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基金会全称: 同学互助基金会
第二条 基金会宗旨: 关爱同学、扶困助教、激励上进、回报社会。
第三条 基金会性质:本会是由同学组成的一个民间自发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非谋利性的联谊组织。
第四条 基金来源:主要是交纳班费和捐款两种方式。班费原则上是每人100元/年,若存在确有困难等特殊情况可免交年费。 捐款以自愿为原则,随时随意、量力而行。
第二章 基金会理事机构
第五条 设立互助基金会理事会,理事会的职责为负责管理基金会,并且同时负责定期举行的同学聚会等活动。理事会由基金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理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暂定)
会长: 副会长: 财务: 理事: ;理事会成员一共9人。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职责:
1、会长职责:总体负责基金会的工作安排及计划,带领全体同学贯彻执行基金会的有关规定,领导召学基金会会议并协商有关事项,领导召开同学聚会及有关活动,了解和掌握同学基金会的有关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
2、副会长职责:主要是协助会长搞好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同学基金会的工作协调和平常工作事务,协调各种工作生活关系和矛盾。 搜集和不定期发布《同学通讯录》。
3、财务职责:负责基金会财务,负责收缴、查收、入帐每位同学缴纳的会费、资助支出,负责好基金会财务的每一笔开支结算工作。建立财务开支登记制度,向理事会汇报每次开支同时出示开支明细单,并在Q 群微信群上进行公布。
4、理事职责:负责协助基金会的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投票表决各项基金费用支出决议、申请。
第三章 加入基金会的标准及条件
第八条 凡属于初三(1)班的同学,不分职务高低、家境贫富,根据自愿原则匀可参加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费为每年100元/人,基金会理事会的财务定期(每年7月22日)通知同学会员向及时缴纳会费,会员缴纳会费时请备注姓名,并以电话或短信息告知财务。同学基金会帐号为:。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会员权利
1、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参与讨论和制定基金会的相关制度,规划和活动安排;
3、知晓基金会及会员的相关信息;
4、审议基金会的经费情况;
5、选举和被选举为基金会理事会成员;
6、对基金会理事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表决相关决议;
7、基金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基金会章程的各项规定;
2、每年如期缴纳相应会费;
3、自觉维护基金会的名誉和利益不受损害;
4、关心和积极参加基金会工作,协作基金会完成相关工作;
5、承担和完成基金会理事会临时指定的相关工作;
6、结合自身优势为其他会员提供资讯等方面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7、基金会和章程要求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基金的管理及使用
第十二条 上缴的同学会员会费、捐资由会计和出纳共同管理,主要是建立帐本进行登记,统一存入基金会独立银行账户。基金会理事会在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讨论通过调整会费的缴纳额。临时发起的一次性捐资活动不列入互助基金收支。
第十三条 基金会的资金就实际情况存入银行或投资,按需提取款项,用作:
1、同学家中确有困难及受灾或其他原因导致困难家庭的看望慰问或资助款; 资助申请可由本人申请,或其它同学代申请。
2、捐助母校,慰问教师。
3、参与助学、赈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4、举行同学聚会的费用。需超过30位以上同学参与的同学聚会才可申请使用基金。同学聚会所申请资金额度不能超过年度基金总额的20%,每年仅限申请使用1次。 第十四条 基金会所有的经费开支必须由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不得私自挪用。单次<1000元的资助、费用支出至少需要3名理事会成员同意;单次≥1000元的资助、费用支出,至少需要5名理事会成员同意。每笔财务支出时应由会长签字,财务支付和做帐。
第十五条 为保障基金会持续正常运转,单人申请(6个月内多次申请则累计)、单次活动支出不应超过当前基金总额的50%,特殊情况超额使用需经过理事会三分之二理事成员(7票及以上)投票通过。
第十六条 基金会有义务保护好同学个人隐私,在未经相关同学的同意下,不公开公布资助申请人的信息。如有同学需查询基金具体使用情况,可单独向基金理事会查询,同时必须遵守隐私保护原则。
第十七条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同学聚会,具体时间具体商议。同学聚会时汇报同学基金会的工作及经费开支情况并商议解决当时需要考虑解决的事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理事会要广泛联系同学,加强宣传,加深友谊,扶助确系较困难的同学,开展各种联谊活动,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本章程自2016年7月22起施行。 附: 资助申请表
同学互助基金会资助申请表
注:章程第十四条 基金会所有的经费开支必须由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不得私自挪用。单次<1000元的资助、费用支出至少需要3名理事会成员同意;单次≥1000元的资助、费用支出,至少需要5名理事会成员同意。每笔财务支出时应由会长签字,财务支付和做帐。
章程第十五条 为保障基金会持续正常运转,单人申请(6个月内多次申请则累计)、单次活动支出不应超过当前基金总额的50%,特殊情况超额使用需经过理事会三分之二理事成员(7票及以上)投票通过。
同学互助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基金会全称: 同学互助基金会
第二条 基金会宗旨: 关爱同学、扶困助教、激励上进、回报社会。
第三条 基金会性质:本会是由同学组成的一个民间自发性,非政治性、非宗教性、非谋利性的联谊组织。
第四条 基金来源:主要是交纳班费和捐款两种方式。班费原则上是每人100元/年,若存在确有困难等特殊情况可免交年费。 捐款以自愿为原则,随时随意、量力而行。
第二章 基金会理事机构
第五条 设立互助基金会理事会,理事会的职责为负责管理基金会,并且同时负责定期举行的同学聚会等活动。理事会由基金会成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六条 理事会由下列人员组成(暂定)
会长: 副会长: 财务: 理事: ;理事会成员一共9人。
第七条 理事会成员职责:
1、会长职责:总体负责基金会的工作安排及计划,带领全体同学贯彻执行基金会的有关规定,领导召学基金会会议并协商有关事项,领导召开同学聚会及有关活动,了解和掌握同学基金会的有关情况并及时进行处理。
2、副会长职责:主要是协助会长搞好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同学基金会的工作协调和平常工作事务,协调各种工作生活关系和矛盾。 搜集和不定期发布《同学通讯录》。
3、财务职责:负责基金会财务,负责收缴、查收、入帐每位同学缴纳的会费、资助支出,负责好基金会财务的每一笔开支结算工作。建立财务开支登记制度,向理事会汇报每次开支同时出示开支明细单,并在Q 群微信群上进行公布。
4、理事职责:负责协助基金会的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投票表决各项基金费用支出决议、申请。
第三章 加入基金会的标准及条件
第八条 凡属于初三(1)班的同学,不分职务高低、家境贫富,根据自愿原则匀可参加成为本会会员。
第九条 会费为每年100元/人,基金会理事会的财务定期(每年7月22日)通知同学会员向及时缴纳会费,会员缴纳会费时请备注姓名,并以电话或短信息告知财务。同学基金会帐号为:。
第四章 会员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会员权利
1、参加基金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参与讨论和制定基金会的相关制度,规划和活动安排;
3、知晓基金会及会员的相关信息;
4、审议基金会的经费情况;
5、选举和被选举为基金会理事会成员;
6、对基金会理事会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表决相关决议;
7、基金会和章程授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 会员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基金会章程的各项规定;
2、每年如期缴纳相应会费;
3、自觉维护基金会的名誉和利益不受损害;
4、关心和积极参加基金会工作,协作基金会完成相关工作;
5、承担和完成基金会理事会临时指定的相关工作;
6、结合自身优势为其他会员提供资讯等方面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
7、基金会和章程要求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基金的管理及使用
第十二条 上缴的同学会员会费、捐资由会计和出纳共同管理,主要是建立帐本进行登记,统一存入基金会独立银行账户。基金会理事会在必要时可根据具体情况讨论通过调整会费的缴纳额。临时发起的一次性捐资活动不列入互助基金收支。
第十三条 基金会的资金就实际情况存入银行或投资,按需提取款项,用作:
1、同学家中确有困难及受灾或其他原因导致困难家庭的看望慰问或资助款; 资助申请可由本人申请,或其它同学代申请。
2、捐助母校,慰问教师。
3、参与助学、赈灾等社会公益活动。
4、举行同学聚会的费用。需超过30位以上同学参与的同学聚会才可申请使用基金。同学聚会所申请资金额度不能超过年度基金总额的20%,每年仅限申请使用1次。 第十四条 基金会所有的经费开支必须由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不得私自挪用。单次<1000元的资助、费用支出至少需要3名理事会成员同意;单次≥1000元的资助、费用支出,至少需要5名理事会成员同意。每笔财务支出时应由会长签字,财务支付和做帐。
第十五条 为保障基金会持续正常运转,单人申请(6个月内多次申请则累计)、单次活动支出不应超过当前基金总额的50%,特殊情况超额使用需经过理事会三分之二理事成员(7票及以上)投票通过。
第十六条 基金会有义务保护好同学个人隐私,在未经相关同学的同意下,不公开公布资助申请人的信息。如有同学需查询基金具体使用情况,可单独向基金理事会查询,同时必须遵守隐私保护原则。
第十七条 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同学聚会,具体时间具体商议。同学聚会时汇报同学基金会的工作及经费开支情况并商议解决当时需要考虑解决的事情。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理事会要广泛联系同学,加强宣传,加深友谊,扶助确系较困难的同学,开展各种联谊活动,促进共同发展。
第十九条 本章程由基金会理事会负责解释。本章程自2016年7月22起施行。 附: 资助申请表
同学互助基金会资助申请表
注:章程第十四条 基金会所有的经费开支必须由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决定,不得私自挪用。单次<1000元的资助、费用支出至少需要3名理事会成员同意;单次≥1000元的资助、费用支出,至少需要5名理事会成员同意。每笔财务支出时应由会长签字,财务支付和做帐。
章程第十五条 为保障基金会持续正常运转,单人申请(6个月内多次申请则累计)、单次活动支出不应超过当前基金总额的50%,特殊情况超额使用需经过理事会三分之二理事成员(7票及以上)投票通过。