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继承爱国主义传统 大学生要勇于担当
日本觊觎我国领土钓鱼岛由来已久,最近日本政府不顾我方一再严正交涉和强烈反对,于9月10日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11日与钓鱼岛所谓的“所有者”签属“购岛”协议,完成所谓“国有化”手续。日方这一行径,实质上是强化其对钓鱼岛的管控地位的重大单方行动,严重侵犯了我国领土主权,激起全中国人民极大的愤慨和爱国主义热情,也促使大学生群体爱国热情持续高涨,在校大学生开展了各种爱国活动。为引导大学生继承爱国主义传统,勇于担当,性理表达爱国诉求,重温近代以来日本军国主义是怎样侵占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的,十分必要。
一、历史雄辩的证明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
面积不到5平方公里的钓鱼岛,见证了历史的沧桑,特别是近代以来所遭受的风风雨雨,留给中国人民的是抹不去痛苦的记忆,那就是附属于台湾的钓鱼岛及其附近岛屿被日本霸占了五十年。二战之后钓鱼岛在法理上回归祖国的怀抱,然而世界冷战对峙形势的出现及其它复杂的历史原因而没能实现,最近日本右翼分子和日本政府在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上动作频频,为将钓鱼岛据为已有,他们苦心孤诣,编造毫无道理颠倒历史的种种说辞之一,硬说钓鱼岛是“无主土地”,按照“先发现”“先占”原则,它是日本人古贺辰四郎于1884年首次登岛发现的“无人岛”,日本政府以此为据,声称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这种说辞,完全是不顾历史事实的强词夺理,揣着明白装糊涂,如果我们倒退到19世纪,当时的日本政府十分清楚古贺辰四郎登上
2 的钓鱼岛不是“无主”的土地,它早就有了主人,这个主人就是中国!而日本一心想把钓鱼岛据为已有也是真的,就在古贺辰四郎非法登上钓鱼岛的第二年,即1885年9月至11月,当时的日本政府曾三次派人秘密上岛调查,认为这些“无人岛”与《中山传信录》记载的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应属同一岛屿,已为清国册封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1885年至1893年,冲绳县当局先后三次上书日本政府,申请将钓鱼岛划归冲绳县管辖并建立国家标桩。当时任日本外务大臣的井上馨在致内务大臣山县有朋的信函中认为:“此刻若有公然建立国标等举措,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仅限于实地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这些事实在《日本外交文书》中均有明确记载。这说明,当时日本政府虽然开始觊觎钓鱼岛,但完全清楚这些岛屿属于中国,只不当时日本军国主义羽翼未丰,顾忌中国的反应,不敢轻举妄动。
钓鱼岛是我国固有领土,我们说这话时理自气壮,充满民族自豪感,原因很简单,按照“最先现”、“先占”原则,历史雄辩证明:钓鱼岛自春秋战国以来得以命名,隋代命名为高华屿,宋代命名为钓鱼屿,明朝将其列入海防区域并绘入海防图中,清朝的慈禧太后曾于光绪十九年十月下诏,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以表彰盛氏进药丸治病使太后病愈之功。这些史实,都足以证明钓鱼岛首先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并命名管理的,日本人既不最先发现的钓鱼岛,也不是日本政府所宣称的无主地。
3 按照公认的最早的、连续的、有效的行政管辖的原则,同样有力的证明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至少迟至南宋乾道七年,(1171年),镇守福建的南宋将领汪大猷在澎湖建立军营,遣将分屯各岛,那时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念钓鱼岛)在军事上隶属澎湖统辖,行政上则由福建泉州晋江管理。元代至无十六年至三十一年(1279年至1294年),元朝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明朝为海防重地,政府在防倭过程中,许多当事人绘制的海防图都是明朝政府经营管辖沿海岛屿(包括钓鱼岛)的最原始的地图记录,钓鱼岛、黄尾屿、赤屿等岛屿,都在福建海防范围以内。这些岛屿是明朝政府水军防御倭寇必到的海防,也是浙江、福建沿海及台湾民众前往钓鱼岛海域捕鱼的鱼场。在这个海域里面,大大小小的岛屿都明确记载了中国人对这些岛屿的命名,这些岛屿的岛名都明显具有中国命名地名岛名形、音、意三结合的重要特征。而且所有的这些岛屿名称都经过了明朝政府的反复核定,正式地确立了最常用的岛屿名称。清朝统一清朝统一全国后,在台湾设一府三县,隶属于福建省,对台湾及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在内)和澎湖列岛进行进行有效的行政管辖,并开发经营。乾隆二十五年(1760)蒋有仁绘制了清朝全国地图《坤舆全图》,详细地绘入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东北诸岛、南海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以及中国的藩属国朝鲜、琉球等。迟至清同治二年,胡林翼、严树森等又编绘了《皇朝一统舆图》,其上用中文地名标出了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等岛;而凡属日本或琉球的岛屿,皆注有日本地名。作者在跋文中还特意注明,“名从主人,如属于四裔,要杂用其国语”。
4 可见,按这一公认的原则和贯例日本政府狡辩也是站不住脚的。
从国际法的原则和地缘惯例角度来看,日本争岛的说辞也毫无道理的。依据1964年生效的国际公认的《大陆架公约》规定:“同在一个大陆架上之岛屿归该国所有”的原则,钓鱼岛及其所属岛屿是中国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钓鱼岛与日本“辖下的琉球群岛”相隔水深达2000多米琉球海沟,构成中日大陆架的自然分界。在历史上我国领土钓鱼岛根本不是与日本相邻,而是与我国藩属国琉球国相邻,我与琉球国海疆分界钓鱼岛在我国界内从未有过疑议。就是1873年日本吞并琉球后,当时的日本政府也是承认与琉球相邻的钓鱼岛是清国的领土。历史岂容抹煞,日本政府导演的“购岛”闹剧,企图侵占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的丑恶行径,已经把自己置于了历史的审判台上,而他们的企图也必将以失败告终。
二、美国与日本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法理不容
澎湖列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沧为日本殖民地,我国固有领土落入日本帝国主义之手,是在1894年至1895年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战争(史称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日本割占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实行殖民统治达五十年之久。
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1941年12月9日,中国对日本正式宣战,同时宣布废除包括《马关条约》在内的一切中日条约,加入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1943年12月1日,召开中、美、英三国首脑开罗会议,发表了《开罗宣言》,宣言明确规定:“日
5 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1945年7月,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前夕,中、美、英三国发布《波茨坦公告》(同年8月苏联加入),重申《开罗宣言》有效,其中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第一条及第六条中均宣示“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据此,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与台湾一并归还中国。
但是,由于东西方冷战爆发,美国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一再违反国际法。竟然于1951年9月8日,美、英、加等国在无中国代表出席的旧金山国际会议上,与日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和约》内容涉及到日本的领土范围等问题,规定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等(琉球群岛在这一范围内)交由联合国托管,而以美国作为唯一的施政当局。1953年12月美国政府擅自扩大托管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裹挟其中。美国的这一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1971年6月17日,美国与日本签署了《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诸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日本。这是对国际法的公然践踏和挑战,第一,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二个法律在战后对日本的安排不顾,为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提供了每件;第二,美国没有权力不经联合国批准,把联合国委托他托管的琉球诸岛私自还给日本;第三,美日两国政府公
6 然把中国领土钓鱼岛划入“归还区域”,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美、日公然违反国际法,对联合国委托美国托管的琉球诸岛不经联合国批准私自归还日本,对我国领土钓鱼岛私相授受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在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和约》签订后,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旧金山和约》是在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对美国与日本于1971年6月17日签署的《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诸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日本。对此,中国政府和人民以及海外华侨华人表示了强烈反对。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政府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领土主权,迫使美国不得不作出澄清,多次公开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在钓鱼岛最终主权归属问题上没有立场。我们期待各方面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事实说明,无论是19世纪末日本通过《马关条约》从清政府手中窃取钓鱼岛,还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与日本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都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都是非法的、无效的,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不是美、日任何非法的行径能够改变的。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大局,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了重要谅解和共识。然而,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日本政府一再违反共识,多次纵容日本右翼分子登岛,修建“灯塔”。近年来,日本在钓鱼岛的侵权行动步步升级,动作频频,其狼子野心,
7 昭然若揭。今年以来,日本政府更加有持无恐,无视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和对日本政府提出的严正交涉,继今年年初对钓鱼岛的几个附属岛屿搞“命名”闹剧之后,又姑息纵容右翼势力掀起“购岛”风波,并最终跳到前台,直接出面“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对之实行所谓“国有化”。日本政府此举目的就是通过所谓“国有化”,强化其对钓鱼岛的所谓“实际管辖”,以最终实现对钓鱼岛的侵占。针对日本的种种侵权行径,中国政府和人民进行了坚决、有力的斗争,在外交上、法律上、政治上、行政执法宣示主权等一系列举措,有力打击了日本侵占钓鱼岛的图谋。自日本不顾中方交涉9月10日宣布“购岛”计划以来,中国政府从发表官方声明,到划定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分界线,从派出海监船开展维权巡航执法,到驳回日本方面无理抗议,从向各国驻华使节作专门通报,到向联合国提交领海基点基线座标和海图、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等等,无一不体现了中国政府中国人民捍卫自己领土主权的意志决心坚定不移,中国的核心利益不容挑战。
三、爱国的责任和义务大学生要勇于担当
一个发动侵略战争给受害国造成极大损失和灾难的战败国,居然向被侵略被伤害但却在反法西斯侵略战争中驱逐了侵略者最终取得了抗战胜利的国家提出领土要求,须知我们作为战胜国却没有占日本寸土,日本政府要“购买”要实施所谓“国有化”的钓鱼岛,是我国固有领土,这是多么荒谬的事情!这已经不仅仅是侵犯了我国领土主
8 权和国家核心利益,其实质是日本一些势力对军国主义侵略罪行缺乏正确认识和深刻反省,是对《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所确定的战后对日安排和亚太地区秩序的蔑视和翻案,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否定和挑战。面对前侵略者的再次挑衅,中国人民表达出极强烈的政治情感和爱国热情,对日本右翼势力和日本政府在领土和主权问题上屡屡触动中国的底线,表示强烈的愤慨。中国人民群众开展的各种爱国活动,包括抗议日本政府侵犯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的游行,向日本右翼势力和日本政府传达出中国人民捍卫领土主权的意志和决心,正告日本右翼势力和日本政府中国人民不可欺,中国尊严不可辱!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爱国主义包含着情感、思想和行为三个基本方面,爱国情感是人们对祖国的一种直接的感受和情绪体验。因而在表达爱国诉求,开展群众性爱国活动时,特别回顾近代的历史,资本——帝国主义侵略带给我们痛苦和屈辱,容易使人情绪激动高涨以至于失控,造成效果与动机的不一样,甚至被别有用心的利用,从而违背活动的初衷。大学生群体不但在继承爱国主义传统要勇于担当,在开展的各种爱国活动中,也要作出榜样。
首先,要相信党、相信中央政府、相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共产党忠实的代表中华民族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是最坚定的爱国者。面对日本政府对我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党和国家领导人态度鲜明的表达了中国的立场。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会议上会见日本首相野佳彦时严正指出:“在钓鱼岛问题上,中方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日方采取任何方式购岛都是
9 非法的、无效的,中方坚决反对。中国政府在维护领土主权问题上立场坚定不移。日方必须充分认识事态的严重性,不要做出错误的决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10日在外交学院发表讲话,他说:“旧中国饱受屈辱,山河破碎,弱国无外交。中国政府和人民比任何时候都珍惜来之不易的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即使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情况下,也是铮铮铁骨,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在主权和领土问题上,中国政府和人民绝不会退让半步。”凡是有良心的中国人,都不会怀疑中国政府对日本侵犯领土主权的态度是软弱的。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是清政府,不是北洋政府,也不是民国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有能力捍卫国家的海疆和领土主权。
其次,要从全局、全面看问题,理解中国政府对日本政府侵犯我钓鱼岛的一系列反制措施,这一系列的反制措施是中国政府维护领土主权完整意志的体现,是针对日本挑衅所采取的斗争手段,挑衅到什么程度,反制就会到什么程度,我们热爱和平,更珍惜来之不易的中日友好关系,但我们更不怕战争,在领土主权问题上,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绝不会退让半步,日本政府不要误判以至作出错误的决定。
第三,开展爱国活动,表达讲求,要理智、合法、有序,依法表达爱国热情,不做影响国家形象、授人以柄的事情,保持理性,理解党和政府外交上一贯立场原则、方针政策。理解和支持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大学生是这样的觉悟的。
1 继承爱国主义传统 大学生要勇于担当
日本觊觎我国领土钓鱼岛由来已久,最近日本政府不顾我方一再严正交涉和强烈反对,于9月10日宣布“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11日与钓鱼岛所谓的“所有者”签属“购岛”协议,完成所谓“国有化”手续。日方这一行径,实质上是强化其对钓鱼岛的管控地位的重大单方行动,严重侵犯了我国领土主权,激起全中国人民极大的愤慨和爱国主义热情,也促使大学生群体爱国热情持续高涨,在校大学生开展了各种爱国活动。为引导大学生继承爱国主义传统,勇于担当,性理表达爱国诉求,重温近代以来日本军国主义是怎样侵占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的,十分必要。
一、历史雄辩的证明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
面积不到5平方公里的钓鱼岛,见证了历史的沧桑,特别是近代以来所遭受的风风雨雨,留给中国人民的是抹不去痛苦的记忆,那就是附属于台湾的钓鱼岛及其附近岛屿被日本霸占了五十年。二战之后钓鱼岛在法理上回归祖国的怀抱,然而世界冷战对峙形势的出现及其它复杂的历史原因而没能实现,最近日本右翼分子和日本政府在这一历史遗留问题上动作频频,为将钓鱼岛据为已有,他们苦心孤诣,编造毫无道理颠倒历史的种种说辞之一,硬说钓鱼岛是“无主土地”,按照“先发现”“先占”原则,它是日本人古贺辰四郎于1884年首次登岛发现的“无人岛”,日本政府以此为据,声称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这种说辞,完全是不顾历史事实的强词夺理,揣着明白装糊涂,如果我们倒退到19世纪,当时的日本政府十分清楚古贺辰四郎登上
2 的钓鱼岛不是“无主”的土地,它早就有了主人,这个主人就是中国!而日本一心想把钓鱼岛据为已有也是真的,就在古贺辰四郎非法登上钓鱼岛的第二年,即1885年9月至11月,当时的日本政府曾三次派人秘密上岛调查,认为这些“无人岛”与《中山传信录》记载的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应属同一岛屿,已为清国册封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1885年至1893年,冲绳县当局先后三次上书日本政府,申请将钓鱼岛划归冲绳县管辖并建立国家标桩。当时任日本外务大臣的井上馨在致内务大臣山县有朋的信函中认为:“此刻若有公然建立国标等举措,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仅限于实地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土地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这些事实在《日本外交文书》中均有明确记载。这说明,当时日本政府虽然开始觊觎钓鱼岛,但完全清楚这些岛屿属于中国,只不当时日本军国主义羽翼未丰,顾忌中国的反应,不敢轻举妄动。
钓鱼岛是我国固有领土,我们说这话时理自气壮,充满民族自豪感,原因很简单,按照“最先现”、“先占”原则,历史雄辩证明:钓鱼岛自春秋战国以来得以命名,隋代命名为高华屿,宋代命名为钓鱼屿,明朝将其列入海防区域并绘入海防图中,清朝的慈禧太后曾于光绪十九年十月下诏,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赏给盛宣怀为产业供采药之用,以表彰盛氏进药丸治病使太后病愈之功。这些史实,都足以证明钓鱼岛首先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并命名管理的,日本人既不最先发现的钓鱼岛,也不是日本政府所宣称的无主地。
3 按照公认的最早的、连续的、有效的行政管辖的原则,同样有力的证明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至少迟至南宋乾道七年,(1171年),镇守福建的南宋将领汪大猷在澎湖建立军营,遣将分屯各岛,那时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念钓鱼岛)在军事上隶属澎湖统辖,行政上则由福建泉州晋江管理。元代至无十六年至三十一年(1279年至1294年),元朝在澎湖设巡检司,管辖澎湖、台湾及其附属岛屿。明朝为海防重地,政府在防倭过程中,许多当事人绘制的海防图都是明朝政府经营管辖沿海岛屿(包括钓鱼岛)的最原始的地图记录,钓鱼岛、黄尾屿、赤屿等岛屿,都在福建海防范围以内。这些岛屿是明朝政府水军防御倭寇必到的海防,也是浙江、福建沿海及台湾民众前往钓鱼岛海域捕鱼的鱼场。在这个海域里面,大大小小的岛屿都明确记载了中国人对这些岛屿的命名,这些岛屿的岛名都明显具有中国命名地名岛名形、音、意三结合的重要特征。而且所有的这些岛屿名称都经过了明朝政府的反复核定,正式地确立了最常用的岛屿名称。清朝统一清朝统一全国后,在台湾设一府三县,隶属于福建省,对台湾及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在内)和澎湖列岛进行进行有效的行政管辖,并开发经营。乾隆二十五年(1760)蒋有仁绘制了清朝全国地图《坤舆全图》,详细地绘入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东北诸岛、南海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以及中国的藩属国朝鲜、琉球等。迟至清同治二年,胡林翼、严树森等又编绘了《皇朝一统舆图》,其上用中文地名标出了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等岛;而凡属日本或琉球的岛屿,皆注有日本地名。作者在跋文中还特意注明,“名从主人,如属于四裔,要杂用其国语”。
4 可见,按这一公认的原则和贯例日本政府狡辩也是站不住脚的。
从国际法的原则和地缘惯例角度来看,日本争岛的说辞也毫无道理的。依据1964年生效的国际公认的《大陆架公约》规定:“同在一个大陆架上之岛屿归该国所有”的原则,钓鱼岛及其所属岛屿是中国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钓鱼岛与日本“辖下的琉球群岛”相隔水深达2000多米琉球海沟,构成中日大陆架的自然分界。在历史上我国领土钓鱼岛根本不是与日本相邻,而是与我国藩属国琉球国相邻,我与琉球国海疆分界钓鱼岛在我国界内从未有过疑议。就是1873年日本吞并琉球后,当时的日本政府也是承认与琉球相邻的钓鱼岛是清国的领土。历史岂容抹煞,日本政府导演的“购岛”闹剧,企图侵占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的丑恶行径,已经把自己置于了历史的审判台上,而他们的企图也必将以失败告终。
二、美国与日本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法理不容
澎湖列岛、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包括钓鱼岛沧为日本殖民地,我国固有领土落入日本帝国主义之手,是在1894年至1895年日本发动侵略中国的战争(史称甲午战争),清政府战败,被迫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日本割占了台湾及其附属岛屿和澎湖列岛,实行殖民统治达五十年之久。
1937年7月7日日本发动了全面侵华战争,1941年12月9日,中国对日本正式宣战,同时宣布废除包括《马关条约》在内的一切中日条约,加入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1943年12月1日,召开中、美、英三国首脑开罗会议,发表了《开罗宣言》,宣言明确规定:“日
5 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华民国。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务将日本驱逐出境”。 1945年7月,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前夕,中、美、英三国发布《波茨坦公告》(同年8月苏联加入),重申《开罗宣言》有效,其中第八条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之其他小岛。”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第一条及第六条中均宣示“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据此,钓鱼岛作为台湾的附属岛屿与台湾一并归还中国。
但是,由于东西方冷战爆发,美国基于自身利益考虑,一再违反国际法。竟然于1951年9月8日,美、英、加等国在无中国代表出席的旧金山国际会议上,与日签订了《旧金山和约》,《和约》内容涉及到日本的领土范围等问题,规定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诸岛等(琉球群岛在这一范围内)交由联合国托管,而以美国作为唯一的施政当局。1953年12月美国政府擅自扩大托管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裹挟其中。美国的这一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1971年6月17日,美国与日本签署了《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诸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日本。这是对国际法的公然践踏和挑战,第一,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二个法律在战后对日本的安排不顾,为日本军国主义的复活提供了每件;第二,美国没有权力不经联合国批准,把联合国委托他托管的琉球诸岛私自还给日本;第三,美日两国政府公
6 然把中国领土钓鱼岛划入“归还区域”,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领土主权。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美、日公然违反国际法,对联合国委托美国托管的琉球诸岛不经联合国批准私自归还日本,对我国领土钓鱼岛私相授受进行了坚决的斗争。在1951年9月8日《旧金山和约》签订后,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旧金山和约》是在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对美国与日本于1971年6月17日签署的《归还冲绳协定》将琉球诸岛和钓鱼岛的“施政权”“归还”日本。对此,中国政府和人民以及海外华侨华人表示了强烈反对。中国外交部发表严正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政府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领土主权,迫使美国不得不作出澄清,多次公开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施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在钓鱼岛最终主权归属问题上没有立场。我们期待各方面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事实说明,无论是19世纪末日本通过《马关条约》从清政府手中窃取钓鱼岛,还是20世纪70年代美国与日本对钓鱼岛进行私相授受,都严重侵犯了中国的领土主权,都是非法的、无效的,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不是美、日任何非法的行径能够改变的。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和平友好条约谈判过程中,两国老一辈领导人着眼大局,就“钓鱼岛问题放一放,留待以后解决”达成了重要谅解和共识。然而,自上世纪70年代末以来,日本政府一再违反共识,多次纵容日本右翼分子登岛,修建“灯塔”。近年来,日本在钓鱼岛的侵权行动步步升级,动作频频,其狼子野心,
7 昭然若揭。今年以来,日本政府更加有持无恐,无视中国政府的严正立场和对日本政府提出的严正交涉,继今年年初对钓鱼岛的几个附属岛屿搞“命名”闹剧之后,又姑息纵容右翼势力掀起“购岛”风波,并最终跳到前台,直接出面“购买”钓鱼岛及其附属的南小岛和北小岛,对之实行所谓“国有化”。日本政府此举目的就是通过所谓“国有化”,强化其对钓鱼岛的所谓“实际管辖”,以最终实现对钓鱼岛的侵占。针对日本的种种侵权行径,中国政府和人民进行了坚决、有力的斗争,在外交上、法律上、政治上、行政执法宣示主权等一系列举措,有力打击了日本侵占钓鱼岛的图谋。自日本不顾中方交涉9月10日宣布“购岛”计划以来,中国政府从发表官方声明,到划定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分界线,从派出海监船开展维权巡航执法,到驳回日本方面无理抗议,从向各国驻华使节作专门通报,到向联合国提交领海基点基线座标和海图、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提交东海部分海域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划界案,等等,无一不体现了中国政府中国人民捍卫自己领土主权的意志决心坚定不移,中国的核心利益不容挑战。
三、爱国的责任和义务大学生要勇于担当
一个发动侵略战争给受害国造成极大损失和灾难的战败国,居然向被侵略被伤害但却在反法西斯侵略战争中驱逐了侵略者最终取得了抗战胜利的国家提出领土要求,须知我们作为战胜国却没有占日本寸土,日本政府要“购买”要实施所谓“国有化”的钓鱼岛,是我国固有领土,这是多么荒谬的事情!这已经不仅仅是侵犯了我国领土主
8 权和国家核心利益,其实质是日本一些势力对军国主义侵略罪行缺乏正确认识和深刻反省,是对《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等国际法律文件所确定的战后对日安排和亚太地区秩序的蔑视和翻案,是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的否定和挑战。面对前侵略者的再次挑衅,中国人民表达出极强烈的政治情感和爱国热情,对日本右翼势力和日本政府在领土和主权问题上屡屡触动中国的底线,表示强烈的愤慨。中国人民群众开展的各种爱国活动,包括抗议日本政府侵犯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岛的游行,向日本右翼势力和日本政府传达出中国人民捍卫领土主权的意志和决心,正告日本右翼势力和日本政府中国人民不可欺,中国尊严不可辱!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爱国主义包含着情感、思想和行为三个基本方面,爱国情感是人们对祖国的一种直接的感受和情绪体验。因而在表达爱国诉求,开展群众性爱国活动时,特别回顾近代的历史,资本——帝国主义侵略带给我们痛苦和屈辱,容易使人情绪激动高涨以至于失控,造成效果与动机的不一样,甚至被别有用心的利用,从而违背活动的初衷。大学生群体不但在继承爱国主义传统要勇于担当,在开展的各种爱国活动中,也要作出榜样。
首先,要相信党、相信中央政府、相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共产党忠实的代表中华民族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是最坚定的爱国者。面对日本政府对我国领土主权的侵犯,党和国家领导人态度鲜明的表达了中国的立场。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在亚太经合会议上会见日本首相野佳彦时严正指出:“在钓鱼岛问题上,中方立场是一贯的,明确的。日方采取任何方式购岛都是
9 非法的、无效的,中方坚决反对。中国政府在维护领土主权问题上立场坚定不移。日方必须充分认识事态的严重性,不要做出错误的决定。”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月10日在外交学院发表讲话,他说:“旧中国饱受屈辱,山河破碎,弱国无外交。中国政府和人民比任何时候都珍惜来之不易的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即使在极其艰难困苦的情况下,也是铮铮铁骨,钓鱼岛是中国固有领土,在主权和领土问题上,中国政府和人民绝不会退让半步。”凡是有良心的中国人,都不会怀疑中国政府对日本侵犯领土主权的态度是软弱的。今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不是清政府,不是北洋政府,也不是民国政府!中国人民解放军有能力捍卫国家的海疆和领土主权。
其次,要从全局、全面看问题,理解中国政府对日本政府侵犯我钓鱼岛的一系列反制措施,这一系列的反制措施是中国政府维护领土主权完整意志的体现,是针对日本挑衅所采取的斗争手段,挑衅到什么程度,反制就会到什么程度,我们热爱和平,更珍惜来之不易的中日友好关系,但我们更不怕战争,在领土主权问题上,中国人民和中国政府绝不会退让半步,日本政府不要误判以至作出错误的决定。
第三,开展爱国活动,表达讲求,要理智、合法、有序,依法表达爱国热情,不做影响国家形象、授人以柄的事情,保持理性,理解党和政府外交上一贯立场原则、方针政策。理解和支持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大学生是这样的觉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