚,招摇过市的伎

俩。试想,一个人年薪千万美金等同于国内多少企业多少年的生产总值,但随着对美国社会的深入了解,才发现这种神话就是现实。在美国人高昂的人才消费观后还是由实用主义作支撑的,据美国著名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帕瑞克? 布勒统计:大凡雇主给予受雇人才的薪金占创造价值比例的上限是10%,即给你一千万,你必须至少为我挣回1个亿。如此盘算,这种敢花大价钱的高消费必然要收回超预期的高回报,这种消费是实用的、合算的。

全美最大,也是全世界排名第一的超市连锁店──沃尔玛公司(中国深圳有连锁店)其全年销售净利润相当于我国全年日用消费品销售净利润的40%,其中3. 8%悉数归一位执行总裁所有,这位人才的薪金之高可想而知。而据经济学家估算由于这位人才的全球市场战略和公司发展策略的作用,其在公司总业绩的贡献率达到62%,即他拿了3.8%的钱却创造了62%的利润,从经济学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这种高昂的人才消费是合理的。在美国对人才工程进行高昂投资,以期高额回报的大手笔,比比皆是。

美国可口可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世界第7 大上市公司其股票资产相当于加拿大一年国民生产净利润的1/3,其每年预算经费中的98%用于人才开发,只有2%用于产品研发。因为在公司决策层看来,可口可乐只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商品,而真正支撑其霸主地位的是产品背后一群改良产品、开拓市场、扩大商誉、维系发展的人才,因此,高昂的人才消费是实用的、经济的。

(沈仁信辑)

美国人才资源管理面

面观(之二)

2、人才理念的实用性

美国人是非常重视人才的,只要你是人才,他便会给你优厚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待遇,使人才为我所用,为我好用。但支配这一行为的动机是实用为先。纵览美国人才管理的书籍,始终贯穿着这样一个理论:把人才管理视为经济活动,成本投入与产品产出之比必须有效益、必须实用,花冤枉钱干没有成效或收效甚微的事,美国人是绝对不干的。

这里所说的人才理念的实用性,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

⑴低廉的人才成本。所谓低廉的人才成本是对美政府而言的,因为有开放的人才系统和宽松的人才政策,政府可以不费很大气力吸引国外人才来美国贡献才智,而且这些人才大都是成品甚至是精品而非半成品,有用则择之,无用则弃之,招之即来,来之能用,大大节省了美国政府培养人才的成本。

⑵适宜的人才投入。在美国,人才的划分只有两类即公职人才和社会精英。所谓公职人才是指在政府、议会等公共服务行业中的出类拔萃的人物,社会精英则指非公职人员在私有企业、公司或某行业中的佼佼者。美国是典型的' 小政府、大社会' 格局,政府只会出台适合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而不会过多地干预具体的人才管理工作,因此也自然不会偿付私企人才的投入费用,社会人才是社会的事,靠社会相关机制调整,政府是不出钱的,政府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公职人才的教育和培训上。教育是人才培养的基础。美国的教育理念也充满着实用主义,首先美国人认识到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是有高、中、低档之分的,因此人才也是有层次的,教育必须有针对性。所以在美国各行各业的各类学校遍地开花,多以基础教育、实用

助学贷款;可以选择不同专业,可以选择人生道路,这就全凭个人。这是造就专才,政府会提供一定的信息指导和便利服务,但是不负担培养成本。这种适宜的投入即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又为人才初始成长建立了一个平台,继续发展提供了一个舞台。

⑶高昂的人才消费。乍到美国,天天从报纸和电视上看到年薪千万、上亿美金招募人才的广告,认为是商家故弄玄虚,招摇过市的伎俩。试想,一个人年薪千万美金等同于国内多少企业多少年的生产总值,但随着对美国社会的深入了解,才发现这种神话就是现实。在美国人高昂的人才消费观后还是由实用主义作支撑的,据美国著名的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帕瑞克· 布勒统计:大凡雇主给予受雇人才的薪金占创造价值比例的上限是10%,即给你一千万,你必须至少为我挣回1个亿。 如此盘算,这种敢花大价钱的高消费必然要收回超预期的高回报,这种消费是实用的、合算的。

全美最大,也是全世界排名第一的超市连锁店──沃尔玛公司(中国深圳有连锁店)其全年销售净利润相当于我国全年日用消费品销售净利润的40%,其中3. 8%悉数归一位执行

总裁所有,这位人才的薪金之高可想而知。而据经济学家估算由于这位人才的全球市场战略和公司发展策略的作用,其在公司总业绩的贡献率达到62%,即他拿了3.8%的钱却创造了62%的利润,从经济学角度来考虑这个问题,这种高昂的人才消费是合理的。在美国对人才工程进行高昂投资,以期高额回报的大手笔,比比皆是。

美国可口可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饮料公司,世界第7 大上市公司其股票资产相当于加拿大一年国民生产净利润的1/3,其每年预算经费中的98%用于人才开发,只有2%用于产品研发。因为在公司决策层看来,可口可乐只不过是一种简单的商品,而真正支撑其霸主地位的是产品背后一群改良产品、开拓市场、扩大商誉、维系发展的人才,因此,高昂的人才消费是实用的、经济的。(待续)

3、运行机制的长效性

在美国,纳才、用人、训才、储才是同步进行的,国家公务人员每年都要分期分批进行在岗轮训和脱岗培训,培训的具体科目不仅包括员工本岗位的专业技能,而且必须涉及多岗位知识的了解和适应,以致每位员工不仅精通

本岗位的业务而且熟悉整个部门的运作情况。一旦发生人事变动,岗位空转,立即能够有人填缺,虽不能马上做到得心就手,但起码能保证正常运转。另外,上从联邦政府,下至州政府、地方政府定期或不定期地从社会申请者中招考公务员备用,经过招考确认的候选人员便进入政府储备人才库,然后进行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候时待用,一旦政府职位出现空缺,便从储备人才库中调出即用,从而避免了工作的断档。

4、运作模式的严肃性

美国的人才工作是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由国家人力资源发展部、国家人事管理办公室和国家人才制度保护委员会共同协作完成。在这一工程中,由国家出资聘请人才管理专家对人才资源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每个细节进行设计,形成相对固定的运作模式后,由国家人才制度保护委员会每隔3年对联邦的人才运作工作进行评估,并向总统写出专题报告,总结人才工作的成绩和不足,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对策,简要概述这一运作模式主要分以下几个部分:

⑴人才管理法律、政策环境的设计。这一部分主要是针对政府而言的,上至联邦政府、州政府,下至地方政府、社区,在不违背宪法和国家政策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制定吸纳,使用人才的相关政策,但联邦关于保护人才合法权益的最低工资额和最长日工作时间等相关法规是必须作为前提,首先执行的。还有保障人才的贡献与所得相称的公平交易法也是管理环境设计的基础。

⑵人才资源的供需配置。美国的人才机构、求职市场在互联网上、在现实生活中随处可见。运作模式的这一部分实际上是解决了政府在人才市场化配置中担任什么角色的问题,一言以蔽之,政府在市场与人才中间担当了经纪人的角色。政府收集市场信息传递给人才,同时又把人才的反馈信息传达给市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各州对人才的需求层面不同,因而对人才的界定标准也不同。比如加州市场急需机械工程方面的人才,加州政府便会出台倾向性的移民政策,吸纳全世界的机械工程人才,而此刻市场上过剩的其它方面的人才会因为其它州的强烈需求而流向外地,如此一来既保证了加州小区域的人才市场供需平衡,又促进了

整个联邦人才大市场的总体动态平衡。因此,许多久居美国的华人总结这样一个规律:经常变动的美国移民政策就是美国人才市场的晴雨表,同样一个专业的人才,今天你可能是人才市场上的稀世珍宝,明天便有可能成为弃之无用的废铜烂铁。

⑶人才的程序管理。这一部分是人才管理的实际操作步骤,大至包括人才资源的规划与征募、人才质量的核定、人才岗位的测试与培训、人才效能的激发与开发等环节。

⑷人才体制的价值评估。这一部分主要由国家人才制度保护委员会来负责完成,对人才体系的运作效益,人才价值的使用程度,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定质、定量的评估,从中发现国家在人才管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找出出现的疵漏和不足,以利于改进工作。

以上所述的人才管理运作模式的四个部分主要是由政府承担完成的,主要是针对公职人员的。但这种模式的确定对私企和人才个体处理日常人才工作时也有积极、有效的指导作用。政府作为行为主体在执行这一运作模式时必须是严谨而慎重的,既不能越权行事,也不能职责缺位。(待续)

美国人才资源管理面面观(之四)

5、方法手段的灵活性

在具体的人才管理方式上,政府和私企雇主只要不违法,就有很大的自由空间去发挥。因此,体现出管理方法、手段的灵活性。粗略划分一下,主要有以下几种实用方法:

⑴制度保障的方法。即用制度做保障,使人才愿意服从管理,发挥作用。比如美国有许多大公司,明确规定只要人才在该公司有效工作时期达到若干年,便可享受终身养老金,这一制度很凑效,许多人才不愿再频繁跳槽,而愿意为雇主贡献才智。

⑵经济激励的方法。这种方法是排除工资和退休金之外的物质刺激方法。雇主根据人才贡献额度的大小,可以定期、也可以不定期的,可以定限、也可以不定限地给予人才额外奖励,鼓励人才再创佳绩。

⑶人际交往的方法。这里把心理学和公共关系学的理论运用于人才管理的实践。从关心人才的心理、情绪、生活入手,增强雇主与人才之间的亲和力,从而达到管理人才的目的。 ⑷群体趋向的方法。从营造组织文化,培养组织精神入手,使组织形成群体共振的认同价值。

管理者把管理的目标转化为组织的群体组共识,用整体影响个体,使人才在群体趋向的引导下,产生从众动力,自觉接受组织管理。 ⑸人本设计的方法。这种方法以人才个体为着眼点,充分承认人本的自由性,给人才以发展的空间,鼓励冒尖、张扬个性,比如美国许多公司的产品是以设计开发者的名字命名的。无论美国的政府和私企,其人才资源规划方案章节中都有人才的职业设计和人才的培训需求内容,而管理者的责任就是承认人才的需求,力求满足人才的个体需求,鼓励人才的再创造,同时把组织目标与人才个体需求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开发人才价值。这种从人到组织的人本设计管理与从组织到人的传统群体趋向管理是相向而行的,在当前人才管理应用中比较普遍。以上五种管理方法在现行的美国人才管理手段中都是经常使用的,它们不仅可以单独使用,而且可以综合应用,收效更佳。

6、管理内容的简约性

国内对人才管理的内容可谓包罗万象,繁冗复杂,从生老病死,到衣食住行,从社会地位到福利待遇,政府和企业管了许多管不了也管不

好的事情。美国的人才管理内容简单得只有两项:

⑴人才是否在工作时间内发挥了应有的价值。 ⑵人才的薪金是否与其所付出的劳动是公平对等的。至于人才的住房问题,就医问题,交通问题,子女入托、就业等问题一概不属于管理范筹。政府和公司可以按政策、法律提供信息咨询,可以出钱为人才投保,但具体的操作都由社会服务机构执行。人才管理的运行不会在这些枝叶内容纠缠。如此一来,一则,政府和公司减少了人才管理内容,提高了人才管理效益;二则,一些与人才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交给了社会化服务行业来解决,首先解决得专业化、标准化,其次一旦出现服务纰漏,人才不会迁怒于自己的雇主,雇主扔了包袱、脱了干系,从而避免了人才与雇主之间产生隔膜的机率。(完)

【美文赏析】

法家人物李斯评议

《社会科学论坛》2003年第6期

龙卫球(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少时曾学李斯名作《谏逐客书》,见其才气逼人、文思如涌,便叹为观止。《谏逐客书》确乎写得机巧。韩人郑国为削弱秦国国力、阻遏秦国东扩目的,说服秦王修建水利(即后来的郑国渠),此谓有名的“疲秦计”。水渠修建中,“疲秦计”被识破,秦王大怒,要将一切非秦国之人驱逐出境,其中包括从六国投奔来的“游士”。春秋战国时期,为“游说者之秋”,诸侯为图霸天下或保疆拓土,广纳天下贤士,多至“门客三千”,能人志士因此四处游走,为接纳自己的诸侯效力,所谓“士为知己者死”。“游士”制度开了所谓中国人才流动之先。李斯就是其中一个游士,本是“楚上蔡人”,投奔到秦国做官,也在驱逐之列。李斯为说服秦王收回成命,便上了《谏逐客书》。在《谏逐客书》中,李斯一方面列举游士对于秦国的历史功绩,打动秦王,“使秦成帝业……皆以客之功。由此观之,客何以负于秦哉”;另一方面,分析留客逐客的利弊,晓以利害,“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其中名句多多,例如“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向使四君却客而不内,疏士而不用,是使国无富利

之实而秦无强大之名也”等等。秦王读罢,悚然动容,立即废除逐客之令,恢复李斯的官职,并加以重用,取其谋略,最后一统天下。由此观之,李斯文才过人,兼为法家之推行者,又精于谋略,辅助秦始皇一统天下,位列三公,按理说其功绩应是历代将相之最,似乎足可以与具有同等职位的周公、召公并列,令人仰慕。 后来上大学时,翻阅《史记》,读到“李斯列传”,才知当年佩服李斯的念头大错特错,不禁唏嘘。在太史公司马迁的史实记载中,李斯其实不过是个势利小人。李斯助秦始皇完成帝业,但其劣迹斑斑,对中国文化和制度的破坏绝对不可原谅。他最后虽因谏争受赵高陷害,并被荒淫无度的秦二世处死——“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可是他的死可谓咎由自取、因果相报,因为其死时所受之“严刑酷法”,正是他生前建议制定用来“役民”的。李斯在历史上留下法家代表人物的“声誉”,但他的这种“声誉”给法家背上了无法洗刷的历史黑锅。李斯所作所为,也使其作为秦始皇开朝辅佐重臣的意义化为乌有。太史公在“李斯列传”文后附有如下评价:“李斯以闾阎历诸侯,入事秦,因以瑕畔,以辅始皇,卒成帝业,斯为三公,可谓尊用矣。

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嫡立庶。诸侯已判,斯乃谏争,不亦末乎!人皆以斯忠而被五刑死,察其本,乃与俗议之异。不然,斯之功且与周、召列矣。”

李斯一生确实为恶无数,在文化与制度层面说,就至少有三件大坏事。第一件,建议秦始皇“焚书坑儒”,剪除百家,独尊法家。“焚书坑儒”故事是我们熟悉的,但它起意于李斯可能是我们未加注意的。如果说法家就是李斯所代表的,其品位也就太低了,因为它作为秦朝的制度实践,在李斯的观念体系里,是以“愚民”思想为基础的。为维护秦始皇的“一尊”,李斯建议剪除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即“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并消灭以言论自由为基础的牵制君权的“党与成乎下”,以此为基础推行“令出莫有不行”的法家之治。我们来看看李斯的上书:“今陛下并有天下,别白黑而定一尊;而私学乃相与非法教之制。闻令下,即各以其私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非主以为名,异趣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不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诸有文学、《诗》、《书》、百家语者,[益蜀]除去之。令至满三十

日弗去,[黑京]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有欲学者,以吏为师。”如此利于君主专制,秦始皇当然乐于采纳。“可其议,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使天下无以古非今”;“明法度,定律令,皆以始皇起”。就是这个废除百家维护君权的法家,使得春秋战国的百家争鸣、思想活跃、文化繁荣的局面一旦终结。中国的文化思想发展由此陷入不自由的困境。后来儒家兴起之后也唯我独尊,与受过这一历史事件的刺激恐怕不会无关。 李斯所为第二件大受非议之事,乃是参与“弑长立幼”的事件。他与内臣赵高合谋,隐瞒遗诏,伪造假旨,害死“刚毅而仁厚”的太子扶苏,把“平庸而荒淫”的少子胡亥推上皇位。废兄立弟本来并非绝对不可,但是,李斯此举,于私于公却都非受非议不可。于私而言,李斯为法家推行者,自称“谨奉皇命法令”,却竟然致“传位遗诏”于不顾,这不是自己打自己耳光么?所以他的法家主张,并非一种一以贯之的体系,而是可行可止的功利手段,与今日所谓“法治”思想完全不是一个境界。于公而言,废除且杀死一个史载为“仁厚”的继位者,改立其明知的昏庸而荒淫的胡亥,这种做法无论如何都很不合

适。用古人的话说,不仅是不忠,而且更是做臣的“不贤”。或许有人以为这是他作为一个政治家的所作所为。但是,从他的这一行为看,完全称不上“政治家”之为。所谓“家”者必须有一定的“境界追求”,是生活在一种向上的独立思想信仰里。李斯在这场历史事件中表现的是一种“自私自利”的“政客”形象。当地位比他低下的赵高找他商议时,用了两句很优美的诗作论,“秋霜降者草木落,水摇动者万物作”,所谓识实务者为俊杰,建议他在安危不定时,应选择对自己有利者为之,先求一己之安,莫问天下洪水滔滔。赵高提醒李斯,一旦扶苏即位,必然重用蒙恬,他很可能失去宰相之位。李斯明知“三者逆天,宗庙不血食”,却终于被“打动”,仰天而叹:“嗟乎!独遭乱世,既以不能死,安托命哉!”与赵高同流合污,演出“弑长立幼”的史剧。这种做法,在今天看来就是“违宪窃政”,哪里还有点“法治”的样子?

李斯干的第三件大坏事,乃是建议秦二世推行“严刑酷法”制度,使中国历史上商鞅、韩非子等等一干人苦心经营的法家,不仅未成为一种根基于人性关怀的学说制度,而是彻底沦落为帝王之术,由“焚书”之“愚民”推进到所谓“严

家无格虏”的“役民”。说出来非常可笑,李斯之所以建议“严威酷刑”,其实是为了“阿二世意,欲求容”,换句话说,为了保全自己,阿顺苟合,出卖灵魂(或许他根本没有灵魂)。秦二世荒淫无度,他的哲学是人生短暂,如“犹聘六骥过决隙也”,要想尽办法及时行乐,“悉耳目之所好,穷心志之所乐”。赵高为满足秦二世的心愿,提出了“灭大臣而远骨肉”、“贫者富之,贱者贵之”的计谋,导致秦国上下人人自危,“当忧死而不暇”。这时的李斯也因为“恐惧”,竟然也奉献了一出堪称无耻之极的“上书”。他抨击说,尧、禹这些古代圣君不配为帝王,因为他们不以天下为享乐而是以天下为桎梏,“苦形劳神,以身徇百姓”,一点都不高贵。他建议,秦二世如要做一个真正的帝王,就应该“己贵而人贱”,推行严刑酷法,督责天下,役使天下。他歪曲引用韩非子“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名言为此论证,提出一套悖论,说“法修术明,天下乱者,未之闻也”,“督责之诚,则臣无邪;臣无邪,则天下安;天下安,则主尊;主严尊,则督责必;督责必,则所求得;所求得,则国家富;国家富,则君乐丰。故督责之术设,则所欲无不得矣。群臣百姓,救过不及,何变之

敢图!若此,则帝道备,而可谓能明君臣之术矣。”这是什么逻辑!秦二世当然乐于采纳李斯的建议。秦朝“法家之治”达到又恐怖又可笑的境地:“税民深者为明吏”,“杀人众者为忠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看到这种情况,秦二世非常高兴,称赞严刑酷法好极了,“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正是这样,秦二世在关东群雄并起之际,竟然还能劳民伤财,修建三百里阿房宫。

李斯的“督责之诚则天下安”的胡说八道,最终被项羽的一把火连同阿房宫一道化为灰烬。历史已经久远,对李斯为事为人的反思却实在不乏意义。对于李斯的为事,即他所推行的法家实践的极端荒谬点,我们今天应该比较容易看得清楚。现代法治必须要以思想繁荣学术争鸣为前提,要建立在维护人民权利、限制政府权力的基础上,要以认真对待“每一个人”为目的。而李斯建议的那种以“愚民”为前提、以“役民”为追求的“法家”之治,是极端反人性的东西,与人类文明根本向背。对于李斯的为人,认识起来却不那么容易。即使到了今天,我们弄不好还可能不相信李斯为人彻底失败。太史公曾说,关于李斯其人,一向流行的比较普遍

的见解,往往是“皆以斯忠而被五刑死”,即李斯似乎还被看成具有“好人”成分。太史公在《史记》毫不客气地批评了这种俗见,指出李斯绝非“忠”者,而是一个“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的人。这种评价非常到位。对政治生活,李斯确实是完全采取了一种非道德的方式,他的一生不是缺乏道德勇气,而是根本就不具有道德勇气。因为他压根就不具有政治道德感。为什么李斯这个所谓智谋过人、文采超群的人,竟然一点政治道德也没有呢?答案其实是明显的。说抽象一些,是他在骨子上存在巨大的人性缺陷,即缺乏最基本的一点人性;说得明白点,是他根本上是个势利小人,可以为实现个人目的永远不计手段。我们可以猜想他是在沦丧人性中长大的。所以,早年他在从荀卿学成帝王之术时,就毫不犹豫地踏上势利之途。他急于去秦国谋官,如此陈述告别老师的理由:“斯闻„得时无怠‟……故垢莫大于卑贱,而悲莫于贫穷。”到这里,可能还有人不免疑虑,难道李斯真的一点良心都没有吗?比如我们前面提到的他的那篇文才激扬的《谏逐客书》,难道也没有丁点人性光彩么?我的回答是,很遗憾!他的那篇《谏逐客书》,也全然没有一闪念的

良心。这篇为“游士”一辩的谏文,并非“惜才”之论,而是“功利”之言说,他的那些机巧的比喻,包括如果不纳外国女子便后宫无“佳冶窈窕赵女”的形象说法,都透着一股浓烈的“利好”气味。他建议用外国人才,用他自己的表白来说不过是一种“跨海内,制诸侯之术也”。正是因为这样,在他早期为秦王所用担任长史时,就献出了“买士杀士之计”,对凡为他国所用的人才,建议秦王要么贿买要么杀掉,即“厚遗结之;不肯者,利剑刺之”。好一个人才“超限战”,真是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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